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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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54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F721
页数: 2
页码: 542-54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昌县供销合作社商业机构的情况。
关键词: 机构 永昌县 供销合作社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2月召开的永昌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定,由群众入股兴办煤炭生产合作社。1951年1月,成立永昌县合作总社为全县集体商业管理机构,6月更名为永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县联社)。在农村筹建基层供销社,到年底共建成红山窑、墩子桥、城关、宁远堡、新城子、水磨关、永安堡(现六坝)、朱王堡8个基层供销社。1952年,有基层社9个(增陈家沟),分销店5个,农副产品收购站9个,经营油坊18座,煤矿3个,牧场1个;1953年,县联社内部行政与业务分开,业务交新成立的县联社货栈,(后改为经理部,而后又将经理部改为农副公司)、1957年撤销县采购局合并于县联社。至此,县联社下属机构有经理部、农具加工厂、棉花加工厂、百货公司、五沟煤矿和新城子,红山窑、水磨关、城关、六坝、永宁堡、朱王堡,墩子桥(现河西堡)、宁远堡、陈家沟10个基层供销社;另有零售点37个,分销店36个,双代(代购代销)店7个,农副产品收购站9个,全系统职工371人。1958年,供销商业与国营商业合并,将供销社从集体性质商业改变为全民所有制商业,将9个基层供销社(城关撤销)更名为国营商店统归商业局领导。农村大队自办供销服务部72个。1962年,县供销社与县商业局分设,恢复了供销社集体所有制性质,县供销社辖基层社8个,门店20个,分销店13个,共有职工272人。职工中:基层社职工128人。社办企业有亚麻厂、皮毛加工厂,棉花加工厂,五沟煤矿、牧场。到1965年,县社共有直属机构12个,社办工厂2个,基层机构共83个。1969年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商业再次合并,称工农业产品购销服务站,于1977年分设。1981年将宁远堡、陈家沟两个基层供销社和所属的13个分销店,9个双代店和金川农副商店划给金昌市。1983年县供销合作社更名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为政企合一的集体经济实体。1984年成立永昌县废金属回收公司,和农副公司合署办公,至1985年县属机构11个,基层机构133个,其中基层供销社9个,即新城子,红山窑、水磨关、城郊、东寨、六坝、水源、朱王堡、河西堡。共有职工571人,其中基层社394人,1990年共有机构120个,其中县以上行政机构4个,业务机构19个,基层机构97个,其中基层社9个(同1985年),分销店39个,门市部49个。有关情况详见表145。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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