第一节 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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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70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县委
分类号: D665
页数: 7
页码: 837-84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昌县中国共产党县委的情况,中国共产党山永县委民国二十六年(1937)2月,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西征至河西,派出干部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山(丹)永(昌)县委,由红军派出牟永春任书记,隶甘州中心县委。因敌人的搜捕监视、群众基础薄弱,未能顺利地开展工作。
关键词: 县委 永昌县 中国共产党

内容

中国共产党山永县委民国二十六年(1937)2月,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西征至河西,派出干部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山(丹)永(昌)县委,由红军派出牟永春任书记,隶甘州中心县委。因敌人的搜捕监视、群众基础薄弱,未能顺利地开展工作。
  中国共产党永昌县委与历次党代会中国共产党永昌县委(以下简称县委)于1949年9月成立,隶属中共武威地委,王振汉为首任书记,下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1950年6月,设委员7人,常委3人。9月设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10月,武威、酒泉两地委合并为张掖地委,永昌县委隶属于张掖地委。至1956年陆续增设了纪委、统战部、生产合作部、工交部、财贸部、文教部、机关总支、县报社等部门。1958年12月,县委设书记处,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工作。1961年,酒泉、张掖、武威地委分设,永昌县委改属于武威地委。1963年2月,永昌县委撤销了书记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于1967年5月19日,以县人武部为主,吸收部分领导和群众代表参加,组成了“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代替县委、县人委开展工作。8月16日“造反派”非法夺了县委的权。1968年5月7日,永昌县革命委员会成立。1970年2月,县革命委员会内设立党的核心小组。次年5月,召开了中共永昌县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永昌县第五届委员会。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县委与县革命委员会合署办公,县委书记兼任县革委会主任。1978年6月,县委与县革命委员会分设。1982年1月,县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1958年12月至1962年8月称书记处书记)1至2人,并设常务委员会。县委设办事机构若干,称部、办、室、局、会等。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至2人,工作人员若干。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工作人员若干。办、室、局设主任或局长1人,副主任或副局长1至2人,工作人员若干。总工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至2人。共青团设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妇联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工商联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均设工作人员若干。
  附表220,永昌县委机构隶属关系表。
  中共永昌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54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在永昌县城召开。出席代表75名。大会传达了中共甘肃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决议精神;县委作了《五年来的工作总结及今后两年工作意见》的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永昌县一届委员会,委员11人。在一届一次会议上,选出了常委5人,杨兴盛任书记,并选举了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县委报告中指出:“解放五年来,在省、地委的领导下,由于全党和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彻底废除了旧政权,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新政权,肃清了国民党残余武装、土匪、特务,社会秩序基本安定。从1950年起先后开展减租反霸、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土地改革、“三反”、“五反”等一系列社会改革运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的政治觉悟,调动了生产积极性,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
  中共永昌县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56年5月31日至6月5日在永昌县城召开,出席代表99人。大会听取了县委工作报告;传达毛泽东1956年4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表彰奖励了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听取了监委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永昌县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7人,候补委员3人,选出出席中共甘肃省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在二届一次全委会议上,选出常委7人,王虎法任书记,副书记1人,并选举了监察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大会报告指出:“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县建初级社、高级社349个,入社农户21290户,占总户数的95.68%;手工业合作化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形成高潮;胜利地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第三年的任务。”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党的组织不断发展壮大。至1956年5月,全县党支部由建国初期的1个发展到53个,党员由35人发展到2910人。
  中共永昌县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60年5月10日至11日在永昌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78名,县委向大会作了《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坚持大跃进的步伐,把永昌建设成为河西新的粮油基地和工业基地而奋斗》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三届县委,委员20人,候补委员4人。在三届一次全委会上,选出县委常委11人,第一书记王虎法,书记处书记6人,并选举了监察委员会书记。
  中共永昌县第四次代表大会于1964年5月24日至6月5日在永昌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97名,列席代表132名。大会审议了县委工作报告和1964至1970年农业生产发展规划建议的报告,传达了刘澜涛1964年2月9日在西北局书记会议上的总结发言。选举产生了中共永昌县四届委员会,委员17人,候补委员3人。在四届一次全委会上,选举常委8人,郝龙任书记,副书记4人,选举了监察委员会书记。
  中共永昌县第五次代表大会于1971年4月30日至5月5日在永昌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12名,县革委会整党建党领导小组向大会作了《高举党的九大团结胜利的旗帜,沿着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奋勇前进》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永昌县五届委员会,委员27人。在五届一次全委会上,选出常委8人,郭明秀任书记,副书记1人。
  中共永昌县第六次代表大会于1979年1月5日至8日在永昌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15名,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永昌县第六届委员会,委员31名。在六届一次全委会上,选出常委9人,书记连光萱、副书记3人,并选举了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中共永昌县第七次代表大会于1983年10月17日至19日在永昌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65名。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委工作报告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永昌县七届委员会,委员29名。七届一次全委会议上,选出常委7人,书记朱子谦,副书记3人,选举了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中共永昌县第八次代表大会于1987年4月24日至26日在永昌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46人,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委工作报告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由31名委员组成的中共永昌县第八届委员会,在八届一次全委会议上,选出了县委常委8人,曾继伟任书记,副书记3人;选举产生中共永昌县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举出席中共金昌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中共永昌县第九次代表大会于1990年5月21日至23日在永昌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80人。会议听取审议了中共永昌县八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由31名委员组成的中共永昌县第九届委员会,选举产生了永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学习了党的十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在九届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县委常务委员8人,曹长庚任书记,副书记3人。(附表221)
  县委机关中共永昌县委自1949年成立以来,逐步成立了以下办事机构。
  办公室(秘书室):1949年9月设立秘书室。1968年5月7日,永昌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下设办公室,1971年4月30日至5月6日,中共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永昌县第五届委员会,仍下设办公室至今。办公室主要工作任务是参与政务,管理事务,协调机关各部门工作等。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1950年9月10日,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设书记1名,委员4名,1955年7月纪委更名为监察委员会(简称监委),纪委(监委)书记通常由县委副书记兼任。1966年9月,监委撤销,业务归组织部。1978年设纪律检查筹备委员会。1979年1月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1983年10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共永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受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双重领导,并设专职书记。1989年进一步完善内部办事机构,成立了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均配备了主任和工作人员。1990年,在各乡(镇)和县属设党委的19个部门设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在设总支委员会的13个单位(部门)设立了纪律检查组;在设党支部的315个单位(部门)配备了纪律检查员。主要工作任务是向党员进行党的纪律教育,查处党员的违纪行为,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同破坏党内民主生活、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违纪行为作斗争,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党组织的控告,审查、批准下级党组织报送的案件,检查指导下级党组织对党员的纪律教育。
  组织部:1949年9月设立。1968年5月31日撤销后,业务由县革委会政治部组织组办理。1974年2月18日,撤销政治部组织组,恢复组织部。其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方针、政策,负责干部的管理,考察、考核、各级领导班子的调整,选拔任用干部,制订各级各类干部的培训计划,老干部的离、退休和安置管理工作,党员的思想教育及组织管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整顿和党员队伍的发展,干部政策落实和党员干部的统计汇总工作,并配合纪律检查部门搞好端正党风等工作。
  宣传部:1949年9月设立。1968年6月1日县革委会政治部成立了宣传组,代替了宣传部的工作。1974年3月4日恢复宣传部,其主要工作是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协助县委教育培训党员干部。
  农村工作部(生产合作部):1954年8月9日县委设立了生产合作部。1958年9月6日,更名为农村工作部,1962年春撤销。1963年1月6日恢复,1966年9月28日撤销,1979年12月31日恢复。主要任务是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配合政府农业部门和社(乡)指导农业生产。
  统战部:1952年秋设立。1958年4月撤销后,业务由宣传部办理。1961年,业务交县委秘书室主管。1978年12月恢复统战工作,由宣传部兼管。1982年12月2日恢复统战部,主要工作是:对少数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湾的宣传统战工作、民主党派和党外民主人士工作、人民政协工作、国民党军政起义投诚人员工作、非党知识分子工作、个体劳动者和工商业者工作等。
  机关党委:1956年10月29日,设立机关党总支。1964年12月30日,成立了机关党委。1966年9月撤销,业务并人组织部。1972年10月6日恢复,主要负责县级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党员教育。
  信访办公室:1974年3月4日,县委、县革委共设信访办公室。1979年,县委、县革委会信访办公室分设。1981年合并。1983年9月28日,再度分设。1985年2月27日,再次合并,属县委领导。主要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了解和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和案件,加强党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党校:1959年2月4日设立,1966年9月28日撤销,业务划归宣传部。1970年8月县革委会成立了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代替党校职能,1974年3月3日,学习班撤销,恢复党校。校长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其主要职能是:组织各种类型的党员干部培训班,对受训学员进行政治理论、政策和文化教育。
  永昌县报社:1956年5月1日县报社成立,中共永昌县委机关报——《永昌县报》创刊。1957年3月停刊。1958年11月复刊,12月成立了《永昌县报》编辑委员会,1960年停刊。主要任务是宣传中央方针,政策,宣传永昌县各条战线的成就与发展情况等。
  政法委员会,1982年6月12日设立,书记由县委副书记兼任,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指导、检查、督促和配合公、检、法搞好公安司法工作。
  老干部局:1983年9月28日设立。主要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生活安排、福利事业和文化生活,帮助其解决具体困难,使老干部既能安度晚年又能为祖国四化建设贡献余热。
  此外,在1956年前后,县委还曾设立过财贸工作部、工业交通部、文教卫生部等机构。1978年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1982年成立经济案件办公室,同年4月成立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组织史办公室,1984年成立落实统战政策办公室等临时机构。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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