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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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60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保险
分类号: F832.742
页数: 1
页码: 646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昌县保险,包括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在永昌设立代理处,由县人民银行办理业务、开展保险业务。1988年改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昌县支公司等。
关键词: 永昌县 保险 金融

内容

1951年4月28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在永昌设立代理处,由县人民银行办理业务,由行长兼主任,全县保险15户。1952年,全县办理牲畜保险100笔。共承包8072头,保险额38.07亿元(旧币、下同),保险费1.58亿元。强制保险定期1笔,固定22笔,流动5笔,保险费9378万元,职工团体人身保险1笔,保险费70.58万元,火险13笔,保险费231.2万元。1953年1月29日,永昌县代理处扩大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昌县支公司。属武威中心公司领导,给永昌分配牲畜保险任务4.27亿元,财产保险1亿元。1957年12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昌县支公司撤消,业务交武威保险公司。1985年元月16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河西堡设立办事处,承办永昌和河西堡地区保险业务,开办的保险种类有机动车辆,企业财产,家庭财产、简易人身,货物运输,旅客意外伤害等六种,全年共收保险费(新人民币)29万元,支付各种赔款11.5万元。
  198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金昌市支公司设永昌县办事处,开展保险业务。1988年改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昌县支公司。下设业务股、财务股、理赔股。在部分乡镇设立保险代办所,有正式职工10人,专职和兼职代办员11人。1986年以来主要开办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四大类,计78个险种。各项保险业务均执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及甘肃省分公司制定的利率。自1986年以来开办保险业务达1.7亿元,积累了一批责任准备金。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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