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企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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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45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企业管理
分类号: F427.42
页数: 3
页码: 404-4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企业组织、计划、生产、质量、财务等管理情况。
关键词: 企业 管理 永昌县

内容

民国时期,永昌县仅有个体小手工业,所有作坊、店铺均系私人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境内大工业生产逐步发展起来,业管理也逐步健全。
  组织管理 国营企业是由各级政府部门,按照国民经济计划,对企业的组织、领导、干部配备、基本建设、发展规模以及职工招收等实行统筹管理。产品由国家统一分配,利润上缴国家财政。
  集体企业属合作经济,集体所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56年手工业生产合作化以后,实行“集体所有,民主管理,自愿合作,按劳分配,自负盈亏”的管理办法。个体手工业者,由本人自愿申请,联社批准后成为合作社社员,并交纳一定数量的股金和入社费。合作社民主选举出的理事会、监事会,为企业的权力机构,重大事情均由社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文化大革命”期间,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管理章程遭破坏,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取消。各厂成立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1978年,手工业合作社均更名为厂,采用国营企业管理制度。1983年在全县工业系统推行厂长(经理)责任制,在百名以下工人的工厂建立职工大会,为企业民主管理的组织。部分企业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会民主选举厂长,由厂长提名副厂长,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任命。
  1986年以来,企业中引入竞争机制,改变了企业领导由上级任命的办法,企业实行租赁承包,承包人进行竞争答辩,给企业的生产经营注入了活力,在企业内部建立了承包责任制,实行层层承包和优化劳动组合等,形成了个人保班组,班组保车间,车间保全厂,全厂“一盘棋”的组织管理体系。
  计划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实行计划经济,各工矿企业均设有履行计划管理的科室,小型企业则设专人管理。各项经济计划指标一般均由各企业单位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下达执行。也有国家经济计划部门直接下达计划指标的。企业只能按照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进行生产。1978年以后,国家对企业的指令性计划逐步改变为指导性计划,充分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使企业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自主经营,根据市场需求,调节生产计划。由此,绝大部分企业,认真进行市场调查,掌握经济信息,面向市场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除积极做好计划供应外,大力开展自销。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计划考核过去只考核产值产量,现在增加了考核销售收入、利润、质量、主要原材料消耗以及劳动生产率等多项指标。提高了经济效益。1988年随着企业引入承包机制,各项计划指标,均写进合同中,逐月检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1990年各企业计划指标,由计划委员会进行宏观管理,年终由县政府进行一次性考核。
  生产管理1956年,手工业合作社成立初期因生产规模小,只按传统的手工业生产方式进行管理,勤俭办社,尽量减少管理人员,各社由主任向班组下达生产任务,并检查完成情况。月底按产量收入计发工资。“大跃进”期间,手工业合作社转为国营企业,管理混乱。1963年各工厂、合作社恢复正常秩序,基本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部分工厂实行计件工资,对修理服务的工人,实行分成工资。“文化大革命”中,各种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而废弃,生产秩序混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改革开放,提倡按经济规律办事,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均按照自己的生产特点,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和完善了各项经济责任制,管理人员责、权、利相结合,职工工资收入和生产相联系。从厂长到工人,从车间到班组层层制定岗位责任制。并对原料消耗、工时定额、质量检验、成本核算、工艺操作、产品销售等主要生产环节均定期按制度进行严格的考核。1986年以来,除继续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外,狠抓了现场生产管理,加强生产调度,同时大抓安全文明生产,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开发新产品。
  财务管理 1956年手工业合作社各社配会计1人,保管、出纳由工人兼任,合作小组的财务管理员也由工人兼任。1958年以后,国营厂矿始设专职财务人员,部分手工业合作社仍兼职。随着生产的发展和财务工作量的增大,于1975年以后,全县各厂均配备了专职财务管理人员。县工交局、手工业管理局设立财统股,对下属工厂进行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1985年全县(包括乡镇)45家企业,均配备了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制定了会计、物资保管、现金出纳、生产核算、物资供销等制度,财务管理趋向正常化。1986年以来,开展了企业内部的审计工作,从而加强了企业的财务管理。
  质量管理 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始于1980年,工厂建立了质量管理制度,设专人或兼职进行质量管理。有些工艺流程复杂、技术标准要求较高的企业,成立了全面质量管理小组,开展了全面质量管理工作。通过加强质量管理,全县工业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有相当一部分产品被省、市评选为优质产品。(见产品简介)
  1986年以来,在广大职工中进行质量教育的同时,抓了标准化、计量、定额、工序质量衔接等基础工作,建立了质量否绝权制度。将产品质量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并成立了群众性的QC小组,对生产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技术攻关。
  劳动管理 1978年以来,各工厂在认真执行八小时工作制的基础上,制定了各类有关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如《劳动管理制度》、《职工考勤制度》、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职工守则》等。企业中普遍推行奖金制度,记件工资、记时工资、分成工资、以及定额承包等工资分配制度,将职工收入和生产效果紧密联系起来,实行多劳多得,调动广大职工的劳动积极性。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职工的技术培训则成为劳动管理的主要任务。因此,永昌各工矿企业除国家每年从大中专毕业生中分配一定数量的学生充实企业的技术力量外,还不断派人员到外地学习。并对厂内职工经常地进行技术训练,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在管理上,一是优化劳动组合,严格按定员岗位组织生产,二是制定科学合理的定额标准,加强定额管理,三是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增产节约运动,挖掘企业内部的潜力。
  第五节 管理机构
  明、清时期,由“六房”中的工房管理手工业。中华民国二十七年(1938),县政府设建设科,主管工业交通和基本建设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属工业管理机构几经变化,至1990年为工业交通局、二轻工业局、乡镇企业局。
  工业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设建设科,主管基本建设、工业交通。1950年成立工商科,组织领导煤炭、建材、造纸、铁工、木工等个体手工业者,并成立了工商联合会。1956年3月成立工业科。1958年工业科和交通科合并,成立工业交通局,主管全县所有工业、交通运输和集体手工业。1961年工交局下设手工业管理组,负责手工业合作社的恢复工作。1963年,将原来的集体手工业企业,划归县手工业联社管理。1966年8月,将工交局、统计局、经济委员会、手工业管理局、物价委员会等部门合并为工业交通办公室,统管全县国营和集体企业。1968年5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在生产指挥部下设工交组,下属厂矿均成立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1970年1月恢复工业交通局,辖全县国营企业。食品加工厂划归商业局管理。1983年10月,撤销工交局成立经济委员会。1989年4月改设工交局,原经委管理的经济综合工作交县计划委员会管理。
  二轻工业局 1956年7月,永昌县成立手工业联社筹备委员会,管理铁器、木器、被服、制鞋、造纸、煤炭5个生产合作社和软皮、皮革、砂锅、修理、印染、补鞋、缝纫等7个生产小组。1958年8月,撤销手工业联社(筹),将集体手工业全部转为地方国营企业,交工业交通局管理。1963年1月,县手工业联社成立,设立联社理事会、监事会。所辖皮毛厂、铁器社、木器社、制鞋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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