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抚恤和社会福利支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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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580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抚恤和社会福利支出
分类号: F812.742
页数: 6
页码: 614-619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昌县抚恤和社会福利支出,包括死亡抚恤费、残废抚恤费、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补助费、退伍军人安置费及优抚事业单位经费等项开支。
关键词: 永昌县 支出 福利支出

内容

抚恤事业费,包括死亡抚恤费、残废抚恤费、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补助费、退伍军人安置费及优抚事业单位经费等项开支。1971年前抚恤费包括在社会救济项内。1971年支出2.8万元。1980年支出7.3万元。1981至1985年,年均支出6.68万元(其中1985年11.2万元)。1986年至1990年共支出52万元,年均支出10.4万元。1990年支出12.5万元。
  社会福利救济事业费,包括城镇、农村社会救济费、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火葬场事业费、假肢事业费、其他社会福利事业费等。1972至1980年,年均支出5万元以上。1981至1985年,年均支出7.25万元。1986年至1990年共支出92.4万元,年均支出18.48万元,1990年支出22.8万元。
  自然灾害救济费,是对遭受难以抗拒的风、雹、水、旱、霜冻、地震等自然灾害地区的群众吃、穿、住、医疗等以及恢复生产方面的救济安置专款。历年来,各乡镇均有程度不同的各种自然灾害,轻灾一般由乡、村群众生产自救解决,重灾均由县和上级拨专款救济。仅此项支出,1981至1985年,年均为7.28万元。1986年至1990年共支出70.6万元年均支出14.12万元,1990年支出12.6万元。
  另外,尚有国防战备,债务支出,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经费支出及其它支出。1950年以来历年财政支出情况见表174、表175、表176、表177。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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