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各类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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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45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各类工业
分类号: F427.42
页数: 38
页码: 407-4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各类工业中的能源、冶金、建材、机械等发展情况。
关键词: 工业 种类 永昌县

内容

第一节 能源
  一、石油
  民国二十九年(1940),双湾陈家沟居民在青土井(在县城北直距70公里处)试挖煤炭,无煤而得石油。1951年,玉门油矿东部地质测量队曾三次在该地勘察钻探,证实为较大油田。1958年,永昌在河西堡建炼油厂,为县办国营企业,设两个生产线,一是下四分青土井,打人工井4眼,用土法开采石油;二是将开采的原油运回炼油厂精炼。主要产品有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石油产品。并用煤炭炼出煤焦油1266斤,油页岩炼出页岩焦油260斤。由于开采的方式落后,原油数量少,石油产品质量低劣,于1961年7月停办。
  二、煤炭
  永昌煤炭资源丰富,开采始于何年无记载。据传说,明洪武年间(1368—1399)红山上就有平掌窑和高家新巷两个窑口。九墩湾、曹大坂等小煤窑也有二百多年的历史。《永昌县志》乾隆五十年(1785)本记载“金山,城北二十里,产煤炭……”、“红山窑在县城西七十里,其岰多煤炭窑,较东山产尤佳。”《永昌县志》嘉庆二十一年(1816)本记载:“金山,城北二十里,产煤炭,附近居民赖以代薪。”民国十六年(1927)《永昌县矿物调查表》记载:永昌煤窑共有8处,即:五沟、寺儿沟、红山、风门山、曹大坂等,年产约1200至1600吨。《河西志》记载:中华民国三十三年(1944)永昌风门山、红山窑、曹大坂年产煤4000吨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永昌采煤地区主要有马营沟、五沟、红山窑、曹大坂、九墩湾、沙鲁咀等地,共有窑口19个,均系私人经营。从业人数达91人,平均每人每天采挖500至700斤,全年共产煤9443吨。一部分作为永昌县居民取暖用煤,一部分为炉院锻工烧用。五沟煤和红山炭则销往永昌、武威等地。
  1949年,县供销社在鱼骨梁利用废弃的旧煤窑采煤,为永昌公办煤窑之始。1952年,没收了地主的煤窑,大部分分配给贫雇农经营生产,小部分归县供销社,成立了煤炭生产合作社。1955年建立了五沟煤矿,有职工42人,属集体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同时将群众经营的小煤窑作价入社,由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经营。仍沿用历来单巷掘进,自然通风,油灯照明,镢头挖,小筐背的生产方式。1956年,县手工业联社成立了曹大坂煤矿(公私合营)。拥有固定资产825元,流动资金84元,职工38人。当年生产块煤1638吨。五沟煤矿也进行了技术改造:即改立巷为平巷;改镢头挖为打眼放炮;改小筐背为手推车推运,并在巷内架设支柱,实行有计划的掘进开采,1959年五沟煤矿职工206人,管理干部26人,下设五沟、三沟、马营沟、红山窑和毛卜喇5个采区。当年生产原煤2.3万吨,实现利润2.08万元。在此期间,全县有10个乡的15个农业合作社,抽调劳力200多人,在风门山、曹大坂、沙鲁咀、四沟、六沟、马营沟、红山、骟马墩等地利用旧煤窑进行生产。全县采煤人数达452人,全年社队小煤窑生产原煤2.25万吨。1958年,永昌县先后建立了国营马营沟、红山窑、毛卜喇、曹大坂、马家湾5个煤矿。到1959年底,全县煤矿职工达4140人,原煤产量达25.67万吨,焦炭1.28万吨。西河公社在大黄山骟马墩开办了煤矿,职工120人,年产原煤3600吨。全县各村队小煤窑全年共产原煤5.69万吨。至1970年,全县除朱王堡、六坝,其余各公社均先后办起了煤矿。红山窑公社煤矿年产原煤2000吨;新城子公社马营沟煤矿年产原煤5000吨;焦家庄公社五沟煤矿年产原煤4000吨;北海子公社干渣子煤矿未出煤;东寨公社煤窑子煤矿年产原煤4000吨;南坝公社干石门煤矿年产原煤1500吨;水源公社鱼骨梁煤矿年产原煤1500吨;河西堡公社马家湾煤矿年产原煤5000吨;宁远堡公社曹大坂煤矿(新窑沟)年产原煤2万吨;双湾公社曹大坂煤矿(老窑坂)年产原煤2万吨,在此期间,各大队也创办了小煤窑143个。村队小煤窑开办时间参差不齐,经营单位或大队或生产队,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绝大多数用土法开采,生产量极不稳定,所产出的原煤除红山窑、马营沟、骟马墩少量的销往河西堡、金川工业单位外,大多数均为民用。山丹军马二场在大马营滩长山子(属永昌行政区域)办煤矿1处。从业人数30多人,半机械化生产,年产煤2000吨左右,销于山丹县,永昌县和军马场以内。
  1978年以后,乡村小煤窑进一步巩固发展,并逐步挖潜改造,实行半机械化开采。1983年以来,联户和个体小煤窑有了迅速发展。1985年,全县有国营煤矿1处,即马营沟煤矿;乡镇小煤窑75个,其中乡办4个,村办2个,联户办55个,个体办14个,从业人数达1400多人,生产能力达17.55万吨,实现产值501万元。1986年由国家投资373万元,对马营沟煤矿茨沟井进行了技术改造,形成了年产原煤6万吨的生产系统。各乡镇小煤窑亦有所发展。1990年全县原煤总产量达26.8万吨,实现产值938万元。
  三、电力
  (一)、电力生产
  永昌小水电 先后有北海子水力发电站,梅家寺和杏树庄水力发电站,东大河五坝水力发电站,皇城水库电站、头坝三号水力发电站、金州峡水库水力发电站,西大河水库一号水力发电站和西大河总干渠二号水力发电站(详见水利电力卷)
  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西河、焦家庄、东河、清河、金川等公社先后办起了农具修配厂、均用50马力柴油机,30千瓦发电机发电,供应公社机关的照明。这些厂于1960至1961年陆续停办。1969年先后有新城子、红山窑、焦家庄、北海子、六坝、朱王堡、河西堡、宁远、双湾办起了农机修配厂,均用50马力柴油机30千瓦发电机发电,主要供公社机关照明和农机修配厂的生产用电。这批乡镇发电事业先后在1973至1979年农电线路通电后停办。1985年,金昌市给居住偏僻的红山窑乡毛卜喇村提供12千瓦风力发电机9台,每个生产队安装一台,但发电量小,经济效益不大。1990年毛卜喇输电线路通电后,风力发电停办。
  永昌电厂 1959年省上拟在河西堡镇筹建永昌电厂,1959年开始勘察,1960年1月完成设计。同年9月破土动工。1965年10月全部建成投产,共装5台汽轮发电机组。发电容量为9.9万千瓦,有向外供电的110千伏和35千伏高压线路各4条。占地49万平方米。共投资6835万元,形成了中温、中压、凝气式发电的生产能力,主体设备有:锅炉5台,其中一、二号锅炉为捷克制造,定额蒸发量为75吨/时。三、四、五号为上海电机厂产品,定额蒸发量为130吨/时。5台锅炉合计过热蒸气温度为450度,过热蒸汽压力为39公斤/厘米2,均配有250/390型的钢球磨煤机。5台汽轮发电机。一、二号为捷克制造单缸反动频式,定额功率1.2万瓦。三、四、五号为国产单缸冲动凝气式,定额功率为2.5万瓦,共配3台冷却水塔,高51.25米,最小直径20900毫米,最大直径40558毫米,淋水面积1000平方米。5台发电机,主励磁机均为并激直流发电机,总容量为12.37万千伏安,总功率9.9万千瓦。5台主变电器,一、二号为3圈变压器,容量1.5万千伏安;三、四、五号为双圈变压器,容量为3.15万千伏安,均为户外油浸风冷式。供电输出线路,110千伏线路4条,35千伏线路4条,电厂用电压为6千伏和380伏。共具备辅助设备165台件。自1965至1985年,共发电87.28亿度,总产值5.7亿元,平均耗煤为491.7克/度,平均供电耗煤为570.4克/度。1985年,永昌电厂发电69309万度,工业总产值4588万元,供电耗煤540克/度,厂用电率8.1%,发电成本为41.52元/千度。全厂共有职工996名。其中干部148名,生产工人670名。固定资产总值7152万元。1989年,国家投资2.83亿元,增大生产规模,分别进行扩建工程和改建工程各一项,新建高炉一座,冷却塔一座,150米高的烟囱一座,两项工程设计装机容量各为10万千瓦,生产能力为13.4万千瓦时。1990年,全厂职工总人数1364人,内设职能科室38个,下辖8个分厂,总发电量66501万千瓦时,工业总产值4865万元,固定资产总值8155万元,上交税63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0978元/人年。
  (二)供电
  1.供电机构。1961年,永昌电厂下设供电所,属电厂车间级单位,主要负责发电所内的电源接线任务。1965年,人员增加到10多人,主要担负永昌电厂至白家咀变电站及其两条11万伏线路的维护工作。1971年,内部分设线路班,用户班、调试组,管辖白家咀、东大山、铁厂、氮肥厂4个变电站,维护河西堡至白家咀23.5公里、铁厂至永昌18.8公里和河西堡至东大山8.7公里长的3条线路。并进行河西堡地区工矿企业、家庭用户的装表、收费和检查线路等项工作。1979年2月,永昌电厂供电所从电厂中划出来,正式成立永昌供电局。属省电力局直接管辖,辖变电工区、送电工区、用电工区3个基层单位。1980年10月,永昌供电局和武威地区电力局合并,同时将张掖、武威两供电所划归永昌供电局领导,统管全网的供电用电工作。1983年4月,张掖、武威两地区电力生产及管理体制调整,永昌供电局改为金昌供电局,为省电力工业局的企业单位,金昌市管电的职能部门。
  2.输电线路。35千伏线路有河东线(河西堡至东大山铁矿),全长8.68公里;河红线(河西堡至796矿红旗变电站),全长59.03公里,1971年建成;河、铁、氮线,(即电厂通向河西堡铁厂、氮肥厂),全长6.52公里;铁永线(河西堡铁厂至永昌),全长18.8公里,1968年建成。1982年,永昌供电所辖35千伏输电线路长达252.53公里,东至武威大靖变电站,西至张掖高台变电站,跨越两地一市,遍布河西走廊。
  110千伏的线路有河白线(河西堡至白家咀),于1966年9月建成,全长29.4公里,1968年10月增设线路1条,长23.5公里。1967年,甘肃送变电公司在建设220千伏连(城)永(永昌宁远堡)工程时,将该线路分别改架为河宁线(河西堡至宁远)和宁白线(宁远至白家咀),同时并行架设了220千伏线路。河武线(河西堡至武威),于1973年架设,全长71.53公里,1983年5月划归武威地区电力局管理。宁红线(永昌宁远堡至民勤红柳园)于1979年建成,全长115.32公里,杆塔616基,架设铁塔27基。河山线(河西堡至山丹)于1978年5月建成,全线长105.5公里,于1983年5月交张掖地区电力局管理。山张线(山丹至张掖)于1979年2月建成,全长65.7公里,1980年由张掖供电所管理,1983年交张掖电力局管理。1986年分别建成河西堡至清河变电站线路一条,全长50公里,和河西堡金昌市政变电所线路一条,全长24公里。
  220千伏线路有连永线(兰州连城至永昌宁远堡)是兰州电网与河西电网的大动脉,于1973年筹建,1974年施工,1976年7月建成投入使用,全长254.3公里。330千伏线路(兰州海石湾至永昌河西堡)全长274公里,1987年施工,1990年投入使用,该线路建成后,将220千伏线路在武威境内的部分交武威地区管理,金昌供电局仅管永昌境内的77公里。(永昌各供电所通往各乡镇的线路见水利电力卷)。
  3.变电站。1980年,永昌供电局辖铁厂、氮肥厂、东大山、永昌、武威、大靖、定宁、张掖、临泽、高台10座35千伏变电站;白家咀、红柳园、山丹、张掖、武威5个110千伏变电站和宁远堡220千伏的变电站。1983年金昌供电局成立后,张掖、武威两地区的变电站仍由张掖、武威两地区的电力局管理。1985年,金昌供电局所辖变电站共6座,其中35千伏的有东大山变电站,铁厂变电站、氮肥厂变电站、永昌变电站;110千伏的白家咀变电站;220千伏的宁远堡变电站,总容量为30.84万千伏安。1986年以来,相继建成了110千伏的永昌清河变电站,110千伏的金昌市市政变电站和330千伏的河西堡变电站。1990年供电局共辖变电站9座。共有主变压器17台,总容量为94.64万千伏安。
  4.配电设备。1965至1979年,配电设备基本构成两大网络。6千伏的河西堡配网共3条线分别通往火车站、东大山、芨岭、796矿、铁厂、氮肥厂、白家咀及其各用电单位,全长47.9公里,共安装条型变压器17台,总容量为1140千伏安;10千伏的永昌配网。1968年,永昌变电站辖通往县城和八一农场(玉皇地)、红光园艺场(土佛寺),6千伏的2条线路。1971年永昌变电站改造撤除了6千伏线路,架设了10千伏线路,全长12.16公里,安装变压器13台,总容量达1210千伏安。1980年,永昌供电局配网线路共长211.46公里,配电变压器359台,总容量3.11万千伏安。其中,永昌供电所管辖29.66公里,变压器29台,容量2250千伏安,武威供电所管辖85.12公里,变压器175台,容量2.03万千伏安,张掖供电所管辖96.8公里,变压器155台,容量8555千伏安。1985年,金昌供电局管辖6千伏线路20.35公里,配电变压器28台,容量3095千伏安,辖10千伏线路17.88公里,配电变压器27台,容量2960千伏安。合计配电变压器55台,容量6055千伏安。1990年金昌供电局管辖的永昌县境内的配网线路有:河西堡6千伏配网出线12条,主线网12.9公里。永昌10千伏配网出线一条,长21.9公里和红光园艺场6千伏配网出线一条,长53.81公里。全县线路共长88.61公里,共安装主变压器69台,总容量为8080千伏安。
  5.供电范围。1966年永昌电厂以110千伏直输白家咀变电站以供金川镍矿用电,以6千伏和35千伏供河西堡东方红铁厂、东大山铁矿、796矿、氮肥厂、火车站、机务段等企业。1970年供电范围扩大,东至武威双城公社,南达永昌县城,西至芨岭,北抵金川。东西125公里,南北45公里。1976年220千伏线路建成和武威、张掖并网,其范围又扩大到东至武威大靖,北达民勤红柳园,西到山丹、张掖。1980年永昌供电局所辖范围更扩大到甘肃省两地区(武威、张掖地区)、一市(金昌市)、10个县(古浪、武威、民勤、永昌、山丹、民乐、张掖、临泽、高台、肃南)及内蒙古阿拉善右旗,覆盖10万平方公里。线路全长522公里,提供了178个人民公社1755个大队的照明,农副产品加工和1074眼机井用电。电灌面积达217.8万亩。
  至1985年金昌供电局所辖工业用电大户14个即:金川公司、金昌化工总厂、河西堡铁厂、796矿、山丹东水泉煤矿、雅布赖盐场、阿拉善右旗中泉子化工厂、河西堡火车站、金昌市面粉厂、膨润土厂、永昌磷肥厂、水泥厂、金昌农垦分公司八一水泥厂、河西堡电焊条厂。农业用电大户有9个,即:金川区天生坑、下四分、陈家沟变电站、民勤林场变电站、永昌清河变电站,朱王堡变电站等。320千伏安以下的用户遍布全金昌市。
  6.用电。1965至1979年,永昌供电所用户1300多户。1982年永昌供电局用户发展到1.57万户,其中永昌供电所1512户,张掖供电所9878户,武威供电所4300户。1990年金昌供电局用户2475户。其中农业趸售的100户,农业直供100户,照明1656户,非普工业用户225户,工业581户,其中大工业138户,总售电量12.1亿度,其中农业用电占8.9%,工业用电占89.4%(工业中:有色金属工业82.5%,化工4.6%,黑色金属0.9%,其它工业1.4%),市政生活用电占1.6%,交通运输用电占0.1%。 7.电费。1965至1979年,多以电度表收电费,但有部分小户以灯泡收费。1979年以后逐渐取消灯泡户,全部实行电度表收费,收费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分照明、非工业及普通工业、大工业、农业四类。照明不满1千伏为每度0.20元,1千伏以上为每度0.195元;非普工业不满1千伏每度0.085元,1千伏以上每度0.083元;大工业1千至10千伏每度为0.058元,35千伏以上0.055元;农业、电网直供的不满1千伏每度为0.060元,1千至10千伏0.058元,35千伏以上0.055元。深井提灌51至100米,101至300米,300米以上每度电分别为0.040元、0.030元、0.020元。
  第二节 冶金
  一、黑色金属工业
  永昌县者来坝山河沟里有一个“炒铁台”冶炼炉的古炉址尚存,证明在历史上,永昌就曾炼铁。
  民国时期,红山窑李积富曾集结工人20多名,在红山上采矿炼铁,由于矿石品位低,冶炼技术不过关,而未能冶炼出合格的铁,历时数月,自行停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8年9月7日,永昌县委根据中央《关于全党全民大炼钢铁的决定》作出了“家家建炉、户户炼铁”的决定,动员全民大炼钢铁。9月14日,在河西堡成立了大炼钢铁指挥部。全县共建各种炼铁炉2149座。其中土平炉1056座,小高炉37座,但未炼出好铁来。指挥部为了完成任务,将群众家中的所有铁器用具;商店的铁器商品;古庙宇的钟、罄、香炉,具有珍贵文物价值的北海子玲珑铁塔,钟鼓楼的大铁钟,一律砸碎收去,投入了炼铁炉,炼成了烧结铁。12月11日假报大炼钢铁“放卫星”,炼钢3.93万吨。同月27日,除留县办的永昌炼铁厂外,其余均撤销,所有参加大炼钢铁的民工一律撤回,全民大炼钢铁告终。永昌县炼铁厂继续生产。1960年生产生铁166吨。1961年炼铁厂交张掖地区经办。
  1966年6月,甘肃省在河西堡营山坡建铁厂、称河西堡铁厂。全部工程分为两期进行;第一期为年产7万吨生铁,配有84立方米高炉两座,18平方米烧结机1台,以及相应的配套工程,于1970年7月1日建成投产。第二期为扩建工程,增建100立方米高炉1座,将原有的18平方米烧结机扩建为24平方米烧结机1台。同时将18平方米烧结机尾进行了改造,将热矿改为冷矿,振动流槽改为小结拉链运输机。1983年,全厂共有3座炼铁高炉,容积为268立方米。年产生铁12万吨;产烧结矿14.04万吨。配套工程有:原燃料加工系统、动力机械加工铸造、铁路专运线等。累计投资2846.98万元。固定资产3004.9万元。河西堡铁厂自1969年投产至1972年,产量逐步上升,分别为0.33万吨、2.66万吨、3.85万吨、4.51万吨。但1973至1974年曾一度下降,产量分别为4.21万吨、3.52万吨。
  1975年生铁产量达到5.30万吨。1976年,一号高炉停产大修,铁产量降至4.75万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河西堡铁厂的最高生产水平也未达到原设计能力的75.7%,一直处于亏损状态。1977年生铁产量回升为4.66万吨,1978年增长到5.87万吨。1980年,三号高炉建成投产,但一、二号高炉相继停产检修,1979至1980年,生铁产量分别为4.71万吨,4.11万吨。1981年7月3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河西堡铁厂停止生产,等待转产。1984年6月,河西堡铁厂与东大山铁矿合并,改称甘肃省铁合金厂。
  东大山铁矿是1958年在全民大炼钢铁时成立的,当时在矿人员曾达3万多人,主要露天开采,矿石运往张掖、河西堡铁厂等地。1962年停办。1969年9月重新建设矿山。1971年成立东大山铁矿。1974年正式建成投产。形成了采矿、选矿综合型生产能力。年采矿40万吨,选矿12万吨。截止1980年底,共生产铁矿石223万吨,平均年产31.86万吨;共产铁精粉53.9万吨。累计工业总产值1864万元,累计亏损3016万元。1980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停止铁矿石生产,于1981年转为萤石选矿。1981年,河西堡铁厂和东大山铁矿分别停产以后,先后从河西堡铁厂调出1200多人,东大山铁矿调出1600多人,两个厂仅剩留守人员960多人,调出人员中80%是科技人员和生产中的骨干力量。1984年和河西堡铁厂合并成立的甘肃省铁合金厂,其规模为年产硅铁1万吨,列为技措改造项目。投资在400万元以内。要求在两年内建成。但因人力、电力、原料不足而未能实现。1985年3月28日,该厂改称河西堡铁厂,恢复生铁生产。在恢复期间完成基本建设投资100多万元,使生产走上了正规。同年9月,生产合格生铁3006吨,合格率为96.17%。截止年底,全厂共产铁精矿2.37万吨,生铁4.83万吨,完成工业总产值448.76万元,实现利润4000元,第一次脱掉了长期亏损的帽子。1986年建成年产5000吨铸铁管生产线,1987年建成年产1000吨的硅铁生产车间,1989年建成年产3万吨硅酸盐水泥车间。1990年河西堡铁厂拥有职工1734人,下设高炉、原料、选矿、机动、机运队等车间和20个职能科室,拥有100立方米高炉2座,15平方米烧结机一台,选矿一个系列和大、中、小型设备1544台件,固定资产总值6333万元,生产生铁4.15万吨,烧结铁4.68万吨,工业总产值969.63万元。
  1970年,武威地区在河西堡筹建铁厂,称武威地区铁厂,于1971年建成投产,共招收职工466人。主要有铸铁、炼钢铁、等外铁等产品。当年生产210吨。到1972年产量增加到2195吨。1978年工人增加到564人,产品达到了6530吨。固定资产总值647万元。8年共生产各类铁2.83万吨。累计企业总产值94万元,累计亏损367.6万元。平均每年亏损29.7万元。每生产1吨铁,亏损363元。由于该厂连年亏损,于1979年撤销,将厂区交河西堡氮肥厂。
  二、有色金属工业
  永昌历史上无有色金属冶炼工业,但有采矿业。据《永昌县地名资料汇编》记载,境内因淘金、挖银而命名的地名就有:大黄山北坡的金湾、金沟,龙首山北麓的金沟子、矿子沟、银洞沟等。龙首山北侧的双井子牧场以东有东金场、西金场,祁连山皇城金洞沟、大黄山南侧的银洞沟均有采矿痕迹。祁连山北麓,通信堡村以东的银洞沟,则产钨矿石。
  民国时期,采挖金银者绝迹。但红山窑、新城子等地居民去祁连山大梁马步芳经营的金场(属青海省管辖)淘金的有100多人。主要从洞中往外背沙(俗称沙娃),沙娃薪金菲薄,多数人只管口粮、不发工资。金场看管严密,劳动十分艰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梁背沙的工人陆续回到原籍。
  1960年初金川镍矿的开发和建设,为永昌县境内有色冶金工业开端。1959年中央冶金部在永昌县境内开始筹建有色金属工业,始称807矿,1960年更名为甘肃有色金属公司,1961年改称金川有色金属公司。1965年主要生产厂矿相继投产,职工增加到7774人。1976年职工增加到1.67万人。1980年井巷工程公司由八冶建设公司移交金川有色金属公司管辖,职工人数达2.11万人。下设23个基层单位,其中主体生产单位5个,即露天矿、龙首矿、二矿区、选矿厂、冶炼厂,辅助单位7个,即:机修厂、动力厂、运输部、汽车运输公司、化工厂、计量仪表厂、水泥厂筹备处;建设单位2个,即:井巷工程公司、修建工程处;科研单位2个,即:镍钴研究所、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文教卫生单位4个,即:职工医院、培训中心、中小学总校、技工学校;服务单位2个,即:生活服务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物资供销公司1个。公司机关设有行政职能处室22个,党群系统的部门7个。从1959年筹建至1980年,金川有色金属公司已发展成集科研、生产为一体,拥有职工二万多人的大型工业企业,是我国同时也是世界著名的有色金属生产单位。1981年金川有色金属公司地方行政、划归金昌市管理。
  三、矿山企业
  永昌县境内的主要矿山企业有国营796矿。是核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所属中型铀矿企业。
  1966年10月,二机部西北一八二队七分队对矿床进行了勘探,1967年筹建组进入矿山,选调干部、工人进行筹建工作。1968年6月开始建设。截止1972年基本完成了主井、通风斜井和长39.5公里供水主管线工程。1972年12月进入采矿准备阶段,在调整机构、组织采矿和地表施工力量,安排生产管理和技术准备的同时,安排了701矿床采场的开采程序和主井采暖工程收尾工作。并对电源、供水等辅助工程进行了准备。1973年7月,各采场的采场切割、假底假巷、充填、打砂浆垫板、铺设管线工作普遍展开。到1975年12月,108、102、105、106、202、204等采场相继达到备采水平,具备了投产条件,并作了矿石外运等准备工作。完成基本建设投资3307.16万元,工业建筑面积达1.82万平方米,民用建筑3.85万平方米,形成固定资产1782.67万元。1976年1月16日,一工区投产,而后各采场相继投产,产量逐步提高。1977至1979年三年中工效提高近5倍。其中,1978年达到最好水平,年实现利润65.89万元。
  1980年1月,796矿停产,进行生产工程维修及各系统填平补齐工作。共维护了两个工区的17个采场生产巷道5612.3米,水管76.8公里,供电线路110.44公里,通讯线路125.4公里,检修保养各种设备541台件。1983年开展对外汽车运输和建筑安装等劳务工作,到1985年底,创劳务产值225.71万元。盈利133.87万元。建矿以来,国家总投资4623.15万元,有固定资产总值4280.95万元,各种设备1473台件,各类建筑面积9155万平方米,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697.32万元。1986年至1990年基本处于半停产状态。
  第三节 建材
  一、砖瓦
  永昌县砖瓦生产历史悠久。据县境内乱墩子附近遗址表明,早在西汉时期,就有砖瓦生产,县城附近的黄家学及宁远堡等处均发现烧砖遗迹。
  明、清时期,永昌城乡到处修建庙宇,砖瓦生产随之发展。凡有庙宇处,均有砖窑。据民国末期永昌尚存的庙宇看,主要产品有瓦、砖、兽头等,造型美观、质地优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6年,永昌县在东水泉建起了砖瓦厂,有马蹄型砖窑2座,容量为13万块。1958年东水泉砖瓦厂在北海子沙坝头扩建30万轮窑1座,工人发展到300人,年产青砖480万块,主要在县内销售。同时在河西堡办起了砖瓦厂1处,马蹄型砖窑2座。年产普通青砖387万块。1958年,河西堡、北海子两公社办了小型马蹄型砖窑1座。以手工操作为主,窑容量约5至8万块。均于1961年停办。
  同年,金川第八冶金建设公司在下四分办起了红砖厂,于1964年交永昌县经营。因成本高,永昌接管4个月后仍交第八冶金建设公司经营。1970年以后,随着建筑工业的发展,砖瓦生产相应增加,先后由宁远堡、双湾、水源、东寨、北海子、焦家庄、红山窑等公社的大队、生产队办起了砖窑30多座,大部分使用制砖机。1974年全县年生产能力达到了500万块左右(包括国营、社队)。1975至1977年,河西堡、双湾两个公社砖厂相继建成投产。到1978年底全县年生产能力达600万块左右。1980年以后,全县各乡镇相继办起了18、20、24孔轮窑10多座,平均每窑容砖10万块,生产周期由原来20多天缩短为7天,全部用机械化生产,产品质量、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1985年全县有轮窑19座,共生产砖5000多万块。1990年全县有砖厂12个,均生产机制砖,年产砖6720万块。
  1967年以来,军马场一、四分场,八一农场各分场,均先后建起了马蹄型砖窑,生产红砖,每窑平均年产约10至20万块左右。产品大部分供厂内的基本建设使用,极少销售。
  二、石灰
  明、清、民国时期,永昌宁远堡在九墩湾烧石灰。但当时石灰用量很少,从业人数每年不过10多人,年产不过百吨。产品除供永昌使用外,也销往山丹、民勤等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九墩湾石灰生产一直由宁远乡的宁远、龙景两个大队经营。1980年,产量达1万吨左右。1983年先后将九墩湾石灰石拉到工矿区和城镇附近办石灰厂的有6家,均属个体经营,年产量达4000多吨,1989年产8500吨。1983年国营八一农场办起了石灰厂,年产石灰约2000吨左右。
  三、水泥生产和水泥制品
  永昌历史上不生产水泥。1960年3月,县工交局在河西堡办起了国营水泥厂1处,职工53人,全部资金为1204元。当年投入生产,用72—80%高炉矿渣,15—18%的石膏和5%石灰石混合而成。因生产工艺落后,于1961年停办。1972年,武威地区给永昌县调7000吨小水泥生产设备1套,于1974年12月建成永昌县水泥厂。用普通立窑煅烧熟料,原设计能力为年产325号矿渣硅酸盐水泥7000吨。历年来经过多次技术改造,到1984年,年产量已突破2万吨,产品以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为主,除满足永昌县需求和供应金川有色金属公司外,还远销新疆等地。1985年底,水泥厂共有职工239人,球磨机等各种设备62台,工业总产值114万元。1990年职工人数317人,生产水泥4.3万吨,工业总产值240.96万元,固定资产总值583.32万元,实现利润56.44万元,上交利税29.5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9957元/人.年。
  1984年,河西堡大队6户农民合资,联合办起了水泥厂,年产325号矿渣硅酸盐水泥7000吨,产品销往永昌、金川、新疆等地。1987年,河西堡西庄子村办起了水泥厂,年产水泥5千吨左右。
  1969年,金川有色金属公司办起年产8000吨矿渣水泥厂1处,产品主要供本公司使用。1977年,国营八一农场建起年产7000吨水泥厂,于1979年建成投产,主要生产325号和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1983年进行了扩建,于1985年投产,年生产能力为4万吨。1990年共有职工606人,生产水泥7.8万吨,工业总产值437.04万元,固定资产总值307.63万元,上交利税59.1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7211元/人.年。
  水泥预制:最早始于1958年,永昌县邮电局预制电杆帮桩,1962年以来,农田基本建设工程开始使用预制砖和桥板。1970年以后,永昌县建筑队预制水泥檩条,除本单位使用外,少量向外地销售。1983年,县水电局在金川设水泥预制厂生产空心楼板,因销路不畅,1984年撤销。1985年,水泥预制品生产主要在各建筑单位进行。1990年全县有村办水泥制品厂2个,生产水泥预制品2920立方米,水泥地面花砖1000平方米。
  四、石料
  明、清,民国时期,永昌建筑业就使用石料,主要有柱基石和基石条、石磨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筑规模扩大,铁路、公路、桥梁、楼房等各项建筑均需石料。1955年,武威铁路局在山丹设采石场,采集铁路基石,于1962年迁永昌境内的平口峡。1965年迁至河西堡营山坡,现由兰州铁路局武南铁路分局管理,有工人80人。1977年前基本采用手工生产。1978年引进碎石机,进行破碎筛选。1985年拥有碎石机3台,运输机5台,筛选机1台,汽车3辆,滑坡站台40多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3万元,年均生产道渣10万立方米,片石5000立方米。工业总产值118.5万元,年平均利润3至4万元。
  1974年宁远堡公社在龙首山北侧建成水石厂,年产水刷石1400吨,水磨石5000吨。同年,宁远堡、河西堡公社建立了砂石管理站、砂石场等企业,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向建筑单位销售。1990年全县共有村办采石矿7处,全年共采石灰石3万吨,水涮石1000吨,铁路基石6万立方米。
  五、耐火材料
  永昌县耐火材料的原料高铝土分布于红山窑,毛卜喇和马家湾子等地,历来为民众所采用,历史上的炉院家炼铁炉多使用红山窑陶土。
  1958年全民大炼钢铁开始后,永昌县在红山窑陶瓷厂的基础上办起了耐火材料厂。先后建起工房21间,宿舍、食堂40间,容5600件陶瓷的大窑4座,除生产耐火砖外,同时生产陶瓷。1962年停办。1971年红山窑耐火材料厂恢复,共有职工88人,由县财政投资15.5万元,先后修建容积15吨、50吨的倒烟窑各1座,容积60吨的直烟窑1座,购置60马力的柴油发电机组、干碾机、破碎机、台钻、夹板垫、电焊机等小型机械设备14台(件),胶轮大车2辆、大牲畜6头。当年完成耐火砖1300吨。经化验陶土含二氧化铝23%至37%,三氧化铁0.65%至2.37%,耐火度1600至1770度,常温耐压强度为422至536斤,所含化学成分达不到国家标准,属一般性耐火材料。故此,该厂在1973年转产,生产陶瓷,更名为红山窑陶瓷厂。1989年县城及河西堡镇部分个体户,联办了河西堡耐火材料厂,1990年生产耐火土210吨。
  第四节 机械
  一、农机具制造、修配
  历史上农具制造,均为手工业生产。因工艺不同,可分为四种类型:木轮大车、手推车、木锨、犁头、档杆、摆耧等,由木匠制作;铁锨、镰刀、锄、铲、镢头、镐、木轮大车上的铁瓦(包铁瓦的车称为铁车)由铁匠(锻工)生产,犁铧、耧铧由炉院(铸工)生产;石磙子由石匠打制。民国时期全县有铁匠铺14家,木匠铺4家,炉院6家,从业人员在百人左右。在农村,单个的铁匠、木匠、石匠多走乡串户到事主家作工。
  1954年2月,永昌县城8人联合组成铁业生产互助组,生产马掌、鹰嘴铁锨、羊毛剪子、镰刀、包铁车等。1956年公私合营发展为62人的铁业生产合作社。主要生产铁木制农具,兼修七寸步犁,双轮双铧犁、播种机等半机械化农具。1958年底,铁器社与木器社合并成立永昌县农具厂。除生产木制农具、木器家具外,还仿制了鼓风机、装配了马拉收割机等,同时购进了机床、刨床等生产设备,部分实现了半机械化生产。1962至1968年,工业总产值一直徘徊在13.6至16.5万元之间。1966年利润只有793元。1970年2月,农具厂和拖拉机站合并成立了地方国营永昌县农业机械制造厂。合并时划出部分人员,另行组织成立了木器厂。两个厂合并后,共有职工172人,其中技术员5人,固定资产总值84.8万元,流动资金27万元,设备有车、刨、钻1等34台
  (件),除承担全县农业机械的大、中、小修理业务外,主要产品有磨面机、电动机等,当年工业总产值45万元,亏损9.7万元。1973年,西北五省农机产品定点会议确定该厂以生产被、主动毂为重点产品。1976年全国农机产品定点韶山会议确定该厂为生产各种型号的手扶拖拉机、铁牛——55拖拉机的离合器从动盘总成的重点企业之一,年产量10万件。1977年被树为甘肃省先进企业。1978年被命名为“大庆式”企业。该厂于1984年更名为“甘肃省永昌县离合器厂”。1985年共有职工183人,其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技术人员1人,经中等技术培训的技工4人,普工35人,生产工人131人,全厂占地面积7.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33万平方米。主要设备有车、刨、铣、插、钻、冲、磨等各式车床以及铸、锻、修理、装配等机械化设备40多台(件),分铸、锻、修理、装配、加工5个车间,基本实现了自动化和半自动化生产。厂内设正副厂长,下设人秘、生产技术、供销、质量、财务5个职能股。拥有固定资产156.29万元,工业总产值达105万元,实现利润10.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5873元/人.年。1990年生产拖拉机配件5.47万件,固定资产总值达200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80万元,上交利税4.2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1476元/人年。
  1969至1972年,先后有新城子、红山窑、焦家庄、北海子、六坝、朱王堡、河西堡、宁远、双湾等九个公社建起了农机修配厂。部分大队、生产队也建有修理队组。各公社修配厂均由公社统一领导,和公社拖拉机站合并经营。1973年,九个公社农具修配厂共有修理、车、钳、电焊等工人96人,车床7台,钻床2台,台钻、电焊机21台,但各厂子条件较差,技术力量薄弱,只能实行一般的修补。1976年,全县各乡镇实行农机修配厂和拖拉机站分家,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办法。职工达200多人,生产发展到机械和半机械化水平。全县各公社修配厂除一般中小锻、铆、焊、车设备外,有刨床、磨床、空气锤共139台,发电机组5台共计216千瓦,年产值50.1万元。1979年底,12个公社修配厂共有职工224人,总产值37.4万元。农机具修理基本达到了小修不出队,中修到公社,大修到县城,形成了以县修造厂为中心的农机修造网络。1980年以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部分公社、大队一级的修配厂解体。有的承包给了个人。个人经营的小型修理点象雨后春笋发展起来。1985年,全县10个乡镇共有修理点60处,修理人员167人,各类设备97台(件),修理大中小拖拉机1221台,汽车43辆,其他农机具8276台(件),年产值31.45万元,盈利20.45万元。1990年全县乡村修理点,除修理各种农机具外,生产中小农具66500多件,县铁工厂生产铁制小农具11400件,基本满足了农业生产的需要。
  在永昌境内的中央、省市所办的国营农牧场如山丹军马场一、四分场,八一农场,红光园艺场等,均有农机修配厂,具有较好的设备和修理技术。
  二、通用机械的制造、修理
  永昌县能够制造、修理通用机械的企业有两个。一是离合器厂,一是红光园艺场汽车修配厂。
  永昌县离合器厂,除承担各型拖拉机的大修和部分配件的制造外,同时试制部分汽车零配件。制造的磨粉机畅销省内外,生产的各类机动车辆的离合器,畅销全国14个省市。1990年生产各类汽车配件4836件,磨面机配件10677件。另外全县各乡自办的农具厂、拖拉机站均承担本乡范围内的机械修理,同时配制一些简单的零部件。
  红光园艺场(省管场)汽车修配厂创办于1964年,为全民所有制汽车专业修理企业,拥有各类机器设备62台(件),现有职工64人。1983年厂址由土佛寺迁金昌市。年大修汽车36辆,中修保养180辆左右。
  在永昌境内承担机动车辆修理业务的单位尚有:武威汽车运输公司河西堡一队、三队,金昌市农垦分公司玉皇地分场,永昌县二轻局金属厂,永昌县运输公司,永昌县水电局汽车队,永昌县供销社农副公司汽车队等。
  第五节 金属制品
  一、五金制造
  永昌县五金制作业,民国以前记载甚少。民国时期从事五金制造的,根据行业可分为铁匠、炉院匠、银匠、铜匠、锢露匠等。铁匠(锻工):除加工制作农具外,制作的各类器具有勺子、切刀、火钳、撑角子、门窗箱柜上用的钌扣、木匠用的凿、钻、锯、刨刃、皮匠用的刀、铲、窑匠用的锤、镢头等。当时县城内有14个铁匠铺,均属私人经营,农村多以个人经营,走乡串户,上门营业。全县从业人数达180多人。炉院:私人经营,县城出名的有姚家炉院,杨家炉院,红山窑有杨家炉院,朱王堡、宁远等地均有炉院,炉院一般有5至10人生产,将生铁炼化铸造各种器具。主要产品有农具、锅、火盆、炉子、榨油锅以及钟、罄等。民国末年,县城两家炉院生产火盆500多个,铁锅2000多口。永昌铸工历史悠久,且工艺精湛,在清朝年间就可以铸造口径1.8米,高约2米,重千斤的大油锅。北海子湖心亭原有1座高2.5米,重1吨余的八面玲龙铁塔,是县城杨家炉院铸造的。金银首饰:据传早在明代,就有银楼、银铺加工金银首饰。至清代咸丰年间,城内尚有银匠铺5家。民国十六年(1927)前有6家,民国十八年(1929)的兵祸后,只剩南、周两家,主要生产首饰,俗叫银器,有簪子、耳环、银花、银镯、戒指、银花磙珠、梳子、银锁、胸牌等30多个品种,其工艺有镶、嵌、凿、刻拉、雕等多种手法,花样繁多,质地精美。铜匠:据民国十六年(1927)《工业调查表》记载,县城设有铜铺,主要生产茶壶、灯盏、洗盆、勺子等铜制品。民国十八年(1929)倒闭。民国后期只有齐铜匠1户从业,进行小修理,如铜锅、茶壶、烟瓶、灯盏等,不行铸造。锢露匠(小炉匠):为民用铸造器具的修理工匠。全县各地均有人从业,主要用地炉烧炼生铁,用以补锅、接犁铧以及修补其它铸铁器具。锢露匠均系个体经营,多数是上门服务。
  1953年2月,永昌县城成立了铁业业合作小组,1956年更名为永昌县铁器生产合作社。1958年转为国营农具修造厂。1963年重新组织成立了永昌县铁器生产合作社,逐步引用了电动鼓风机、空气锤、电焊机、车床、钻床、刨床等设备,实现了机械化半机械化生产。1975年定为全省铁锅生产企业之一,1977年生产铁锅6.6万口。1978年6月更名为永昌县铁工厂,除生产部分农具外,主要生产各类五金工具。1985年有职工46人,固定资产总值19.2万元,自有资金17.7万元,拥有主要生产设备15台(件),下设钳工、铸工车间,主要产品除农具如播种机、山地犁等外,有铁锅、炉子以及生铝制品等。工业总产值为28.9万元,实现利润2.9万元,上交税2.24万元。1986年以后,又增加了铅丝、圆钉等产品,职工增加到54人,1990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7.67万元。
  1975年1月,在铁工厂镔铁车间的基础上,建立了永昌县金属厂,为县属手工业集体所有制合作工厂,主要生产铁皮水桶、炉子、烟筒等镔铁制品。初建时职工10人,资金3000元,年产量10余吨,尔后逐步购置了剪板机、冲压机,自制了卷边机、下料机等设备。1983年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汽车修理。1985年,固定资产原值8.9万元,自有资金5.4万元,拥有主要生产设备8台(件),下设镔铁制品、汽车修理2个车间和镔铁修理、电动机修理2个门市部,年生产能力为镔铁制品20吨,铁皮取暖制品80吨,工业总产值19.7万元,实现利润1.04万元,上交税1.17万元。1990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6.4万元,实现利润2.6万元。
  1987年河西堡镇建成暖气片生产厂,年生产暖气片约1万件左右。
  二、电石生产
  永昌县电石厂,1975年10月筹建,1977年10月建成投产,共投资35.63万元,国家拨给流动资金15万元,共有职工35人,自投产到1979年共生产电石918吨,石灰1774吨,共盈利1万多元,因产品质次价高,销路不畅,于1980年4月停办。
  三、电焊条制造
  1970年,甘肃省农垦公司在河西堡成立甘肃省国营河西堡电焊条厂,由农二师军垦兵团代管,属全民所有制企业。1975年,农二师军垦兵团撤销后,电焊条厂由武威地区建委接管。1978年,交省农垦局管理。1984年,改属金昌农垦分公司管理。厂内下设7个生产单位。主要产品有电焊条:铸248焊条、铸268焊条、铸208焊条、铸308焊条;结422焊条、结506焊条;汽焊条;有钢筋水泥井管;电极糊。1985年完成各种焊条200吨,生产井管8000米,钢门窗4100平方米。1985年拥有锅炉3台,机床11台,锻压设备4台,起重机5台,电焊切割设备7台,电热设备3台,破碎机16台,球磨机2台等,共计100多台(件)。各类产品均达到国家产品标准,合格率均达98%以上,共有职工278人,年总产值127.3万元,固定资产总值106万元,拥有流动资金40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4435元/人.年。1990年共有职工376人,工业总产值306.19万元,固定资产总值269.5万元,实现利润20.4万元,上缴税金22.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8343元/人年。
  第六节 化工
  一、化肥
  县办化肥厂 1958年,永昌县在县城内办起了化肥厂,共有职工63人,到1960年共生产土化肥14.4吨。1960年6月将厂址迁到河西堡,生产炉渣肥料,即将炼铁炉脚渣,经人工粉碎即成肥料。共产368吨,销售297吨;生产土硅酸氨24吨,销售14吨。同年7月化肥厂并入炼油厂,土化肥生产停止。1971年由国家投资20万元,在河西堡建起县磷肥厂,主要生产普通过磷酸钙。1972年1月建成投产,共有职工96人,生产过磷酸钙1182吨,折合标准肥525吨。1980年全厂职工达到100人,生产过磷酸钙1.56万吨,折合标准肥8522吨,产品含有效磷9.99%,游离酸6.99%,分解率83.52%,水分为13.13%,绝大部分销于县内,少部分销于邻近各县。磷肥厂初期,曾在大沟井、青石窑沟等地建立小型磷矿,采矿4500吨,因矿石品位低而停止开采。1974年以后,矿石由大黑沟磷矿供应,后仍因其品位太低,改由四川金河磷矿和陕西汉中磷矿供应,硫酸由省化工局从白银805厂和河西化工厂拨供。1982年,县磷肥厂移交金昌市化工总厂经营。
  1974年3月,永昌县筹建大黑沟磷矿,成立大黑沟磷矿筹建指挥部,一边生产,一边建设。共投资121.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11.6万元,永昌县自筹10万元,共招收职工374人。截止1978年共采矿441万吨,供应武威地区磷肥厂、武威县城关区烈军属磷肥厂及永昌县磷肥厂。其余由省化工局调出。由于矿石品位低,选矿无能力,于1979年停办。
  1974年,永昌县马车运输队成立磷肥车间,生产普通过磷酸钙.1975年将马车运输队更名为五一磷肥厂,隶属永昌县经济委员会领导。1980年因磷肥生产原料不足,复又改马车运输队,以生产磷肥为主,兼营运输业。1985年共有职工25人,汽车1辆,年产磷肥2000吨,企业总产值13.65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5459元/人年,实现利润2.45万元,已基本不具备运输企业性质。1987年马车运输队交金昌供电局。
  1975年以后,永昌县先后有焦家庄、水源、河西堡、宁远堡等公社办磷肥厂,但这些公社磷肥厂均因原料不足,设备简陋而停办。1988年焦家庄乡磷肥厂恢复生产,河西堡镇建起了复合肥料厂,1989年生产磷肥3000吨,1990年生产500吨,1986年以来,河西堡镇、焦家庄乡、水源乡西沟村分别办起了化工厂,生产烧碱、亚铵、日用化工产品等。
  金昌化工总厂 位于河西堡镇。总厂下设氮肥厂、纯碱厂、磷肥厂。1966年3月15日开始第一期工程建设,到年底列入计划的30个项目,达到全部竣工的24项,造气、合成、碳化、锅炉房、电解室及水系统等主体工程完工,1967年全部竣工。共安装通用和专用设备280台(件),主要设备有:口径1980毫米煤气发生炉2台,口径1900毫米变换炉2台,口径1000毫米碳化塔4台,口径1200毫米碳化副塔2台,口径350毫米铜液洗涤塔1台,口径500毫米合成塔1台,L3.3—13/320型混合气体压缩机5台,完成投资总额1012.13万元。完成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形成固定资产1005.67万元。第二期工程于1966年9月开工,1970年基本建成投产,共完成投资总额523.01万元,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形成固定资产523.01万元。共安装设备382台,其中化工专用设备105台,重型设备21台,通用设备135台,机床锻压设备14台,电力动力设备39台,其它68台。主要工艺设备有口径1900毫米煤气发生炉2台,口径1900毫米变换炉2台,口径1000毫米碳化主塔4台,副塔2台,口径1200毫米清洗塔2台,口径350毫米铜洗塔1台,口径500毫米合成塔1台,L3.3-13/320型混合气体压缩机5台。第二期工程投产后,于1971年达到年产万吨的设计能力,当年生产合成氨1.06万吨,碳铵4.12万吨,比设计能力超出5.55%和11.66%。
  化工总厂联碱工程:于1982年9月建设。1985年9月27日正式投产,提前7个月完成建设任务。共完成厂房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其它公用工程184平方米,铺厂区马路7700平方米,安装各种设备2224台(件),铺设工艺管道总长4200米,电缆7200米,形成固定资产总值4549.53万元,具备了年产纯碱、氯化铵各3.8万吨的生产能力。当年生产纯碱1563吨,氯化716吨。后又开始普通过磷酸钙工程建设。
  化工总厂氮肥厂:于1967年建成投产。当年生产合成氨1031吨,农用碳铵4022吨。1971年达到了设计生产能力。1972年合成氨增长到1.08万吨。六年工业总产值2522万元,上交税金102.6万元。但在初建成的六年中物资消耗大,成本高,共亏损298.96万元。1973年以后,由于调整了领导班子,对企业进行了整顿,抓了生产管理,生产状况有了初步好转,1975年底合成氨达到了1.5万吨,碳铵达到了5.7万吨,分别超过了设计生产能力的50%和42%。三年累计工业总产值2682.24万元,比前6年的总和尚多160万元,三年盈利52.35万元,上交税金73万元。1976年至1980年,由于生产设备连续发生事故,致使产量逐年下降,五年生产合成氨5.714万吨,碳铵21.77万吨,亏损总额达677.6万元,最高年份亏损198.65万元。1979年冷凝塔爆炸,于2月3日全面停产。该年产量只有1975年的27%。1980至1983年,经过整顿,企业元气得到了恢复。1981年实行“联产成本包干”制度,当年底实现了扭亏为盈。截止1983年合成氨产量达到1.83万吨,碳铵7.07万吨,完成工业总产值1086.7万元,实现利税112.15万元。1984至1985年,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调整充实了各级领导班子,实行厂长负责制,使生产转入历史最好阶段。1985年生产合成氨2.39万吨,碳铵8.51万吨,纯碱1573吨,氯化铵716吨。工业总产值达到了1375.61万元,上交税金33.23万元,盈利180万元。1990年化工总厂共有职工2670人,生产合成氨3万吨,碳氨4万吨,氯化氨4.7万吨,纯碱4.7万吨,磷肥6.5万吨,工业总产值3545.9万元;固定资产总值12734万元,实现利润430.1万元,上交利税1177.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3280元/人.年。
  二、塑料
  1985年,水源乡西沟村兴建了塑料厂,年生产能力约40吨,主要产品有地膜、棚膜、天花板等,共有工人45人,拥有固定资产11.4万元,流动资金19.4万元,1985年底产品产量达27吨。1990年生产塑料薄膜45吨。
  第七节 非金属开采
  膨润土 俗称观音土,可入药。《本草纲目》记载:“唐玄宗天宝三载(公元744年)武威番乐县醴泉涌出,石化为面,贫民取食之。”
  永昌历来有“每逢饥荒,就有人取食观音土”的传说。1960年困难时期,也有个别人取食观音土,但没有充饥和营养作用。1982年,永昌县、金昌市和甘肃省地质六队联合在河西堡办起了膨润土厂,共投资4.3万元,有职工73人,汽车1,采取土法生产。1982年生产膨润土1900吨,1983年生产3000吨,1984年达4900吨,三年内只出售原料,不进行加工。每吨膨润土价格为23元。至1984年共盈余7万多元。1985年已拥有雷蒙机1台,汽车11辆,固定资产总值近60万元。1985年5月将该厂移交金昌市,更名金昌市膨润土厂,相继进行扩建,于1990年建成投产。全厂共有职工336人,内设科室13个,下辖生产车间3个,矿山1处,形成年生产活性白土1.5万吨,泥浆土粉1.5万吨,铸造用膨润土1.5万吨的生产能力。形成固定资产总值1500万元。当年生产活性白土1100吨,泥浆土粉3500吨,铸造用膨润土4590吨,实现工业总产值150万元,上交利税1.7万元。
  1990年河西堡镇组织劳力开采膨润土,当年生产原土1000吨。生产粘土4500吨。
  萤石 1958年永昌县人民委员会和西河公社在祁连山西石门办起了萤石矿,以爆破、人力背运为主要开采方式,每年采矿石约在2000吨左右。于1961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停办。1970年,新城子公社在原矿山再次开办萤石矿,其开采仍沿用1958年的老办法,当年产矿石1000吨,总收入达4.59万元。1974年由于矿床渐深,人工背运矿石效率过低,在矿床侧面向山下凿一通道,将矿石从通道溜到山下,用架子车拉运,大大提高了工效。1975年生产矿石8400吨,总产值达57.54万元。产品销往四川、新疆、陕西等省的部分工业单位。1985年在矿职工90人,固定资产总值13.16万元,年产量4800吨左右。1976年7月,焦家庄公社投资5000元在祁连山早露沟办起了萤石矿,工人70名,首先在头沟生产。1979年发展了早露沟、火烧沟、半截沟等产区,工人增加到170名左右,年产矿石2731吨,总产值20.48万元。1985年工人增加到500人左右,年产矿石万吨,总产值达84万元。先后修建瓦房10间,拥有汽油发电机2台,电风钻8台,汽车1辆,地磅1台,固定资产90万元。1989年焦家庄开办萤石选矿厂,1990年底投产。
  1976年新城子镇兆田村在西石门旁的焦家沟开办萤石矿,截止1985年仍在继续开采,年产约2000吨,产值约19万元。
  红山窑、水泉子、马家坪群众曾在大黄山的鹰洼口、龙首山的中口沟零星开挖萤石,但为数不多。1990年全县萤石产量达3.17万吨,生产萤石矿粉2000吨,实现产值285万元。
  第八节 建筑
  一、民间建筑业
  永昌县的建筑业,据西大河鸾鸟城遗址证明,早在汉朝时期,人们就用夯土板筑城墙,修建房舍。以后各朝因袭。明清时期,建筑项目主要有城镇、寨堡、庙宇和民众居住的庄房。城镇,多为官府主持修造;寨堡、庙宇多为当地民众集体修筑;庄子,多为富户人家,一姓或一户独家所有。
  城镇、寨堡、庄子均为夯土板筑,多是请人或出钱修建。其工艺是两侧用木板夹起,中间装上土,用夯杵打实夯硬,然后再在上面加板装土夯打,如此轮换加高,筑到预计的高度为止。民国年间已不再修筑寨堡,而富户人家修筑庄子的较多。庙宇修筑讲究,均为雕梁画栋之建筑,多为砖木结构,修庙由木匠制作屋架,瓦工筑墙,砖雕马头,上瓦粉刷。油工画匠彩画梁柱墙壁。房屋建筑,永昌历来多为土木结构,富户人家的房屋和城镇的公所、商号较为讲究,有出廊、彩雕、装修、顶棚。贫户人家修建房屋使用木料较少,筑造结构简单,许多人不造院墙,只建房(称明房子)。房屋修建工艺分两部分,一是由木工进行房屋总体设计、地平测定以及屋架、门窗等制作;二是由泥工建墙、上房泥、粉刷等。房屋修建,在广大民众中,一般没有雇人或包工的,大多是以亲友和邻居互相帮工修建。富商大户搞复杂修建,多雇请匠人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建筑以修建民用房舍为主,宁远、河西堡等地打庄子的较多。清河、东、西河的群众多不打庄子。1962年以后,农村居民点实行统一规划,至1978年农村居民住房迁建于统一规划的居民点上,其房屋样式大多为土木结构,也有少数用砖柱、砖檐。1983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出现了一砖到顶的瓦房等建筑。民间建筑均由农民自己设计互请帮工,自己施工,极少请施工队。
  永昌县农村建筑队的出现,始于1964年,由苏家湖率先成立。1979年,河西堡公社组织成立了维修建筑队,为厂矿企业承担小型建筑及维修工程。1981年,全县乡镇建筑队发展到5个,从业人数约400多人,年收入达53.45万元。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宁远堡、北海子、河西堡等地擅长建筑的农民(群众称包工头)先后以大队、生产队或个人名义组成小型建筑队,承包建筑和维修工程,劳动力多为本地农民,技术上靠聘用外地工匠。1984年水源乡在西沟、赵沟等8个小型建筑队的基础上组建了建筑公司。至1990年能承建六层以下楼房。1985年,北海子、朱王堡、城关等乡镇先后成立了建筑公司,部分公司可以承担三层楼以下的中小型建筑工程。
  1988年,永昌县乡镇企业局建立永昌第二建筑公司,可承担四层楼以下的建筑工程,全部职工120人。1990年固定资产40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340万元,完成建筑总面积1.2万平方米。1990年,永昌县民间建筑队共20多个,从业人数1600多人,建筑维修工程面积达4.78万平方米,总收入达528.24万元。但这些建筑队绝大多数搞城市和农村集镇建筑,农村民房仍以农民自己设计、自己施工为主。1988年永昌县人民武装部成立复员退伍军人安装队,专门承揽水、电、暖的安装工程。经三年集累固定资产6.1万元,流动资金6万元,实现利税5.5万元。
  二、国营建筑业
  永昌县境内共有国营建筑企业3家。 (1)永昌县建筑工程公司 建于1963年,为县属企业。当时称永昌县建筑修缮社,隶属手工业联社。1966年更名为永昌县建筑社,1972年10月更名为永昌县建筑工程队,下设4个作业组,1982年4月更名为永昌县建筑工程公司,由县城乡建设局管理。内设4个股和木材加工、机械修理2个车间、4个施工队,现有固定职工108人,合同工100人,临时工47人,有土建筑助理工程师2人,技术员7人,可承建六层以下混合结构和框架结构的楼房,跨度在18米以内的工业厂房、30米以下的烟囱等。并承担了永昌钟鼓楼古建筑维修工程。现拥有龙门吊3台,起重架2台,混凝土搅拌机4台,沙浆搅拌机5台,汽车6辆,手扶拖拉机3台,翻斗汽车1辆。1985年底共计职工383人(包括临时雇用人员),工业总产值204万元,固定资产总值71.40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4896元/人.年。1990年固定职工增加到142人,完成建筑总面积9535平方米,实现产值202万元。
  (2)中国有色金属公司 第八建设公司于1959年2月进入金川,首先承建土法冶炼工程。同年9月提出年产5000吨电解镍小洋群设计方案与土法冶炼同时施工。10月西冶总公司又从白银、平罗等地调集人力进入金川,1961年3月,再从洛阳、白银向金川调集人力,形成了井巷、土建、安装等施工队伍。共1.2万余人。开始了大规模的金川矿区的建设。1963年以1600吨炸药对金川露天矿实施1次性大爆破,炸掉了3座山头,松动240万立方米的土石方,节约投资109万元。同年建成了老厂区1200吨以熔炼为中心的第一冶炼厂。1965年底完成了二选冶厂12万平方米的土建工程、火法冶炼和湿法系统设备安装。从1964到1966年底,年产1万吨的镍联合企业建成投产。1967年以后,一方面对一期工程进行填平补齐,一方面陆续进行扩建。公司机关设五部一室,下属11个二级公司单位,其中5个建筑公司和一个安装公司(包括机械、电气、管道3个大专业,年产100至200台定点生产的锅炉厂)职工1.24万人。于1981年划金昌市所辖。
  (3)省建九公司一队 自1959年迁往河西堡以来,先后为水利电力、冶金、化工、国防、商业、文教、卫生等部门承担施工任务,承建项目类型有商店、冷库、影剧院、办公楼、住宅楼等民用建筑和大、中、小型工业厂房以及烟囱、冷却塔、桥、管道支架等。其中在永昌境内完成了5项十建施工任务。1959至1961年承建河西堡电厂、铁厂。1962至1963年承建永昌电厂。1965至1968年承建河西堡氮肥厂一期工程。1968至1974年完成河西堡铁厂炼铁生产线土建任务。1975至1977年完成河西堡氮肥厂二期扩建工程。1983至1985年完成金昌市化工总厂联碱工程。1959至1964年,省建九公司一队几乎没有什么机械装备,一切工艺皆手工操作。1965年以后陆续增加了绞盘、台钳、电焊机、蛙式打夯机等设备。至1970年前后购进了少先吊、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翻斗车、水磨石机和木工用的锯割、刨光、起铣机械、以及钢筋工用的切断机、弯曲机等。1978年以后,施工机械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截止1985年全队已拥有2985马力的机械设备。拥有固定资产824万元,流动资金278万元,职工325人。1988年改称省建九公司一处,共有职工387人,内设职能科室9个,下辖定包队4个,实现产值426万元,完成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30万元,上交税金10.9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1010元/人年。
  第九节 纺织
  一、棉纺织
  永昌县清河、双湾一带,历产棉化,并伴有纺织手工业。民国时期具一定规模,其工艺分为纺线和织布两个步骤。纺线,以家庭妇女从事者较多,据民国末年统计,仅清河地区就有纺线车2436架,从业人员2612人(均为妇女),纺车主要由家庭经营,绝大多数为别人纺线挣线、换米,部分是纺线出售,部分是为织布而纺。织布,均为男子从事,清河地区有女纺线、男织布的乡俗。专从事织布的人又称“布匠”,而织布机多由布匠个人经营。据民国末年统计,清河地区有织布机385台,从事织布的361人,织成的自用布紧密而结实,多为宽幅,出售布质量较差,多为窄幅,多不染色叫土布或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清河、双湾织布仍在继续,后因国家纺织工业的发展,土布生产结束。1971年,永昌手工业联社办起了棉纱手套车间,购毛衣横机15台,改造为手摇手套机,当年生产手套8万双,产值3.6万元。1972年将手套车间从皮毛加工厂划出成立永昌县针织厂,资金1万元。1974年购进先进设备对针织厂进行技术改造,拥有槽筒落纱机1台,横木键倒线机1台,半自动手套机60台,岁纹机2台,缝合机2台,形成年生产能力100万双手套的半自动生产线。1985年,自有资金30万元,固定资产总值32万元,职工143人,工业总产值61.68万元。1990年职工增加到380人,各种生产设备128台件,生产棉纱手套37.13万双,工业总产值118.77万元,实现利润43万元。
  二、毛纺织
  永昌历史上盛产羊毛,因而毛纺织业较为普遍,民国时期,民间毛纺织生产主要有三种形式。
  粗细褐子 粗褐,是用山羊毛或牦毛纺织而成的,线条粗,直径约在0.5厘米左右,结实耐用,幅宽约3公寸左右,可缝制褐帐房,褐口袋,毛褡裢等,主要由毡匠生产。细褐,是由羊毛或牛毛纺织而成的产品,质地较薄,线粗一般在0.1至0.2厘米之间。纺线大多由家庭妇女用线杆捻成,或男人用拔吊打成,用纺车的极少。打捻成的褐线由褐匠一人操作织褐机,织成斜纹、横纹、麦穗子、牛眼窝、棋花子等各种花纹的细褐子,用作被面、衣料。褐子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洗濯,使其精密、细腻。《河西志》记载:“永昌的洗毛褐子,质细而软,缝作制服被面者颇多。”民国时期用牛毛织成的褐子多做大氅且较为时新。
  毛线编织 历来是永昌民间手工业生产之一。几乎家家户户均有编制,城市以编织童衣毛裤为主,农村以编织袜子、手套者较多。主要产品有毛衣、毛裤、毛背心、毛袜子、毛手套、毛系腰等。产品中又以驼毛产品为佳。
  毛纺工业 民国三十年(1941),王瑜在县城办起了小毛毯厂,用技工2人,学徒4人,手工打捻毛线,用木机织成“五、七”毛毯和“二、五”躺椅披毯。1946年,李信采用合作形式,投资合股办起了毛毯厂,每股合羊毛100斤,,共投入36投,购置制袜机8台,毛衣机1架,织毯机1架,招工10名,另雇用临时工10人捻线,每年完成2.5尺宽幅的褐子40多丈(120多米),生产印花方格毛毯50多条。1947年贾怀功自制木织机,请技工1人,学徒2人,在绵羊场试制印花毛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国家纺织工业的发展,民间细褐子纺织遂告终结,但粗褐纺织,毛线编织仍继续生产。1970年以来,粗褐主要用来为生产队牧群缝制帐篷。1985年,县针织厂建立毛针织车间,购进针织横机34台,生产羊毛衫、晴纶线衣、毛围巾等,每年产品达10多万件。同年,水源乡政府筹建毛纺厂,总投资为112.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96万元,群众集资26.1万元。全厂职工130人,占地面积为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42平方米,主要设备38台(件),设计年生产毛线240锭,主要产品有毛线、羊毛衫,年产值153万元。到1990年生产各类毛线12.4万斤,实现产值372万元。
  第十节 造纸、印刷、包装
  一、造纸
  民国时期,县城附近有5家纸房用马莲草作原料,生产供包装用的粗麻纸。从业20余人,全年生产9个月,年产麻纸2.5万刀(每刀100张),销售额银币3千元。相当于18万斤小麦的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纸房生产照常进行。1953年,县城附近从事造纸业的达21户,从业人员25人,拥有资金825元。1956年成立了永昌县造纸合作社,由县手工业联社领导,1958年转为永昌县造纸厂,为国营企业,职工达46人,麻纸产量有较大增长。1961年,将造纸厂转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后来因无销路,于1964年停办。1973至1975年,焦家庄南泉的群众曾以麦草为原料生产纸浆在永昌县内销售。1985年,水源乡永宁堡村筹集资金30万元,建起了机械化造纸厂1处,购置造纸主机1台,打浆机1台,修建了锅炉房、车间,装置了全部电动设备,招收工人63名,用麦草生产包装纸,平均日产纸2吨,销于永昌、武威、兰州等地。1986年以来先后在水源、朱王堡、六坝、红山窑等乡镇建立村办造纸厂11个,均引进造纸设备,进行机械化生产,主要生产黄板纸,瓦楞纸、包装纸等产品,1987年产纸5600吨,1990年产纸3512吨。实现产值近200万元。
  二、印刷
  明末清初,永昌没有印刷业,清朝嘉庆二十一年(1816)《永昌县志·序》有:“邑无专刻”的记载。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至咸丰元年(1851),木版刻印了贡生乔英撰写的长达12卷40万字的医学著作《便中集》,据说该刻版一直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方才丢失。但这是否为永昌印刷之始,史无记载。民国后期,木版印刷极为稀少,县城只有装裱房一家搞手工刻制木版印刷,也有用刻字匠刻制的木格板,自印习字练文的方格纸本,各乡少量的木版印刷也多为裱糊匠和道士所操办。主要印封建迷信用品,也印少量的信封信纸等。民国三十六年(1947)国民党县党部有油印机1台,三青团干事会购进石印机1台,除印刷一些自己的公文外,对外营业只能承印短小印刷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法院购置石印机1台,专用以印刷布告、公告等。同时县级各级机关单位购进了油印机,进行公文稿件的印刷。1956年,手工业联社购置石印机1台,组成印刷组,主要印刷帐、表、宣传品及政府交付的公文等。1958年,县委决定办《永昌县报》,从武威县印刷厂调来石印机2台,工人2名,与永昌县手工业联社印刷组合并为《永昌县报》印刷组。1959年,《永昌县报》停刊,印刷组转为地方国营永昌县印刷厂。1960年建成投产,主要印刷帐单、表册、宣传品等。1963年4月27日,将印刷厂交工业交通局管理,1985年共有职工45人,厂区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现有铸字机、印刷机、切纸机、照像制版等设备30余台,设铸排、印刷、装订、照相制版4个车间,主要承担永昌县、金昌市、金川区机关及河西堡等地企事业单位印制任务,年产值30万元。1990年有职工48人,固定资产总值40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46.5万元,实现利润4.8万元。1986年县文教局成立印刷厂主要承印学生作业本,及其它文件等。
  三、包装
  永昌县历来的农副产品和粮油籽实主要用毛口袋、毛褡裢等包装。群众家的粮食面粉主要装在土粮仓、芨芨囤和自制的木箱子中。液体食品主要装于缸、罐、瓶、坛等陶瓷器之内。零售食品与糕点、糖果以及药铺出售中药主要用麻纸作包装。一些货物的大批拉、驮运输则多以芨芨筐、柳条筐包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包装有了进一步的发展。1953年开始使用麻袋,液体包装使用各式铁制桶、玻璃瓶等。面粉包装使用白布面袋,到1971年后,开始使用塑料纤维袋,液体包装有了塑料桶。塑料包装品的使用较为广泛。毛制包装品逐步退缩。1985年永昌县在县城南关办起了纸箱厂,为集体企业单位,生产各类包装纸箱,现有职工174名,拥有切纸机2台,瓦楞机2台,汽车4辆,裱糊机4台以及其它主要设备共17台件,设计年生产纸箱1000万个。1989年因产品滞销和经营管理等间题,生产暂停进行整顿。1989年县水电局办起了塑料纤维编织厂,编制塑料纤维袋,至1990年累计产袋10万条左右。
  第十一节 农副产品加工
  一、棉麻加工
  棉加工 永昌清河、双湾一带,历产棉花,并有加工。清朝和民国时期,主要依靠手工,将采择的棉花脱籽后加工为皮棉,在纺线时又将皮棉用弓弹至松散后使用。脱籽、弹花一般多由匠人承担,纺线则多为农民自己进行。1954年4月,县供销杜成立了棉花加工厂曾几易隶属关系,后于1980年2月仍交农副公司管理。设厂长、会计、保管、车间组长等。主要加工絮棉被套,产品供应金昌市和永昌县城乡。1985年共有职工22人,固定资产合计9.9万元,弹花机9台,剥花机1台,电动机12台80瓩,年加工棉花53万斤,总产值48万元。1990年因产品滞销,总产值下降为3.46万元,固定资产总额11万元。
  麻加工 永昌历史上虽多产胡麻,但没有亚麻加工。1958年县供销社在北海子办起了亚麻厂,进行亚麻生产。1959年交县工交局管理,于1962年停办。1964年,县工交局再次组织生产,于1965年交县供销社管理,下设财务、技术、保管、收购、生产5个小组。1969年与棉花加工厂合并。1972年分设,属县商业局领导。亚麻厂生产的产品有整麻和乱麻。整麻又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外4个级别。1970年以前所有产品均交武威外贸局出口,1970年以后,整麻交武威麻纺厂。1976年共有职工43人,生产亚麻13.13万斤,总产值9.83万元,固定资产总值5.6万元,建筑面积1659平方米,主要设备有碎茎机、脱粒机、打包机、电动机、柴油机、打麻轮等共50台(件)。1977年7月15日,汽车排气管喷火酿成火灾,将原料、机房、机械等设备全部焚毁,损失达12.61万元,被迫停产。1978年将残存财产交供销社,而告撤销。
  1985年,朱王堡镇、东寨乡、北海子乡小坝村,分别建亚麻厂,设计年生产能力均为2000吨。朱王堡亚麻厂总投资16万元,主要设备有锅炉房、沤麻池、厂房、晒麻台、机械设备锅炉、碎茎机、打麻机、脱麻机等,于1985年11月投产。东寨亚麻厂总投资为17.8万元,1985年6月筹建,1986年5月投产(设备同朱王堡)。北海子乡小坝村亚麻厂投资20万元,于4月筹建,11月投产(设备同朱王堡)。
  1988年焦家庄乡红庙墩修建亚麻厂一处。1990年全县生产亚麻1225吨。
  二、皮毛加工
  永昌县皮毛加工历史悠久。
  毛加工 是民间的传统工艺,从业者称毡匠,洗制各类生活用品,如毛毡、毡衣、毡帽、毡靴、毡鞋、毡垫、毡套、毛毯子等。各类毛制品均可染色,但多不染色。毡匠同时生产粗褐制品。民国时期,毡匠从业人数较多,全县农村均有,县城内有毡房7家,从业者达20多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加工业从业人数逐步增多,农村毡匠多走乡串户,置案招徕顾客。1956年,县联社组织了毛毡生产小组,于1958年扩大成为皮毛加工厂。(详见皮毛加工厂)
  皮加工 分为牛皮加工和羊皮加工。农村各地均有牛皮加工,县城有硝皮房2座,全县从业人数在100人左右。从业者称牛皮匠也叫臭皮匠,主要从事大牲畜(包括驴、马、牛、骡、驼)皮的革制生产。产品有车马挽具、皮绳、马拥子、马鞧、牛档杆牵绳,同时生产皮鞋、补皮鞋的皮掌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的牛皮匠仍沿用历来旧规生产,从业人数有所增加。羊皮加工:从业者称羊皮匠,也叫软皮匠。主要产品有皮袄、皮裤、皮褥子、皮手套、皮帽、皮领等。民国时期,除农村皮匠外,县城有皮房5处,从业人员20多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羊皮匠仍沿用历来方式生产。1955年,县供销社成立了皮毛生产合作小组。1956年,县联社成立软皮生产小组,于1958年扩大成为县皮毛生产加工厂。牛羊皮匠加工皮制品后的下脚料皮渣子熬制皮胶。
  永昌县皮毛加工厂1955年,县供销社组织县城皮坊,成立了皮毛生产合作小组。1956年在皮毛合作小组的基础上由县联社组织建立了软皮、皮革、毛毡3个生产小组。1958年扩大成立了皮毛加工厂,一直沿用传统习惯生产。1972年进行技术改造,新建厂房1400平方米,购置铲皮机、刮肉机、打灰机、剪毛机、缝纫机,自制了洗皮机,制毡机、推毛机等设备,改土法熟皮为化学药剂熟化。同时生产皮胶、车马挽具、毛口袋、毛帐房等产品;毡帽、毡衣、老羊皮大衣逐步压缩淘汰。1985年,共有职工45人,固定资产总值9.5万元,自有资金8.1万元,拥有主要生产设备20台件,下设皮衣、毛毡2个车间,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为:皮衣5000件,毛毡4000条,车马挽具1力件。工业总产值32.7万元,实现利润9200元,上交税金9900元。1987年经技术改造,生产皮茄克,1990年有职工33人,生产设备36台(件),工业总产值54.1万元,实现利润0.6万元。
  三、粮油加工
  面粉加工 永昌县面粉加工历史悠久。加工方法一般用石磨。石磨分小磨与水磨两种。小磨,用石块制成圆形片状,分上下两扇,用畜力牵引上扇转动,每盘磨每天可磨2至3老斗粮食(80至120斤),城乡到处皆有。水磨,形似小磨而磨扇较大,所以又叫大磨。水为动力,推动水轮,带动下扇石片工作。每盘磨每天可磨2.5至3老石粮食(1000至1200斤)。永昌县水磨集中分布在焦家庄的南泉、水磨关和北海子一带。红山窑的毛卜喇、新城子的马营沟、宁远的马家山湾和清河的乌牛坝沿河一带也有。明、清时期和民国时期,水磨均由富户人家私人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城居民和城郊农民所需成品粮主要由北海子水磨加工。1958年城关镇粮站试制成功了立式三扇石磨,利用原城隍庙大殿作厂房,用柴油机发电加工面粉,日产量2000斤左右。1959年12月因柴油机失火,机房、机械烧毁而停止生产。同年由甘肃省粮食厅拨款,在河西堡兴建小型面粉加工厂1座,于1959年6月投产,下设制粉、机修、综合3个车间。截止1981年,有卡车2辆,复式油压钢磨4部,平筛3部、麦筛3部和打麦机、擦麦机、洗麦机、去石机各1台,拉丝机2台、车床2台,原设计能力为年产面粉2520万斤。实际生产能力为4860万斤,出粉率一般在85—90%左右。主要实行委托加工,兼搞一些代农加工。产品供应金川、永昌县居民。1981年金昌市成立后,面粉厂划给金昌市粮食局管理。1990年河西堡面粉厂共有职工119人,生产面粉2.1万吨,固定资产总值185万元,工业总产值705.6万元,实现利税43.62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62466元/人年。1988年县粮食局建立小型面粉厂一个,年生产能力为360万公斤,1990年实际生产200天左右,生产面粉约400万斤。
  永昌县农村从1964年开始,购进65型、66型等小型磨面机。由柴油机作动力,普遍加工面粉。至1975年,全县各生产队均安装了电动磨面机,取代了所有的小磨、水磨及柴油机。1985年全县共有小型磨面机925台。朱王堡镇兴建面粉加工厂1座,采用组合加工机械,每小时加工面粉1000斤左右,年生产能力约600万斤。1986年以来,先后在各乡(镇)村建立面粉加工厂9个,全部实行机械加工,年生产面粉1900万斤。在永昌境内的八一农场各分场、红光园艺场、军马场均有为本厂加工面粉的机械设备。
  米加工清朝和民国时期,朱王堡、水源、宁远、六坝、双湾均种植糜、谷。普遍用畜力或人用碾子推碾加工。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后,收购的糜、谷统一调县城,利用北海子六盘水碾加工,出米率约72%左右。1973年,城关粮站建立小米加工车间1处,购置小型碾米机2台,日加工小米3斤,出品率提高到74—75%。尔后,因糜、谷作物产量低而种植极少,黄、小米加工停止。
  油脂加工 永昌县历来种植胡麻较多。榨油业兴旺。民国时期,全县共有榨油房36座,其中县城14座。一般由富裕人家经营,多为来料加工赚取加工费。一座油房固定7人,每3天加工胡麻籽约2500斤,出油约700斤。永昌的胡麻油俗称清油,在河西享有盛誉。《河西志》记载“其中永昌最为多,有油房30多家,年产64万斤”。
  1952年,国家征收了县城内私营油房10座,由供销社代管。1955年私营工商业经营的4座油房联营生产。1956年将联营油房和供销社经营的油房全部交油脂购销站管理。1958年成立县榨油厂,油脂生产仍沿用土法。年底引进小型榨油机1台,进行辣子、花椒子、黄豆等的试榨,因无原料于1959年停止试验。1975年,榨油厂和油脂站分设管理。榨油厂新建厂房1处,购置了95型榨油机2台。200型榨油机1台,取代了土法加工。1976年和1982年先后购进200型榨油机2台,更换了95型榨油机。
  1985年建成浸出车间,安装浸出设备一套,日浸出能力30吨。于1986年4月竣工6月22日试车投产,1987年12月验收合格。至1990年共有200型榨油机4台,精炼设备1套,自处理30吨浸出设备1套,滤油器2台,车床2台,刨床1台,五层蒸炒锅1套,拉丝机1台,设计年生产能力1260万斤,实际加工油料1640万斤,出油率一般在33%至35%左右。产油品961万斤。
  1981至1982年先后由东寨、红山窑、六坝办起了榨油厂,主要进行来料加工。1983年这3个厂均进行了设备更新,选用95型榨油机进行半机械化生产,单厂设计年加工能力在100万斤以上。除来料加工外,亦收购原料加工,出油率由土榨的28%提高到了30%左右。1986年以后红水窑、焦家庄等乡办榨油厂5个(其中粮油加工厂2个),1990年全县8个乡镇榨油厂生产食用油308.6万斤,产值约864万元。在乡办榨油厂发展的同时,个体经营的小型榨油机也很快地发展起来,到1990年各种加工机械已发展到130多台件。全县乡镇年油料加工能力约达1200万斤,出油400万斤。历年粮油加工情况见表112。
  饲料加工 永昌历史上的饲草料加工主要靠磙子打,碾子砸,筛子筛,铡刀铡,石磨磨,加工饲草料。(详见畜牧业卷)。1970年以后农村各生产队引进了粉碎机,先用柴油机,后更替为电动机带动加工饲草。1983年,先后由河西堡面粉厂,永昌县榨油厂,永昌县草原站办起了配合饲料加工厂。1984年,县草原站引进配合饲料加工机15台,配发各乡畜牧兽医站及农村个体户,生产配合饲料。榨油厂饲料加工车间有粉碎机2台,搅拌锅2个,电机2台,上料绞笼2个,年生产配合饲料100万斤。1985年生产124万斤。1986年农村饲料加工点增加到22个,1987年增加到32个,1990年,农村饲料加工点加工各类饲料454万斤,县榨油厂加工226万斤。
  四、酿酒
  永昌县在明、清时期就有酿酒业,酒房又称烧房,且农村较多。民国时期永昌城西有1家,清河地区有4家,新城子有1家继续生产,其余烧房已关闭。民国十五年(1926)永昌县城内有酒房2家。十八年(1929)兵祸后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永昌无酿酒业。1964年,国营八一农场、黑土洼分场始酿制青稞酒。年产量5000斤左右。年总产值6500元,其工艺基本采用土法酿制。1972年,永昌境内的山丹军马四场也开始酿制青稞酒,平均年产酒8000斤至1万斤,产品销往永昌、山丹、民乐等地。年总产值在万元左右。1977年,清河地区大多数大队都建立了白酒加工厂。几年后因质量不高,销路不畅停办。1986年,河西堡建立酿造厂,产鸳鸯大曲,其产品主要在河西堡镇销售。1987年西大河水管处酿制焉支大曲,但数量较少。1986年河西堡镇办起了果酒厂,于1989年停办。
  五、食品加工
  永昌农家,向有酿造陈醋(又叫家醋)的传统。据《甘肃新志》记载,民国二十七年(1938)永昌餐食业3家,从业12人,总资金6000余元,经营门类有茶食、卤肉、酱菜、糖酥馍、馍馍、锅盔、豆腐、粉条、干粉等,以锅盔房居多。制糖有:田糖房、杨糖房、常糖房、王糖房4家,主要生产红、白饴糖(俗叫胶糖)、炒面糖等。民国三十年(1941)以后,始有市民胡某开糕点铺(俗称点心铺),前店后厂由夫妻经营,本小利薄,量少类寡。均以手工操作,用杆称式吊炉烧煤烘烤,仅能制作古牌、吉事、酥皮点心和玫瑰冰糖月饼、什样锦等品种。
  1953年,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县城个体经营的锅盔房均停止生产,粉条、豆腐房也因原料供应不足而大部分停产。1956年,对个体经营的食品加工业实行了公私合营。成立了酿造生产合作社,加工制作豆腐、粉条、陈醋、酱油及各类食品,实行集股经营,共负盈亏。为集体性质企业。1956年5月9日更名为永昌县食品合作加工厂。1958年,从永昌食品加工厂分出一部分在河西堡设立食品加工厂。永昌食品加工厂过渡为国营企业,由永昌县食品公司管理。河西堡食品加工厂则保留集体企业性质。同年,永昌县在北海子设糖厂,利用永昌所产的甜菜生产红糖、白糖。于1966年停办。1977年11月,永昌食品加工厂升格为公司一级单位。直属商业局领导。食品加工厂厂房及生产设施有了初步改造。至1981年,购置了小型冷冻设备及和面机、挂面机、制糖机、磨粉机、红外线烤炉等,加工30多种糕点及豆腐、酱醋,并开始制造冰棍及冷饮食品。1985年,食品加工厂职工人数达33人,工业总产值29万元,生产糕点25万斤,醋66万斤,豆腐7万斤,酱油10万斤,年利润达1.9万元,固定资产总值14万元,流动资金8.5万元。1990年工业总产值达41万元,固定资产总值达32万元,实现利润4.3万元。
  河西堡食品加工厂,自1958年分设后,先由永昌县食品加工厂管理,后交永昌县贸易公司管理,主要生产醋、酱油及豆腐。1960年交商业局管理。1962年,产品增加了糕点、挂面,1966年与河西堡合作商店合并。至1976年,平均每年生产挂面12万斤,豆腐12万斤,酱油、醋各6万斤,年总产值8万元,年利润1.2万元。1976年,增加了粉面等品种。1985年,全厂职工17人,产品产量进一步增加,拥有豆腐机2台,和面机1台,榨油机1台,吹风机4台,紫外线烤炉1台。年总产值14万元。固定资产总额13万元,自留流动资金8万元。1986年以来生产逐步下降,到1990年工业总产值5.57万元,固定资产总值下降为6.3万元,实现利税1.08万元。流动资金4.3万元。1986年以来先后由县供销社、县福利院、河西堡镇等单位分别办起了农副产品、食品等加工厂,进行饮料、罐头、食品、副食品、酱油、食醋等加工。同年,由国家投资在红山窑乡高古城村办起了年产千吨的淀粉粉丝厂,在水源方沟村办起了年产千吨的玉米淀粉厂。水源、朱王堡又分别办起了村办粉条厂,进行粉条、粉丝加工。
  1972年以来,农建二师在河西堡设立自动化的食品加工厂,生产各类糕点、饮料、陈醋、酱油等产品。
  第十二节 其它
  一、陶瓷
  据河西堡鸳鸯池等遗址出土文物表明,永昌县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了制陶业。清乾隆五十年(1785),《永昌县志》记载“红山在西七十里,居民半以陶为业”。说明在当时红山窑陶瓷生产已具有一定的规模。早在明朝洪武年间(1644至1661)红山窑就有“黑”、“白”窑生产。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永昌县志》记载:“金山,城北二十里……又出陶器,其产与正西七十里之红山同。”据考证陶瓷窑在北海子乡金川西村(金川峡水库西南边),现窑迹尚存,俗叫家什窑。但此窑停止于何年,无记载。
  红山窑陶窑一直生产。民国三十年(1941),陶瓷窑发展到5座,即李家窑(李积富)、福顺西(商号)窑、马家窑(马吉元)、柴家窑、王家窑(王敬臣)。每个窑拥有工人17至18人,主要烧制缸、盆、罐、坛等粗陶,也制作了一些细陶,每窑每年平均约产缸200个,大小盆1200多个,大小瓶300多个,狗头缸子50个,碗1万个。总价值为120个银元,折合小麦8000多斤,产品多运销于武威、民勤、民乐等县,一度曾销于青海大同、门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当地陶瓷工人继续生产。1956年农业合作化时,红山窑村招集陶瓷工人办起了陶瓷厂,仍生产粗陶瓷。1958年,永昌县在此办起了耐火材料厂,兼制民用陶瓷并试制了7斗缸、陶瓷水管、陶瓷道、陶瓷支柱等产品。1962年,红山窑耐火厂停办,民众陶瓷照常生产。1970至1978年永昌县又在红山窑复建耐火材料厂,兼产日用陶瓷1.5万件。于1973年更名为红山窑陶瓷厂,少量生产耐火材料。1978年因亏损停办。设备移交红山窑公社,后由公社承包给个人经营。红山窑大队(村)陶瓷厂自1963年以来一直生产,1978年新建马蹄型窑3座,共有厂房10间。按红山窑大队4个生产队分为4个作业组,产品仍以民用陶瓷为主。1982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将陶瓷厂分别承包给了4个联户作业组。全厂共有职工70多人,马蹄型窑6座,年产陶瓷产品6.3万件,产品销往武威、民勤、永昌、民乐等地。1984年红山窑村办陶瓷厂烧制水管,产品用于红山窑乡毛卜喇、土沟等村架设地下输水管道,截止1985年烧制5000米左右。1985年红山窑又发展了3户个体经营户,1990年全部陶瓷产品达8.1万件,产值约15万元。1985年,红光园艺场建成年产2000吨的工业陶瓷厂,生产工业陶瓷,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平均年生产陶瓷产品85吨,花盆7000个。
  与陶瓷生产工艺相近的,还有砂锅生产。民国时期,永昌县城、水磨关、红山窑、宁远堡均有炉院,烧制砂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烧砂锅时断时续。1985年,永昌城郊仍有两家经营。砂锅以粘土、焦炭为原料,产品有大小砂锅、砂缸、砂罐等。多在县境内销售。
  二、服装制鞋
  服装服装加工历来是民间家庭妇女手工操作。男子从业者极少。城镇也有专门加工服装者称“裁缝”。明清时,永昌就有裁缝,但只用手工操作,主要缝制袍子、马褂子、为大户人家帮办嫁妆以及各类衣裤。民国二十二年(1933),服装加工者第一次从武威引进了缝纫机,为学生缝做制服。民国后期,永昌县城内有两家裁缝铺,从业者13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城个体经营的裁缝铺2家,从业者6人,有缝纫机4台。1955年成立了被服小组,职工10人,资金400元。1956年改为被服社,主要经营来料加工,年加工2000余件,产值3万元左右。1960年改称永昌被服厂,在县城、河西堡、金川设立了服装加工门市部,为居民和工矿区职工服务。以来料加工和批量生产劳保工作服为主。1975年以来,被服厂逐年进行改造,将缝纫机全部更新为电动式中、高速平缝机。同时学习外地先进技术,培训裁剪技工,使被服厂的生产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服装生产由以前单一的来料加工改变为批量生产经营和来料加工相结合,生产的服装除供应商业部门外,开设门市部自销。1982年7月,将金川、河西堡2个门市部分别改称为金川被服厂和河西堡被服厂。1985年永昌、河西堡、金川3个被服厂,共有职工77人,各式电动缝纫机70余台,年产服装5万余件,工业总产值70万元。1990年生产服装2.73万件,工业总产值54万元。1980年以来,个体缝纫户增多,至1990年开业的有130多户。
  1986年以后先后成立了城关镇被服厂、河西堡镇被服厂、城关供销被服厂等进行服装加工。
  制鞋永昌历史上除少数牛皮匠生产皮鞋外,城乡人民的穿鞋,基本是家庭妇女手工生产,自做自穿。据甘肃省民国十六年(1927)《工业调查表》记载:永昌鞋铺较多,称为靴铺,主要以补鞋为业。民国后期,杨海儒成立了鞋铺,主要生产布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民间穿鞋仍以自制为主,穿商品鞋的极少。1956年,永昌县成立制鞋社,生产布鞋,资金3000元,旧缝纫机4台,全部工艺为手工操作,年产鞋5000双。1958年改称国营红星制鞋厂。1962年恢复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称永昌县制鞋社。1966年,购置了下料机,缝帮机、纳底机、底机等设备。使布鞋生产半机械化。1978年改称制鞋厂。到1980年产量达到4万双。1981年建成注塑布鞋生产线。1985年共有职工83人,固定资产25.1万元,自有资金34.5万元,拥有主要生产设备40台件,下设制帮、注塑、塑料3个车间,2个产品展销门市部,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为注塑布鞋25万双,线缝布鞋2万双。工业总产值65万元,实现利润5万元,上交税4.48万元。
  1988年从山东文登县布鞋厂引进冷粘鞋、童鞋、工艺鞋等工艺技术,增加了布鞋的花色品种。1990年有职工130人,各种生产设备80台件,生产各种布鞋31.12万双,工业总产值106万元,实现利润10.57万元。
  三、家具
  民国时期,农村木匠走乡串户上门为他人制作家具。县城有木匠铺10个,从业30多人。主要制作衣箱、面柜、桌子、木水桶、棺材等出售。
  1955年县联社组织木器生产合作小组4个,1956年合并成立木器生产合作社,共有职工98人,年工业总产值6.8万元。1958年转为国营农具厂,只生产少量的家具。1963年恢复为木器社,职工36人。1972年,利用企业积累资金逐年进行技术改造,购置了带锯机、木工刨床,打眼机、自制了圆盘锯、开铆机等设备,使木器生产实现了半机械化。于1978年6月更名为木工厂。1985年生产各种家具7300多件。并建成木材烘干室1座,主要产品有桌、椅、床、柜、箱、沙发等,多销售在永昌城乡。全厂有职工50人。主要生产设备9台件,下设机械、木工、油漆等4个生产组。固定资产总值12.6万元,自有资金9.7万元,工业总产值45.5万元,实现利润1.67万元,上交税金1.63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木匠沿传统习惯生产,为广大农民制作家具(兼修房屋、修补农具)。1980年以来,江苏、河南等地的木匠来永昌在农村专作新式家具,主要有立柜、五斗橱、写字台、沙发、茶几、高低柜、床等,样式新颖别致。
  四、工艺美术
  地毯 民国时期,永昌始有马褥子生产,因产品质量低,没有销路而停产。
  1974年,县手工业管理局在县针织厂筹建出口仿古地毯生产车间,并派8名工人到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地毯厂学习,同时,右旗地毯厂派技术工人到永昌指导,经1年的努力,染线、绘图、编制三道主要工序已能进行。1974年试产仿古地毯45平方米。1976年成立地毯厂,与县针织厂统一核算。1977年培训平毯、剪花、修整、洗毯、造旧等技术工人,并购置和自制了生产设备,1980年生产地毯516平方米,1983年达到1194平方米。从地毯厂成立到1985年共生产仿古地毯6800平方米,1990年因仿古地毯滞销、新上波斯地毯生产线,当年生产仿古地毯2403平方米,波斯地毯996平方米。总产值111万元,其中外贸出口交货6025平方米,总产值102万元。仿古地毯因工艺精湛远销日本、西欧、东南亚等地,为永昌唯一出口的工艺美术品。1988年水源毛纺厂始生产地毯,县城关镇建成地毯厂生产地毯,产品均由县地毯厂统一销售。
  油漆裱糊 为传统装饰艺术。油漆主要油画庙宇及各类家具。油工一般都具备绘画的能力,为顾客油漆家具时在上面绘画。裱糊主要是糊顶棚、裱粘字画等。民国末年,永昌县城有画铺3家,裱糊店2家,从业人员12人左右。农村从事油画裱糊的工匠较少。油画匠多走乡串户上门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间油漆、裱糊一直不曾间断。1961年,永昌县手工业联社组织成立了油漆裱糊生产合作小组,主要从事油漆裱糊工艺。1975年以后,农村从事油漆的个人逐步增加。据统计,1990年城乡从业人数为300多人,工艺技术也有了很大提高。
  制镜 1974年,永昌手工业管理局在原油漆裱糊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工艺美术社。开始生产水银、刻花、印花玻璃镜。1983年,甘肃省投资5万元,购置了先进的真空镀铝机,实现了半机械化生产。年产量提高到700块。1985年6月改为工艺美术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占地面积7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平方米,拥有真空镀铝机1台,其它设备5台(件)。现有职工25人,固定资产6.7万元,自有资金9.2万元,主要生产镀铝镜。年生产能力1万块。1985年工业总产值9万元,实现利润4300元,上交税4100元。1990年生产民用镜450块,涂料6.5吨,实现产值8.57万元。
  刻字、修表 永昌历史上,县城刻字店较多,主要为顾客刻图章、匾等。修钟表的只1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刻字业仍由个人经营,1954年后个人修理钟表的渐多。1956年永昌县商业局成立修表刻字门市部。1961年,手工业联社成立修表刻字生产合作小组。1975年更名为永昌县修表刻字社,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分别在永昌县城、河西堡、金川设立3个门市部。建筑面积450平方米。1990年有职工16人,固定资产2.2万元,实现利润2100元,上交税1500元。
  五、粉笔、花炮
  1985年,河西堡镇河东堡村从山东引进技术、兴建了以生产白粉笔、彩色粉笔为主的粉笔厂,年生产能力约500万盒。
  明清时期,县城内即有人制造花炮,过年过节销售城乡。1985年北海子乡引进湖南花炮技术,兴建花炮厂,年生产能力达400万响。
  六、电器修理
  1980年以前因永昌电器较少,专门从事电器修理的很少。1980年以后,随着家用电器的发展,电器修理业也逐年增多。永昌县广播局、供销合作社、劳动服务公司、城关企业公司等单位分别在永昌、河西堡、金川等地办起了电器修理门市部。近年来,个人从事电器修理业的逐步增多,城乡均有。
  七、自行车修理
  1949年以前永昌没有自行车修理。1956年,永昌县手工业联社组织建立了自行车修理小组。1970年以后,永昌铁工厂、五金厂等单位均附设了自行车修理门市部。1980年以后,个人修理迅速发展。许多人在市场上摆摊设点,招徕顾客。永昌、河西堡、金川从事自行车修理的达170多人。
  八、火柴
  1989年永昌县乡镇企业局筹建火柴厂,于1990年9月建成,设计年生产火柴5万件。共有职工187人,下设四个车间,拥有固定资产106万元,当年生产火柴4023件,实现产值18万元,上交税4000元。
  九、1986年以来各乡镇尚生产石膏装饰板、保温防水材料、蛭石、卫生纸,玻璃纤维等产品。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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