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党派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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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701
颗粒名称: 卷二十五 党派群团
分类号: D665
页数: 25
页码: 837-861
摘要: 本卷概括了永昌县党派群团的情况,其中包括了中国共产党、共产党领导的群众团体、中国国民党、国民党所属的社会团体等。
关键词: 党派群团 永昌县

内容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
  第一节 县委
  中国共产党山永县委民国二十六年(1937)2月,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西征至河西,派出干部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山(丹)永(昌)县委,由红军派出牟永春任书记,隶甘州中心县委。因敌人的搜捕监视、群众基础薄弱,未能顺利地开展工作。
  中国共产党永昌县委与历次党代会中国共产党永昌县委(以下简称县委)于1949年9月成立,隶属中共武威地委,王振汉为首任书记,下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1950年6月,设委员7人,常委3人。9月设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10月,武威、酒泉两地委合并为张掖地委,永昌县委隶属于张掖地委。至1956年陆续增设了纪委、统战部、生产合作部、工交部、财贸部、文教部、机关总支、县报社等部门。1958年12月,县委设书记处,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工作。1961年,酒泉、张掖、武威地委分设,永昌县委改属于武威地委。1963年2月,永昌县委撤销了书记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于1967年5月19日,以县人武部为主,吸收部分领导和群众代表参加,组成了“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代替县委、县人委开展工作。8月16日“造反派”非法夺了县委的权。1968年5月7日,永昌县革命委员会成立。1970年2月,县革命委员会内设立党的核心小组。次年5月,召开了中共永昌县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永昌县第五届委员会。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县委与县革命委员会合署办公,县委书记兼任县革委会主任。1978年6月,县委与县革命委员会分设。1982年1月,县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1958年12月至1962年8月称书记处书记)1至2人,并设常务委员会。县委设办事机构若干,称部、办、室、局、会等。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至2人,工作人员若干。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工作人员若干。办、室、局设主任或局长1人,副主任或副局长1至2人,工作人员若干。总工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至2人。共青团设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妇联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工商联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均设工作人员若干。
  附表220,永昌县委机构隶属关系表。
  中共永昌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54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在永昌县城召开。出席代表75名。大会传达了中共甘肃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决议精神;县委作了《五年来的工作总结及今后两年工作意见》的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永昌县一届委员会,委员11人。在一届一次会议上,选出了常委5人,杨兴盛任书记,并选举了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县委报告中指出:“解放五年来,在省、地委的领导下,由于全党和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彻底废除了旧政权,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新政权,肃清了国民党残余武装、土匪、特务,社会秩序基本安定。从1950年起先后开展减租反霸、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土地改革、“三反”、“五反”等一系列社会改革运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的政治觉悟,调动了生产积极性,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
  中共永昌县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56年5月31日至6月5日在永昌县城召开,出席代表99人。大会听取了县委工作报告;传达毛泽东1956年4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表彰奖励了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听取了监委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永昌县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7人,候补委员3人,选出出席中共甘肃省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在二届一次全委会议上,选出常委7人,王虎法任书记,副书记1人,并选举了监察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大会报告指出:“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县建初级社、高级社349个,入社农户21290户,占总户数的95.68%;手工业合作化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形成高潮;胜利地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第三年的任务。”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党的组织不断发展壮大。至1956年5月,全县党支部由建国初期的1个发展到53个,党员由35人发展到2910人。
  中共永昌县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60年5月10日至11日在永昌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78名,县委向大会作了《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坚持大跃进的步伐,把永昌建设成为河西新的粮油基地和工业基地而奋斗》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三届县委,委员20人,候补委员4人。在三届一次全委会上,选出县委常委11人,第一书记王虎法,书记处书记6人,并选举了监察委员会书记。
  中共永昌县第四次代表大会于1964年5月24日至6月5日在永昌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97名,列席代表132名。大会审议了县委工作报告和1964至1970年农业生产发展规划建议的报告,传达了刘澜涛1964年2月9日在西北局书记会议上的总结发言。选举产生了中共永昌县四届委员会,委员17人,候补委员3人。在四届一次全委会上,选举常委8人,郝龙任书记,副书记4人,选举了监察委员会书记。
  中共永昌县第五次代表大会于1971年4月30日至5月5日在永昌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12名,县革委会整党建党领导小组向大会作了《高举党的九大团结胜利的旗帜,沿着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奋勇前进》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永昌县五届委员会,委员27人。在五届一次全委会上,选出常委8人,郭明秀任书记,副书记1人。
  中共永昌县第六次代表大会于1979年1月5日至8日在永昌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15名,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永昌县第六届委员会,委员31名。在六届一次全委会上,选出常委9人,书记连光萱、副书记3人,并选举了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中共永昌县第七次代表大会于1983年10月17日至19日在永昌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65名。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委工作报告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永昌县七届委员会,委员29名。七届一次全委会议上,选出常委7人,书记朱子谦,副书记3人,选举了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中共永昌县第八次代表大会于1987年4月24日至26日在永昌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46人,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委工作报告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由31名委员组成的中共永昌县第八届委员会,在八届一次全委会议上,选出了县委常委8人,曾继伟任书记,副书记3人;选举产生中共永昌县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举出席中共金昌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中共永昌县第九次代表大会于1990年5月21日至23日在永昌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80人。会议听取审议了中共永昌县八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由31名委员组成的中共永昌县第九届委员会,选举产生了永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学习了党的十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在九届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县委常务委员8人,曹长庚任书记,副书记3人。(附表221)
  县委机关中共永昌县委自1949年成立以来,逐步成立了以下办事机构。
  办公室(秘书室):1949年9月设立秘书室。1968年5月7日,永昌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下设办公室,1971年4月30日至5月6日,中共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永昌县第五届委员会,仍下设办公室至今。办公室主要工作任务是参与政务,管理事务,协调机关各部门工作等。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1950年9月10日,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设书记1名,委员4名,1955年7月纪委更名为监察委员会(简称监委),纪委(监委)书记通常由县委副书记兼任。1966年9月,监委撤销,业务归组织部。1978年设纪律检查筹备委员会。1979年1月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1983年10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共永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受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双重领导,并设专职书记。1989年进一步完善内部办事机构,成立了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均配备了主任和工作人员。1990年,在各乡(镇)和县属设党委的19个部门设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在设总支委员会的13个单位(部门)设立了纪律检查组;在设党支部的315个单位(部门)配备了纪律检查员。主要工作任务是向党员进行党的纪律教育,查处党员的违纪行为,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同破坏党内民主生活、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违纪行为作斗争,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党组织的控告,审查、批准下级党组织报送的案件,检查指导下级党组织对党员的纪律教育。
  组织部:1949年9月设立。1968年5月31日撤销后,业务由县革委会政治部组织组办理。1974年2月18日,撤销政治部组织组,恢复组织部。其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方针、政策,负责干部的管理,考察、考核、各级领导班子的调整,选拔任用干部,制订各级各类干部的培训计划,老干部的离、退休和安置管理工作,党员的思想教育及组织管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整顿和党员队伍的发展,干部政策落实和党员干部的统计汇总工作,并配合纪律检查部门搞好端正党风等工作。
  宣传部:1949年9月设立。1968年6月1日县革委会政治部成立了宣传组,代替了宣传部的工作。1974年3月4日恢复宣传部,其主要工作是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协助县委教育培训党员干部。
  农村工作部(生产合作部):1954年8月9日县委设立了生产合作部。1958年9月6日,更名为农村工作部,1962年春撤销。1963年1月6日恢复,1966年9月28日撤销,1979年12月31日恢复。主要任务是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配合政府农业部门和社(乡)指导农业生产。
  统战部:1952年秋设立。1958年4月撤销后,业务由宣传部办理。1961年,业务交县委秘书室主管。1978年12月恢复统战工作,由宣传部兼管。1982年12月2日恢复统战部,主要工作是:对少数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湾的宣传统战工作、民主党派和党外民主人士工作、人民政协工作、国民党军政起义投诚人员工作、非党知识分子工作、个体劳动者和工商业者工作等。
  机关党委:1956年10月29日,设立机关党总支。1964年12月30日,成立了机关党委。1966年9月撤销,业务并人组织部。1972年10月6日恢复,主要负责县级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党员教育。
  信访办公室:1974年3月4日,县委、县革委共设信访办公室。1979年,县委、县革委会信访办公室分设。1981年合并。1983年9月28日,再度分设。1985年2月27日,再次合并,属县委领导。主要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了解和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和案件,加强党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党校:1959年2月4日设立,1966年9月28日撤销,业务划归宣传部。1970年8月县革委会成立了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代替党校职能,1974年3月3日,学习班撤销,恢复党校。校长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其主要职能是:组织各种类型的党员干部培训班,对受训学员进行政治理论、政策和文化教育。
  永昌县报社:1956年5月1日县报社成立,中共永昌县委机关报——《永昌县报》创刊。1957年3月停刊。1958年11月复刊,12月成立了《永昌县报》编辑委员会,1960年停刊。主要任务是宣传中央方针,政策,宣传永昌县各条战线的成就与发展情况等。
  政法委员会,1982年6月12日设立,书记由县委副书记兼任,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指导、检查、督促和配合公、检、法搞好公安司法工作。
  老干部局:1983年9月28日设立。主要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生活安排、福利事业和文化生活,帮助其解决具体困难,使老干部既能安度晚年又能为祖国四化建设贡献余热。
  此外,在1956年前后,县委还曾设立过财贸工作部、工业交通部、文教卫生部等机构。1978年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1982年成立经济案件办公室,同年4月成立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组织史办公室,1984年成立落实统战政策办公室等临时机构。
  第二节 基层组织和党员
  1949年6月,中共皋榆工委派在兰州读书的永昌籍学生党员朱新蕊利用暑假到永昌开展党的工作,首先在县城和永宁区的中小学教师和青年学生中进行宣传并培养入党对象。6月末,皋榆工委相继批准甘肃师范学院永昌籍学生张万寿、樊修睦和武威青云中学永昌籍学生朱新蕴等为中共党员。并经中共武威地下党组织(支部)决定,成立永昌党小组,朱新蕊任组长,隶属武威支部。1949年7月,相继发展杨文铠、王之伦入党,至此,县内中共地下党员5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地方党政机关的组建,这批党员被分配到各级党政机关工作。
  1949年9月永昌解放后,调来一批党员干部,在城关、永安、五龙、宁远、永宁建立了区党委,同时在县内开始发展党员。1950年2月,县委向5个区公署委派区委书记。到10月,全县共有新老党员53名,成立党支部6个(均分布在县区党政机关),1951至1952年,结合全县农村土地改革,全县发展新党员89名,建立党组1个,支部44个(其中农村36个)。土改结束后,区乡调整建立了8个区党委(每个党委3名委员),建立了58个党支部,在农村发展党员153名。1956年1月,全县撤区并乡,撤消区党委,在19个乡镇建立起16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至1956年底,全县基层党支部已发展到53个,党员发展到2910名。
  1957年,在全县范围内对877名预备党员全面系统地进行考察,其中按期转正的584名,取消预备资格的30名,延长预备期的263名。7月,9个乡成立了党委会,至此全县共成立党委14个,其中乡党委9个;总支11个,其中乡总支8个;支部84个,其中农村支部58个。1958年,全县建立了17个人民公社,相应改建了17个公社党委。同年11月,将17个公社合并为6个公社,党委调整为6个。1961年6月,又将6个公社划分为25个,分地区设立了城郊、西河、东河、清河、金川、三堡等6个地区工作委员会。至此,全县有党委25个、党组6个、总支1个、党支部209个、党员4008名。1963年设金川镇,建立了金川镇党委。1964年10月,撤销了原6个区工委和25个公社党委,调整后设城关、金川两镇党委和新城子、红山窑、焦家庄、东寨、六坝、水源、朱王堡、河西堡、宁远堡、双湾10个公社党委。1965年共有基层党支部166个,党员人数达到4073名。1966年3月,永昌县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简称“四清”、)运动,县设“四清”工作团党委、机关各系统和公社、镇设“四清”工作队党委会,代行原县委和基层党组织的职权。5月16日,“文化大革命”开始,县级党政部门各级党组织普遍受到冲击。9月增划北海子、南坝两个公社,并设立党委。1967年8月16日,“造反派”夺了县委的权,各级党组织相继瘫痪。1970年以后,恢复党的各级组织。1971年5月,中共永昌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后,14个公社、镇党委相继恢复。11月,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皇城区划永昌管辖。次年12月,仍划归肃南。1975年底,全县有基层党支部233个,党员6010名。1978年以后,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全县党员人数发展至7297名。1981年2月,将金川镇(不含河西堡)、宁远堡、双湾党委及其所属党的组织划属金昌市领导。1983年,设河西堡镇党委。同年7月,全县恢复乡的建制,撤销公社党委,建立了10个乡党委,原109年大队党支部改建为108个行政村党支部。1985年10月,河西堡乡并入河西堡镇,乡镇党委合并。新城子、朱王堡乡党委改称镇党委。至1985年底,县委领导19个基层党委(其中乡镇13个,县级机关6个),5个党组,各党委下属总支部10个,支部276个,共有党员6370名。1990年,县委领导19个基层党委,其中乡(镇)党委11个,县属机关8个。各党委下属党总支13个,党支部315个,共有党员7072名。(附表222,223)。
  第三节 党员教育
  培训1949年9月中共永昌县委成立以后,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章程和反霸建政、剿匪肃特及发展生产等各项政策。1950年3月,县委成立了学习委员会,组织全县党员结合整风,主要学习毛泽东《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论人民民主专政》等著作及有关政策文件。1951年冬,结合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对党员进行阶级教育、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教育。1952年,结合整党,对党员进行党纲、党章教育,克服无组织无纪律的自由主义现象。1954至1956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等材料,在全县进行《婚姻法》、《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学习教育。同时,从1954年开始,对党员干部进行较正规的文化理论培训。分别设立初级班(理论班)和文化班,参加初级班的学员402人,主要学习《经济建设常识读本》、《政治常识读本》;文化班以学习文化课为主。1956年9月,成立干部政治业余学校,按地区分设4个传授站。设5个初级班,学员715人,学习哲学常识;设1个中级班,学员102人,学习哲学;设4个文化班,学员436人,学习文化课。1957年,学习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配4名专职教员集体备课,巡回讲授。同年“反右”运动开始,党员的学习和培训均围绕政治运动开展。1959年2月,县委成立了党校,配备了专职理论教员,党员和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由党校承担。1960年,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等文件政策,进行纠正错误、战胜困难、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教育。
  1966年至1970年,县委党校每年坚持举办学习班,对275名农村党支部书记、生产大队长和1209名农村党员进行了集中培训。1971年,全县城乡共举办各种类型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984期,参加学习的党员、干部达4.58万人次,并轮训了大队、生产队干部900多人。1972年冬,举办了2期路线教育学习班、轮训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党员副主任、厂矿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委员共300多人。1974年,举办了3期干部、工人读书学习班,有170名党员参加了学习,主要学习《哥达纲领批判》、《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等马、列和毛泽东著作。1975年,县委在“五·七”干校设立了读书培训班,对360多名党员分6期进行了培训,学习“全面专政”的理论。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1979年冬,举办了4期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学习讨论会。1980年起,县委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社会义经济建设的理论、《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以及有关党的建设的理论。1980年,全县共举办各种党员培训班74期,共培训党员6765人,并办了3期共300多人参加的党课教员培训班。1982年,党的十二大以后,组织党员学习十二大文献和新宪法有关改革开放的政策文件。1983年下半年至1984年底,举办了3期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学习班,共参加150人,研读《邓小平文选》。在整党过程中,对全体党员进行了党性、党风、党纪和“四有”(有理想、有纪律、有文化、有道德)教育。1986年至1990年先后对县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干部、工人党员以及农民党员进行了培训。1986年举办培训班5期,参加452人,1987年举办培训班8期,参加616人,主要进行了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1988年举办培训班7期,参加320人,1989年举办6期,参加385人,1990年举办10期,参加728人。这几年的党员教育,主要是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其中,对一般党员重点是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对农村基层干部重点是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对新党员重点是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整顿1950年8月,县委、县政府机关及各区乡党员干部进行整风学习,揭露并纠正了贪污腐化、违法乱纪、阶级立场不稳、政策观念模糊、强迫命令等不良风气。1952年8月,全县党员集中县城进行整党,每个党员结合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工作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1956年7月相继整顿了全县基层党组织。1958年1至4月,县委抽调300余名机关干部组成4个工作团,分赴东河、西河、清河、金川4个片及部分县属厂矿,对这些地区及厂矿的6个党委、11个总支、126个支部(其中农村支部121个)进行全面整党。在整党中,共发展新党员876名,受到各种组织处分的党员198名。
  1966年,结合“四清”运动(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在全县农村进行全面整党。计参加10个公社党委,113个大队党支部,906个生产队党小组,3120名党员。整党中,发展新党员1305名,并对所谓犯有各种错误和丧失了党员条件的959名党员分别作了组织处理。其中被开除党籍的315名,留党察看的104名,受党内警告处分的227名,取消预备期党员资格的67名,劝其退党的65名,不予登记的181名。这次整党,由于纳入“文化大革命”,受“左”的思潮影响,错误地处理了大批党员,对错处理的党员于1978年以后,逐步进行了平反纠正。
  1970年10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整党、建党。参加13个党委,2个总支,161个支部,4150名党员。整党中,发展新党员687名(其中农村572名),新建党支部16个,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党员作了组织处理。
  1984年11月至1987年1月,在全县20个党委,5个党组,9个总支,271个支部,6230名党员(含预备党员176名)中进行了以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做一名合格党员等为内容的教育,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整党中,予以登记的党员6003名;预备党员除外,缓登31名;不予登记的64名;暂不登记17名;受到各种党纪处分的党员46名(其中开除党籍的8名,留党察看的11名,警告和严重警告的27名)。
  纪律检查1950至1956年,纪委查处了130多起违纪案件,处理违纪党员72人。1957至1966年,监委在反右整风、查产斗争中,错误地处理了一批党员干部,有的划为右派分子或严重右倾,或戴上阶级异已分子等帽子,或受批判斗争,或给予党纪处分。1961年5月,县委成立了甄别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对在以上运动中错处理的党员干部进行了甄别复查。1966年以后,原监委的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办理,检查工作结合清理阶级队伍等政治运动进行。1979年1月,复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由6人组成,书记1名(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副书记1名。1983年10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共永昌县纪律监查委员会,受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双重领导,始设专职书记、副书记和专职委员,内设信访、审理、党性教育3个组;1989年进一步健全内部机构,设立了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在各乡(镇)和县属各部门,各单位也进一步健全了纪律检查机构,共配备了专职和兼职纪律检查干部380多人。1985年,对46名纪律检查干部进行了培训。县纪委共受理申诉案件33件,经过复查落实,维持原处分的15人,减轻处分的3人,撤销处分的15人。1990年,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干部21人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开除党籍的4人,留党察看的7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的4人,警告的5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1人。
  第二章 共产党领导的群众团体
  第一节 工农妇商组织
  一、工人组织
  永昌县总工会1952年11月成立永昌县工会筹备委员会。1957年1月,永昌县工会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总工会成立。年底,全县建起基层工会组织44个,发展会员2148人(其中女24人)。1958年9月撤销总工会。1963年7月恢复,至年底,恢复基层工会14个,入会会员1758人。1966年9月28日,总工会再度并入了永昌县群众团体办公室,取代了县总工会组织。1973年8月,总工会恢复。1981年2月,原金川镇办事处所辖工会划给金昌市。1985年底,全县基层工会发展到113个,会员3988人。基层工会均由同级党政领导干部担任负责人。百人以上的厂矿企业单位配备专职工会干部。1990年县总工会以下有直属工会28个,系统工会11个,基层工会107个,共有会员5871人,占全县职工总数的88.23%。
  历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永昌县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代会)于1957年1月21日至24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62名,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县总工会筹备委员会关于《充分动员和发挥全体职工的一切积极力量,为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的任务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和今后工作任务的决议。大会选举产生了永昌县工会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选出兼职主席1人。永昌县总工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于1963年7月21日在县城举行,参加代表52人。会议听取讨论了永昌县自1962年1月筹备恢复工作以来的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传达省总工会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大力支援农业。大会选举产生了二届委员会,选出兼职主席1人,选出出席省总工会四次代表大会代表2人。第三次工代会于1973年8月15日至18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105人,讨论通过了第二次工代会筹备小组工作报告,选举了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19人,在三届一次全委会上,选出常委7人和主任、副主任。第四次工代会于1978年12月21日至25日在县城举行,会议传达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选举了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19人,在四届一次会上,选出常委7人,选出了主任、副主任。第五次工代会于1982年3月24日至27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126人,会议听取了“发扬广大职工主人翁精神,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五届工会委员会,委员19人。在五届一次会议上,选出常委9人,选出主任、副主任。第六次工代会于1985年7月19日至20日在永昌县城召开。出席代表98名,听取了五届工会委员会《团结全县职工为全面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的报告,指出:要认真贯彻全总“九大”、“十大”的方针任务,团结广大职工群众,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为发展生产,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业务文化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为加速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而努力工作。大会选举产生了六届委员会,选出委员19人,一次会议上,选出常委8人,主席1人,副主席2人。第七次工代会于1987年1月6日至8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20人。会议听取审议了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决议。传达了省工会“七大”会议精神。选举了永昌县第七届工会委员会,选出委员19人。七届一次会议上选举常务委员9人,选出主席1人,副主席1人。
  七届工代会以来,全县企业单位大多建立了职工代表会制度。职工代表会是企业里的最高权力机构,凡企业的重大决策均需经职代会讨论决定,如重要方案的提出、审议或否决,生产经营管理事项的决定,集体合同的鉴定,民主选举行政领导人员,民主评论,职务任免等。1990年召开职代会的单位68个,共召开职代会89次。
  二、农民组织
  农民协会1950年,在民主建政过程中,全县27个乡、116个行政村、433个自然村,分别成立了农会、分农会和农会小组,农会会员达4885人。1950年2月26日至28日,举行了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21人。大会通过了《永昌县农民代表大会章程》和《农民代表大会组织规程》。大会选举产生了由15人组成的永昌县农民协会。年底会员人数达2.96万人。1951年7月11日至14日在县城召开了农民协会第二届会议,选举产生了永昌县农民协会第二届委员会。至1952年,农会会员增至4.63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3%。1953年3月,土改复查工作结束后,农民协会停止了活动。
  贫下中农协会1963年7月15日至20日在县城召开了永昌县第一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会议要求各公社尽快建立贫下中农委员会,并决定县级不设专职机构。1964年12月21日至29日,在县城召开了永昌县第二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71名,县委作了《在党和毛主席英明领导下,坚决依靠贫下中农,把社会主义革命进行到底,促进农业生产新高潮》的报告,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贫农下中农协会组织条例》(草案),通过选举,选出由15人组成的永昌县贫农下中农协会第一届筹备委员会,选出主席、副主席。1966年9月28日,永昌县贫下中农协会筹备委员会并入永昌县群众团体办公室。1973年8月,恢复贫协筹备小组,9月8日至12日,永昌县贫农下中农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33名,大会选举产生了由27名委员组成的永昌县贫下中农协会第二届委员会,选出主任、副主任。是年,对全县基层贫协组织进行整顿,各公社、大队、生产队的贫协组织增至1009个,贫协会员发展达4.87万人,至1967年底,有会员5.81万人。贫协主要职能是监督本地行政工作,据1977年统计,派出管理学校的代表321人,管理商店、粮站的代表188人,管理知识青年点的代表378人,管理医疗单位的代表393人。1977年以后,贫协组织尚存,活动基本停止。据1979年统计全县会员数为6.01万人,占贫下中农总人数的81%。1981年,贫协组织自行解体。
  三、妇女组织
  县妇联1950年春,永昌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委会成立,1951年相继为县属5个区配备了妇女干部10人,在31个乡逐步建立了妇联组织。1952年底,在各行政村设妇女代表会,各自然村设妇女代表小组。1954年,全县8个区,48个乡,各配备妇女干部1至2人。1957年9月,民主妇女联合会更名为妇女联合会。1958年,各公社设妇女工作委员会。1961年底,为全县25个公社(镇)配备了妇女干部。1964年全县由25个公社镇合为12个,并在各公社建立了妇联会。1966年9月,妇联并于新成立的群众团体办公室,1971年11月,县革委会政治部设立青年妇女组,负责青妇工作。1972年,各公社妇联恢复,全县配备妇女干部14人。1973年5月3日,恢复县妇女联合会。领导全县妇女工作。1976年,14个公社(镇)有妇女干部17人。1983年,各乡镇择优招聘了一批妇女干部,全县11个乡(镇)均设有妇联,有妇女专干11人。1990年,全县乡(镇)均设有妇联,一般7至9人组成,设专职妇女干部1人,委员兼职。村民委员会均设妇代会,一般由5至7人组成,设不脱产主任1人。村民小组设妇代小组,一般3人组成,设小组长1人。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设妇女工作委员会,一般3至7人组成,设兼职主任1人。1990年,全县有女职工2954人,占全县职工总数的30.2%。女职工中有女干部514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女干部11人。
  妇女代表大会永昌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51年9月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00余名。大会号召妇女翻身解放,参加减租反霸,向封建势力作斗争,大力宣传《婚姻法》,提倡妇女参加劳动,搞好家庭副业,支援抗美援朝并积极参加农会。大会选举产生了永昌县民主妇女联合会一届委员会。选出常委8人;选出出席甘肃省妇代会代表1人。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55年3月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00名。会议号召妇女参加农业合作化运动,提出解决男女同工不同酬和抚幼工作问题。大会选举产生了永昌县民主妇女联合会二届委员会,选出常委9人,主任1人。1957年9月,永昌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永昌县妇女联合会。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57年12月28日至31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145人。大会作了报告,总结了两年零九个月的妇女工作成绩,检查“右倾”保守思想,明确今后工作任务,动员广大妇女掀起建设社会主义高潮。大会选举产生了永昌县妇女联合会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9人,三届一次会议上,选出主任、副主任。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59年8月20日至23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120人。讨论了三届妇联执行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永昌县妇女联合会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11人和出席省四届妇代会代表8人。在四届一次全委会上选出主任1人。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64年6月7日至12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107名。县妇联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选举了县妇女联合会五届委员会,委员17人,在五届一次全委会上选出主任、副主任。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73年5月3日至7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352名。其中党员117名,团员98名,知识青年代表4名,少数民族代表2名。会议通过了《以‘批修整风’为纲,加强妇女工作,充分发挥妇女在三大革命运动中的战斗作用》的工作报告和《倡议书》。大会选举产生了永昌县妇女联合会六届委员会,委员39人。还选出了出席武威地区妇代会代表和出席省五届妇代会代表8人。六届一次会议上,选出常委9人和主任、副主任。第七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79年5月11日至14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350名。大会作了《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组织浩浩荡荡的妇女大军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挺进》的工作报告,确定了妇女工作的中心任务,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大会选举产生了永昌县妇女联合会七届委员会,委员39人,在七届一次会上选出常委9人和主任、副主任。第八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82年4月15日至17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286名。大会选举产生了永昌县妇女联合会八届委员会,委员39人,选出出席金昌市第二届妇代会代表103人。在八届一次会上,选出常委7人和主任、副主任。第九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85年10月4日至6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210名。大会认真讨论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妇女工作的任务,动员妇女投身于四个现代化建设,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大会通过了妇联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永昌县妇联九届委员会,委员31人,在九届一次会议上,选出常委7人和副主任2人。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88年10月11日至13日在永昌县城举行,参加代表210人。会议听取通过了妇联会《发扬“四自”精神,积极投身改革,为振兴永昌经济建功立业》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由27人组成的永昌县妇女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十届一次会议上选出常委7人,主任、副主任各1人。
  四、商会组织
  县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1951年3月2日,由25人组成县工商联合会筹备委员会。6月,组织工商业者成立店员公会。12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工商界会员代表大会,工商联正式成立,委员21人,候补委员2人。1954年5月,工商联设立学委会。1954至1955年,工商联鼓励私营工商业者,认购经济建设公债9286万元(合新人民币9286元)。1956年初,工商联配合县人民政府,对全县私营工商业者实行公私合营,实现了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7年以后,工商联基本停止了活动。1961年恢复工商联,设委员7人。1964年4月,召开了工商联合会会员代表会议,出席代表40人,列席代表14人,选出委员13人,组成新的工商联合会。“文化大革命”中工商联停止活动。1989年8月召开了永昌县工商联第五届委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由13人组成的五届执行委员会,并选出主委1人,副主委1人。
  第二节 青少年组织
  一、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50年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永昌县工作委员会成立,负责建立基层团组织和筹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永昌县委员会。1950年3月建立了永昌中学团支部。同年11月在永宁区三乡(陈仓乡)建立了永昌县第一个农村团支部。1952年底,全县成立团区工委5个,分别配备专职团干部2至3人。1953年,基层团组织相继建立。同年3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永昌县委员会正式成立。1957年5月15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6年9月,县委设立群众团体办公室,团县委的工作归其负责。1971年9月,县革委会政治部设立青年组,11月又将青年组改设为青年妇女组。1972年12月中旬,成立共青团永昌县第九次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1973年1月,共青团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恢复团县委。年底14个基层团委全部恢复。1981年,原金川镇(不包括河西堡地区)和宁远堡、双湾公社团委划给金川区团委。1990年,全县有团委16个(其中乡镇团委11个),团总支22个,团支部339个,团员总数7513人。(1951年以来共青团组织发展情况见表224)
  历届团代会1950年春季,设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永昌县工作委员会。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永昌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以下称团代会)于1953年3月在县城召开,会议总结团县工委建立以来的工作,提出了今后的任务,选举成立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永昌县一届委员会,一届一次全委会上,选出了副书记。第二次团代会于1954年11月13日至15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25人,大会审议了团县委的工作报告,选举了共青团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团代会于1956年6月21日至23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48人,大会审议了团县委《关于一年来工作总结和今明两年任务》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第三次团代会决议,选举了三届团县委,委员13人,常委7人。表扬奖励了一批在各条生产战线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四次团代会于1958年1月4日至7日在县城召开,团县委向大会作了《坚决克服右倾保守思想,团结教育广大青年用高度的劳动热情,为在十年内把河西建设成为祖国新的粮棉基地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讨论通过了第四次团代会决议,选举了共青团四届委员会,表彰奖励了18个先进团组织,34名优秀团员。第五次团代会于1959年8月8日至11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400人,大会听取了团县委工作报告,提出了今后几年的任务,讨论通过了第五次团代会决议,选举了共青团五届委员会,委员17人,常委7人。第六次团代会于1962年3月5日至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31名,团县委向大会作了《关于两年来共青团工作总结和今后一年团的工作任务》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了共青团六届委员会,委员17人,常委7人。第七次团代会于1963年5月1日至5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83人;大会审议了团县委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七次代表大会关于工作报告和今后任务的决议》,选举了共青团七届委员会,委员17人,常委7人。第八次团代会于1965年8月25日至2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07名,大会审议了团县委题为《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促进青年革命化》的工作报告,通过了第八次团代会的工作报告和今后任务的决议,选举了共青团八届委员会,委员17人,常委7人。第九次团代会于1973年1月11日至15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28人,大会审议了团县委题为《以路线斗争为纲,进一步加强共青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第九次团代会决议》和全体代表给全县团员青年的《倡议书》,选举了共青团九届委员会,委员23人,选出常委7人和书记副书记。第十次团代会于1978年7月7日至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03人,大会审议了团县委题为《把共青团建设成为一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英勇突击队》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第十次团代会决议和全体代表给全县团员、青年的《倡议书》,选举了共青团十届委员会,委员23人,常委7人。第十一次团代会于1982年4月11日至13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85人,大会审议了团县委题为《全县共青团员和青年行动起来,为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贡献青春》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第十一次团代会决议和全体代表给全县团员、青年的《倡议书》,选举了共青团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23人,选出常委7人和书记1人副书记2人。第十二次团代会于1985年7月22日至23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10人,大会审议了团县委题为《团结带领全县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改革,为国家富强、人民富裕贡献青春》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第十一届团县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全体代表给全县团员青年的《倡议书》,选举了共青团十二届委员会,委员21人,选出常委9人和书记1人,副书记2人。第十三次团代会于1989年5月25日至2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00人。团县委向大会作了题为《带领青年诚实劳动,造就一代四有新人》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由21人组成的共青团第十三届委员会。十三届一次会议上,选出常务委员7人和书记,副书记各1人。
  二、中国少年儿童队——中国少年先锋队
  1950年6月,城区学校开始中国少年儿童队建队试点工作,吸收42名学生加入了中国少年儿童队。于9月召开了少年儿童队建队大会,团县工委为少年儿童队员佩戴了红领巾,通过了建队决定,选举了中队委员会。同年全县5个区的中心完小相继建立了少年儿童队。1951年,团县工委设立了少年儿童工作部,负责全县少年儿童工作。1952年全县建立少年儿童队大队8个、中队21个,有队员856人,聘请大队辅导员8个、中队辅导员21个。1953年6月,“中国少年儿童队”改称为“中国少年先锋队”。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少先队组织被红小兵组织所代替。1978年各学校相继恢复了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每所学校设立少先队大队委员会,由7至13人组成,设正、副大队长各1人。班级设立中队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设正、副中队队长各1人;每个中队设若干个小队,小队由5至13名队员组成,设正、副小队长各1人。大队、中队均聘请辅导员。大、中、小队正副队长均由队员民主选举。1985年,全县166所小学、13所中学均建立了少先队组织,共有少先队员2.06万名,辅导员632名。团县委由1名干部具体负责少先队工作。1952年以来少年儿童组织情况见表225。
  1990年6月1日至2日,在永昌县城召开了中国少年先锋队首届代表大会,出席少先队代表135人,辅导员250人。会议听取了团县委《面向新世纪,造就新主人,为培养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而奋斗》的报告。成立了中国少年先锋队永昌县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团县委等单位和基层少年先锋队辅导员19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中国少年先锋队永昌县工作委员会是全县少先队组织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全县少先队工作。它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坚持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少年儿童,引导他们听党的话,努力学习,锻炼身体,立志作全面发展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1990年,全县中、小学均建立有少年先锋队组织,小学有128个,中学4个。共有少先队员16510人,占全部儿童的76.6%,共有辅导员801人。
  第三节 科技文化组织
  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和乡镇科普协会(见卷二十一科技)
  第四节国际友好团体
  中苏友好协会1952年11月,永昌县中苏友好协会成立,下设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1人。在全县5个区成立了支会,其中3个区设立了中苏友协工作委员会,共吸收会员805人,并给会员配发徽章。1953年以后,单独登记入会改以集体登记入会为主,到1954年,全县拥有会员4万多人。1955年以后,中苏友协逐渐停止了活动。
  抗美援朝分会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永昌县分会于1951年4月成立。5月1日,各界群众6.17万人(占总人口的60%)在县城举行反帝爱国的“五·一”示威游行,开展保卫世界和平签名运动。6月,发动全县人民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捐献1架战斗机、1门山炮,款共约18.15亿元(旧人民币),全县普遍订立了爱国公约,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国际主义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各区先后成立了优抚委员会。全县1700名适龄青年自愿报名,要求参战,后选送679人入伍。妇女们刺绣针线包1.27万个,装进针线、香烟、慰问信等,寄给朝鲜作战的志愿军战士。
  第三章 中国国民党
  组织民国九年(1920)中国国民党甘肃省党部派扬子馥任筹备委员来永昌县筹建国民党组织,发展党员。十六年(1927)中国国民党永昌县党部(以下简称县党部)正式成立,设常务委员1名;举办党务人员训练班,发展党员50余人。十七年(1928年)省派扬蔚南(陇西人)任书记长。二十二年(1933)省党部给县党部派常务委员和整理委员各1人,主持党务工作,在学校教师中发展党员100多名。二十四至二十六年,由汪锡福(永昌人)任书记长,二十七年(1938)由张俊臣(漳县人)任书记长,设秘书、执行、监察委员四、五人。三十一年(1942)由朱兴荟(永昌人)任书记长,并整理基层组织,在各乡(镇)公所和农村完全小学教职工中发展党员。随着党员人数的增加和组织的健全,县党部委员和工作人员也有所增加,分管各项工作。三十三年(1944)春,彭树勋(山丹人)任书记长,同年冬,复由朱兴荟任书记长到1949年解放。
  三十二年春,县党部召开了国民党永昌县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了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选出执行委员3人,候补执行委员2人,监察委员2人,其中常务监察1人。下配秘书、干事、录事等工作人员。基层设区分部,区分部设书记1名,委员2至3名。三十三年(1944)全县有区分部22个。三十六年(1947)县党部与三民主义青年团(简称三青团)合并,三青团工作人员转入国民党部,县党部执行委员增至13人,监察委员增至9人,按照党正团副的原则,增设副书记长1职,主管青年1作。登记在册的党员958人。
  党务中国国民党初期以孙中山先生三民主义为宗旨,在群众中宣传“平均地权,节制资本”;在县城机关、学校每星期一一早上举行总理纪念周和升旗仪式,由书记长作报告,宣读“总理遗嘱”、“党员守则十二条”,唱党歌。民国十六年(1927)蒋介石在上海公开叛变革命,叛离了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三十五年(1946年)十月,省党部派调查统计室科长来永昌,组织成立了“中国国民党永昌县党员通讯中心组”,由县党部书记长兼任组长。下设党员监察组和党员通讯组,部分区分部骨干党员担任通讯员,并在各乡镇分别建立通讯小组,构成通讯网,也称“党员通讯”。要求通讯员采取秘密方式,用代号或化名进行直线联系,注意监视一些群众团体的活动,查访可疑线索,监视可疑对象,发现共产党嫌疑,立即上报。三十六年(1947)冬党团合并后,省党部特派员来永昌召开通讯员会议,改“中国国民党永昌县党员通讯中心组”为“中国国民党永昌县党务干部会议”,直接受国民党中统局甘肃省党部调查统计室指挥,继续从事秘密监报工作。1949年,县党部受命组织“防共自卫团”,但组织尚未就绪,就因永昌解放而停止。
  第四章 国民党所属的社会团体
  三民主义青年团(三青团)民国三十三年(1944)2月14日,始筹建“三民主义青年团永昌县团务筹备员办事处”。同年冬成立“三青团永昌县分团筹备处”,设筹备委员1人。三十四年(1945)正式成立“三民主义青年团永昌县干事会”,设干事长1人,书记1人,下设组训股、总务股、宣传股,辖永昌中学,县级机关及城乡中心小学共11个区队。区队设区队长、区队副各1人,区队下设分队。队员无定数,学生10人左右,机关5.6人均可设分队,分队设队长、队副各1人,团员多系教员、机关公务员、学生等。入团分集体申请登记和个人申请登记入团,所有团员一律发给团员证。三十六年(1947)冬,“三青团干事会”与“国民党县党部”合并。
  同业工会民国三十年(1941)县政府组织县城内的铁匠、皮匠、毡匠、泥水匠、斗行(粮食行)、牙行(牲畜交易)、榨油行等手工业劳动者建立了同业工会。下属各行业亦分别成立工会,如“铁业工会”、“木业工会”等。各行的领导者俗称“行头”。这些工会到1949年9月永昌县人民政府成立时自行消失。
  商会清乾隆时期,永昌县城设东、西两个会馆,是商人集会的场所。民国六年(1917),永昌始设商业公会,系商业界的群众性组织,设正副会长、会董等若干职。十九年(1930)改称商会,由会董制改为委员制,设正副会长、委员若干人。1949年自行消失。
  教育会民国七年(1918年),永昌县设教育会,会长1名,是教师的群众性组织,负责改进教育,谋求教育福利等事宜,机构时存时废。但没有大的活动,于1949年自行解体。
  童子军民国中、后期小学四年级以上和初中学生中的组织。设大队、中队、小队。二十七年(1938),在永昌县各小学成立童子军,发展队员,并由学校教师担任“童训”课程,讲授野营、防空、防毒、救护、体操等军事知识,开展训练活动。后自行解体。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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