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支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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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57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支出
分类号: F812.742
页数: 9
页码: 611-619
摘要: 本章记述了永昌县支出,包括了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工交商业支出、科技文教卫生支出。
关键词: 永昌县 财政税务 支出

内容

清顺治十三年(1656),永昌营马步战守兵粮饷,年折支本色粮5700石,折色银5700两;永宁堡守兵粮饷,年折本色粮2160石,折色银2160两;永昌营、宁远堡、水泉堡官坐马除支放例草束外,春冬支放马料共计1209石,夏秋支放干银672两。乾隆三年(1738)知县年支俸银45两,养廉银600两,实领粮750石;公费300两,实领粮450石。县衙的门子、皂隶、马快、民壮、禁卒、伞扇、轿夫、库子、斗纪等共计67人的年开支为620两,典史、教官、廪生、孤贫和文、武祠庙均有开支。
  乾隆五十年(1785),知县除年支俸银45两外,养廉银增加到1000两,公费360两,衙役和其他俸薪均有所增加,每遇闰月。加薪一月。
  民国十七年(1928),全县月开支经费275元,年支3300元。二十二年(1933),县司法公署月支出办公费120至160元,全县包括职员月薪和囚犯菜金杂项年支经费7800元,临时经费3392元,自支经费7000元,总计开支1.82万元。二十四年(1935),永昌县开始编制财政预算,实行统收统支,财政岁出科目有总计、行政费、教育费、公安费、动员训练费、救济费、建设费、补助费、财务费等,虽有预算制度,但无独立来源,每年需省给予补助。二十七年(1938),全县年开支各项经费5.18万元。三十年(1941)县府人员编制42人,全年经费开支2.85万元,是地方预算年收入10.47万元的27.23%。三十二年(1943),县级公教人员,每人每月补助160至300元,兵警夫役按公教人员核发。三十三年(1944),永昌定为三等县,县长养廉金每月3500元,特别办公费400元。三十四年(1945),全县总支出394.20万元,其中行政开支75.3万元,教育文化开支36.46万元,经济及建设开支10.36万元,卫生开支3.28万元,社会及救济开支5.4万元,保安开支16.8万元,财务开支8.51万元,补助及协助开支5.97万元,生活补助开支210.92万元,其他开支2.64万元,预备金支出18.56万元。三十五年(1946),因物价上涨,货币贬值,县无法平衡收支,几乎全部开支由中央补助,县级公教人员发粮2石(指市石、每石160斤,下同),生活补助费8万元(法币,下同),乡镇人员发粮1.5石,生活补助费6万元,民警发粮1石,补助费5600元。三十七年(1948),公教人员俸薪均开支粮食,每人月小麦2石,工友每人月小麦9斗,全县月支总计粮食39.38万石,年共支粮食472.56万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统收统支制度,各项收入全部上解,各项事业经费开支由专区拨发,按实结算。1953年始建地方一级(县级)总预算,按照上级下达的支出计算办理全县财政支出。1953至1957年,年均支出68.88万元。1959至1962年,年均支出375.22万元。1961年支农和用于退赔公社的平调款248.2万元。1963至1965年,年均支出266.6万元。1967至1977年,年均支出485.75万元。1977至1985年,年均支出978.07万元。其中1981至1985年,年均支出1012.4万元。这些支出主要用于文教、卫生、科技、社会福利、支援农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方面。其中,基本建设年均支出57.78万元,支援农业年均支出165.02万元,文教、卫生、科技事业年均支出318.02万元,行政年均支出192.04万元,其他各项年均支出62.66万元。1986年至1990年共计支出14752.5万元,年均支出2950.5万元。各项支出均有增加(详见表174)。
  第一节 基本建设支出
  基本建设按社会作用分为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两类。按建设性质分为新建、扩建、改建、恢复4种。1968至1970年,年均支出168.6万元。1971至1980年,年均支出220.91万元,其中1978年高达452.2万元。1981至1985年,基本建设开始由国家预算无偿拨款改为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放贷款并收取利息的方法,即“拨改贷”,年均开支57.8万元。从1981年起,县预算外收入中新增了城市公用事业费附加之后,使城市建设支出不断增加。1981至1985年,永昌县城市建设进展较快,投资逐年增大,年均支出18.3万元,主要用于公用事业修缮和上水道工程。1986年至1990年每年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在37.9万元至75.5万元之间,其中1990年最高为75.5万元。
  第二节 农业支出
  农业支出,包括农、林、水、牧、渔、副、气象等各业的支出,资金来源既有财政拨款,又有银行信贷资金。1953至1957年,年均支出8万元(包括事业费3.2万元)。1961年退赔平调支出248.2万元。1962至1965年,年均支出105万元(包括事业费51.6万元)。1967年至1976年,年均支出165万元(包括事业费85万元)。1981至1985年,年均支出252万元(包括事业费87万元)1986年至1990年共支出2908.6万元,年均支出581.72万元。在农业支出中有小型农田水土保持费,支援农村社队投资以及农村草场和畜禽保护费。
  林业支出,1952年支出1000元。到1960年增加到18.2万元。1970年后稍有减少。1981至1985年,年均支出28.66万元,其中1984年达35.8万元。1986年至1990年共支出349.6万元,年均支出69.92万元,其中,1990年达101.8万元。
  水利支出:水利建设开支一直在农业支出中数量最大。据统计,从1950年至1990年,国家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投资为15634万元,年平均390多万元。1981年以后,年均不超过40万元。
  气象事业费支出,随气象事业的开展,在开支上亦逐年增加。1971至1978年,共支出18.9万元,年均支出2.36万元。1979年以来,永昌气象站为武威地区管辖。永昌县只在1990年给气象站补助0.2万元。
  第三节 工交商业支出
  工业、交通、、商业部门的支出,包括勘探设计费、科学研究费、中等专业教育费、干部训练费及其他事业费。1958至1961年,工业、交通支出225.6万元,年平均支出56.39万元,其中1958年高达95.7万元。1971年国家拨款18万元,新建磷肥厂;县财政拨款15.3万元,于红山窑开办耐火器材厂。1975年县财政拨款35.63万元,国家拨流动资金15万元,建起了电石厂。1978至1985年,县财政局给县水泥厂拨周转资金5万元,县税务局投放周转资金4万元。1981至1985年,给制鞋厂拨周转资金24万元;给汽车运输公司贷款8万元。1984年,给企业投放低息周转资金16万元,投放五小企业(小煤窑、小水电、小磷肥、小水泥、小建材)改造资金26.6万元。1981至1985年,工业、交通商业年均支出1.2万元以上,其中1985年达32.3万元。1986年至1990年,工交商业共支出178.8万元,年均支出35.76万元,1990年支出56.5万元。
  第四节 科技文教卫生支出
  科学技术费支出,1973年以前与文教卫生费支出2000元。1980年增加到8000元。1981年至1985年,共支出12.7万元,年均支出2.54万元。1986年至1990年共支出科技三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和科学事业费41万元,其中科技三项费用18.9万元,1990年支出科技三项费用10.4万元,科学事业费4万元。
  文化事业费支出,包括文化馆、图书馆(室)、艺术表演团体等文化事业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文化事业费。1952年支出2000元。1980年支出9.3万元。1981至1985年,年均支出12.46万元,其中1984年支出29.1万元。1986年至1990年共支出99.7万元,年均支出19.94万元,1990年支出22.5万元。
  教育事业费支出,1952至1960年,共支出193.5万元,年均支出24万多元。1961至1970年,共支出304.6万元,年均支出30万元,其中1967年41万元。1981至1985年,年均支出191.7万元,其中1985年支出289.7万元。1986年至1990年共支出2426.5万元,年均支出485.3万元,1990年支出684.7万元。
  卫生事业费支出,包括各类医院、疗养院、保健站、卫生所、防疫站、公费医疗、计划生育等支出以及其他卫生事业费。1952年至1960年共支出23.8万元,年均不足3万元。1961至1970年共支出10.7万元,年均支出1.07万元。1981至1985年,年均支出67.1万元,其中1985年支出80.7万元,1986年至1990年共支出481.5万元,年均支出96.3万元。1990年支出119.2万元。
  文物事业费支出,1985年支出29.8万元,1990年支出22.5万元。
  体育事业费支出,1985年支出10万元,1990年支出8.3万元。
  第五节 行政支出
  行政支出包括行政、公安、司法检察和外事支出4个主要项目。
  1950至1960年,共支出377.7万元,年均支出34.3万元。1961至1970年,共支出540.9万元,年均支出54.09万元,其中1970年55.5万元。1981至1985年,全县行政管理费总支出960.2万元,年均支出192.4万元,其中1984年支出251.5万元。1986年至1990年共支出1640.6万元,年均支出328.12万元,1990年支出497.5万元。
  第六节 抚恤和社会福利支出
  抚恤事业费,包括死亡抚恤费、残废抚恤费、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补助费、退伍军人安置费及优抚事业单位经费等项开支。1971年前抚恤费包括在社会救济项内。1971年支出2.8万元。1980年支出7.3万元。1981至1985年,年均支出6.68万元(其中1985年11.2万元)。1986年至1990年共支出52万元,年均支出10.4万元。1990年支出12.5万元。
  社会福利救济事业费,包括城镇、农村社会救济费、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火葬场事业费、假肢事业费、其他社会福利事业费等。1972至1980年,年均支出5万元以上。1981至1985年,年均支出7.25万元。1986年至1990年共支出92.4万元,年均支出18.48万元,1990年支出22.8万元。
  自然灾害救济费,是对遭受难以抗拒的风、雹、水、旱、霜冻、地震等自然灾害地区的群众吃、穿、住、医疗等以及恢复生产方面的救济安置专款。历年来,各乡镇均有程度不同的各种自然灾害,轻灾一般由乡、村群众生产自救解决,重灾均由县和上级拨专款救济。仅此项支出,1981至1985年,年均为7.28万元。1986年至1990年共支出70.6万元年均支出14.12万元,1990年支出12.6万元。
  另外,尚有国防战备,债务支出,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经费支出及其它支出。1950年以来历年财政支出情况见表174、表175、表176、表177。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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