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医疗医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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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68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医疗医政
分类号: R199
页数: 8
页码: 821-828
摘要: 本章记述了自民国时期至1990年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医疗医政发展情况,包括医疗机构、医疗、中西医结合、医疗制度的情况。
关键词: 卫生事业 医疗医政 永昌县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永昌县历史上没有有关卫生机构的记载。民国时期卫生事务由民政科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卫生工作由县人民政府三科(教育科)管理。1952年9月设县卫生科。1958年卫生科与文教科合并,称文教卫生局,编制5人。1968年5月7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同时成立了文教卫生服务站革命委员会,编制6人,属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民卫组领导。1970年8月28日,上述机构撤销,恢复了文教卫生局建制,编制7人。1971年12月15日文教卫生局再次分设,成立卫生局,编制10人。1985年以后,卫生局内设人秘组、医政组、防疫妇幼组、财务组。下属单位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卫生防疫站、县妇幼保健站和13个地区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
  第二节 医疗
  永昌素以中医治疗为主,而西药的使用推广,历史并不长。民国初,一位浙江人(姓顾)寄居县城南街,开业行医,使用西药,为永昌西医之始。十五年(1926)外地私人在县城设平民医院,但不久即停办。三十二年(1943)成立县卫生院,职工5人,使用西医西药治疗疾病。城乡中药店共有19处,其中县城11处。全县从业医生在百人左右。县城内较大的广元堂、永庆堂、同兴堂、福泰昌等商号的药店也开始经营西药。三十六年(1947)的统计,八至十月,县卫生院就诊人数1165人,预防种痘561人。三十七年(1948),天主堂设公教诊疗所,职工4人,均用西医西药。民国末期,全县中药店铺大部停业,县城仅存永庆堂、广元堂、元顺喜、福泰昌、长生堂五家。农村则有红山窑的福顺喜,宁远的义和成、德顺永及清河新堡子、郑家堡、陈仓堡、龚家堡、头沟等开设的药店共10家,中医126人,较有名的有王悦贤、张肃廉、窦伯卿、王通文等20多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政府接管了县卫生院,并更名为永昌县人民卫生院。1950年3月,县上成立中医师公会(学术性群众组织),按中央“中医科学化、西医中国化”的口号,于同年创建了中西医药研究会。1951年,县人民卫生院职工增加到8人,始设病床5张。中医均系私人开业,共59人。1952年中医师公会与中西医药研究会合并,成立卫生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医协会),并在永宁、宁远两区设立了分会。城关镇设妇幼保健站,永宁区设人民卫生所。1953年,县人民政府将人民卫生院纳入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投资搞基本建设。中医协会对全县从事中医药的人员进行了全面登记和考试,其中70多人取得了中医合格证,并将部分人员录用为全民所有制职工。县人民卫生院主要收治呼吸、消化、循环、泌尿等系统的常见病及流脑、腥红热、菌痢、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传染病。并开始使用静脉点滴输液。乡镇卫生院、联合诊所均能以中医的辩证方法,治疗以上各类疾病。1954年由中医协会主持,先后在城关镇、西河、清河、河西堡、东河等地办起了中医联合诊所5处,为集体经营。县人民卫生院开始推行封闭疗法,治疗风湿性关节炎。1955年,又在红山窑、朱王堡、水源、流泉办起了私人联合诊所,为私人经营。全县大部分私人开业的中医,均加入了中医协会或联合诊所。并规定让一部分水平较高的中医带领徒弟。县人民卫生院始设检验室开展血、尿、便常规检查。1956年,天主堂公教诊所和县人民卫生院合并,并设门诊部。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凡商号药店,均实行公私合营,由县供销合作社管理。并于同年10月将县城4个药店合并,成立中升药店。各区乡私人药店均和供销社合营,部分中医人员被录用为国家职工,各中医诊所的医生,实行自由行医,集体收费,能者多劳,按劳计酬的办法。至此,全县有县人民卫生院1个,医务人员32人;区乡卫生所6个,共35人;中医联合诊所5个,私人联合诊所5个(1957年又办宁远堡私人联合诊所1处),共16人。同年,县人民卫生院第一例阑尾切除手术成功。其后各类手术逐年增多。1957年县妇幼保健站并入县人民卫生院,设妇幼组。县人民卫生院主要处理心血管系统疾病、肺炎、肺脓肿、结核性胸膜炎、肝硬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外科可作破腹产、肠梗阻手术,各乡镇卫生院开始使用西医、西药。
  1958年,县人民卫生院更名县医院,以医疗为主,为全县医疗指导中心。上级为永昌县医院派来第一个大学生,即兰州医学院毕业的宋彦达。以后逐年均分配医科大学生到永昌工作。同年省卫生厅拨款3万元扩建县医院,县医院始设制剂室、化验室各1处,购置干燥箱、培养箱各2台,电冰箱1台,康氏震荡器1台,开展血型鉴定、胃液分析、康氏反应等10多个化验项目。同年除城关镇外,各区乡卫生所,均更名为人民公社卫生院。私人联合诊所,部分过渡为集体所有制单位,部分并入公社卫生院,少部分至1959年自行解体。部分大队设了卫生所,小队设了保健站,大队卫生所的医生,看病挣工分。县卫生工作者协会开办卫生学校,培养了一批中、西医知识兼备的医务工作人员。1959年,县医院职工增加到50人,床位增加到30张,省卫生厅调给30毫安X光机1台,院内始设门诊和住院两个组,门诊组设内、外、儿、妇、中医、针灸、化验室(科),住院组设病房、手术室。5个地区性卫生院,辖基层卫生所28个。共有职工155人,其中,中级以上的医务人员51人,共设病床158张。卫生工作者协会撤销,各中医联合诊所停业。1960年妇幼保健站从县医院分出,1961年和防疫站合并,农村保留原5个地区性卫生院,增设河西堡地区性卫生院,公社体制下放,全县设25个公社,在没有地区性卫生院的公社,均将原基层卫生所改建为公社卫生院。全县农村共有6个地区卫生院(即指西河地区,东河地区,清河地区等),18个公社卫生院,共有职工127人,设病床8张,西医药工作人员52人。1962年,县卫生工作者协会恢复,相继恢复中医联合诊所2处。县卫生局对全县1956年从师学习的24名学徒,进行了出徒考试,其中13名取得了行医资格。又重新给各老中医分配学徒34名,其中脱产人员14名。县医院始使用小儿头皮静脉输液,治疗小儿高烧、脱水、中毒性消化不良等疾病,并施行肝包虫摘除、宫外孕、甲状腺肿瘤切除及脓胸切开引流等手术获得成功,并开展肝功化验。乡镇卫生院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静脉输液等西医治疗技术已广泛使用。1964年,全县将人民公社合并为10个公社、2个镇,仍保留6个地区性卫生院。18个公社卫生院除保留红山窑、北海子、南坝、东寨、水源、陈家沟6个外,其余均改设为大队保健站。截止1965年中医联合诊所恢复到5处,即县卫生协会门诊部、北泉、宁远堡、朱王堡、河西堡。至此,全县医疗单位31个,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10个,集体所有制单位21个,共有职工187人,床位42张(县医院30张),县医院内科可以抢救治疗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和各类中毒、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等疾病,1965年在全县开展输卵管结扎手术。1966年,妇幼保健站、防疫站与县医院合并,在院内设组。各地区性卫生院、公社卫生院均分设了门诊、住院、防疫、妇幼等组,部分卫生院设了X光室、化验室、手术室等。县医院胃大部切除术获得成功,并开展血清钾、钠、氯、钙测定腹水常规检查。1968至1969年县医院和卫生系统其他单位合并,成立人民卫生服务站,各公社卫生院均成立革命委员会。1971年恢复原建制,实行院长管理体制。县医院部分骨科手术和甲状腺次切除术获得成功。
  1969年1月在全县推广合作医疗,农村大队保健站陆续改为合作医疗站。至1971年底,112个大队中98个实现了合作医疗,各地私人联合诊所,全部并入合作医疗,联合诊所遂告结束。合作医疗站除原有的医生外,大多数医务人员由大队选送培养,多以中医为主,西医为辅。1971年,卫生防疫站和县医院分设,县医院有职工37人,病床30张,引进50毫安的X光机1台,
  1975年又引进200毫安的X光机1台,医疗上心包穿刺成功,冠心病抢救成功率有了较大的提高,全县地区性医院和公社卫生院共12个,职工增加到162人,病床增加到166张。合作医疗站98个,共有“赤脚”医生(指经过培训初具医疗卫生知识而不脱产的农村医务人员)306人。并在各生产队设卫生员,共606人。全县从事医疗事业的1111人,公社卫生院以上的人员119人,其中,西医技术人员85人,西医师43人。各乡镇卫生院普遍能进行阑尾、疝气、胃切除等外科手术。1972年,县医院开展妊娠免疫试验、胸腹部透视、钡餐透视及胸部、四支平板拍片诊断。1972年5月,全县102个合作医疗站,其中有47个收不抵支,不能进行正常医疗工作。1973年对合作医疗站进行全面整顿,恢复到97个,赤脚医生达388人。1973年妇幼保健站分设,县医院开展细胞形态学及乙性肝炎化验诊断,年门诊就诊人数达5.4万人次。1975年,县医院迁北街,重新修建,至1977年建成,共建平房132间,建筑面积2783.4平方米。1977年全县12个公社、1个镇的128个大队全部实行了合作医疗,“赤脚”医生发展到449人。县医院始开展胸部、四肢、颈、腰、颅部胶片拍片诊断。1978年,县医院心电图机用于临床诊断,对心脏病患者始作二阶梯试验。并开展了血清蛋白测定等30多种化验项目。1978年以后,全县全民所有制医院全部开设了中医科、中药房。集体所有制卫生院,均设有中医诊断室、中药房。同时开放了私人行医和个体中药铺。全县共有中医药人员164人,其中国家职工27人,集体职工18人,农村合作医疗人员95人,个体行医的24人。1979年,全县“赤脚”医生,由武威地区组织统一考试,其中170人合格,并为其颁发了“赤脚”医生合格证。1980年,县医院职工增加到73人,病床增加到60张,并陆续购置了心电图机、心脏起搏器,M型超声心电图机、“B”型超声诊断仪等先进的医疗器械。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设内儿科(包括门诊住院部、注射室)、外妇科(包括门诊、住院部)、手术室、供应室、口腔科、五官科、医技科(包括X光透视室)、检验室、生化室、西药房、制剂室以及中医科、中药房、传染科及其总务科等所属部门共29个。全年门诊就诊人数达5.22万人次。同年,全县中医人员进行了业务考试,其中有3人晋升为中医师,13人晋升为中医士,7人晋升为中药士。1981年县医院前列腺切除手术成功,并开展胃肠、膀胱、肾脏、胆囊、输卵管、窦道等造影诊断。
  1982年全县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停止。1983年县政府决定;在河西堡地区设中医院。将宁远、双湾两个卫生院划金昌市。全县124个大队合作医疗站均更名为村保健站,重新对全县“赤脚”医生进行了考试,为成绩合格的179人颁发了《乡村医生证书》。1984年至1985年,县医院对心脏病应用乙胺碘呋酮进行治疗,传染病分科治疗。并使用“B”超、M超声心电图等诊断技术。外科开展全胃切除、右半结肠切除、肝修补、腹膜肿瘤切除、肝叶切除及甲状腺癌根治等手术。全年就诊者达6.75万人次。县中医院就诊者达2.79万人次。
  1990年底,全县县办医疗单位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站,县防疫站。农村分布着三个全民所有制地区性中心卫生院(新城子、六坝、朱王堡),七个集体性质乡镇卫生院(红山窑、焦家庄、北海子、南坝、东寨、水源、河西堡)。这些农村中心卫生院和乡镇卫生院,担负着一院(医院)、两站(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以及卫生行政工作等综合任务。还有行政村卫生所(室)121个,个体开业点48个。以上这些全民、集体和个体医疗单位(点),都开展中、西医治病,都经营中、西药药品。村级卫生所(室)近年来,都实行了集体或个人承包责任制。1990年,全县有国家、集体和个体医疗卫生人员799人,其中全民、集体职工407人。全部人员中有卫生技术人员757人。其中副主任医师4人,主治医师24人。同年,县人民医院建成门诊四层大楼一幢,进一步健全了内设科室,便利了群众看病治病。全县农村共有乡村医生197人,个体行医开业人员56人。全县县直医院有床位143张,农村地区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有床位74张。全年就诊人数达12万人次。
  第三节 中西医结合
  1955年国家提倡西医学习中医,中西医结合。全县西医学习中医的有26人。1959年,县医院西医士蒋永利拜老中医苏文山为师,经一年掌握了常见病的辩证施治。同年全县培养中西医结合医生15名。1964年10月县卫生工作者协会举办37人参加的中西医学术讲座。其后在医疗人员中推广和普及针灸疗法。1971年朱王堡公社卫生院采用中西医结合疗法,用针刺麻醉进行扁桃腺切除手术和下颌骨骨髓炎切除排脓引流术各1例,获得成功。1972年县上选派5名西医到武威地区卫校中医进修班学习,同时在医疗单位中均采取在职学习,中西医共同会诊的办法,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全县公社卫生院西医学习中医的共有67人。1970年至1974年县医院先后派西医师两名去兰州参加中医班系统学习二年。据1975年8月统计,全县55名西医中,能运用中医基本原理辩证施治的有19名,其余人在从事医疗时均能以中西医兼用。1976年全县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的10名(一至二年制)。1977年,县医院住院部的儿科病区设中西医结合病床7张,对治疗急、慢性肾小球肾炎、尿系感染、慢性肾炎等疗效显著。
  在西医学习中医的同时,中医人员都能自觉地学习西医、病理、解剖及临床学科,农村医生以中医为主,但绝大多数都具有一定的西医知识,在医疗上实行中西医并举。
  第四节 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从1952年12月1日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当时全县共有国家职工402人,均享受公费医疗。1962年7月成立了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1964年规定每人月标准医疗费为1.8元,1965年每人月标准医疗费降为1.2元,1971年又作了提高调整。1979年,标准定额由每人每年20.5元提高到30元。由各单位实行半包干制,每月每人按2元下拨,掌握使用。1985年规定每人每年60元,发给各单位自行掌握,调节使用,超支不补,一般不再拨付住院费。需动大型手术或者患有特殊慢性疑难病的,需经县医院确诊后再经有关部门批准才能住院或转院,经费从公费医疗费中拨付,控制使用。享受范围,除国家职工外,集体企事业单位均在自有资金中筹集经费,予以解决,实行公费医疗。
  合作医疗1969年12月3日,朱王堡公社郑家堡大队第一个合作医疗站成立,由生产队从公益金中提取资金,购置药品,实行合作医疗制度。社员吃药只记帐不掏钱。至1971年底,全县122个大队中,实行合作医疗的有98个。1973年底对全县12个公社和2个镇的125个大队的合作医疗站全面进行了整顿。1976年9月24日永昌县召开了全县“赤脚”医生工作会议,出席238人,其中“赤脚”医生195人。会议传达了全国及全省“赤脚”医生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巩固和发展合作医疗。1977年上半年,全县128个大队全部实行了合作医疗,其中56个大队实行100%免费医疗,59个大队实行了50%的免费医疗.13个大队实行30%的免费医疗.但由于合作医疗基本属“大锅饭”,时有无病求药现象;加上制度不健全、浪费大、至1980年全县仅11个大队勉强实行合作医疗,其余皆行收费。到1982年,全县107个大队(宁远堡、双湾两乡划金昌市)的合作医疗站均改为保健站,继续实行合作医疗的仅剩1个大队。到1983年全部变成了吃药付钱的办法,合作医疗自行停止。
  自费医疗除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外,其他社会人员均为自费医疗。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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