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商品购进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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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54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商品购进
分类号: F721
页数: 3
页码: 543-545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昌县商品购进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工业品购进、农副土特产品、畜产品和废旧物资收购等。
关键词: 商品购进 永昌县 供销合作社

内容

一、工业品购进
  供销合作社建社初期的工业品购进,以煤炭,烟、茶、纸张、棉线、棉布、糖、盐等生活必需品为主。县联社成立后,在农村相继建起了基层社。地区经营范围,由县城扩大到农村,业务经营范围由生活资料扩大到生产资料,进货以系统调拨为主,基层社从县供销社进贷,县社从省供销社进货,不足部分靠市场收购或组织加工。1953年,县社工业品购进转向兰州。化肥、农药、新式农县等由上级调拨。小农县就地加工供应。1955年国营花纱布公司和贸易公司撤销,业务移交县供销社。期间的工业品、地方手工业产品和中药材的购进和供应分别由县联社的采购、供应和中药材三个经理部承担。由于业务不断扩大,各基层社配备专职采购员按企业的进货计划向批发企业进货。其商品供应办法是:一类商品,按计划分配;紧缺商品控制供应;一般商品,由进货单位选购。货款结算,先是“商业信用,”后由“商业信用”改为“托收承付”。1956年县百货,贸易、药材公司成立。各基层社除向县社购进农业生产资料和日杂商品外,其它商品从专业公司购进。1962年国合分设,恢复供销社体制,按照国合分工,县以上供销社以经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杂品、农副土特产品、畜产品、棉麻、烟叶为主;基层社除粮油和肉禽蛋外,生活和生产资料全部经营。因此,县供销社除从上级社进货外,按国营和供销经营商品的分工范围,也向外省采购,基层社仍向县社经理部和各国营公司进货。这种进货形式直到1979年。1980年后,“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系逐渐形成,计划商品逐步减少。上级规定,对计划供应的商品,如化肥、自行车、缝纫机、铅丝、元钉等仍按原渠道进货外,允许县社、基层社可在当地进货,也可在外省、市进货,既可从商业系统进货,也可从生产厂家进货。在结算方式上也灵活多样,有托收货款和延期付款,也有销后付款和帮助代销等。从而,进一步活跃了市场,促进了供销社经济的发展。
  二、农副土特产品、畜产品和废旧物资收购
  1951年,县社与基层社两级供销社成立后,担负起了为国家提供轻工业原料和为农村供应工业产品的购销兼营业务。初期,各基层社在收购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如发放预购定金与签订合同相结合,组织群众采集土特产品与生产自救相结合,流动定点售货与上门收购相结合,大力宣传为国家交售农副土特产品的重要意义,大大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交售积极性,收购品种越来越多,数量越来越大。按国家规定的国营商业与供销商业商品经营的范围,供销社收购的农副产品主要有:葵花籽、西瓜、果类、小杂粮、白瓜籽、黑瓜籽、小麦、食用油等。土特产品主要有:中药材、发菜、蘑菇、芨芨草等。畜产品主要有:绵羊毛、山羊毛、羊绒、驼毛、羔皮、绵山羊皮、牛皮及各种野生皮张。废旧物资主要有:废钢铁、废铜、废橡胶、杂骨等。
  永昌县农副土特产品品种较多,约有一百多个品种,其中粮食、油料、西瓜、果类数量较大,其余产品数量较小。粮食、油料1951年由供销社收购,1952年至1956年改为为国家代购,当时对活跃市场、调剂余缺,抑制投机商人中间盘剥起了积极作用。之后,粮油由粮食部门专营。1962年至1963年供销系统又开展了议购议销业务,1978年以后,国家规定在农民完成国家粮油定购任务后,允许供销系统议购议销粮油。其他农副产品一直由供销社经营。
  畜产品收购。从1951年以来,畜产品收购一直是实行供销社为国家代购的经营方式,均由国家统管。供销社收购的产品,按管理范围,交售有关国营公司,付给供销社手续费。供销社从农民手中收购,实行现钱交易。近四十年来,在畜产品收购上,基本执行了三条政策。一是执行“优质优价,次质次价,分等论价”的物价政策,供销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计划价格。直到1979年后,随着国家管理商品的减少,畜产品中除绵羊毛外,均退出管理范围,价格也随之放开,在一定幅度内可议价收购。二是管理政策。1951年后基本实行统一的收购政策。1961年后,根据国家规定,主要畜产品划分为一类和二类,实行统购、派购政策。这一政策实行到1978年,在此期间,交售单位主要是人民公社的生产队和国营农牧场。三是奖售政策。从1962年开始实行,到1983年停止实行。在各个阶段,对被列为奖售对象的畜产品所奖售的工业品(等价交换)的品种及数量有所不同,但都是农民生产、生活必需品和紧俏商品,如化肥、棉布、食糖、自行车、布票等。
  猪、牛、羊、禽蛋的收购。1951年至1954年由供销社经营,从1954年下半年开始,由国营商业经营,委托供销合作社代购。具体收购情况详见表143。(另见商业卷三章二节)
  废旧物资回收。一直由供销社经营。各基层社按县社下达的计划,采取上门收购和柜台收购、经常收购与突击收购的方法,把农民和市民手中的废品收集起来,经初步挑选加工后,调往上级社和有关厂家,进行深加工,变废为宝。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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