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交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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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483
颗粒名称: 第五章 交通管理
分类号: F512.742
页数: 3
页码: 471-473
摘要: 本章记述了永昌县交通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公路养护、交通监理、运输管理等。
关键词: 交通管理 永昌县

内容

第一节 公路养护
  养护民国三十五年(1946),第七区公路工程管理局(西北),在永昌县设立了甘新公路永昌县公务段,工务段下设东寨、水磨关、水泉子3个道班,30多名护路工人,但因原公路标准过低,不少路段常年失修,晴通雨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县人民政府动员甘新公路沿线农民和原永昌工务段全体员工,修路护路。1952至1954年,先后4次动员农民,对县境内甘新公路和永窖公路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整修养护。好路率显著提高。1956年根据国务院“对道路两侧15公里以内年满18至45岁男性农民和年满18至40岁的女性农民,实行每人每年5个义务建勤工作日,车畜每年2个义务建勤工作日”的规定。组织群众养护公路。至1959年的四年中,民工建勤承担了干线公路养护和13条新建的县乡公路、专线公路的养护任务。1960至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未动员民工建勤。1963至1969年,县境内公路总长度增加到576公里,养护任务随之增大,除继续动员民工建勤外,同时动员县城居民和国营农场参加养护。1970到1980年干线公路和县乡主要公路逐步铺就柏油路面,养护工作量减小。县乡公路的新建和养护逐步实行民办公助的办法,即:路基和砂石料由民工建勤完成,钢材、木材、水泥、柏油、机械以及其它费用,由省交通厅和县政府解决,并发给民工工日补助6至8角钱。保证了公路养护任务的完成。1980年以后,甘新公路和河雅公路,由永昌公路段和金昌公路段专业养护人员养护。规模较大的维修,动员民工参加;县乡公路仍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养护,已铺设柏油路面的县乡公路,由沿线乡镇为单位,组织代表全乡的固定人力和车辆(即所谓“代表工”),按规定完成建勤工日进行养护。1975年后先后建立了双湾、永清、六南代表工道班3个,共有代表工21人常年养护;各村自己修建的乡村道路由各乡村自己管理养护。永头、新西和金川峡水库等几条专线公路则由使用单位包干养护。到1990年,道路养护保存两种形式,一是民办公助形式,二是代表工形式。
  随着公路的建设,交通养护工具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养护工具简陋,修路、护路全靠人力。1956年以后,公路养护以民工建勤为主,工具以畜力车、架子车为主,工效大有提高;1973年以后,养护工具不断向机械化发展,减轻了劳动强度;1985年至1990年县境内的3个公路养护单位共管辖17个道班,职工267人,有汽车6辆,拖拉机6辆(其中小型5辆),小翻斗车15辆,四轮车4辆,刮路机、推土机各3辆,压路机2辆,马车2辆,架子车44辆等。
  行道绿化清末,左宗棠西行时,沿古驿道栽植了很多杨树和柳树,至民国中、后期尚有存活的少量树木。民国时期永昌境内的甘新公路两侧只有六坝至东寨段和县城至水磨关段共约20公里路段上植有行道杨树。1950年,县人民政府号召全民绿化干线公路,种植了一部分行道树。1958年县人委把专线公路和县、社(公社)公路绿化列入县、社、生产大队防护林带任务之内,实行了县、杜、队三级管理。干线公路上的绿化由所在路段的公社、大队负责栽植,县上和永昌公路段解决树苗和资金;县、社公路的绿化由县上解决树苗和资金,由所在公社、大队负责栽植、保护、一管到底。1970年以后,为了解决树苗问题,县经委建立起苗圃3处,永昌公路段建立起苗圃1处。行道树木的更新由县政府批准,树木收益分配谁管归谁。1990年,境内干线公路和所有县乡公路应绿化的路段总长473.5公里,已绿化近300公里。
  第二节 交通监理
  民国时期,永昌县无交通监理机构,业务由武威汽车管理站办理(河西地区共5个管理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交通检查工作,按照西北公路营运联合管理委员会酒泉联管支会的统一安排,由武威公路管理站设检查站,代行全专区的车辆检查任务。河西地区的车辆总检验和驾驶员考核等监理工作由酒泉监理所管理。1956年,成立了永昌汽车管理站,1958年迁往河西堡,称河西堡汽车管理站,专管永昌地区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肇事处理和养路费征收等项工作。车辆审验、驾驶员考试等监理工作,则由武威监理所管理。1979年,省交通厅成立了永昌汽车监理站,归武威监理所领导。1982年12月,永昌监理站划属金昌监理所领导,负责管理机动车辆审验、驾驶员考试、行车肇事处理和养路费征收。尔后,金昌养路费征稽所在永昌设立了养路费征稽站。永昌交通监理站成立后,管理建卡的各种车辆1253辆,其中汽车1235辆,摩托车18辆。养路费征收(包括永昌、河西堡)1971年144万元,1973年185万元,1974年190.6万元,1975年231.2万元,1976年251.7万元,1977年266万元,1978年274.7万元,1979年235万元,1980年184万元。1990年180万元。
  1984年7月,永昌县成立了农机监理站,将原汽车监理站管理的大、中型拖拉机的监督检查、审验发证工作移交农机监理站管理,农机站对全县大、中、小型农业机械进行了登记建卡等管理工作。
  为做好交通管理和监检工作,永昌公路管理和交通、农机监理部门,经常性地会同公安部门,利用广播、会议、简讯、通报等形式,对驾驶员、机关职工、农民、市民进行交通安全、文明驾驶、遵守交通法规等教育,制定了各项交通奖罚规则,建立了各种交通行车标志,上路宣传、检查。政府部门适时地颁布有关规定、公告,对交通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三节 运输管理
  民国时期,只有民间运输,自营自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基本上是分散经营,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自行管理。1956年11月成立永昌县群众运输管理站,执行生产和行政管理双重任务,对全县从事运输业务的人、畜、车辆实行统一调配,统一货票,统一运价的“三统”管理。1958至1962年全县运输业务由县运输公司管理,1963至1972年期间,运输业务由县工交局统一管理。1972年以后,由于河西堡地区工业发展,运输量增加,于1973年,成立永昌县河西堡地区民间运输管理站,1975年又管理全县运输业务。1974年成立了永昌县机关企事业车辆管理办公室(简称车办室),把机关车辆组织起来,承担社会运输。并实行了统一货源、统一货票、统一运价、统一计划调度的“四统”管理。1975年河西堡地区民间运输管理站始管理全县民间运输,民运站以管理畜力车辆为主,分永昌、河西堡、金川三片管理,车办室以管理机动车辆为主,分永昌,河西堡两片管理。1977年车办室与民运站合并,1979年民运站划出属社队企业管理局领导,1983年成立永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车办室、民运站同时撤销。此后,全县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由公路运输管理所统一管理。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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