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银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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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58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银行
分类号: F832.742
页数: 4
页码: 623-6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银行,包括了甘肃省银行永昌办事处、永昌县农贷通讯处、属永昌县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昌县支行。
关键词: 永昌县 金融 银行

内容

甘肃省银行永昌办事处民国三十二年(1943)二月七日,甘肃省银行在永昌设立办事处,称甘肃省银行永昌办事处,主要经办存款、放款、汇兑、储蓄等业务,并代理发行债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该办事处由永昌县人民政府接管。
  永昌县农贷通讯处民国三十三年(1944)三月,永昌设立农贷通讯处,为中国农民银行武威支行的派出机构,职员3人,主要发放农业贷款。办理业务要靠当地政府协助,贷款多面向农村富户,很少贷给贫困农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贷通讯处自行解体。
  中国人民银行永昌县支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即在永昌筹建金融机构。1950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派人接管了国民政府的甘肃省银行永昌办事处。4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永昌县支行成立,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武威支行。内设秘书、营业、会计、出纳4个组,共有职工11名,主要开展放款、储蓄、汇兑等业务。农村金融业务由县支行派出金融流动组办理。1954年县支行内改设人事、秘书、农金、城市业务4个股,职工30多名。
  1955年10月,河西酒泉、武威两专区合并为张掖专区后,永昌县支行改属张掖专员公署业务督导处领导。1956年5月1日,设立农业银行,县人民银行撤销农金股,将农村5个营业所全部交农业银行管理,人民银行职工36人,负责城市金融业务。1957年6月1日,农业银行撤销,业务并入人民银行,县人民银行主持全县的金融工作,共有职工83人。1961年,张掖专区划为三个专区,武威专区设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永昌县设支行,隶于武威中心支行。1964年4月农业银行再次分设。1966年元月,农业银行撤销,业务并入人民银行,人行内设政治办公室、秘书、会计、农村金融、信用合作,社队会计辅导,基本建设拨款等7个股。1969年原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八二队、七队办事处划属永昌县人民银行。1980年,农业银行和人民银行分设,所有基层营业所统归农业银行管理,县人民银行内设3个股,辖河西堡办事处和东大山、铁路、电厂、东方红铁厂4个储蓄所,实有职工51人。1982年6月,设中国人民银行金昌市支行,永昌县支行改由金昌市支行领导。
  1984年元月,中国工商银行永昌县支行成立,县人民银行在工商银行中保留机构,以业务组的形式办理业务。1986年人民银行和工商银行分设,人民银行实行管理各专业银行的职能。下设人秘、计划资金、会计、发行保卫、稽核金管等股,共有职工30人。
  人民银行的基层机构自1951年4月人民银行在下四分窖水油矿设立分理处以来,先后曾管理基层机构64个,其中:办事处5个,分理处7个,储
  蓄所13个,基层营业所11个,储蓄代办所20个,协储小组8个。截止1985年,人民、工商、农业三家银行共辖农村营业所8个(包括城关),办事处2个,分理处3个,储蓄所4个,储蓄代办所10个。1990年全县银行共辖基层单位52个,其中分理处2个,办事处2个,储蓄所17个(包括邮电储蓄所5个),储蓄代办所1个,联办所2个,营业所9个,信用社11个,信用分社8个。
  中国农业银行永昌县支行1956年5月1日,中国农业银行永昌县支行成立,设4个股,辖5个基层营业所,职工48人。1957年6月1日农行撤销,业务合并于县人民银行。1964年4月1日,农业银行再次分设,内设4个股,辖5个基层营业所,职工52人。1965年增加了全县的基本建设事业拨款和监督业务,至1966年元月撤销,业务再次与人民银行合并。1980年1月,农业银行第三次分设,隶属于中国农业银行武威中心支行。1982年中国农业银行金昌市支行成立,县农行改属金昌市支行领导。宁远、双湾2个营业所移交中国农业银行金川办事处管理。1985年成立永昌县信用联社。农行设人秘,农业信贷、计划会计、企业拨款、信用合作社5个股,辖河西堡办事处、八一农场分理处和全县7个农村基层营业所。1988年农行河西堡办事处升格为县支行级建制,同时将青山办事处、电厂分理处,原办事处第一储蓄所划为河西堡支行所辖。1990年永昌县支行内设股室9个,下辖营业所2个,信用社9个,信用分社8个。河西堡支行内设股室3个,下辖分理处2个,营业所1个。
  中国工商银行永昌县支行1984年元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永昌县支行成立,和人民银行合署办公,实行两个牌子,一套班子,两套帐目(1986年10月15日人民银行分设),内设人秘、计划信贷、会计出纳3个股,辖工商银行河西堡办事处。1985年元月增设储蓄股,下设县城、河西堡4个储蓄所和2个储蓄代办所。1988年7月工商银行河西堡办事处升格为县支行级建制,其所属储蓄所及储蓄代办所划为河西堡支行所辖。1990年,县支行内设股室6个,下设储蓄所3个。河西堡支行内设股室6个,下设储蓄所4个,储蓄代办所1个,联办所2个。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甘肃省永昌县支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永昌县支行于1954年10月1日成立。由上级银行派员住县人民银行,或委托人民银行办理业务。1961年在河西堡设立了建设银行办事处,1968年河西堡办事处合并于永昌县人民银行,业务由人民银行办理。1972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分别在永昌县境内的金川、河西堡设立办事处,负责管理驻金川、河西堡的中央、
  省、地企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拨款及监督工作。县内的基本建设投资拨款由县财税局负责。1976年7月,建立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永昌县办事处,隶属于县财税局领导,职工4人。1979年8月,永昌办事处改属武威地区中心支行管理。1982年,永昌办事处改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金昌市支行领导,开始办理信贷业务,由原来的事业单位改变为企业单位。1985年10月,永昌办事处更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甘肃省永昌县支行。1990年县支行内设股室6个,辖储蓄所2个。河西堡办事处一直由甘肃省分行直领。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昌支公司1951年4月28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昌代理处成立,由县人民银行代理各项保险业务。1953年元月29日改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昌县支公司,隶属武威地区支公司。办理各项保险业务。1958年4月撤销永昌支公司,1985年1月15日国家恢复保险业务,在河西堡设办事处,永昌设保险所。1986年10月改设永昌办事处,1988年正式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昌支公司。1990年支公司内设3个职能股,有正式职工10人,代办员11人。由金昌市保险公司领导。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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