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饮食服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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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560
颗粒名称: 第六节 饮食服务
分类号: F726
页数: 3
页码: 583-585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昌县饮食服务物价的情况,饮食服务业价格,属非生产性的劳动收费价格。
关键词: 物价 永昌县 饮食服务

内容

饮食服务业价格,属非生产性的劳动收费价格。
  饮食业从1956年至1990年,永昌物价部门对饮食业的价格是通过原材料成本和毛利率的构成进行核定管理的。1960年以后,饮食业的原材料成本有所提高,尤其是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原材料缺乏,主、副食价格大幅度上涨。1964年以后,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饮食价格基本趋于稳定。1979年,8种副食品提价,饮食业价格也随着调整,成本差额相应提高,但销售毛利率仍按原规定执行。1985年以后价格管理权限下放主管部门,饭菜价格按照规定的毛利率自行制定。1967、1979和1985年饭菜价格情况见表159。
  服务业理发、照像、住宿费,随着各种物价的调整而增加。1950至1984年男性理发一次为0.15元;1985至1987年男、女理发一次均为0.30.4元;1988至1990年男性理发一次为0.6元,女性理发一次为0.7元。
  照像价格从1962年调价后至1987年,普通照1时(4张)0.48元,加洗1张0.07元;4时(2张)2元,加洗1张0.4元;6时(2张)4元,加洗1张0.72元。厚纸1时(4张)0.60元,加洗1张0.10元;4时(2张)2.47元,加洗1张0.56元;6时(2张)5元,加洗1张1元;风景放大4时1张0.8元,人像放大4时1张0.89元。1988至1990年,普通照1时(4张)0.65元,4时(2张)2.20元,6时(2张)4.2元。
  旅店住宿费因建筑结构和室内设备不同而不同。1967年一等房住3人,室内有被褥、线单、床单、桌椅、脸盆等,每床位1.2元,冬季每人加0.4元取暖费;二等房住3至4人,室内设备同上,每床位1元;三等房住3至9人,通铺,每床位0.7元;包房一等4元,二等3元,三等2元;一辆汽车每停一晚收费0.3元。1983年价格调整后,甲级房住2人,有丝绸被子、毛毯、单人纱发一副、弹簧软椅1把以及茶几、茶具等,每床位3元,冬季加取暖费0.5元;乙级房住3人,设备同甲级房,每床位2元,冬季加取暖费0.5元;丙级住房4人,有被褥、木凳子,每床位1.3元,冬季加取暖费0.4元;丁级房住4人,设备基本同丙级房,每床位0.90元,冬季加取暖费0.4元;手扶拖拉机停放一晚0.80元(冬季1.20元),汽车停放一晚1元(冬季1.50元)。1986年,一级房1张床位,备有写字台、高低柜、床头柜、台灯、茶几、金丝绒床罩、缎被褥、毛毯、黑白电视机等,每床位6元,冬季加取暖费0.7元;二级房2张床位,备有沙发、绸被褥、毛毯、写字台、床头柜、黑白电视机等,每床位4元,冬季加取暖费0.7元;三级房3张床位,设备同二级房,每床位3元,冬季加取暖费0.7元;四级房4张床位,备有三屉桌、绸被褥、毛毯等,每床位1.8元,冬季加取暖费0.7元。1988年,一级房每床位调为7元,冬季加取暖费0.8元;二级房每床位调为5元,冬季加取暖费0.8元;三级房每床位仍为3元,冬季加取暖费0.8元;四级房每床位调为2.5元,冬季加取暖费0.8元。
  服装加工:服装加工收费,1965年以前,衣着主要以棉布为主,服装式样简单,收费标准较低。1970年以后,衣着逐步以化纤为多,制作比较精细,加工收费也有所提高。1986年开始,只对服装加工费作最高限价,不规定具体价格。参见表160、表161。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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