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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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618
颗粒名称: 卷二十 教育
分类号: G527.42
页数: 32
页码: 673-704
摘要: 本卷记述永昌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概况,机构的发展沿革、各类教育、教师队伍、勤工俭学、教育经费及设施。
关键词: 永昌县 教育 教育事业

内容

永昌县教育事业明代前无记载可考。明初,永昌卫设卫学。正统中(1436至1449)指挥宋忠始建儒学,亦称学宫;成化四年(1468)都御使徐廷璋重修,万历中参将李秉诚补其阙;清康熙中,教授刘显谋、副将达尔获、游击任嵩相继修理,学宫规模始大。
  明万历九年(1581),进士户部左侍郎胡执礼谢病回乡,置学租三百余石,扶翼后学。后有王懋学、曹毓芬相继考中进士。从明天顺到崇祯(1457至1644)的187年间,乡试中举16人,其中文8人、武8人;各类贡生121人,其中拔贡生10人,恩、选、岁、例、优、按、副贡生111人。
  清代教育事业有所发展。二百六十多年间永昌考中文武进士5名,文有南宫鼎、南济汉、蔡发甲,武有王家琮、邬俊彩;举人140人,其中文举16人,武举124人;各类贡生216人,其中拔贡生11,其他205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废科举制度,改书院为高等小学堂。全县有高等小学堂1所,义学7所,私塾80余所。
  民国初,实施国民教育,改高等小学堂为高等小学校,改义学和部分私塾为初级小学校。七年(1918)前清举人王裕基在县城西街创办女子初级小学。二十年(1931)全县有县立高等小学3所,在校学生274人;区属初级小学36所,在校学生1550人。三十一年(1942)在县城西南隅药王宫创建甘肃省永昌县立初级中学。三十六年(1947)全县有初级中学1所,学生130人;公、私立完全小学8所;保国民学校63所;共有在校学生3700多人。在民国期间学校教育发展缓慢,到1949年全县有大专以上毕业生20多人,高中、中专毕业生不超过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小学教育稳步发展,同时幼儿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都发展很快。1958年兴办初级师范学校、卫生学校、畜牧学校。全县有中学7所,完全小学增至30所,初级小学增至126所,小学在校学生2.55万人。1961年停办了初级师范、卫生和畜牧学校,对不具备条件的中小学也作了调整。1965年有小学146所,普通中学2所,农业中学2所。并在农村兴办耕读学校和小学附设耕读班,在校学生约3.06万人。“文化大革命”期间,提倡高中不出公社、初中不出大队。全县12个公社均设完全中学,有附设初中班的小学69所。盲目发展致使中小学比例失调,教育质量下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调整了学校结构,逐步建立健全了以教学为主的规章制度,使普通教育步入新的发展时期。1980年开始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加强成人教育和师资培训,重视基础教育,逐步实施普及初等教育的规划。并进一步动员全社会集资办学,改善办学条件,使教育呈现出兴旺景象。
  1985年全县有完全中学2所、初级中学8所、职业中学1所、农业中学1所,在校高中学生1447名、初中学生6461名;有小学127所,在校学生25722名,至1990年,有完全中学2所、初级中学11所、职业中学1所、农业中学1所,在校高中学生2166名,在校初中学生8645名;有小学127所,在校学生21438名。
  自1950年至1990年,向省内外大中专院校输送学生3831名,其中大学551名、中专3000名。
  第一章 机构
  据旧县志记载,明朝时儒学教授主持学宫,一面招收生童授教,一面协助知县负责县试。清雍正三年(1725),改教授为教谕,职责同时代的教授。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置劝学所,设劝学总董。民国初沿置劝学所,七年县城设教育会。十五年(1926)改劝学所为教育局。二十一年(1932)教育局下设二科、一督学。二十五年后改教育局为教育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县政府设第三科即教育科,设科长、副科长、主办科员、会计、文化体育干事、普通教育视导组干事、工农教育工事共10人。1958年8月改称文教局,11月与卫生局合并,成立文教卫生部。1960年2月分设文教局,10月合并为文教卫生局。1966年9月改称“文教卫生办公室”。1970年10月,改为文教卫生局。1971年与卫生局分设,称文教局。1976年,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与文教局分设。1985年文教局有干部27人。至1990年,文教局编制干部为32人,下设办公室、人事股、成教办、教育股、计财股、教研室、文化股。
  学区管理民国二十一年(1932),县教育局按全县行政区域设5个学区,即第一学区(今城郊地区)、第二学区(今东河地区)、第三学区(今西河地区)、第四学区(今河西堡、宁远堡、双湾地区)和第五学区(今清河地区),每学区设教育委员1人,负责办理学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取消了学区,在区政府设1名文教助理员,协助县文教科管理文教工作。1955年12月,又在各行政区成立学区,区长由中心小学校长兼任。“文化大革命”中,学区改为“毛泽东思想辅导站”,站长由各公社中学革命委员会主任兼任。1978年以后恢复了学区机构。1983年,由民主选举5至7人组成学区委员会,并配备专职区长和会计。1985年各学区成立中心教研组、配备了学区专职干事,负责各校教学教研工作。1986年以后,随着电化教学的发展,各学区均配备了电教干事,负责电教工作。1990年又在各学区配备扫盲专干1人,负责扫盲工作。至1990年底,除南坝学区外,全县其他9个学区均各配备干部5名。
  学校管理清代书院负责人称为山长。维新变法后新式学校兴起,学校设校长,总理校务。民国二十一年(1932)以后,在完全小学和中学,校长下设教务处和总务处等,其它小学均由校长总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学和完全小学的行政组织一般是校、处、组(室)三层,在校长领导下分工负责具体工作。1953年全县中、小学全部配备了校长,“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行政管理解体,城镇中、小学成立了由工宣队、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革命委员会,农村中、小学则由贫下中农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革命委员会和革命领导小组管理。粉碎“四人帮”以后,学校行政管理陆续恢复了原体制。从1988年后,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加强了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章 各类教育
  第一节 书院义学私塾
  书院清乾隆十二年(1747)由知县李炳文和儒学教谕上官可观倡导隅创建丽泽书院。乾隆二十四年(1759)知县郭昌泰捐奉银三百纷纷响应,在丽泽书院基础上进行扩建,于二十七年(1762)取“云蒸而益上其象为升;川流而不息,其象为恒”之意,定名“云川书院”,当时副贡黄时撰写了《创建云川书院记》。乾隆四十六年(1781),知县李登瀛主持扩建书院,使之规模增大,并招民耕种书院附近闲田20亩,收租供书院使用。书院主要培养能通经博文的岁试生、科试生。教学内容同私塾,除“四书”、“五经”之外,还读诸子百家著作,学作八股文。
  儒学明清以来为教育机关(清末改为劝学所),是生员学习场所。经童试录取入学后称生员,又称庠生。生员在儒学内月课季节,成绩最佳的为廪生,每年领取廪生粮3.6石。也有府考中直接从童生中考取廪生的。永昌岁考共文生8名、武生12名。雍正九年(1731)学政潘允敏增报文生12名,政府岁置学田租粮三百七十石七升,由学署统管支拨。
  义学义学是地方官署举办的免费学校,招收贫寒子弟入学读书。清乾隆十二年(1747)由知县李炳文和教谕上官可观倡导,城乡共建义学6所,分布于县城文庙街,东乡清溪堡、永安堡,西乡新城堡、高古城堡,北乡宁远堡。乾隆四十九年(1784)由知县李登瀛倡导,又在县城东南隅创建义学1所。后来县城的义学合并到完全小学,乡村义学改为私塾或初级小学。
  私塾源于周期,永昌历史上教育以塾学米。清末民初,全县私塾约80处,其中县城内3处,私塾教师大都从当地或外地的书生中聘请。
  私塾分散馆和专馆两类。散馆由塾师自设招收各家儿童入馆就读;专馆则由富豪人家聘师教子,亦接纳亲友子弟。私塾皆供孔子牌位,教学内容以“四书”、“五经”为主,也学珠算。初入学先读《三字经》、《百家姓》、《五言杂字》、《千字文》等,以后接读“四书”、“五经”等。农村私塾生通常读完启蒙阶段便辍学。学生学习靠死记硬背,辅文以教师讲解字议,作业重在写字,每天向先生交仿(大楷)和书程(小楷),程度高的学生也学作文章、对对联。体罚是管教学生的主要办法,戒尺是先生常备的体罚工具。私塾先生一年一聘,续聘或辞谢皆在“冬至”日商定。
  民国初年(1912),政府推广学校教育,城乡大部分私塾逐步改为初级小学。到1951年土地改革时,全县仅剩的8所私塾全部改办或合并为初级小学校。
  第二节 幼儿教育
  1958年,在县城西大街办起了第一所城镇幼儿园,相继在农村办幼儿园134所,因无专用园舍和教学设备,无一定保教水平,不久即停办。1978年,恢复了县城幼儿园。1983年以后,两次修建园舍,有40多个单位和部门捐款近4万元、水泥24吨、钢材20吨,解决了建园物资、经费的困难。全园占地面积5913平方米,房舍4幢680平方米,全部安装供暖设备,并修筑了砖地和草坪等活动场地。备有玩具53种646件,教具13种32件。1985年全园有教职工15人,在园幼儿180人,按年龄分为大、中、小班,开设语言、计算、音乐、美工、体育、常识等课程。幼儿每天在校9小时,在教养员指导下开展各类活动。至1990年底,全园有教职工18人,其中专职教师10人;在院幼儿320人,分7个班;占地面积5913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784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面积1700平方;拥有教具20多种80多件,玩具100多种300多件。
  1985年以后,城乡小学陆续开设学前班,招收5至6周岁的幼儿入学,进行学前教育。1986年共招12个学前班,372人;1987年招9个学前班,352人;1988年招12个学前班,419人;1989招26个学前班,655人;1990年招44个学前班,1573人。
  第三节 小学教育
  发展概况清光绪三十年(1906年)永昌县“云川书院”改为“小学堂”是永昌县近代小学教育的开始。辛亥革命后,废除清朝教育制度,实行国民教育。民国二至五年(1916)改办私塾、义学,新办初级小学校共30余所,将县立高等小学堂改为县立第一高等小学校,并在永宁乡的朱王堡成立县立第二高等小学校。七年(1918)在宁远堡成立“县立第三高等小学校”,在县城西街小庙成立“女子初级小学校”。十六年(1927)全县有完全小学3所,学生83人,教员8人;初级小学校42所,学生1218人,教员46人。二十年(1931年)永昌县第一、二、三高等小学校依次改为第一、二、三完全小学校。全县共有学校40所,学生1824人。其中县属完全小学3所,女校1所,学生274人;区属初级学校36所,学生155人;一区5所,231人;二区6所,239人;三区7所252人;四区6所,257人;五区12所,571人。下表192列出民国二十二年学校概况,以窥民国时永昌教育之一斑。
  二十五年(1936),在乡村开办了8年“短期学校”,招收10至16岁失学儿童,当年共开办12个教学班,学生492名。同年县城女子初级小学停办。二十六年(1937),骑五军军长马步青在永昌县城东街创办永昌县私立第一青云小学校,开始男女同校(不同班)读书。配备主任1人,教员8人。课本均由校方供给。二十八年(1939),在朱王堡办起永昌县私立第二青云小学校,并把原县立第二完全小学校并入,共招生300余人,6个教学班,主任、教员共11人。二十九年(1940)在宁远堡办起了永昌县私立第三青云小学校。同时县城女子初级小学重新开办。三十年(1941)将云川、宁远两所完全小学先后更名为乡(镇)中心国民学校,县城女子初级小学改为“云川镇女子中心国民小学”,乡村的国民学校均易名为“保国民学校”。三十一年(1942)五龙乡(今新城子镇)永宁乡(永宁堡)成立中心国民学校。三十二年(1943)改19所私塾为保国民学校,并在各乡新办6所保国民学校,在永安乡(五坝)设中心国民小学校,至此全县有小学72所,在校学生3786人。其中有完全小学校8所(内私立3所),共31个班级,在校学生1353人;初级小学校65所,共72个班级,在校学生2433人。至此,全县四乡一镇均有了中心国民学校。下附表193民国三十年学校概况以资参考。
  三十二年(1943)私立第三青云小学并入宁远堡完全小学。三十五年(1946),将永昌、朱王堡两所私立青云小学改名为“中正小学校”。是年全县学龄儿童2320人,入学率45%。三十七年(1948)县城第一中正小学仍复名青云小学,朱王堡第二中正青云小学改名为永宁乡小学二部。三十八年(1949)七月,全县有小学70所,其中中心国民学校(完全小学)6所,私立青云小学(完全小学)1所,保国民学校63所,在校学生总数3703。
  1949年10月,县民政府对原有学校调整为完全小学6所,普级小学74所。次年春,将县城中学和两所完全小学以及私立青云小学并为“城区学校”。1951年,中学和小学分设,原第一完全小学更名为解放街小学,第二完全小学更名为生产街小学,并将第三完全小学改为新城子完全小学,第四完全小学改为五坝完全小学,第五完全小学改为宁远堡完全小学,第六完全小学改为朱王堡完全小学,各普级小学全部更名为初级小学。1953年新设完全小学7所、初级小学73所,沙沟寺小学改称民族小学。全县在校学生达9227名。到1957年新增完全小学4所、初级小学20所,至此共有完全小学11所,初级小学93所,在校学生增至1.41万名。这一时期女孩子入学,大龄女青年读书人数俱增,有些已婚生育了孩子的青年妇女也上学读书。1958年“大跃进”时期,师生频繁地参加大炼钢铁、校办农场、校办工厂等劳动,严重影响了教育质量。1961年全县小学调整为62所,其中完全小学11所,在校学生3321名。1962年开始贯彻试行中、小学暂行工作条例,小学教育走上正常轨道。1964年,大办耕读教育,招收失学青少年入学。1964年5月,召开县文教会议,推广半耕半读学校经验,以促进耕读教育。年底,全县先后办耕读学校301所,配备教师317人,入学儿童7387人,学龄儿童入学率:85.4%;全日制小学146所,在校学生2.94万名。“文化大革命”期间,教育遭到严重摧残,教师被批斗,教学秩序被搞乱。1969年贯彻全省《中小学教育革命座谈会纪要》精神,取消原有学校管理体制,改四二分段的六年学制为五年一贯制;农村小学由贫下中农管理,城镇小学由“工人宣传队”管理。在“开门办学”的口号下,“革命大批判”和生产劳动代替了正常的课堂教学,教学质量下降。粉碎“四人帮”以后,从1978年开始,陆续恢复通过考试择优录取的招生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组织管理机构,重视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1980年以后,小学教育再度进行调整,原来的69所附设初中班小学调整为15所,充实了小学师资和办学条件。1982年秋开设了32个半日制教学班,解决失学儿童的识字问题。1983年,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教育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革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发出了《就全社会办好教育给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号召全县人民为振兴永昌教育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并决定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实行分级管理,扩大乡镇办学的自主权。1984年,从各乡镇实际出发,把全县小学分为三类,采取不同的方式教学。1985年3月,县委、县政府提出建立普及初等教育责任制。县、乡、村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层层签定责任书,实行责任制,把普及初等教育各项指标列入各级政府和学校的工作考核内容。至1985年底,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7.5%,巩固率99.4%。毕业率96.2%,普及率97.5%。是年永昌县被金昌市验收为普及初等教育县。
  学制、课程清代学堂的学制:初等小学堂三年、四年、五年三种,高等小学堂为四年。永昌未办初等小学堂,只有义学和私塾以及清末改设的高等小学堂。高等小学堂课程设置为修身、国文、算学、格致、乐歌、体操,考试制度有临时、学期、学年、毕业、升学,均用百分法由老师校阅评分,学期、学年考试加上平时测验分数平均计算,分最优、优等、中等、下等、最下等。民国时期的学制:中心学校(即完全小学)为“四、二”分段制,即初小四年、高小三年;保国民学校(即初小)为四年。课程设置是:辛亥革命后,开设修身、国文、算术、历史、地理、自然、音乐、美术、体操、手工(后来修身改为公民)。民国二十年(1931),高等小学校改为完全小学后,高年级开设公民、国语、算术、历史、地理、自然、体育、童训、音乐、美术、手工劳作等11门课程,中年级开设国语、算术、常识、体育、音乐、美术、手工劳作等课程,低年级开设国语、算术、唱歌、图画、体育、手工等6门课程,高、中年级每周一次(两节)作文,低年级有习字和缀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制实行四、二分段制。课程设置是:五、六年级开设政治、国语(后改为语文,下同)、算术、历史、地理、自然、体育、音乐、美术、手工劳作等10门课程,三、四年级开设国语、算术、常识、体育、音乐、美术、手工劳作等7门课程,一、二年级开设国语、算术、唱歌、图画、体育、手工劳作等6门课程。中、高年级每周两节作文课,低年级(一、二年级)每周有习字课。
  “文化大革命”期间,贯彻“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精神,从1969年起,小学学制改为五年一贯制。高年级取消了历史、地理、自然等课,并对教材内容大幅度删减,增加《毛主席语录》和乡土教材内容。1970年改秋季始业为春季始业,取消了教育制度。
  1976年以后,逐步恢复了考试制度、升留级制度。1982年,城关一、二小学和河西堡小学等三个城镇小学开始恢复六年学制。城乡各小学重新开设历史、地理、自然、常识课,并把原设的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1984年,在农村办了一批四年制初级小学和半日制小学。并依据永昌县实际,把城乡小学分为三种类型,实行不同的教学要求:第一类是县城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和部分条件较好的乡村小学,要求全面执行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教学计划;第二类是以复式教学为主的全日制小学和条件较差的乡村小学,按部颁教学计划只开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常识四科;第三类是多种形式的简易学校和教学班,主要学好语文、数学两科,保证学生在小学毕业时语文、数学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从1986年开始,以城镇第一小学为试点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根据学生各自不同的特长,组织音乐、体育、美术、英语、小科研、小发明等各种兴趣小组,主要利用谭外活动时间,进行开发智力性的辅导教学。
  下附表194表195分别列出1985年、1990年两个时期全县小学分布情况,以概全貌。
  第四节 中学教育
  发展概况永昌县第一所中学创建于民国三十一年(1942),简称“永昌中学”。当时教室、宿舍、办公室共40间,操场1处,教职工7人,校长由少政府任命,当年招生12名。次年秋,将新招的学生与上年招的学生合并为初一1个班,共45名。三十五年(1946)全校三个年级,各1个班,共有学生110名。自建校到1949年共招生8级(8班),320名学生。毕业四届,共150名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接管了学校。1957年秋,全校教职工发展到40名,学生660余名,分13个教学班。中学教育稳步发展,教学质量较高。1958年秋,永昌中学扩建为完全中学,更名永昌县第一中学(简称永昌一中)。同时,在宁远堡创办永昌县第二中学,朱王堡创办永昌县第三中学,河西堡创办河西堡民办中学。年底,在校学生982名。但由于师生频繁参加劳动,教育质量不。1960年12月,对学校进行调整,停办了永昌三中,撤销了河西堡民办中学。1962年教育部颁发《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纠正了自1958年以来各学校教材内容不统一、师生过多参加劳动等偏向,学校工作逐步恢复正常。1963年开办永昌县清河(朱王堡)农业中学。1965年开办马家坪农业中学。年底全县中学学生达765名。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8至9月停课,学校组织红卫兵,互相搞“大串连”。10月,县城设立红卫兵接待站。永昌一中32名学生,由教师带领,于十一月到北京,参加毛主席第八次接见红卫兵活动。之后,永昌一中成为县城“武斗”据点,不能开展正常教学。农村学校也受到一定的影响。1968年,工人宣传队、解放军宣传队、贫下中家宣传队先后进驻各中学,领导学校开展斗、批、改。12月,永昌县召开教育革命座谈会,参加工宣队、贫宣队、师生代表、公社负责人132名,决定将农村学校下放大队管理。从1969年春季开始,中小学一律改为春季始业,招生采取以家庭出身为主要录取条件的推荐办法,农村由贫下中农推荐,城市由街道推荐,公社、镇革命委员会批准,从而取消了升学考试制度。1969年,马家坪农业中学改为永昌五·七红专学校,增收普通班。成立水源公社中学、陈家沟公社中学和六坝公社中学。1970年,成立新城子、焦家庄、东寨、南坝四所公社中学。1971年,成立河西堡公社中学。1972年成立红山窑公社中学;并且将清河农业中学改为普通中学,定名为朱王堡公社中学。1972年至1976年“批林批孔”、学朝阳农学院经验,“四人帮”抛出了白卷英雄张铁生和“一个小学生的日记”、“马振扶中学事件”,使刚刚恢复的教学秩序又一次遭到破坏。朱王堡中学于1976年迁到流泉滩,给校产管理和教学工作带来了严重损失。1976年底,全县有完全中学6所,附设初中班小学29所,在校学生7416名。
  1977年8月恢复考试制度,1979年开始,重视教育质量,对中小学结构进行调整,永昌一中定为地、县重点中学。1980年河西堡中学高中部合并到永昌二中,东寨中学、北海子中学、焦家庄中学的高中部合并到永昌一中,新城子中学、马家坪中学的高中部合并到红山窑中学,南坝中学的高中部合并到六坝中学,水源中学的高中部合并到朱王堡中学。秋季,又将六坝中学高中部合并到永昌一中,原朱王堡中学改为“永昌县第三中学”。1983年春,红山窑中学高中部合并到永昌一中。同年,双湾、宁远和金川公司厂矿办的学校划给金昌市管理。1984年秋,河西堡永昌二中划给金昌市管理,水源中学改为“永昌县清河农业中学”,成立永昌县职业中学,校址在县城北门外。至1990年全县有完全中学2所,初级中学11所,附设初中班小学8所,农业中学、所,职业中学、所,在校高中学生2166人,在校初中学生8645人。
  学制、课程民国年间,中学学制为高、初中三、三制(即高中三年、初中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实行“三、三制”。“文化大革命”期间,根据“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精神,于1969年改为“二、二”制(即高、初中各两年)。1980年,遵照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初中改为三年制。1981年,高中改为三年制。课程设置是:民国时期,永昌中学初一年级设公民、国语、算术、英语、中国历史、中国地理、动物、植物、体育、音乐、美术、童训、劳作等13门课程;二年级减去了算术、动物、植物,增加了代数、化学、生理卫生,仍为13门;三年级又在二年级的基础上减去了代数、化学、中国历史、中国地理、生理卫生,增加了几何、物理、世界地理、世界历史计12门课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取消公民、英语、童训课,新设政治、俄语课。1950年秋,开始使用上海新编全国统一教材。1956年语文分为汉语、文学。1958年将劳动正式列入授课计划。1969年,停授历史、地理、外语三课,其它课程也搞所谓“删繁就简”的归类合并,以工业基础知识和农业基础知识取代物理、化学等课,使用经大量删减过的省编教材,1980年以后,恢复了初、高中三、三分段的六年学制,初中设政治、语文(包括作文)、数学(后分为代数、几何)、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外语、生物(后分为动物、植物)、生理卫生、体育、唱歌、图画、劳动等课程,高中除不开设生理卫生、唱歌、图画外,其余课程同初中。
  教学方法1949年以前,中学沿用旧的教学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多有变更。1953年,推广苏联教学经验,开展多种教学教研活动。通过常规课、探索课、公开课等各类观摩活动,对教师掌握新的教学原则和备课环节,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稳定教学秩序,起了一定作用。1958年加强劳动课教学。1959年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批判关门读书、理论脱离实际的偏向,强调政治挂帅,忽视了基础知识教育。1962年以后,各科教学提倡“精讲多练”、“少而精”、“启发式”,语文教学提倡文化教育与思想教育结合等教学原则,扭转了教育质量下降的局面。“文化大革命”时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7年的教学成绩全盘否定,批判“白专道路”,学习“白卷英雄”,取消教育制度,鼓吹“知识越多越反动、越愚蠢”的谬论,致使教学秩序混乱、教育质量严重下降。
  粉碎“四人帮”后,逐步改善教学管理、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1977年全面恢复了教育制度。1979年,教育部颁发《中学各科科学大纲》(草案)和《中学各科教学计划》(草案),统一规定了中学教学原则、任务、要求和开设课程等。各校相继组建了学科教研组,注重教学方法的探讨和改进,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1979年,国家教育部颁发《体育教学大纲》,各学校遵照教育方针和有关规定要求,普遍开展“两课、两操、两活动”(每周两节体育课,每天一次早操、一次课间操,每周两次课外活动),每学年召开一次运动会。同时开展学生眼保健教学。规模较大的学校建立了音、体、美教研组。从1981年起,各学校普遍开展体育达标训练和测验活动。各学校开始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在200名学生以上的学校配有保健箱,常用的药物。有条件的学校,由懂医的教师兼任校医,并定期对学生进行身体检查。
  关于全县中学的分布和发展情况详见表196和表197。
  第五节 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
  清末、书院、义学、私塾都以《四书》、《五经》“兴行教化”、“作育人才”。
  辛亥革命后,全面推行《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天下为公”,倡导“民主、自由、博爱”思想。但学校教育仍以儒家思想为主。民国初年开设“修身”、“公民”课,是民主思想和儒家思想兼有的科目。民国中期,公办学校一般都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宗旨。二十九年(1940)以后,完全小学每星期一举行“总理(孙中山)纪念周活动”,全体师生集合在国民党旗下,宣读《党员守则十二条》,后作为学生守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取消了“公民课”。1950年始在学校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社会公德教育,并结合各个时期政治形势,开展形势教育。1963年,全社会开展学雷锋活动,学生中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团结友爱、爱护公物蔚然成风。“文化大革命”中,在“造反有理”、“学黄帅”、“做闯将”等口号盅惑下,多年的思想品德教育成果遭到破坏。
  1978年,再次开展学雷锋活动,推动了学校思想品德教育。1979年底国家教育部颁发学生守则,成为品德教育的中心内容。1981年起普遍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五讲是: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是: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是: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给学校品德教育增添了新的内容。1985年,党中央又提出了培养“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才的总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学校思想品德教育。1990年开始在中小学加强社会主义教育,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在高中政治课中讲授《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第六节 职业教育
  民国时期,没办过职业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始开办职业技术教育。
  师范学校永昌县于1959年秋季在县城西大街创办了学制三年的永昌师范学校。当年招收初师班2个、中师班1个,共150名学生。初师招收高小毕业生,中师招收初中毕业生。初办时共有教职工12人。其中教师10人,行政管理人员2人。教师中,大学本科学历的2人,大学专科学历的3人,中专学历的4人,幼师学历的1人。一年级开设政治、语文、(分为语基和语教)、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生物等课程。1961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撤销永昌师范学校,在校学生大部分并入武威师范学校就读,设备和一部分教师并入永昌一中,部分教师调入重点小学。1981年秋,永昌县在北海子新办的教师进修学校内附设了“师范班”(实为武威地区师范学校开办的师范班),当年招收中师班1个,共53名学生。“师范班”按照新的中师招生办法,在全县初中毕业生中择优录取。第二年又招收新生52名。根据学生少、规模小和与教师进修学校合办等特点,制定了《师范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师范学生成绩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促使管理规范化,并加强了学校教研活动,教学质量较好,受到了武威师范学校的好评。1983年元月,“师范班”105名学生同教学人员移交新建的金昌师范学校。
  西河公社畜牧业中学永昌最早的职业技术学校是1958年西河公社(今新城子镇和红山窑乡)在红山窑创办的“西河公社畜牧业中学”。当时招收了本地小学文化程度的学生32名,学习普通中学课程,为本公社培养畜牧专业人员。1960年停办。
  永昌县技术学校1959年11月,永昌县创办“技术学校”。开设农业、水利、畜牧、林业和工交(次年将工交改为电工基础)5个专业,学制3年,招收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8至22岁城乡青年180名(其中女生54名),设5个班。次年,有40名学生统一分配工作,另有50名学生因生活困难中途辍学。在校学生未完成3年修业期,于1961年上半年陆续分配工作。7月,该校停办,校产全数交县委党校。
  清河地区农业中学1963清河地区工作委员会利用已停办的永昌三中校舍,以民办公助的方式办起了清河地区农业中学,招收清河地区小学毕业的农村青年56名,开设政治、语文、数学等初中课和土壤学、植物、农业机械、医药、兽医等实用技术课。因师资缺乏,只得毕业一届后再招收新生。1961年招收两班共120人。“文化大革命”期间时办时停。1982年改为普通中学,即今永昌三中。
  永昌县清河农业中学1984年,在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将原“水源乡中学”改设为“永昌县清河农业中学”,属县直接管理。接受了永昌三中上年招收的农业班1个;新招学生50名,设专业班1个。招生对象为清河地区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初中学历的农村青年。开设基础课有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等,专业课有生理学、作物遗传育种、土壤肥料、作物栽培、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业机电、家畜饲养、果林、农业经营等。专业课在各年级选开。学生毕业后不包分配,县、乡招聘农村干部时优先照顾,大部分都回本村服务。1988年开始改为面向全县招生。至1990年底共开设农学、林果园艺、养殖、机电、服装、综合(农牧)等6个专业,在校学生186名,历年来共毕业专业人才156名,输送到大专院校深造的学生12名,共有教职工25名,其中教师18名。
  永昌县马家坪农业中学1964年,县上决定改修红山窑马家坪农场房舍,着手筹建半耕半读的农业中学,次年5月开学,面向全县招收小学毕业的农村青年。当年招收80人,设2个班。开设初中政治、语文、数学和土壤学、植物、畜牧兽医、农业机械四门专业课。学校接管原农场耕地百余亩,由师生耕种。学生生活、学习费用由农场收入开支,不足部分县上补助。1969年改名为“永昌县五·七红专学校”,招收普通中学班和短期专业培训班。到1976年,共培训赤脚医生102名、农机人员234名、初中教师30名、畜牧兽医16名。1977年,专业培训班停办。1978年秋,改为普通中学。
  永昌县卫生学校创办于1958年,学校教师由县医院医生兼任。学习时间根据学习对象和教学内容而定,长者一年,短则半年。课程分内科、外科、生理解剖、护理、妇科、妇幼保健、病源、病理等。到1965年共结业学员3届3班,118人。1966年停办。1981年县卫生局、县医院举办“初级卫生人员训练班”,主要培训乡村医生,到1985年共办半年期训练班和一年期医护培训班6期,结业学员114人,学习内容新增了计划生育技术。
  永昌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农业机械技术培训始于1959年,当年举办为期半年的“拖拉机手训练班”2个,参加学员115人。1973年,县农业局在北海子校场山开办永昌县农业机械化学校,以短期培训为主,学习期限不定,主要学习大型农业机械和手扶拖拉机操作及维修技术。到1990年,共培训16181人次。
  永昌县职业中学1984年秋创建,校址在校场山下,面向全县招生,学制与普通中学相同。当年招高中班1个,学生50名。教职工9人。除开设普通课程外,另增设财会专业课。1985年,有高中班2个,其中财会专业班1个,学生50名,专业班除开设普通中学课程外,增设会计原理、记帐等课;初中班1个,学生160名;教职工23名。但由于师资缺乏等原因,职业教育部分专业课程未能达到预期水平。1990年在继续办好普通教育班的同时共开设打字、财会、无线电修理、电子技术等四个专业,向社会培养职业技术人才100名,教职工77人。
  第七节 成人教育
  成人教育始于辛亥革命后。民国二年(1913)永昌设立“民众图书馆”。十六年(1927),又增设了民众教育演讲所、阅报所。二十年(1931),已有“民众学校”3所,职员6人。二十五年(1936)成立了“通俗讲习所”。抗日战争时期,各学校设短期识字班,青年入学识字,学习抗战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成人教育称为“工农教育”,由县文教科(局)管理,并配备专职干部具体负责。1951年国家颁布祁建华速成识字法,在街道、乡村、厂矿成立工农业余学校、识字班和农民冬学及在职干部业余学校,动员工人、农民、干部学习文化,扫除文盲。“文化大革命”中,成人教育完全被政治运动所取代。1978年,成立永昌县工农业余教育委员会,成人教育被重新重视。1983年10月,县政府成立永昌县职工教育委员会,负责管理职工教育。农民教育仍由县文教局管理。
  农民教育(包括城镇居民教育)主要是扫除文盲。民国二十七年(1938)县城东大街办起“民众教育馆”。此后,乡村在保国民学校附设以宣传抗日为主要内容的识字班,教师由保国民学校教员兼任,要求学员能读通俗书报,会写简单便条即可。二十九年(1940),县城民众教育馆和青云小学各附设识字班1个,有学员70余人。但大多不久即停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1年秋全县兴起了举办识字班和冬学的热潮。1953年,已有农民夜校、冬学225所,有6023人参加学习,其中女学员2746人,年底经测试,达到脱盲标准的311人。1954年,县城有居民识字班9个,学员409人,其中女学员261人;县城新办了2个高级小学班,学员64人,其中女学员59人;焦家庄乡红庙墩和新城子乡新城子村各办了1个高级小学班,学员共72人,其中女67人,开设普通小学高年级语文、算术两课,由邻近小学的教师兼职任教。1955年以前,没有统一的扫盲识字教材,一般由区、乡自编识字课本发给学员学习。1956年,县委宣传部和教育科编印《农民识字课本》3万余本,供给扫盲使用。是年,农村识字班发展到474个,学员21595人,其中女1028人,年底经考试达到脱盲标准的1164人。水源乡参加识字班的学员3613人,被省上树立为扫盲先进单位。1958年扫盲工作脱离实际,数百个高小班和几十个初中班、高中班一哄而起,当年10月竟虚报永昌为“无盲县”,不久,随即停办。1965年开始重视“耕读”教育,着重扫除农村青少年文盲,1966年以后,农村大办“政治夜校”注重宣传政治,扫盲识字的很少。1978年农民教育开始恢复。1982年县文教局在朱王堡、南坝等公社搞扫盲试点。其后提倡在农村普遍开展扫盲工作,但组织工作难度增大,扫盲教育成效不大。
  职工业余教育1953年,县政府办起永昌县干部业余学校,每年一期,每期3至4个月,共办起了5期,主要任务是使职工中的文盲和半文盲脱盲,参加学习的干部职工185人。从1955年起,举办高小班3期,每期集中学习一年,参加学员244人,设语文、算术两课,使用普通小学课本。从1956年起,开办初中班2期,学习期限为半年,使用普通中学初中课本,参加学员116人。1957年下半年停办。“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属工厂举办过“七·二一”工人大学。
  1981年县职工教育委员会对1968年至1980年高、初中毕业的1309名在职职工进行文化课摸底考试,在此基础上,采取按系统同期分办学习班的办法,进行了文化课和业务能力“双补”教育。1985年起,举办职工高中文化补习班,开设高中政治、语文、数学、历史、地理课程,其中机关干部班增设“文秘”课,工人班增设专业技术课。经过培训,有496人取得合格证书。1985至1990年共在全县培训职工5692人次,其中干部2299人次,工人3393人次。
  函授、电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函授教育始于1956年,当时有省办、全国办两种形式,报名参加大中专函授学习的大都是中、小学教师。其方式是:按照函授学校招生章程和本人特长及工作需要报考专业,经考试合格后录取;由学校邮寄教材或面授,学员自学,定期将作业寄给学校批阅;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由函授学校颁发毕业证书。1963年县内机关干部参加全国函授学习的30多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函授教育停办。1980年以后,又重新开办。永昌县先后有20多名学员获得大中专毕业证书。
  电视大学,开始于1982年。当时全县上电视大学的学员有数十人,大多数是机关干部和教师,首期招生18名,其后又招自学视听生6名,共24名,到1985年有11人取得了大专文凭。学习方式是:学校经考试入学后主要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教材,收看(听)教学录像(音),并聘请辅导教师不定期地进行教材难点,重点指导;规定课程全部考试合格后,由电视大学颁发毕业证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1984年开始,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主持。永昌县先后有200多人报名参加。其方式是:参加自学考试的学员,使用规定的教材和学科大纲;每年参加两次统一考试,每门课程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全部课程合格后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颁发毕业证书;自学考试分中专、大专和大学本科,所设专业均由本人自选报考。从全县看以报考汉语言文学、政治理论、新闻等专业者居多。1985年,县委、县政府决定,鼓励和支持职工、待业青年积极参加在职进修,要求各部门从工作上、时间上给予适当照顾,以保证完成学业。并拿出了一笔资金,作为鼓励职工在职进修的奖学金。经两年实践,1985年底已有249人取得了一至两门学科单科合格证,14人达到大专毕业水平,5人获得中专毕业证书。
  近年来函授、电大、自学考试发展很快,从1982年到1990大专以上毕业的470人,中专的200人。
  第三章 教师队伍
  第一节 教师概况
  清时,在永昌云川书院任教的有进士、举人、贡生等。私塾、义学大多为一塾(馆)一师。
  民国十六年(1927)全县有教员46人。二十五年(1936)全县有教员60人。三十八年(1949)全县有小学教师108人,中学教师13人,多为兼课教师。其中具有或相当于大专学历的6人,中专学历的4人,高中学历的3人。中心国民学校教师为初师或初中文化程度,保国民小学教师多为高小学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留任了大部分中小学教师。1950年1月,举办了第一次教师学习会,参加学习会的96人,学习《共同纲领》和《青年修养》等内容,动员教师开展自我思想教育改造,加深对新中国的认识。1956年8月,省教育厅分配支援西北建设的上海青年教师55名到永昌任教(其中女教师34名)。1957年全县教职工总数达324名,其中中学教职工36人(大专以上学历的10人,中师和高中学历的11名)、小学教师288名(中师和高中学历的52名,初师和初中学历的171名,高小学历的65名)。1959年以后,因国民经济困难,中小学教师大幅度减少。1963年,全县中学教职工44名,小学教职工206名。“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办学校下放公社、大队管理,民办教师逐年增加,许多中、小学骨干教师受到批斗,有的下放劳动,使教师素质大幅度下降。1979年,全县教职工总数2043名,其中民办教师1328名。218名中学公派教师中(女49名),具有大学本、专科学历的102名,中师、高中学历的116名;477名小学公办教师中,具有中师、高中学历的269名,初师和初中学历的190名,小学学历的18名。1981年,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辞退了经过考核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一些民办教师,对留用的教师加强管理、改善待遇、落实报酬,稳定了教师队伍。
  1985年有小学教师1427名,其中公派教师566名;中学教师423名,其中公派教师398名;公派教师中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105人,中专和高中学历的430人,初师和初中学历的429人。至1990年底,全县各中小学教师2157人,其中中学教师799人,小学教师1358人;全部教师中公派教师1274人,民办教师586人,代课教师297人;全部教师中大学本科学历的49人,大学专科学历241人,中专和高中学历的833人,初师和初中学历的151人,全部教师中副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的85人,初级职称的583人。
  第二节 师资培训
  师资培训始于民国三十年(1941)。县教育科在暑假用40天的时间,对云川镇中心国民学校应届毕业的43名学生进行了教师业务短期培训,于秋季开校时全部分配到各小学任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县政府抽调了中小学骨干教师参加土地改革、“三反、五反”运动,加强思想改造。同时,坚持业务培训,先后派一些青年教师到西北师范学院(今西北师范大学)和武威师范学校进修。“文化大革命”中教师被作为“臭老九”批斗,业务培训完全停止。1976年,随着农村附设初中班大量增加,中学师资奇缺,文教局在马家坪红专学校举办了一期初中教师培训班,参加学员30人,开设政治、数学、物理、化学等课程。1978年,对全县在职教师进行全面系统的文化基础和教学技能摸底调查。1979年起,对“文化大革命”期间高、初中毕业的282名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共办培训班6期,每期培训半年,开设语文、数学两课,着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教学技能的训练,辅之以教学方法、教学理论方面的指导。1981年8月抽调35名具有英语基础的青年教师,委托永昌二中举办为期1年的专业培训。1980年至1985年,每年暑假举办一次教材教法培训,内容主要有中小学音、体、美教材教法,中学数理化教材教法,小学作文教学等。1982年恢复在职教师离职进修制度,有40多名中学教师到省内■大专师范院校学习进修。从1985年起,文教局电教队用电教设备给全县各学区轮流播放全国特级教师教学录像。并连续几年选拔一部分高考落选学生到西北师范学院、兰州师范专科学校、张掖师范专科学校进行代培。1985年选派了25名音、体美教师到金昌师范代培,此后每年均选拔一部分年轻民办教师去金昌师范学习。另外,每年还选送一定数量的青年中学教师到甘肃省教育学院等高等院校进修。1987年向社会招收35名青年在县党校进行两年制大专英语培训,学费由个人和国家各担负一半,聘请西北师院教授授课。1990年从待业的五大毕业生(自费)中选拔112名分派到全县各边远地区任教。1985至1990年共举办短期教师培训班4期,培训教师420人次。
  第三节 教师待遇
  经济待遇:明、清、民国初期,私塾先生的劳动报酬是由念书的学生共同负担,视家庭贫富,每人每年交1至2斗粮食。民国三十二年(1943)完全小学教师月薪法币120元左右,小麦13斗(每斗16斤);保国民学校教师月薪70元,粮食9斗;中学教师小麦高于小学教师,除县仓发给20斗外,地方筹10斗;工友小麦9斗。工资分职薪和课薪两种,即校长月职薪180元,教导主任月职薪160元,训导、事务主任月职薪120元至140元,教员课薪月平均120元,会计、事务员月薪40元至60元,工友月薪20元左右。三十五年(1946)以后,物价飞涨、法币贬值(每斗小麦约40斤,值法币2千元),全凭几斗小麦养家糊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自1949至1951年底,中小学教师薪水全部改发小麦,中教每月480斤,小教每月320斤(包括初校),工勤人员每月140至240斤,校长,教导主任和骨干教师略高一些。1952年工资改革,统一按全省工资标准执行,中学校长79.50元至175.50元,总务主任79.50元至110元,教员48元至169元;小学校长49元至112元,教职员28.50元至70元(含初校)。1956年、1963年两次调整工资,中学教师月均工资额56元,小学教师月均工资额45.99元(自1952年以来,每斗小麦40斤,约值人民币4元多)。1977年,对低工资教职工调整工资,调资面为40%。1979年对成绩显著的优秀教职工给予2%的调资面。1981年和1983年部分教师两次调升工资。至此,中学教师月均工资72.63元,小学教师月均工资59.85元。
  为了体现党对广大知识分子的关怀,从1983年以后,先后将200多名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年知识分子和老教师的农村家属转为城市户口,给40多名教师安排了住房,广大中小学教师办公、生活、医疗保健等条件都有了显著改善。1984年起,给在农村工作的大中专学历的职工向上浮动了一级工资,并执行“分配到农村中小学工作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取消试用期,直接转正定级”的政策。1985年全面工资改革,中学教师月均工资为135.2元,小学教师月均工资为118.9元。并给教师增发3至10元的教龄津贴(教龄5至9年3元,10至14年5元,15至19年7元,20年以上10元),同时还附加了知识分子和老职工补贴、高寒补贴等,各类补贴总额一般与工资相等。止1990年教师平均月工资提高到178.3元。
  民办教师收入分为国家补助和集体支付两部分。国家补助:小学民办教师1967年以前每月补助5至7元,1968至1972年每月补助10至12元,1973至1977年每月补助15元,1978至1981年每月补助20元,1983年起每月增至40元;中学民办教师每月比小学民办教师高5元。集体另支付的报酬,1982年以前,一般由所在村(大队)按同等劳动力评工记分,参加年终分配。1983年农村实行责任制以后,民办教师报酬一部分在所在村(队)公益金中支付,多少视本地经济状况而定,最高每月40至50元,最低20元;一部分由县财政支付,小学民办教师每月40元,中学民办教师每月45元。
  政治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人民教师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的尊重。但以后的多次政治运动中又受到了冲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新确立了教师的政治地位。在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时,被错划为“右派”的62名教师全部平反起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的77名教师恢复了工作;;因冤假错案而致死的一律给予平反昭雪,对其家属和子女的生活和工作给予了抚恤和安排。1983年,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革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对改善教师政治和经济待遇作了具体规定,并号召全县人民以实际行动关心教育事业,尊重人民教师,促进永昌教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1985年9月10日,全县举行了第一个“教师节”庆祝活动,县领导分赴各乡镇向广大教育工作者祝贺,给三十年以上教龄的老教师颁发了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光荣证书”及纪念章,给广大教师赠送了节日纪念品,奖励了一批优秀教师和先进学校,14名中小学教师当选为永昌县第9至11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名教师被选为永昌县第一届和第三届政协委员。1950至1985年,先后有400名教育工作者被评选为全国、省、地(市)先进工作者。
  第四章 勤工俭学
  学校勤工俭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开始的。从1953年起,在贯彻劳动教育过程中,不少农村学校在校园或邻村开小块荒地,给学生提供参加劳动的场所,种粮种菜,培训学生热爱劳动的思想。1958年各中小学根据各自条件,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永昌一中在东十里堡办农场一处,开耕地300亩,养羊40多只,驴18头,置马车一辆。农场收入除用于扩大再生产外,还解决了师生一些生活上的困难。双湾乡新粮地民办小学勤工俭学较好,经济收入用于修建教室,并解决了部分学生学费和生活困难问题。1960年4月,省教育厅在永昌召开“全省民办教育现场会”总结推广永昌县民办教育和勤工俭学经验,并参观了新粮地民办小学。1965年,马家坪农业中学实行半耕半读,校办农场有100多亩耕地,经济收入除解决学生全部学杂费外,还补助师生口粮。“文化大革命”期间,提倡“开门办学,走‘五·七’红专道路,学工、学农、学军”,城乡中小学基本上都有学工和学农基地。永昌一中在距县城30华里的直峡山开垦耕地500亩,修建教室一幢、宿舍13间,学校师生轮流在农场边劳动,边上课,收成较好的年份可产粮食4万余斤、胡麻2000余斤,但在勤工俭学中往往以劳动代替智育培训,影响了教学质量,于1978年以后停办。农村中、小学勤工俭学活动,主要是种粮和种树育苗,也有采集中草药的,经济收入大都用于添置教学设备和开支办公费用。1980年以后,勤工俭学活动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第五章 教育经费及设施
  第一节 国家经费
  清时,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田租粮和地方募捐。学田来自官署拨给的公田和群众捐献。
  民国初仍沿用清末的办法,并由县财政拨给补助款项。十六至十八(1927至1929),县府每年拨给教育经费白银1498.7两。另外,全县有学田1128亩、学租粮147石。其中云川镇321亩,租粮48石;永宁乡133亩,租粮18石;宁远乡622亩,租粮76石;永安乡25亩,租粮3石;五龙乡27亩,租粮2石。二十四年(1935)县财政拨款2.03万元(法币,下同),作为全县教育经费。三十二年(1943)统一清查丈量土地。改变田赋粮计征政策,取消学田租粮,教育经费由县财政拨款和地方附加粮中解决。三十三年(1944)县财政拨款15.47万元,作为全县教育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育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拨款,辅之以学杂费和少量的勤工俭学收入。1980年前,财政拨款采取中央一条线逐级向下拨款的方式。此后,实行地方财政大包干(即把统收统支改为以收定支,在划定的收入范围内,以自己的收入保证自己的支出),各级财政自求收支平衡。1952年财政拨款4.6万元(新人民币),每个学生平均占有12.47元;1959年40.6万元,每个学生平均占有15.21元;1960年国民经济困难,教育经费随之减少;1966年财政拨款42.5万元,每个学生平均占有14.65元;“文化大革命”期间,教育经费增长幅度不大,1968年,财政拨款28.8万元,每个学生平均占有13.19元;1976年,财政拨款82.5万元,每个学生平均占有16.92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财政拨款增长幅度加大,1980年财政拨款167.5万元,每个学生平均占有31.52元,比1979年增长34.75%;1984年财政拨款184万元,每个学生平均占有48.07元;1985年,学校基本建设数量大幅度增加,教育经费总额随之增大,平均每个学生占有60至70元;1988年财政拨款416.4万元,平均每个学生占有122元,1990年财政拨款712.7万元,平均每个学生占有221元。
  第二节 社会集资
  据旧县志记载,明朝户部左侍郎永昌籍人士胡执礼于嘉靖九年(1530)谢病归乡期间,购置学租粮三百余石,以接济贫寒学士读经求学,对后人启迪很大。清朝乾隆年间,知县郭昌泰率先捐赠白银,带动地方开明绅士纷纷捐资,兴办了“云川书院”,并将书院北面的20亩菜圃招民耕种收租,供给书院常年费用,民国时,县城中“义妇”张赵氏用银1400元买下闲置的官产,捐赠给县立第一高等小学堂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社队投入资金成为教育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民办学校办学经费主要依靠社队统筹解决,国家给予补贴。1974年,新城子公社投资新建了一所标准较高的中学,该公社各大队也利用公共积累,动员社员投工投料修建校舍35幢,5460平方米,解决了校舍不足的困难。从此,全县各公社、各生产大队纷纷集资投工投料,新建和维修了一大批农村校合。1983年,再次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集资办学。1984年,全县教育投资223.1万元。其中乡(镇)、村集资140.16万元、新建和扩建砖木结构校舍134幢、维修危房12幢。1985年,国家投资和乡(镇)、村集资123万元,修建校舍97幢。并从皇城水库续建工程结余资金中拨给永昌一中和城关二小各10万元,分别修建礼堂和教学楼。当年庆祝第一个教师节之际,全县各机关学校纷纷向城乡中小学捐赠办公桌椅、课桌凳、体育器材、取暖设备等,价值达5.2万元,并资助现金5.8万元。1985至1990年社会集资612.8万元,全部用于校舍维修和购置教学设备,共改建危房5232平方米,扩建校舍81991平方米。
  第三节 校舍设备
  民国时期,三处私立青云小学是新建的土木平房;云川镇中心小学因年久失修,校舍破旧;永昌中学大部分教室、办公室系庙房改修,新建的几栋学生宿舍均是土墙茅草房;各乡中心小学均为庙宇改建,保国民小学几乎全是利用的庙房,教学设备一无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人民生活不断提高,学生日益增多,人民政府每年拨出经费维修校舍,添置桌凳,陆续维修和营建了一批校舍,但质量较低,经历年使用已多为危房。据1982年统计,全县中小学校舍5390间、10.3万平方米面积中就有一、二级危房2184间、4.16万平方米;学生课桌数量少,质量差、破损十分严重,可用的桌凳只能供52.4%的学生使用;教学设备短缺,大部分中学实验课和演示课无法进行。1983年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之后到1985年,学校办学条件有了改善,有131所中小学新建、改建和维修校舍共630幢8.83万平方米,其中砖木结构和空心盖板教室520幢6.65万平方米,教学楼3座5766平方米,办公楼1座480平方米,生活用房102幢1.48万平方米,这部分新校舍占全县学校建筑面积的94%,有94所学校新建了校墙和校门;添置木制课桌凳4860套,维修旧桌凳5240套,基本达到了每个学生一套课桌凳;教学设备如实验演示器材、体育器材、图书等都有添置和更新,县属中小学均有电话机、电视机、电子琴、风琴、及广播器材,部分学校有电影放映机,许多农村学校购置了电视机、录音机、油印机及扩音器材,中小学图书达1.58万余册,各类教学仪器2570余件(台),价值达48.4万元。1985年以后又投入配备仪器资金30.18万元,其中乡、村自筹资金15万元;建成实验室、仪器室7栋1158平方米,投入资金22.5万元,止1990年底全县建起了焦家庄、六坝两个农村实验教学中心,按“一类”标准为永昌县第一中学配备了分组实验仪器,其它县属中学和乡(镇)中学均配备了演示实验仪器;小学都配备了教学教具箱,全日制小学配备了自然常识教具箱;中学均设有图书室,小学设有图书箱224个,有图书2.7万多册;各学区配备了数学录放像机、电视机和录音机,全县各学校有录放像机35台、电视机38台、录音机15台;建起了价值1.2万元的卫星接收天线一套。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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