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债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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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59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债券
分类号: F832.742
页数: 4
页码: 643-64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债券,包括了民国时期的债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债券、甘肃省社会主义集资券。
关键词: 永昌县 债券 金融

内容

民国时期的债券民国四年(1915)政府发行内国公债,当年认购5000元,五年(1916)认购2500元。七年(1918)发行“短期公债”,八年{1919)发行内国公债、短期公债,两年认购6855元;后发行本省公债5500元。先后共认购1.75万元。息率为六厘,三年内只付息,从第四年起以掣竿法还本,至十二年(1923)还清,实际共还1.07万元。三十一年(1942)发行“劝募”公债,名曰“非常时期捐献”,有“抗战公债”、“同盟胜利美金公债”、“同盟胜利国币公债”。其中在张掖地区发行“美金公债”一亿元。“国币公债”十亿元,在永昌境内进行过劝募和认购。三十四年(1945)国民党中央政府、甘肃省政府五次发行公债,种类有“统一公债”、“复兴公债”、“关金公债”、“英金公债”、“建设公债”、“军需公债”、“三十年军需公债”、“滇缅铁路公债”、“黄金短期公债”、“救国公债”、“同盟胜利公债”、“航空公债”、“黄河建设公债”、“美金公债”、“爱国公债”等。由银行摊派,勒令认购,永昌曾认购其中部分公债。三十七年(1948)二月二十三日,甘肃省公布了公债还本付息的种类:二十五年(1936)的“复兴公债”,二十八年(1939)的“建设公债第一期债票”,三十年的“军需公债第一期债票”,三十六年(1947)的“美金公债第一期债票”和“第二期债票”。
  民国期间,认购的公债大部分本息未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部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债券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0年国家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给永昌县分配4000份,认购4234份,共折人民币8426元,公债面额有1分、10分、100分、500分四种,年息5厘,先由邮电局代售,银行成立后由银行继续发行。这批公债于1953年3月31日起还本付息,分五年五次偿清,于1955年12月10日结束偿还工作。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54年发行,面额有1万元、2万元、5万元、10万元、50万元(均为旧币面额,新币发行后以1比1万元的比率折算)。永昌县成立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推销委员会。1954年,全县认购1.07万张,合新人民币4.8万元,以后各年均有发行,1958年停止。这批公债偿还办法是,1954年发行的分8年还清,其余各年发行的分10年还清。按每年预定的比例抽签一次还本付息,利率为年息4厘,于1968年全部还清。
  甘肃省社会主义集资券。1958年由甘肃省发行,面额分为1元、5元、10元、50元、100元五种,年息4厘。9月12日成立永昌县集资公司,9月底认购22.9万元。于1961年起兑付。规定每年8月1日至10月31日为兑付期。自1959年8月1日起记息,采取抽签办法还本付息,1961和1962年各付30%,1963年全部付清。
  退赔期票。1961年5月12日甘肃省发行退赔期票,为1959年全民大算帐时国家赔偿1958年平调群众财产的损失。面额3元、5元、10元、20元、50元,记名发售,不记息、不流通、不转让、,为有期限的有价单据。1961年发售任务为125.93万元。但当年未发售,于1962年售出7380元。1963年.
  第五章债券、保险售出110.92万元。本次期票原定于1962年兑付,但因国民经济三年困难,推迟三年后全部兑付清楚。
  国库券。1981至1985年,国家每年均发行国库券。1981年国库券,规定向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分配发行,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或农村富裕社队可以适当认购,个人可以自愿认购,面额有10元、50元、100元、500元、1千元、1万元、10万元、100万元八种。共发售48.45万元。从发行后第六年起偿还,一次抽签,按发行额分五年作五次偿还本金,每次偿还总额的20%,年息4厘,利息在偿还本金时一次付给。1982年国库券面额为1元、5元、10元、100元、1千元六种,发行对象分集体和个人。单位认购的利率为年息4%,个人认购的年息8%,单位认购可发收据,可以挂失,个人认购的发券票。当年共认购11.84万元。1983年认购40.61万元。1984年认购41.29万元。1985年国库券,面额为5元、10元、50元、100元四种,偿还期为五年,在发行后的第六年一次偿还本息。单位认购的年利率5%,个人认购的年利率9%,凡购买千元以上的可发给国库券,亦可记名、挂失,并规定:个人购买的,遇有特殊情况可以贴现,贴现率12.93%。年分配任务62万元,实际完成63.72万元,其中集体购买4.56万元,职工购买51.17万元,农民购买7.99万元。1986年至1990年,各年发行国库券的办法基本和1985年相同,单位、个人均可认购。年利率单位认购为6%,个人认购为10%,大体比例是单位认购三分之一,职工、农民认购三分之二。1987年底以前认购的国库券偿还期为五年,即在发行后第六年一次还本付息。1988年开始(含1988年),偿还期缩短为三年。1986年分配任务58.3万元,实认购60.22万元。1987年分配55万元,认购57.93万元。1988年至1990年各年均分配78万元,1988年认购80.35万元,1989年认购80.43万元,1990年认购80.17万元。
  特种国债。1989年国家发行特种国债。规定由各机关单位购买。偿还期五年,年利率6%,当年分配任务27万元,实认购27万元。1990年分配任务42万元,实认购47.42万元。
  特种保值公债。1989年国家发行特种保值公债。发行办法、利率、偿还办法和1986年以来的国库券相同,偿还期限为五年。分配任务228.79万元,实认购250.76万元。
  甘肃省经济建设集资券。1985年由甘肃省各银行发行,面额有10元,100元、1000元、10000元四种,从购买之日起记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集资三年者,年利率5.1%、五年者,年利率6%,个人集资三年者年利率7.5%,千元以下者不记名,不挂失。永昌县任务为148万元,实际认购116.78万元。其中集体认购74.25万元,个人认购42.53万元。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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