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化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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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66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文化艺术
分类号: G127.55
页数: 37
页码: 760-796
摘要: 本章记述了自清末至1990年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文化艺术发展情况,包括文化宣传、图书档案、电影放映发行、专业文艺团体、民间文艺、文化艺术创作、艺文目录的情况。
关键词: 文化 文化艺术 永昌县

内容

第一节 文化宣传
  民国二十六年(1937),永昌县在东会馆设立了民众教育馆,工作人员2人,专门从事群众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在县城西街建起文化教育馆,1953年改为文化馆。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建筑面积750平方米,既是政策宣传的主要阵地,也是城乡群众文化活动的中心。四十多年来,县文化宣传部门和乡镇文化机构,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以办展览,举办文艺宣传队、组织业余戏剧演出、组织社火、秧歌表演、教唱革命歌曲等形式进行文化宣传,促进了精神文明的建设。
  阵地宣传县文化馆四十年来,共刊出宣传画186幅,宣传牌384块,办橱窗720期,专业人员经常帮助机关单位、学校、商店设计宣传栏、绘制图画、扩大宣传阵地;学校、工厂、商店、农村人民公社和大队也坚持办宣传栏、墨板报、墙报、专刊、诗画栏等,宣传了党的政策,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
  展览县文化宣传部门,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多次举办了各种内容的展览,教育民众。各种展览情况见下表199。
  培训文化宣传部门经常性地举办培训班。培养群众业余文化骨干,挖掘人才,传授业务知识。1973年以来文艺骨干培训情况见下表200.
  文化站1954年,各乡建立了俱乐部,俱乐部有图书借阅、报纸陈列、球类比赛活动等。“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县12个公社、2个镇均建立了文化站,128个大队建立了文化室,872个生产队建立了政治夜校。活动内容主要是政治宣传。1977年后逐步停办。1980年开始恢复,至1990年底,全县11个乡镇全部建起了乡镇文化站,每站配备工作人员1至2人。村民委员会大部分建起文化室。各乡镇文化站具体情况见表201。
  第二节 图书、档案
  图书发行民国时,永昌只有县城东大街一家私人小铺出售图书,名为“文化服务社”,后称“荣兴文化社”,销量极少。1952年,创办国营新华书店,有工作人员3人,业务上受武威地区新华书店领导。1953年,书店增加人员,扩大业务量。1959年,年发行量46.13万册,销售额7.91万元,1960至1962年,发行量下降,1963年为20.37万册,销售额5.92万元。“文化大革命”时期,很多图书被查封,但马列著作和毛泽东著作发行量很大,一般在100万册左右,销售额10万元左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图书发行量逐年增加。为适应新形势,新华书店扩建门市部和书库,并在河西堡镇、朱王堡镇各设零售门市部1处。在新城子、红山窑、焦家庄、南坝等6个基层供销社设图书专柜代销图书,在偏僻地区由个体户代销图书。至1981年,发行量达129.3万册,销售额53.73万元。1982年金川矿区书店经营业务移交金昌市后,发行量为91.79万册,销售额为27.47万元。1985年发行量为115.32万册,销售额为47.73万元,1990年发行量为124.7万册,销售额为125万元。图书种类也由1959年前的753种增加到1985年的3125种,1990年的4396种。畅销图书的结构也具有明显的时代变化,据统计资料表明:1950至1965年通俗文艺读物和通俗科技读物较多;“文化大革命”期间马列、毛泽东著作和政治性读物较多;1978年以后,文艺作品和各类学习资料供不应求;1980年至1990年哲学、经济学、管理学和现代科学技术图书与日俱增。
  图书阅览民间时期,永昌县没有专门的图书储藏、借阅机构,只有所谓“书香之家”有少量藏书,互相借阅传抄。1950年建立了文化教育馆,馆内设图书室。初建时只有图书报刊300多册(份)。1960年,藏书增加到3500多册,又增加了政治、文学、农业技术、医药卫生、文艺体育等几大类图书。1962年,全年借阅人数1.2万人次,借阅范围,由县城机关、职工、中小学生扩大到街道居民和城郊农民。“文化大革命”开始图书停止借阅,至1973年恢复。1977年,有图书阅览室4间,书库6间,借阅室2间,资料室3间。1978年,图书业务走向了正轨。1981年正式成立图书馆,编制5人。1985年,图书藏量增加到7.3万册,杂志增加到350万种。图书借阅量分别为7.85万人次和3万册次,1990年图书藏量达84296册,杂志增加到900种,图书借阅量分别为54443人次和590046册次。图书种类达到13286种。图书馆开设图书借阅室、报刊借阅室、儿童阅览和资料室各1处。图书馆工作人员,分别走出去,帮助农村、机关恢复建立图书室,到1990年,全县共有农村图书室11个,共藏书一万多册;县城机关、厂矿、学校图书室12个,藏书2.62万册。其中永昌一中图书馆藏书9000册,县委宣传部图书室藏6000册,职工俱乐部藏900册,党校藏6500册,县志办公室藏书1000册,文教局藏2000册,县医院藏800册。全县城乡总计藏书(包括县图书馆)12万多册。
  档案
  收集与保管利用永昌县民国时期和民国以前的文书档案今已无存。1956年4月,县委、县政府建立了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相继在一些县级机关单位建立起档案室。1958年11月,成立县档案馆,编制3人。次年,档案馆接受了党、政、军、群众团体机关档案,成为统一的综合档案馆。馆内共藏档案862卷,有关资料1200本(册)。1962年5月,档案馆撤销,业务归县委秘书室管理。1964年1月恢复档案馆。藏全宗档案16项,3083卷,有关资料1725册。“文化大革命”中档案馆再次撤销。1980年1月重新恢复档案馆,12月成立档案局,编制6人,与此同时,机关单位、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恢复和建立档案室(柜)。县上培训了一批兼职文档工作人员,使全县档案工作走上了正轨。截止1990年,县档案馆共藏文书档案22个全宗,12000卷,古代和现代重要文献资料25大类,4215本(册)。全县11个乡镇已建立起综合档案室11个,108个村民委员会建立起档案专柜152个。乡镇综合档案室共保管各类档案6750卷。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建立起档案室73个,设立档案专柜237个,共保管各类档案1.68万卷。日益齐全完善的档案材料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着重要信息和决策依据。1958年,县委河西堡大炼钢铁指挥部档案资料室由甘肃省地质六队汤中立等人,向有关部门提供了省煤炭工业局145地质队唐车福在龙首山白墩子沟采集的核桃大一块含孔雀石的矿石标本,从此开始了测试、勘探金川铜镍矿的工作,继而建立了举世闻名的镍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项事业利用档案资料的范围逐步扩大。1982年以来,档案馆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提供档案343卷,为制定经济科技发展计划提供档案654卷;为编纂县志、党史、组织史等提供档案3078卷;为落实党的经济政策、干部政策、统战政策和处理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提供档案2200份(册);为解决草原边界等问题,提供档案378卷。
  第三节 电影放映发行
  民国时期,永昌县没有电影放映设备和机构。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首映无声电影进行抗日宣传。民国三十二年(1943),甘肃省电影放映队巡回永昌,开始放映有声电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5年成立第一个电影放映队,有放映机1台,发电机1台,放映员2人,在城乡巡回放映。1956年成立放映二队。1958年成立放映站。共有职工7人,配备移动式放映机1台,发电机1台。当年在县城建成大众会堂,既是会堂,又是电影院。放映站每年可在内放映240至360场。农村则有电影放映一、二队巡回放映。1967年,成立电影放映管理站,职工11人。到1972年,管理站下属电影放映站1个(县城),电影放映队7个(县直属6个,新城子社办1个),放管人员增加到32人,在全县农村和工矿确定了250个电影放映点,由7个放映队分片轮流放映。1976年,全县放映人员增至80人。12个公社,均建立起电影放映队,个别大队建立起电影队或购置了放映设备。1978年,建成了河西堡电影院。1979年,县城电影放映站和河西堡电影院各添置35毫米固定式座机1台。1980年以后,朱王堡、新城子、焦家庄三个公社办起了集镇电影院,各购置了35毫米移动式放映机。1981年,县电影放管站改为永昌县电影公司,配备了放管发行专职人员15人,负责全县(包括中央、省、市驻永昌的工矿企业单位)的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是年,全县共放映电影1.34万场,观众达79.9万人次,放映和发行两项收入45.2万元。1985年有工作人员29人。全县全年放映电影6528场,观众29.9万人次,放映、发行两项收入29万元此后,由于电视的普及,电影上座率逐年有所下降。
  电影院1957至1958年在县城西街建成大众会堂(供开会、放映、演戏),建筑面积2048平方米,设座886个,设备齐全。1978年改建和技术处理后,继续使用。同年,建成河西堡电影院,设座960个。1984至1985年,在县城北街建成影剧院1座,投资92万元,建筑面积2212平方米,设座1100个。在农村,先后建乡镇电影院四座。即:新城子镇于1985年7月投资14.8万元,建成厅式影院1座,建筑面积919平方米,设座750个,有16毫米和35毫米影机各1台,工作人员3人;朱王堡镇于1982年改建厅式影院1座,建筑面积600平方米,设座336个,有16毫米和35毫米影机各1台,有工作人员2人;焦家庄乡于1984年9月投资2万元建成厅式影院1座,建筑面积330平方米,设座504个,有16毫米和35毫米影机各1台,工作人员2人。1985年水源乡西沟村建影剧院1座。全县电影事业的发展情况详见表202。
  第四节 专业文艺团体
  “五·一”秦剧团于1955年5月1日成立,有演员十多人,以排演传统折子戏为主。至1958年,有演职人员50人,演出剧目,以大型传统历史戏和现代戏为主。1959年,参加了张掖地区国庆十周年会演,演出自编现代眉户剧《青沙岭》,获音乐创作奖和演员表演奖。1960年,参加了甘肃省现代眉户剧会演,获音乐创作奖。同年,演员窦世昌参加了省第一届青年演员传统折子戏表演,在《拆书》演出中获表演奖。该剧团自成立到1962年,每年演出200场次以上,演出年收入达2万元。1962年,剧团撤销,人员全部精简。剧团原有的服装道具,在“文革”初期,被处理或销毁。
  豫剧队于1959年10月,以河南支边青年为主而成立,有演员26名。1960年5月撤销。
  毛泽东思想宣传队1964年,中央号召剧团走“乌兰牧骑”道路,永昌县成立了专业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演员18人,演出节目主要以小歌剧、舞蹈和曲艺为主,多在农村和厂矿演出。宣传队下乡活动,一般均由演出地区的公社、大队接待,只作宣传,不收费用。
  文化工作队1976年6月,省文化厅批准编制30人,成立文化工作队。1977年,国家允许传统戏剧上演,县上重新购置了传统戏剧服装设备,1978年恢复了以传统戏为主的戏剧演出。
  永昌县剧团1980年9月,文化工作队改为剧团,继续演出秦剧,以传统戏剧为主,间或演出现代戏或举办音乐会。1985年,演职人员增加到50多人,服装、乐器、道具、灯光、舞台美术和扩音等设备基本齐全。并逐步吸收了西洋乐器于秦剧演奏中,几年内,先后排演了历史戏50多出,现代戏2出,折子戏20多个,其中较有影响的有《游西湖》、《软玉屏》、《窦娥冤》、《周仁回府》、《烙碗记》、《双明珠》、《铡美案》、《白玉楼》、《金沙滩》、《劈山救母》、《出汤邑》、《狸猫换太子》、《四进士》等。剧团系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等基本费用均由县财政拨款,演出收入则由剧团用于购置服装设备。剧团成立后,多在县城、河西堡和金川工矿演出,秋后,则多在农村演出。1980年以来,还先后到张掖、山丹、武威、古浪、天祝、永登、民勤和兰州市演出,受到观众好评。具体演出情况详见表203。
  第五节 民间文艺
  永昌县民间文艺世代相传,形式多样,内容不断更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一、业余文艺活动
  戏剧舞蹈永昌县素无地方戏,流传的剧种有秦腔、眉户、道情、歌剧等,最流行的是秦腔、眉户两种,均从陕西传入。清末民初,永昌有少数艺人自发组织起来,流动演出一些传统地方小戏。民国二十年(1931)以后,民间艺人陈明得等人组成业余戏班,约请临泽、武威、民勤的艺人常在县城演出传统历史戏。每逢庙会,即演会戏。报酬由会董筹集支付,戏班有时也卖点门票,但收入甚微。此外,在城郊、下十堡、北乡西乡,有民众自发组织的一些业余戏班和自乐班。活动时间大都在农闲季节、庙会和传统节日。有简单戏箱的戏班子,一般要搭台化妆表演;无戏箱的就地演唱或坐唱。演出的节目,一般以眉户小戏和传统折子戏为主,参加演出人员不赚工钱,演出的费用由地方民众筹集支付。民国时农村业余戏班有:双湾乡赵家沟的“民乐会”,下十堡的刘、吕、樊联班和陈家沟、小沟、河西堡、宁远堡等地的业余演出团体。北海子、双磨街、梅家寺、南河滩、通信堡、赵定庄、水磨关、毛卜拉等地有时起时散的自乐班。1949年县城旧戏班自动散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乡人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十分活跃。从1950年起,县城由文化馆组织起了群众业余剧团,经常排练一些现代小戏和传统小戏,为群众演出,曾有县委书记和炊事员同台演戏的佳话。在农村,则以完全小学和初级小学为中心,以教师和学生为骨干,配合减租反霸、土地改革等中心工作,在乡村民众的支持下,利用农闲时间和节日,排演体现新时代新内容的眉户剧、现代歌剧、舞蹈、快板等,深受群众赞赏。1958年,部分公社成立了业余剧团,机关成立了业余文艺演出队,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均停止了活动。1963至1965年,机关、学校、公社又组织起业余文艺宣传队,主要排演一些小歌剧、舞蹈、曲艺、大合唱等节目,自编自演,活跃群众文化生活。1966年至1976年,机关、学校、厂矿、公社、大队普遍建立了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演出内容由唱毛主席“语录”歌,跳“忠”字舞,逐步发展到演唱“样板戏”,歌剧以及曲艺、舞蹈等。县上也多次组织过全县文艺会演或调演。各公社每逢节日,都要根据统一安排,组织文艺演出。根据统计,这时期全县共有业余文艺宣传队271个(其中学校27个),文艺骨干5388人。1959年以来文艺汇演、调演情况详见表204。
  现代歌曲演唱民国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全县学校普遍教唱《大刀进行曲》、《抗战救亡进行曲》、《义勇军进行曲》等抗战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东方红》、《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咱们工人有力量》等歌曲,在全县城乡机关、学校、街道、农村广泛流行,到处可闻。当时,县上还多次组织培训教唱人员。在抗美援朝、土改运动和合作化中,城乡教唱《全世界人民团结紧》、《团结就是力量》、《志愿军战歌》、《五星红旗迎风飘扬》等歌曲。公社化时期,教唱《社会主义好》等歌曲。1965年至1966年配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教唱《我们走在大路上》、《学习雷锋好榜样》等歌曲。“文化大革命”时期,主要教唱毛主席《语录歌》,全县多次组织革命歌曲比赛。机关、学校、厂矿、乡村也经常进行比赛活动。1978年以后,有组织的唱歌活动只在学校进行。1990年,机关又兴唱革命歌曲。
  二、社火
  社火在永昌县民间流传已久,各地表演形式略有不同,各具特色。清河地区的鼓子雄壮热烈;西河地区的节子豪放优美;城郊地区的龙灯小曲豁朗雅素。民国时的社火队多以一沟、一坝、一堡、一寨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则以大队或行政村组成,参加人数不等,少则五、六十人,多则一、二百人,均自愿参加;表演形式主要是踩高跷、耍狮子、舞龙灯、坐旱船、骑竹马、打鼓子、节子等。表演内容则因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要求而有所变化,如1949至1960年前,以扮装工、农、商、学、兵等形象和《兄妹开荒》、《白毛女》、《小二黑结婚》等戏剧角色为主。1966至1975年,以扮装样板戏角色为主。1976年以后,又把《西游记》、《八仙过海》等历史故事中的人物引入社火。
  闹社火一般在春节期间。闹时,社火队伍每天在指定地点集中,白天“串庄子”,挨门逐户拜年,各家均备有烟、酒、糖之类食品热情接待。较大村庄的群众还要自动筹集酒菜进行招待,社火队多表演节目,以示谢意。
  跑场子是单项节目表演前的集体舞蹈。锣鼓和唢呐在场外伴奏,其余角色全部参加。由“春官”或“膏药匠”等角色领头,其他角色依次相随,变换各种队形绕场而舞,其场式有“蛇抱九蛋”、“九曲连环”、“卷棉花”、“乌云遮月”等。各种角色时而综合表演,时而分散表演,舞唱结合,扭跳交错,形式多样。
  狮子舞一般由2人扮1狮,1人引狮。表演分文武两种形式。文狮着重表演动作、神态、滚绣球等;武狮着重表演武功,如翻云梯、上桌子、翻筋斗。
  旱船流行较广。船模用木作架,长3左右,宽1米左右,上扎彩绸、彩花,下围淡蓝色绫子或彩绘的水流状图案。旱船由2人表演,1人扮艄公,手持浆板作划船状,1人扮船姑娘,手提船模着意配合艄公划船动作,摹仿船在水上的行进之态,忽快忽慢,忽仰忽俯,忽而颠簸忽而旋转。动作逼真,滑稽有趣。有时艄公与船姑娘对唱早船曲,体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节子舞又名霸王鞭,流传历史悠久。永昌西河地区社火里多有,但以赵定庄、毛卜拉的表演最有名。1954年,赵定庄的节子舞,曾参加省上调演,评价很高。节子舞由4人到几十人表演。节子用长80厘米的木棍做成,画成彩色,两端挖空,串以金属钱数枚,舞蹈时嚓嚓作响。表演者手执节子,伴随着鼓点的节奏,由慢到快,舞出“串花子”、“虎抱头”、“打四门”等多种动作。节子舞随着时代的发展,其花样也在不断地翻新。
  龙舞因夜间表演时,龙体里装灯而又称龙灯。永昌县龙舞由来已久,各地社火里都有。龙分红、白、青、黄数色,每年按讲究选用颜色。一条龙由十数人到几十人操作表演。大体与全国各地相似。
  三、秧歌
  秧歌是永昌流行较广的民间艺术。主要有列队扭唱和坐场子表演两种形式,角色以戏剧人物和各种民族人物为主,表演者主要是旦角、生角、毛女子、高跷队等,道具有扇子、手帕之类,在二胡、笛子、三弦、碰铃、锣钹、鼓的伴奏下,演唱流行的民间小调,主要有《下四川》、《花亭相会》、《十里亭》、《张连卖布》、《小放牛》等数十种流行曲子。1950到1958年,秧歌成了年节文艺活动的主要形式。且增加了新形式和新内容。旧曲子填了新词,使传统节目面目为之一新。扭秧歌城乡以学校为主,农民、市民、机关职工普遍参加,每逢“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六·一”国际儿童节、“十·一”国庆节和拥军优属、欢送应征青年入伍以及宣传国家的重要政策法令等,均组织秧歌队,热闹一番。1960年以后,虽也在有些年份闹过秧歌,但不及1959年前活跃。
  四、皮影木偶
  永昌县的皮影戏是清朝乾隆年间由西安传入的,首先流行于永宁堡一带。最早的皮影戏班“得盛班”,由杜家寨人刘成得创建。光绪二十几年,分两班演出,随后由刘春林传艺给本地吕、樊两家。到民国十几年,永宁堡一带就有4个皮影戏班。
  皮影戏俗称“影子”,其人物形象,布景均用加工的半透明生牛皮或生山羊皮精心镂刻而成。人物身高25厘米左右,分头、胸、腹、四肢四部分,四肢又分肘膝两段。用丝线将胸腹、四肢连接起来与头帽部分分别装箱备用。因皮影戏人物不能因戏化妆,布景不能随戏设置,所以,布景务求齐全,以备演出时随戏选用。因皮影表演的是历史戏剧,刻制时就一律按历史剧的生、净、丑、旦和文武官、兵的形象刻制。各样坐骑、车桥、布景、桌椅、宫殿、屋帐等都按传统戏剧里普遍设置的样式刻制。所用设备刻制齐全,需牛皮13张。这些工作,都由皮影戏班自己进行。
  演出时,利用一两间敞棚或搭一篷帐即可,门口置放宽2米高1米的木框纱幕,幕后1米许置光源,艺人(影子匠)根据剧中人物出场次序将头、身插装起来,前臂和手扣着细竹杆,挂置一旁待用。演出时,随着锣鼓音乐节奏,影子匠先放置布景,然后牵动竹杆,操纵人物上场,人物按剧情需要,或坐或立、或来去、或跪拜、或撕打,灯光将人物形象映于纱幕上,出现“影子”,供观众欣赏。同时,影子匠如文武乐人员按剧本台词该唱则唱、该白则白,随着音乐伴奏,说、唱、笑、动、打,声形俱会。皮影戏也有在白天利用日光演出的,叫“日影子”。
  木偶,俗称“肘猴子”。其人物形象为木偶人。木偶头比人的拳头稍大,镶上眼珠下颌,按戏剧人物生、净、丑、旦的脸谱彩画,身躯为一木制十字架。木偶的手雕成空拳状,安装在木杆上与身躯连结。人物所持器械,插入拳心空洞,穿戴衣冠即可。
  木偶戏,一般在白天演出,表演场所和皮影戏相同。一间房屋作舞台,只是把房棚门口下部分遮起来,以不露出艺人为宜,房棚中间挂有幕帐,设置上下场和官桌、帅桌等。演出时,艺人一手执木偶,一手执支杆和牵绳,根据剧情,作出整冠、捋须、甩袖、跪拜、舞枪弄棒、跃马扬鞭、瞪眼、张口等各种动作。艺人一面操纵木偶,一面根据剧情发展,或唱或白,或叱咤,或叙话,出出进进如同“大戏”,所以有“肘猴子照大戏唱”的说法。
  永昌皮影戏和木偶戏的剧目,多是我国的传统戏剧。本戏、折戏不下百十本。剧本一般都很冗长,有的可连演几个昼夜。刘家影班原藏手抄本极为丰富,1957年甘肃省文化局征集旧剧本时,拉去一马车,每千字给价1元,共付给人民币1100多元。现在留存的极少。皮影戏和木偶戏都用秦腔剧种演唱,个别折戏也有用眉户曲调演唱的。道白用永宁堡一带地方口语。乐器主要有板胡、二胡、唢呐、板鼓、堂鼓、钩锣、梆子、牙子等。因人员有限,戏班内从“把式”到徒弟,或提线,或伴奏,或演唱,一人多能,什么都干。
  永昌皮影戏和木偶戏为业余戏班,在1955年以前,每年春季多在本地和武威,民勤演出,秋冬季多在县城和东、西乡演出,到1960年以后,已全部停止了活动。
  五、元宵花灯
  永昌县元宵花灯由来已久,清末和民国前期,每逢丰收太平之年,正月十三至十五日夜必展元宵花灯。县城里花灯种类繁多,各商号和居民门首皆悬挂花灯。官府也在四街扎牌楼式灯架数座,以示与民同乐。晚上,市民和城郊农民都来观灯。同时在南街灯山湾湾筑6、7米高的灯山1座,分层叠级矗立场内,各层安放面制清油灯数百盏,点燃后,再罩上彩色灯罩。数百盏小灯可组成“天下太平”、“吉祥如意”等字样和花鸟鱼兽等图案,每晚变换1次,远望颇似灯火通明的峰峦,故称“灯山”。灯山和四街灯火相映成趣。县城的元宵灯会,从民国十四年(1925)以后,由于兵事较多逐步衰落。
  在乡村也有各式灯会,其中毛卜拉的“卐”字灯会遐迩闻名。“卐”字灯会所用图谱是由毛卜拉李发仁祖先于明朝时期从北京绘来,流传到今。解放初,每年都办,后来停止。1987年和1990年两次灯会,比较壮观,观众达万人之多。闹灯时,由全村人家分做各种彩灯360盏,再按图谱在选好的场地树起2米长的木杆360根,把做好的彩灯安置在木杆顶端。灯场中竖一高7至8米的木杆,上挂大型花灯1盏,各杆之间再按图谱路线用绳子连起来,这样就构成了通路回转盘旋的迷宫一样的方阵,晚上点燃花灯后,观众从进口鱼贯而入,顺着路线可以看完所有花灯,由出口依次走出。当秧歌队进入灯阵后,灯光闪烁,锣鼓喧天,边歌边舞,气氛十分热烈。灯场进出口处扎一彩门,上挂各式纱灯,灯上绘着八仙过海、桃园结义等神话和历史故事,并绘制有龙、凤、鹤、鹿等动物形象。彩门两边各置4盏大红宫灯,排“八”字形,彩门对面20米处树置彩灯6盏以为屏障,整个灯场庄严辉煌。另外有鳌山一座与“卐”字形灯场遥相互映。鳌山每晚点灯365盏,组成不同字样,从正月十三至十六日晚,每晚分别为“上元一品”、“中元二品”、“三元三品”、“天下太平”依次显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78到1983年,由县文化馆倡导征集,县城内连续几年举办了小型元宵灯谜晚会,1985年组织了一次大型元宵花灯会,县城居民、机关、学校、商店职工积极参加,制作灯笼别出心裁,品种繁多,各种花灯色样奇艳,装置巧妙,斗奇比美。正月十五日晚上,县城四条大街和钟鼓楼周围,展出花灯1200多盏,同一串串的彩色电灯泡和霓虹灯相互映衬,映得街道半空通红。全城市民,机关职工涌上街衢观灯。附近农民也乘坐汽车、手扶拖拉机进城观灯,观众约6千多人。呈现出一派安定团结的繁荣景象。
  六、念卷
  念卷,是永昌流行的民间文艺形式之一。所谓卷,即指“宝卷”。据史书记载,宝卷是由佛教的讲唱文学“变文”演化而来,内容和变文一样,其中讲的部分用散文,唱的部分用韵文,属于讲唱文学的一种。
  永昌流行的宝卷有两种,一种是佛教宝卷,内容有勤世经文,也有佛教故事,如《目莲僧宝卷》、《香山宝卷》、《刘香女宝卷》、《鱼篮观音宝卷》、《庞公宝卷》等;第二种是非佛教宝卷,内容有神道故事、民间故事,如《药王救苦忠孝宝卷》(记神医孙思邈的事),《蓝关宝卷》(记韩湘子度其叔韩愈的事),《吕祖师度何仙姑因果卷》(吕洞宾劝化何仙姑学道)、《白蛇宝卷》、《梁祝宝卷》、《孟姜女宝卷》、《鹦哥宝卷》、《红灯宝卷》、《赵氏贤孝宝卷》等。
  清朝和民国时期,永昌县说唱宝卷的活动,比较普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由于社会主义新文化在城乡不断发展,这一民间文艺形式只在红山窑、新城子等偏僻乡村流行,但终因卷本内容和说唱形式陈旧,逐步被淘汰。1985年,新城子镇文化站搜集整理了几本宝卷,送兰州大学研究。
  七、盲艺人说唱
  永昌县盲艺人说唱,在清、民国时期已成为民间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之一。这种文艺形式,以师带徒的方式代代相传,一直延续到当代。群众称盲艺人为“瞎仙”,称他们说唱为唱“贤孝”(一说弦萧),这种“贤孝”大都有唱本,属民间通俗说唱文学的一种。盲艺人由别人按唱本教他们默记。唱本按其内容,大体可分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以传统历史剧、历史小说、神话故事改编的,如《宝莲灯》、《李彦贵卖水》、《五典坡》、《汗巾记》、《昭君和蕃》、《小姑贤》、《四神姑下凡》等;第二类是民间流传的或艺人自编的,如《大包媒》、《打懒婆》、《王婆骂鸡》等;第三类是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如《包爷三下阴曹》、《二十四孝》等。
  盲艺人说唱的“贤孝”,大多数比较健康,加上艺人说唱技巧,确能在嬉笑怒骂之中起到鞭笞贪虐,抑恶扬善的作用。“贤孝”曲词多用地方口语表现。曲调自成体系,有高腔、平腔、浮腔、送东、下楼、莲花、五更、五点红等10多种调子,曲调低沉稳健,表现力强。唱“贤孝”伴奏乐器主要有四胡、二胡、三弦、碰铃、竹瓦子等。说唱时不化妆,不表演,不讲究场地,说唱的人多可分角色说唱,人少则一人单唱,自己伴奏。民国时,盲艺人为谋生计,走乡串户卖唱。到农闲或节日期间,有的地方约请盲艺人唱曲子,活跃文化生活。1949年以后,政府文化部门组织盲艺人学习,向他们宣传新思想、新道德、新文化,对“贤孝”的内容进行了审查鉴别,易除了糟粕部分,编写了新词,受到群众欢迎。“文化大革命”中,盲艺人说唱被视为“四旧”而禁止。1978年以后,盲艺人说唱又流行于城乡。后来随着录音机、电视机的普遍使用,听盲艺人说唱的人越来越少。为了不使这一民间文化失传,县文化馆曾把词曲搜集整理谱写出来油印保存。
  八、民歌 少年
  民歌在永昌县流行范围较广。歌词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流传下来的,如《十里亭》等;一种是群众自创自编的,如《彩花》、《新九月》、《绣香袋》等。歌词内容多以反映人民生活和抒发思想感情为主。有的鞭笞旧社会的黑暗,歌唱新社会幸福生活和自由婚姻。如《生活在人间》、《实心为你》等;有的针砭时弊陋习,提倡移风易俗,如《禁鸦片》等;还有的借历史人物或神话故事讽喻褒扬世事。民歌曲调比较固定,群众可以依抒发的主题填写新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中还出现了歌唱党的富民政策的民歌《十唱责任制》等,不断丰富着民歌内容。民歌的曲子来源比较复杂,有的是流散于民间的宫廷曲子,如《翠花宫》、《柳叶青》等;有的唱民间传统小调,如《绣荷包》、《割韭菜》、《王哥放羊》、《送情郎》等;还有的歌曲、歌词其保留部分带有青海、陕西等地民歌的特点,反映商客、脚夫的流寓生活。近代以来,驼帮、驴帮频繁地往返于永昌与陕西、青海、宁夏等地,年深日久,外地民歌与永昌民歌融合,变成了永昌民歌的一部分。永昌民歌地方独立性不够,没有形成象陕北民歌、青海花儿那样独特的地方特色。
  “少年”,也叫花儿,流行于永昌县南部沿祁连山地区,由青海传入,用固定的曲调一边编词一边唱,一般以对唱为主。在田间地头劳动时,或在深山樵牧,旅途跋涉中,引亢高歌,借以抒发感情,驱散疲劳和寂寞。其创作方法,多采用对比、夸张的手法,有的含蓄深刻,耐人寻味;有的平铺直叙,一语破底。
  永昌流传的少年,内容很广,但多数以歌唱爱情为主,如《牡丹花开在河沿上》、《牵连走不开》、《包办婚姻害死人》、《尕妹是才开的牡丹》等。1949年以后,人民政府重视民歌的搜集整理工作,在保留精华,易除糟粕的原则下,县文化馆进行了搜集整理工作,油印成册,提供乡镇文化站让群众传唱和保存。
  九、刺绣 剪纸 雕塑 刻字
  刺绣永昌县民间刺绣历史悠久,城乡各地比较普遍。据调查,在历史上,群众多喜欢在布鞋、袜底、袜跟、枕头、窗帘、桌帐上刺绣花草、兽禽和虫鸟等各种图案,富有人家还有在衣袍上绣花的。个别刺绣技术高超的,也有揽活刺绣或出卖刺绣成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城乡妇女兴穿宽袖上衣和宽短裤,喜欢在袖口、裤口边绣花。至1980年以后,虽然服装成品花样多,不需刺绣,但是城乡群众却喜欢在袜底、袜跟、鞋垫以及家具、被褥护布上绣上各种表示生活美满、吉祥如意等内容的图案。农村婚嫁,还时兴新娘给婆家亲友的布制礼品上刺绣。县文化馆也征集组织过绘画、刺绣作品展览。
  剪纸剪纸虽在永昌县不够普遍,但世代相传。每逢过年过节,一些有技巧者用色纸剪刻多种艺术品,贴在窗上、门上或布置于室内。尤其在老年丧事上,主人家要请剪纸艺人做出很多“纸活”。虽然这些东西用意带有迷信色彩,但它本身却是一种具有独特风格的剪纸艺术。为挖掘剪纸艺术,县文化馆于1958年组织了全县文艺擂台赛,剪纸艺人当众表演,受到了观众好评。
  雕刻、刻字清末民初,永昌有几个搞雕塑的师傅,曾为庙中塑制过泥人佛像。民国后期,永昌县城曾有一户姓张的师傅塑制泥人,泥兽之类的工艺品出卖。刻字者较多,但只刻图章、名章。1949年以后,刻字艺术逐步发展,永昌刻字社有两个师傅刻字艺术比较高超,个别刻字爱好者在业余也创作一些篆刻艺术品,但未曾发表过,雕塑只有一些高中学生和社会青年自学自创,县上没有具体组织过创作。
  第六节 文化艺术创作
  一、艺文创作
  永昌县古代也曾有一些文人,但著书立说的知名文人未见经传,流传下来的作品极少,只有旧县志三本,即清乾隆本、嘉庆本和民国六年本以及旧县志里收录的一些咏景记事的记、诗之类的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文化科学艺术事业发展,县人不仅发表了不少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著述和文章,为社会进步和科学发展作出了贡献。而且群众性的业余文艺创作活动逐渐活跃。一些人编写顺口溜、快板和民间说唱词,利用田间、地头进行说唱,歌颂共产党,歌颂社会主义。1958至1959年新民歌活动比较活跃,不论在炼铁工地或是在农田地头、学校工厂、机关都提倡咏诗、写诗,互相抄传、朗诵、登墙报、黑板报。据统计,这一时期全县共创作出诗歌近万首,涌现出作者360多人。1965年左右群众业余文艺创作活动进一步发展,全县坚持业余创作的有100多人,有的机关和公社建立了业余创作小组,创作诗歌、小剧、演唱材料、杂文、小说和摄影、美术等作品,在《甘肃日报》、《甘肃文艺》等刊物上投稿。“文化大革命”初期,所有文艺爱好者被说成是“三家村黑店”的伙伴,遭到诬陷迫害,作品被扼杀。从此,群众文艺创作基本停止。1973至1976年,文艺创作活动曾出现了一段热潮,其中主要形式是诗歌、革命故事。机关、厂矿,特别是中小学和农村比较活跃。校园、政治夜校和田间地头,经常举行赛诗会、故事会。据统计,这一时期参与诗歌和革命故事创作活动的骨干有1586人,全县创作出诗歌三万多首(包括儿歌8000多首),革命故事300篇。县文教局于1975年编辑《革命故事会》一书,铅印3000册,分发全县推广讲说。当时也产生了一些相声、快板、群众对口词、表演唱、歌曲、朗诵词、舞蹈、剧本、小说、美术、摄影之类的文艺作品。据统计,当时有业余文艺创作小组238个,骨干634人。共写出文艺作品232篇。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文化科学艺术事业进一步发展繁荣,从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人员,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了大量的有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文章,有的编著出版了这些方面的著作。业余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也创作出了大批文学艺术作品,如小说、诗歌、故事、美术、摄影等。这些作品中少数较有水平的已在国家和省、地(市)报刊上发表。据1990年统计,本籍从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工作,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文章和出版著作的24人,共发表文章和出版著作130多篇(册),这些人中成就突出的有李烂(学位博士)、张德芳等人,从事业余文艺创作的277人,共创作出文艺作品669篇(幅、首),其中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了108篇(幅、首)。这些人中较有成就的有王萌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张驰、何生祖(均为中国作家协会甘肃分会会员)。
  二、书法 美术 摄影
  书法永昌县成名的书法家见于经传者甚少,其作品传世的更为罕见。据旧县志载,明万历年间,邑民叶锦曾为钟鼓楼题写匾额。其书法使“名公卿过而览者悉叹其神妙”。崇祯年间,楼匾被毁,后有塾师扬心诚为修复后的钟鼓楼模写匾额,与叶锦所书极似,很受称赞,清乾隆间,邑进士南流汉,工于书法,他从湖南卸任归乡时,缺路资困于长安,朋友知他善书,一经张扬,“持金求书者盈门”。他的作品现仅有宁远堡乡张友信家保存对联一幅。清末,县籍举人何云翘、张秉彝的书法极好。民国时,下十堡人前清廪生祝惠元和西乡人陈世增的书法很有名。他们的作品多传于民间和寺庙,大多随历史流逝而湮没。民国末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县籍善书者之中,较有名的有张肃廉等。四十年来,国家一直在小学和初中开设写字课,培养学生的毛笔字书写能力,县文化馆多次向全县各阶层和中小学征集书法作品,举办各种书法作品展览。1980年后,书法爱好者日增,新秀不断出现。
  美术民国后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永昌县籍在绘画方面较有造诣者有赵鹤亭、张肃廉、梁加骧等。1949年以后的四十年中,县文化馆多次组织举办美术爱好者学习班和美术作品展览,培养青年一代。美术种类也由中国画、漫画、速写逐步发展到了油画、版画、年画、木刻等。专业和业余美术工作者之中有少数人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了作品,大多数则参加了地、市和河西书画联展。
  摄影民国时期,永昌只有两家私人照相馆,无新闻、艺术摄影,1949年以后,随着摄影事业的发展,除商业照相馆以外,县文化馆配备了兼职摄影人员从事摄影,搞新闻报导、橱窗宣传、组织展览等。其他单位也有一些业余摄影者,或进行新闻报道、或文艺创作,1980年以来,县文化馆配备了专业摄影人员,机关单位业余摄影爱好者不断增加,作品质量不断提高。
  三、音乐舞蹈
  音乐永昌民间音乐源远流长。据调查,民国时期,流行的有戏剧音乐、民间小调音乐和僧道音乐,多系外地传入,创作情况无资料可考。1949年后,随着现代歌曲的大量演唱和各种戏剧的演出,促进了音乐创作。1950年开始,永昌一中的音乐教师中就有人写歌作曲,向学生教唱。县城机关单位也有一些音乐爱好者,自编自唱,活跃文化生活。“五·一”剧团在1959至1960年为自编的剧本创作了眉户曲调,分别参加了张掖地区和全省现代眉户剧会演,均获音乐创作奖。1970年以来,随着音乐艺术的普及,从事音乐创作的青年人不断出现,县剧团有五、六人具有创作能力,他们从1979至1990年间为三台现代戏和六台传统历史秦剧编创了秦腔曲谱。全县中、小学音乐教师中不少人具有音乐创作能力。
  舞蹈永昌民间舞蹈,在历史上没有形成独特的地方传统。民国前无法考证,民国时民间流行着“扁鼓长鞭舞”、“节子舞”、“狮子舞”等。1949年以后,随着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城乡普遍开展了学习民族舞蹈和传统舞蹈活动,每逢节日和重要活动,文艺部门和文艺演出团体以及中、小学校、机关职工组织起来,由擅长舞蹈技艺的人任艺师,教练各种舞蹈进行演出。专业文艺团体在平时也创作演出一些舞蹈节目。县文化馆不定期地为农村培训舞蹈骨干,主要学习各种民族舞蹈和传统舞蹈的基本动作。1958年金川峡水库工地文艺宣传队创编的“打夯舞”,参加了甘肃省农民业余会演,获得了优秀节目奖。1964年以后的各个时期,机关、学校、厂矿和农村社队演出的舞蹈节目,基本上都是自编自创的。有不少节目参加了全县文艺会演和武威地区文艺会演,受到了观众好评或上级奖励。1985年以来,机关、厂矿、青年人中盛行跳交谊舞、青年舞、迪斯科等舞蹈。
  第七节 艺文目录
  明以前县人的艺文作品,未见历史资料。县志乾隆本记,明赵光远编撰的万历以前永昌卫志一卷,已无存本。为了存其遗文,本书将清、民各版县志中民国及以前本籍人士的著述和单篇(幅)作品,客籍人士写的有关本县的著述和单篇(幅)作品,编成《民国及以前本县籍人士著作目录表》、《民国及以前本县籍和客籍人士单篇(幅)艺文目录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本籍人士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和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的单篇(幅)作品,也分类编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本县籍人士著作目录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本县籍人士单篇(幅)艺文目录表》于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编著的著作和参与编著的著作,记录如下表。凡县人与外县人合作编著的著作,作者栏只写县人的名字,同时缀上“等”字,以为标识。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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