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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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58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财政管理
分类号: F812.7
页数: 2
页码: 620-6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财政管理,包括了县级财政以预算管理体制为主、地方预算收入一律上缴中央,地方预算支出统一由中央拨付、预算管理实行定收定支、收支包干、保证上缴、结余留用、一年一定的办法。
关键词: 永昌县 财政管理 体制管理

内容

民国时财政管理失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级财政以预算管理体制为主。
  1950至1953年,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预算管理实行“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办法。地方预算收入一律上缴中央,地方预算支出统一由中央拨付。地方预算收入和地方预算支出不发生直接关系。1953至1957年,预算管理实行“收入分类分成”办法,规定地方收入范围,多收可以多支,适当地扩大了地方财政机动权。1959至1970年,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下放,总额分成”的办法。把地方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支出联系起来,调动了地方管理财政的积极性。1971至1973年,预算管理实行定收定支、收支包干、保证上缴、结余留用、一年一定的办法。1974至1975年,改为“收支按预算比例留成,超支另定比例分成,支出按预算指标包干”的办法。从1976至1979年,恢复了1973年的办法。1980至1983年,重新修定并实行“划分收入,分级包干,一定五年”的财政管理办法。基本原则是: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确保中央必不可少的开支的前提下,明确各级财政的权利和责任。做到权责结合,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80%归中央,20%归地方财政。1983年实行第一步利改税。1984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基本内容是将国营企业应当上缴国家的财政收入分别按11个税种向国家缴税。1986年以后,财政管理,严格推行国家各项政策规定,县财政局内设监察股,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县政府设审计局,对全县各部门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审计工作,加强了财政管理工作(审计详综合卷)。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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