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间借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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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59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间借贷
分类号: F832.742
页数: 2
页码: 635-636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昌县民间借贷,民间就有各种借贷方式,借贷年利率最低在20%左右,高的可达四、五倍或者更多,群众称为“高利贷”。几种情况如下:“加二、加四、加五”利率较轻,即所谓比较公平的贷款。加二为年收取20%利息,加四为年收取40%利息,加五为年收取50%利息。农民借粮,多用这种形式。
关键词: 永昌县 信贷 民间借贷

内容

民国时期,民间就有各种借贷方式,借贷年利率最低在20%左右,高的可达四、五倍或者更多,群众称为“高利贷”。几种情况如下:
  “加二、加四、加五”利率较轻,即所谓比较公平的贷款。加二为年收取20%利息,加四为年收取40%利息,加五为年收取50%利息。农民借粮,多用这种形式。
  “对斗子”是指借粮食和胡麻,一比一的利息,即春天借1斗,秋天还2斗,借胡麻多用这种形式。
  “黑驴娃打滚”是在“对斗子”的基础上,延续一年连本带息加倍偿还,偿还额以几何级数增长。为本上加息,息上加息的借贷。如春天借胡麻1斗,秋天应还2斗,延续1年还4斗,延续2年还8斗,以此类推。民众中有“一斗胡麻借十年,十锅清油榨不完”的说法。“羊羔帐”,“翻儿帐”,与“黑驴娃打滚”相似。
  “带穗子”是借贷时必须加带次货,如借小麦1斗,实则只借给小麦8升,另给谷子或别的次货2升。年底仍还小麦1升,且利息照付。
  “指钱、指地、指工”“指钱”,是借钱还物的一种方式,即按春天农产品价格上涨时计算借物金额,秋天仍按春天金额折还实物,如1斗小麦,春天价格为10元,秋后跌落为2元,借物人春借1斗,秋还5斗。
  “指工”,是借款时商定由借款人在借期内给债主干活偿还借款。
  “指地”,是借款人将自己的土地作为抵押,借款期内由债主耕种。
  “逼债断地”是借款人长期无法偿还债款,债主逼迫借款人交出土地,偿还债务。
  “合种”是债主给借款人提供籽种,或畜力或资金,由借债人耕种自己的土地,年终收入由债主和借债人对半分红。
  “以母带羔”是今年借1只羊,次年还本息2只羊。
  民国二十六年(1937)永昌县政府组织成立农村金融互助组,至二十七年互助组发展到26个,组员1342人。互助组的储蓄,大部分是现钱,也有储粮食的,互助组自行规定,以三个月为一期向本组组员发放贷款,总额为298万元。互助组于二十九年(1940)自行解体。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信用社的建立代替了民间借贷。
  1983年农村实行了家庭联户承包责任制,东寨乡上三坝村对35.71万元公共积累,实行了“村委会”管理,借用审批,年终还本”的管理办法,但因借钱不计利息,人人都借。1985年,实行“借款还本计息”的办法,并清理了全村干部社员历年欠款1.01万元,令其有钱的还钱,一时还不清的按贷款换据计息,至1987年共收欠款8739元,欠款利息1065元。成立合作基金会共计发放贷款2.24万元,收回利息2510元。此法既能方便群众,又简单易行。1986年在全县推广,到1990年全县共建立合作基金会96个,清理核实公共积累2490.26万元,划归合作基金会管理的资金1356.5万元,其中投股到户资金1226.2万元。全县可融通资金发展到891.48万元。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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