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民间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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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666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民间文艺
分类号: J528
页数: 10
页码: 770-779
摘要: 本节记述了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境内明建文艺发展情况。
关键词: 民间文艺 永昌县

内容

永昌县民间文艺世代相传,形式多样,内容不断更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一、业余文艺活动
  戏剧舞蹈永昌县素无地方戏,流传的剧种有秦腔、眉户、道情、歌剧等,最流行的是秦腔、眉户两种,均从陕西传入。清末民初,永昌有少数艺人自发组织起来,流动演出一些传统地方小戏。民国二十年(1931)以后,民间艺人陈明得等人组成业余戏班,约请临泽、武威、民勤的艺人常在县城演出传统历史戏。每逢庙会,即演会戏。报酬由会董筹集支付,戏班有时也卖点门票,但收入甚微。此外,在城郊、下十堡、北乡西乡,有民众自发组织的一些业余戏班和自乐班。活动时间大都在农闲季节、庙会和传统节日。有简单戏箱的戏班子,一般要搭台化妆表演;无戏箱的就地演唱或坐唱。演出的节目,一般以眉户小戏和传统折子戏为主,参加演出人员不赚工钱,演出的费用由地方民众筹集支付。民国时农村业余戏班有:双湾乡赵家沟的“民乐会”,下十堡的刘、吕、樊联班和陈家沟、小沟、河西堡、宁远堡等地的业余演出团体。北海子、双磨街、梅家寺、南河滩、通信堡、赵定庄、水磨关、毛卜拉等地有时起时散的自乐班。1949年县城旧戏班自动散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乡人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十分活跃。从1950年起,县城由文化馆组织起了群众业余剧团,经常排练一些现代小戏和传统小戏,为群众演出,曾有县委书记和炊事员同台演戏的佳话。在农村,则以完全小学和初级小学为中心,以教师和学生为骨干,配合减租反霸、土地改革等中心工作,在乡村民众的支持下,利用农闲时间和节日,排演体现新时代新内容的眉户剧、现代歌剧、舞蹈、快板等,深受群众赞赏。1958年,部分公社成立了业余剧团,机关成立了业余文艺演出队,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均停止了活动。1963至1965年,机关、学校、公社又组织起业余文艺宣传队,主要排演一些小歌剧、舞蹈、曲艺、大合唱等节目,自编自演,活跃群众文化生活。1966年至1976年,机关、学校、厂矿、公社、大队普遍建立了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演出内容由唱毛主席“语录”歌,跳“忠”字舞,逐步发展到演唱“样板戏”,歌剧以及曲艺、舞蹈等。县上也多次组织过全县文艺会演或调演。各公社每逢节日,都要根据统一安排,组织文艺演出。根据统计,这时期全县共有业余文艺宣传队271个(其中学校27个),文艺骨干5388人。1959年以来文艺汇演、调演情况详见表204。
  现代歌曲演唱民国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全县学校普遍教唱《大刀进行曲》、《抗战救亡进行曲》、《义勇军进行曲》等抗战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东方红》、《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咱们工人有力量》等歌曲,在全县城乡机关、学校、街道、农村广泛流行,到处可闻。当时,县上还多次组织培训教唱人员。在抗美援朝、土改运动和合作化中,城乡教唱《全世界人民团结紧》、《团结就是力量》、《志愿军战歌》、《五星红旗迎风飘扬》等歌曲。公社化时期,教唱《社会主义好》等歌曲。1965年至1966年配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教唱《我们走在大路上》、《学习雷锋好榜样》等歌曲。“文化大革命”时期,主要教唱毛主席《语录歌》,全县多次组织革命歌曲比赛。机关、学校、厂矿、乡村也经常进行比赛活动。1978年以后,有组织的唱歌活动只在学校进行。1990年,机关又兴唱革命歌曲。
  二、社火
  社火在永昌县民间流传已久,各地表演形式略有不同,各具特色。清河地区的鼓子雄壮热烈;西河地区的节子豪放优美;城郊地区的龙灯小曲豁朗雅素。民国时的社火队多以一沟、一坝、一堡、一寨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则以大队或行政村组成,参加人数不等,少则五、六十人,多则一、二百人,均自愿参加;表演形式主要是踩高跷、耍狮子、舞龙灯、坐旱船、骑竹马、打鼓子、节子等。表演内容则因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要求而有所变化,如1949至1960年前,以扮装工、农、商、学、兵等形象和《兄妹开荒》、《白毛女》、《小二黑结婚》等戏剧角色为主。1966至1975年,以扮装样板戏角色为主。1976年以后,又把《西游记》、《八仙过海》等历史故事中的人物引入社火。
  闹社火一般在春节期间。闹时,社火队伍每天在指定地点集中,白天“串庄子”,挨门逐户拜年,各家均备有烟、酒、糖之类食品热情接待。较大村庄的群众还要自动筹集酒菜进行招待,社火队多表演节目,以示谢意。
  跑场子是单项节目表演前的集体舞蹈。锣鼓和唢呐在场外伴奏,其余角色全部参加。由“春官”或“膏药匠”等角色领头,其他角色依次相随,变换各种队形绕场而舞,其场式有“蛇抱九蛋”、“九曲连环”、“卷棉花”、“乌云遮月”等。各种角色时而综合表演,时而分散表演,舞唱结合,扭跳交错,形式多样。
  狮子舞一般由2人扮1狮,1人引狮。表演分文武两种形式。文狮着重表演动作、神态、滚绣球等;武狮着重表演武功,如翻云梯、上桌子、翻筋斗。
  旱船流行较广。船模用木作架,长3左右,宽1米左右,上扎彩绸、彩花,下围淡蓝色绫子或彩绘的水流状图案。旱船由2人表演,1人扮艄公,手持浆板作划船状,1人扮船姑娘,手提船模着意配合艄公划船动作,摹仿船在水上的行进之态,忽快忽慢,忽仰忽俯,忽而颠簸忽而旋转。动作逼真,滑稽有趣。有时艄公与船姑娘对唱早船曲,体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节子舞又名霸王鞭,流传历史悠久。永昌西河地区社火里多有,但以赵定庄、毛卜拉的表演最有名。1954年,赵定庄的节子舞,曾参加省上调演,评价很高。节子舞由4人到几十人表演。节子用长80厘米的木棍做成,画成彩色,两端挖空,串以金属钱数枚,舞蹈时嚓嚓作响。表演者手执节子,伴随着鼓点的节奏,由慢到快,舞出“串花子”、“虎抱头”、“打四门”等多种动作。节子舞随着时代的发展,其花样也在不断地翻新。
  龙舞因夜间表演时,龙体里装灯而又称龙灯。永昌县龙舞由来已久,各地社火里都有。龙分红、白、青、黄数色,每年按讲究选用颜色。一条龙由十数人到几十人操作表演。大体与全国各地相似。
  三、秧歌
  秧歌是永昌流行较广的民间艺术。主要有列队扭唱和坐场子表演两种形式,角色以戏剧人物和各种民族人物为主,表演者主要是旦角、生角、毛女子、高跷队等,道具有扇子、手帕之类,在二胡、笛子、三弦、碰铃、锣钹、鼓的伴奏下,演唱流行的民间小调,主要有《下四川》、《花亭相会》、《十里亭》、《张连卖布》、《小放牛》等数十种流行曲子。1950到1958年,秧歌成了年节文艺活动的主要形式。且增加了新形式和新内容。旧曲子填了新词,使传统节目面目为之一新。扭秧歌城乡以学校为主,农民、市民、机关职工普遍参加,每逢“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六·一”国际儿童节、“十·一”国庆节和拥军优属、欢送应征青年入伍以及宣传国家的重要政策法令等,均组织秧歌队,热闹一番。1960年以后,虽也在有些年份闹过秧歌,但不及1959年前活跃。
  四、皮影木偶
  永昌县的皮影戏是清朝乾隆年间由西安传入的,首先流行于永宁堡一带。最早的皮影戏班“得盛班”,由杜家寨人刘成得创建。光绪二十几年,分两班演出,随后由刘春林传艺给本地吕、樊两家。到民国十几年,永宁堡一带就有4个皮影戏班。
  皮影戏俗称“影子”,其人物形象,布景均用加工的半透明生牛皮或生山羊皮精心镂刻而成。人物身高25厘米左右,分头、胸、腹、四肢四部分,四肢又分肘膝两段。用丝线将胸腹、四肢连接起来与头帽部分分别装箱备用。因皮影戏人物不能因戏化妆,布景不能随戏设置,所以,布景务求齐全,以备演出时随戏选用。因皮影表演的是历史戏剧,刻制时就一律按历史剧的生、净、丑、旦和文武官、兵的形象刻制。各样坐骑、车桥、布景、桌椅、宫殿、屋帐等都按传统戏剧里普遍设置的样式刻制。所用设备刻制齐全,需牛皮13张。这些工作,都由皮影戏班自己进行。
  演出时,利用一两间敞棚或搭一篷帐即可,门口置放宽2米高1米的木框纱幕,幕后1米许置光源,艺人(影子匠)根据剧中人物出场次序将头、身插装起来,前臂和手扣着细竹杆,挂置一旁待用。演出时,随着锣鼓音乐节奏,影子匠先放置布景,然后牵动竹杆,操纵人物上场,人物按剧情需要,或坐或立、或来去、或跪拜、或撕打,灯光将人物形象映于纱幕上,出现“影子”,供观众欣赏。同时,影子匠如文武乐人员按剧本台词该唱则唱、该白则白,随着音乐伴奏,说、唱、笑、动、打,声形俱会。皮影戏也有在白天利用日光演出的,叫“日影子”。
  木偶,俗称“肘猴子”。其人物形象为木偶人。木偶头比人的拳头稍大,镶上眼珠下颌,按戏剧人物生、净、丑、旦的脸谱彩画,身躯为一木制十字架。木偶的手雕成空拳状,安装在木杆上与身躯连结。人物所持器械,插入拳心空洞,穿戴衣冠即可。
  木偶戏,一般在白天演出,表演场所和皮影戏相同。一间房屋作舞台,只是把房棚门口下部分遮起来,以不露出艺人为宜,房棚中间挂有幕帐,设置上下场和官桌、帅桌等。演出时,艺人一手执木偶,一手执支杆和牵绳,根据剧情,作出整冠、捋须、甩袖、跪拜、舞枪弄棒、跃马扬鞭、瞪眼、张口等各种动作。艺人一面操纵木偶,一面根据剧情发展,或唱或白,或叱咤,或叙话,出出进进如同“大戏”,所以有“肘猴子照大戏唱”的说法。
  永昌皮影戏和木偶戏的剧目,多是我国的传统戏剧。本戏、折戏不下百十本。剧本一般都很冗长,有的可连演几个昼夜。刘家影班原藏手抄本极为丰富,1957年甘肃省文化局征集旧剧本时,拉去一马车,每千字给价1元,共付给人民币1100多元。现在留存的极少。皮影戏和木偶戏都用秦腔剧种演唱,个别折戏也有用眉户曲调演唱的。道白用永宁堡一带地方口语。乐器主要有板胡、二胡、唢呐、板鼓、堂鼓、钩锣、梆子、牙子等。因人员有限,戏班内从“把式”到徒弟,或提线,或伴奏,或演唱,一人多能,什么都干。
  永昌皮影戏和木偶戏为业余戏班,在1955年以前,每年春季多在本地和武威,民勤演出,秋冬季多在县城和东、西乡演出,到1960年以后,已全部停止了活动。
  五、元宵花灯
  永昌县元宵花灯由来已久,清末和民国前期,每逢丰收太平之年,正月十三至十五日夜必展元宵花灯。县城里花灯种类繁多,各商号和居民门首皆悬挂花灯。官府也在四街扎牌楼式灯架数座,以示与民同乐。晚上,市民和城郊农民都来观灯。同时在南街灯山湾湾筑6、7米高的灯山1座,分层叠级矗立场内,各层安放面制清油灯数百盏,点燃后,再罩上彩色灯罩。数百盏小灯可组成“天下太平”、“吉祥如意”等字样和花鸟鱼兽等图案,每晚变换1次,远望颇似灯火通明的峰峦,故称“灯山”。灯山和四街灯火相映成趣。县城的元宵灯会,从民国十四年(1925)以后,由于兵事较多逐步衰落。
  在乡村也有各式灯会,其中毛卜拉的“卐”字灯会遐迩闻名。“卐”字灯会所用图谱是由毛卜拉李发仁祖先于明朝时期从北京绘来,流传到今。解放初,每年都办,后来停止。1987年和1990年两次灯会,比较壮观,观众达万人之多。闹灯时,由全村人家分做各种彩灯360盏,再按图谱在选好的场地树起2米长的木杆360根,把做好的彩灯安置在木杆顶端。灯场中竖一高7至8米的木杆,上挂大型花灯1盏,各杆之间再按图谱路线用绳子连起来,这样就构成了通路回转盘旋的迷宫一样的方阵,晚上点燃花灯后,观众从进口鱼贯而入,顺着路线可以看完所有花灯,由出口依次走出。当秧歌队进入灯阵后,灯光闪烁,锣鼓喧天,边歌边舞,气氛十分热烈。灯场进出口处扎一彩门,上挂各式纱灯,灯上绘着八仙过海、桃园结义等神话和历史故事,并绘制有龙、凤、鹤、鹿等动物形象。彩门两边各置4盏大红宫灯,排“八”字形,彩门对面20米处树置彩灯6盏以为屏障,整个灯场庄严辉煌。另外有鳌山一座与“卐”字形灯场遥相互映。鳌山每晚点灯365盏,组成不同字样,从正月十三至十六日晚,每晚分别为“上元一品”、“中元二品”、“三元三品”、“天下太平”依次显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78到1983年,由县文化馆倡导征集,县城内连续几年举办了小型元宵灯谜晚会,1985年组织了一次大型元宵花灯会,县城居民、机关、学校、商店职工积极参加,制作灯笼别出心裁,品种繁多,各种花灯色样奇艳,装置巧妙,斗奇比美。正月十五日晚上,县城四条大街和钟鼓楼周围,展出花灯1200多盏,同一串串的彩色电灯泡和霓虹灯相互映衬,映得街道半空通红。全城市民,机关职工涌上街衢观灯。附近农民也乘坐汽车、手扶拖拉机进城观灯,观众约6千多人。呈现出一派安定团结的繁荣景象。
  六、念卷
  念卷,是永昌流行的民间文艺形式之一。所谓卷,即指“宝卷”。据史书记载,宝卷是由佛教的讲唱文学“变文”演化而来,内容和变文一样,其中讲的部分用散文,唱的部分用韵文,属于讲唱文学的一种。
  永昌流行的宝卷有两种,一种是佛教宝卷,内容有勤世经文,也有佛教故事,如《目莲僧宝卷》、《香山宝卷》、《刘香女宝卷》、《鱼篮观音宝卷》、《庞公宝卷》等;第二种是非佛教宝卷,内容有神道故事、民间故事,如《药王救苦忠孝宝卷》(记神医孙思邈的事),《蓝关宝卷》(记韩湘子度其叔韩愈的事),《吕祖师度何仙姑因果卷》(吕洞宾劝化何仙姑学道)、《白蛇宝卷》、《梁祝宝卷》、《孟姜女宝卷》、《鹦哥宝卷》、《红灯宝卷》、《赵氏贤孝宝卷》等。
  清朝和民国时期,永昌县说唱宝卷的活动,比较普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由于社会主义新文化在城乡不断发展,这一民间文艺形式只在红山窑、新城子等偏僻乡村流行,但终因卷本内容和说唱形式陈旧,逐步被淘汰。1985年,新城子镇文化站搜集整理了几本宝卷,送兰州大学研究。
  七、盲艺人说唱
  永昌县盲艺人说唱,在清、民国时期已成为民间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之一。这种文艺形式,以师带徒的方式代代相传,一直延续到当代。群众称盲艺人为“瞎仙”,称他们说唱为唱“贤孝”(一说弦萧),这种“贤孝”大都有唱本,属民间通俗说唱文学的一种。盲艺人由别人按唱本教他们默记。唱本按其内容,大体可分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以传统历史剧、历史小说、神话故事改编的,如《宝莲灯》、《李彦贵卖水》、《五典坡》、《汗巾记》、《昭君和蕃》、《小姑贤》、《四神姑下凡》等;第二类是民间流传的或艺人自编的,如《大包媒》、《打懒婆》、《王婆骂鸡》等;第三类是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如《包爷三下阴曹》、《二十四孝》等。
  盲艺人说唱的“贤孝”,大多数比较健康,加上艺人说唱技巧,确能在嬉笑怒骂之中起到鞭笞贪虐,抑恶扬善的作用。“贤孝”曲词多用地方口语表现。曲调自成体系,有高腔、平腔、浮腔、送东、下楼、莲花、五更、五点红等10多种调子,曲调低沉稳健,表现力强。唱“贤孝”伴奏乐器主要有四胡、二胡、三弦、碰铃、竹瓦子等。说唱时不化妆,不表演,不讲究场地,说唱的人多可分角色说唱,人少则一人单唱,自己伴奏。民国时,盲艺人为谋生计,走乡串户卖唱。到农闲或节日期间,有的地方约请盲艺人唱曲子,活跃文化生活。1949年以后,政府文化部门组织盲艺人学习,向他们宣传新思想、新道德、新文化,对“贤孝”的内容进行了审查鉴别,易除了糟粕部分,编写了新词,受到群众欢迎。“文化大革命”中,盲艺人说唱被视为“四旧”而禁止。1978年以后,盲艺人说唱又流行于城乡。后来随着录音机、电视机的普遍使用,听盲艺人说唱的人越来越少。为了不使这一民间文化失传,县文化馆曾把词曲搜集整理谱写出来油印保存。
  八、民歌 少年
  民歌在永昌县流行范围较广。歌词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流传下来的,如《十里亭》等;一种是群众自创自编的,如《彩花》、《新九月》、《绣香袋》等。歌词内容多以反映人民生活和抒发思想感情为主。有的鞭笞旧社会的黑暗,歌唱新社会幸福生活和自由婚姻。如《生活在人间》、《实心为你》等;有的针砭时弊陋习,提倡移风易俗,如《禁鸦片》等;还有的借历史人物或神话故事讽喻褒扬世事。民歌曲调比较固定,群众可以依抒发的主题填写新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中还出现了歌唱党的富民政策的民歌《十唱责任制》等,不断丰富着民歌内容。民歌的曲子来源比较复杂,有的是流散于民间的宫廷曲子,如《翠花宫》、《柳叶青》等;有的唱民间传统小调,如《绣荷包》、《割韭菜》、《王哥放羊》、《送情郎》等;还有的歌曲、歌词其保留部分带有青海、陕西等地民歌的特点,反映商客、脚夫的流寓生活。近代以来,驼帮、驴帮频繁地往返于永昌与陕西、青海、宁夏等地,年深日久,外地民歌与永昌民歌融合,变成了永昌民歌的一部分。永昌民歌地方独立性不够,没有形成象陕北民歌、青海花儿那样独特的地方特色。
  “少年”,也叫花儿,流行于永昌县南部沿祁连山地区,由青海传入,用固定的曲调一边编词一边唱,一般以对唱为主。在田间地头劳动时,或在深山樵牧,旅途跋涉中,引亢高歌,借以抒发感情,驱散疲劳和寂寞。其创作方法,多采用对比、夸张的手法,有的含蓄深刻,耐人寻味;有的平铺直叙,一语破底。
  永昌流传的少年,内容很广,但多数以歌唱爱情为主,如《牡丹花开在河沿上》、《牵连走不开》、《包办婚姻害死人》、《尕妹是才开的牡丹》等。1949年以后,人民政府重视民歌的搜集整理工作,在保留精华,易除糟粕的原则下,县文化馆进行了搜集整理工作,油印成册,提供乡镇文化站让群众传唱和保存。
  九、刺绣 剪纸 雕塑 刻字
  刺绣永昌县民间刺绣历史悠久,城乡各地比较普遍。据调查,在历史上,群众多喜欢在布鞋、袜底、袜跟、枕头、窗帘、桌帐上刺绣花草、兽禽和虫鸟等各种图案,富有人家还有在衣袍上绣花的。个别刺绣技术高超的,也有揽活刺绣或出卖刺绣成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城乡妇女兴穿宽袖上衣和宽短裤,喜欢在袖口、裤口边绣花。至1980年以后,虽然服装成品花样多,不需刺绣,但是城乡群众却喜欢在袜底、袜跟、鞋垫以及家具、被褥护布上绣上各种表示生活美满、吉祥如意等内容的图案。农村婚嫁,还时兴新娘给婆家亲友的布制礼品上刺绣。县文化馆也征集组织过绘画、刺绣作品展览。
  剪纸剪纸虽在永昌县不够普遍,但世代相传。每逢过年过节,一些有技巧者用色纸剪刻多种艺术品,贴在窗上、门上或布置于室内。尤其在老年丧事上,主人家要请剪纸艺人做出很多“纸活”。虽然这些东西用意带有迷信色彩,但它本身却是一种具有独特风格的剪纸艺术。为挖掘剪纸艺术,县文化馆于1958年组织了全县文艺擂台赛,剪纸艺人当众表演,受到了观众好评。
  雕刻、刻字清末民初,永昌有几个搞雕塑的师傅,曾为庙中塑制过泥人佛像。民国后期,永昌县城曾有一户姓张的师傅塑制泥人,泥兽之类的工艺品出卖。刻字者较多,但只刻图章、名章。1949年以后,刻字艺术逐步发展,永昌刻字社有两个师傅刻字艺术比较高超,个别刻字爱好者在业余也创作一些篆刻艺术品,但未曾发表过,雕塑只有一些高中学生和社会青年自学自创,县上没有具体组织过创作。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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