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水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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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438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水利
分类号: F426.92
页数: 25
页码: 353-3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利建设、水利管理、水能水面利用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水利 永昌县 发展

内容

第一节 水资源开发利用
  永昌县水资源,主要由祁连山山区自然降水和冰川积雪融化产生地表径流及渗透形成。经1983至1985年调查,全县总资源量为7.791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为5.041亿立米。可开采利用量为6.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3.867亿立方米,地下水为2.44亿立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相继建成了一大批水利工程设施。库渠配套,各项工程初具规模,全县基本形成了灌溉用水体系。同时,采取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发挥了工程效益,渠系有效利用率由原来的32%提高到1990年的50%以上。在地下水位下降,山、泉水流量比1960年以前分别减少17%、71.2%的情况下,1990年已利用总水量(含地下水超采0.654亿立方米)为7.0105亿立方米,(含重复利用量)占水资源总量的90%。
  农业用水:按供水单位(含外县、国营农牧场)计算,1990年农林牧业用水总量(含人畜饮水)达6.295亿立方米(其中提取地下水1.0514亿立方米),占利用总水量的89.8%。
  工业用水:自1955年开始,年平均用水890万立方米。1960年后,金川、河西堡地区工业单位陆续投产,年均用水增加到3100万立方米。1970至1979年年均用水达4890万立方米。1980年后年均用水增至5629万立方米。1990年实用水量达7153.94万立方米,占利用总水量的10.2%。
  第二节 水利建设
  永昌县灌溉工程建设已有两千多年的发展历史,特别是明、清两代,已发展到相当规模。如西大河五坝一沟,东大河九坝三沟。金川河、清河等地区的30余条泉水渠坝。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水利建设都发挥了促进农业生产的作用。
  民国三十四年(1945),甘肃省政府设金龙坝(今东河头坝)工程处,组织整修金龙坝旧渠7.85公里,开挖新渠2.45公里,凿通输水石洞10.89米,修建引水闸1座、斗门5座、车桥和便桥各1座,完成工程量2.55万立方米,投资法币1200万元,工程效益面积7000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5年开始蓄、引、提并举,大规模地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一、蓄水工程
  金川峡水库 位于县城北12公里金川峡口,是以金川、河西堡地区工农业生产、生活用水为主,结合防洪、养殖等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其水源除拦蓄金川河泉水及西大河部分洪水外,主要从东大河调水补充。
  水库分两期施工建成。第一期(1958年3月至1959年6月),由张掖专署水利局与永昌县联合组成工程委员会负责施工。投入全县17个乡(镇)和国营八一农场等单位的劳力6785人,中国人民解放军7299部队工兵连的95名指战员协助施工。完成高21米的大坝1条、输水洞一条及临时溢洪道等工程,总库容3000万立方米。第二期扩建加固工程(1965年10月至1968年10月),由金川峡水利工程处负责施工。除水利厅基建队600人参加外,永昌、武威两县抽调民工参加。对原大坝培厚加固,坝顶加高8米;妥善处理了坝基沙卵石层及基岩渗水间题;翻修了一部分质量较差的大坝粘土心墙顶部和部分碎石坝壳;改建原输水隧洞进出口建筑物,并对洞身进行了充填灌浆;新增开输水隧洞一条,完成了临时溢洪道改建等工程。
  水库大坝为土石混合坝型,按二级水工建筑物设计施工。地震设防裂度为9度,前后坝坡干砌块石砌护,大坝最高29米、长260米,底宽200米,顶宽8米,坝顶以上设高1.2米的防浪墙一道。总库容为6500万立方米,其中兴利库容6050万立方米,淤积库容450万立方米。
  输水隧洞2条:第一隧洞(旧洞)位于大坝右侧,全长218.3米,洞直径2米,为圆形断面。进口设拦鱼棚和事故检修闸各一道;出口设工作闸3孔,最大泄水40.5米3/秒。第二隧洞位于大坝左侧,与非常溢洪道平行,相距230米,洞身长166米,洞直径4米,为圆形断面。进口设高19米的钢筋混凝土矩形封闭式竖井,井内设检修闸、工作闸二道,竖井外设拦鱼棚三扇,最大泄水127.5米3/秒。
  非常溢洪道位于大坝左端,全长135米,宽14米,最大泄洪330米3/秒。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1987平方公里。
  两期施工共计工程量129.55万立方米,投入工日205.64万个,用水泥7077吨,钢材470.08吨,木村2605立方米,投资1228.2万元。除供工业用水外,效益面积13万亩。
  西大河水库 位于西南部祁连山区西大河两半个峡口处(古鸾鸟县城遗址位于大坝左端),距县城77公里。属以农业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养殖等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由水电部西北勘测设计院河西队设计,经甘肃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批准,武威地区联合永昌、山丹军马场、八一农场组成水库工程委员会负责施工。劳力由永昌、军马场、八一农场抽调。自1969年3月筹建施工,经五年零七个月,于1974年10月竣工,投入使用。
  大坝结构为粘土心墙沙砾壳型的土石混合坝。按国定三级水工建筑物设计施工。地震设防裂度7度;坝基沙卵石层和坝肩基岩渗水分别采用混凝土防渗墙及帷幕灌浆处理;前后坝坡干砌卵石砌护;最大坝高37米,底宽184米,坝顶长294米,顶宽5米;坝顶以上设高1米的防浪墙一道。总库容6800万立方米,其中兴利库容5430万立方米,防汛库容1070万立方米,死库容300万立方米,设计效益近期为31.5万亩,远期为40万亩,实灌22万亩。
  输水隧洞一条,位于大坝左端,全长235米,洞直径3米,为圆形断面,进口设事故检修闸一扇,出口设工作闸一扇,最大泄水122米3/秒。
  溢洪道设在坝右侧,为敝开式明槽,全长165.8米,底宽12米;进口建泄洪闸12孔,各宽2米。最大泄洪285米3/秒。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788平方公里。共计工程量59.64万立方米,投入工日149.75万个、马车工3.89万台班,用水泥4085.7吨,钢材362.9吨,木材2545立方米,炸药92.8吨,总投资575.42万元。
  皇城水库 原名皇城滩水库,地处南部祁连山区,大坝座落在东大河皇城滩盆地下缘峡谷进口(骆驼脖子)处,上距肃南皇城区3公里,下距永昌县城47公里。是以调节工农业用水为主,结合防洪、发电、养殖等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
  该水库于1959年筹建,由张掖地区水利工程建设总队承担施工。1960年冬因国民经济困难停工(实际只修建了一些民工住房),施工人员于次年全部撤离工地。1971年,甘肃省水电勘测设计院第二总队承担设计,1973年10月,中央冶金部正式批准设计,从水库筹建开始至竣工,前后更换了三个施工单位,历时近15年。
  1971年由武威地区组织筹建。1974年改由金川八冶建筑公司组织皇城滩水库建设指挥部负责施工,至1980年底国民经济调整时,水库工程下马,施工人员于1981年8月撤离工地。前后10年中,只完成总工程量的40%。1981年8月在金川资源综合利用会议期间,与会的国家计委、冶金部、甘肃省计委、金昌市政府和金川有色金属公司等单位的负责人共同研究决定,皇城水库继续修建。将水库剩余全部工程(不含电站和东大河渠首上移工程),承包给永昌县。金川有色金属公司为甲方,永昌县人民政府为乙方,签订合同。要求至1985年完成投资为2600万元的全部剩余工程。永昌县于1981年11月成立了皇城水库建设指挥部组织施工,至1985年8月底历时3年零8个月竣工。至此,水库前后修建合计工程量374.3万立方米,投入工日336万个,用水泥1.22万吨,钢材1515吨,木料6720立方米,投资6208.32万元。
  水库大坝按国定二级水工建筑物标准设计。地震设防裂度8.5度;其结构为带有短覆盖壤土斜墙坝,前后沙砾坝体保护;最大坝高45米,长501米,底宽283.79米,顶宽7.5米;坝顶以上设高1.2米的防浪墙一道,前后坝坡干砌块卵石砌护,总库容8000万立方米,其中兴利库容6400万立方米,防洪库容1900万立方米。(与兴利库容重迭1100万立方米),淤积库容800万立方米。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1030平方公里。
  设输水隧洞2条,位于大坝左侧,分别为输水发电洞(简称1号)、输水泄洪洞(简称2号),均为深式进口压力隧洞。洞身长分别为256.3米和288米,径均为4米,为圆形断面。各洞进口设事故检修闸1道,出口设工作闸1道,最大泄水均为202米3/秒。
  清河坝小(二)型水库 由清河灌区受益群众为拦蓄冬春泉水,缓和苗灌用水矛盾,未经正式勘测设计,于1957年秋动工建成。1958、1964年先后对输水洞、溢洪道进行增建和加固,完成工程量33.26万立方米,投入工日18.8万个,用资金35.35万元。拦河土坝高8米,主坝长540米,南北副坝长820米,无防浪设施。输水洞为坝底深式进口压力涵洞,设在大坝左端400米处,长50米,为1.5×1.2米的矩形断面,进口建有塔架式工作台,设闸1孔宽1米,最大放水9米3/秒,溢洪道建于输水洞左侧140米处,系敞开式明渠,长16.5米,底宽4.5米,进口设泄洪闸2孔,各宽1.85米,最大泄洪17米3/秒。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78平方公里。总库容90万立方米,其中调节库容70万立方米。年蓄水一次,蓄水量50至60万立方米,浇灌6500至7500亩一次苗水。水库对洪水毫无承受能力,且易造成灾害,所以失去使用价值,属待报废工程。该库自建成后因工程质量差,风浪洪水袭击,曾先后垮坝3次。1978年以后,清河坝泉水逐年减少,再未蓄水。
  老人头小(一)型水库 位于焦家庄乡杏树庄村老人头山下。1959年动工修建。因输水洞施工质量差,不能发挥效益。直至1964年重新设计扩建加固后才正式蓄水。完成工程量41.58万立方米,投放工日38.32万个,用资金40.62万元。大坝高12米,长180米,底宽87米,顶宽3米。前坝坡用块石干砌保护。设输水洞2条,其中第一输水洞设于大坝左端,长69.8米,为1.5×1.0米的矩形断面,进口建有塔架式工作台,设检修闸1孔,孔宽1米,出口设工作闸1孔,孔宽1米,最大泄洪13.8米3/秒。第二输水洞设于大坝右端,长56.5米,为1×1的矩形断面,进口设塔架式工作台,设闸1孔,孔宽1米,最大放水8米3/秒。溢洪道设于大坝左侧,为敞开式明槽,长175米,进口设泄洪闸2孔,各宽2米,最大泄洪30米3/秒。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80平方公里。总库容109万立方米,其中调节库容86万立方米。效益面积2100亩。
  大泉小(一)型水库 位于毛卜喇三磨河沟。1970年6月动工至1974年元月完成。完成工程量37.2万立方米,投入工日24.9万个,用资金38.72万元。大坝高16.2米,长270米,底宽114米,顶宽6.5米,迎水面干砌卵石砌护。设输水洞一条,长120米,为1×1米的矩形断面。出口设工作闸2孔,各宽1米,最大放水8米3/秒。溢洪道设于大坝右侧,为敞开式明槽,全长110米,底宽4米,进口设泄洪闸二孔,各宽2米,最大泄洪25米3/秒。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总库容120万立方米,其中调节库容110万立方米。效益面积4000亩。建库时因受施工条件等限制,基础处理不善,坝后漏水严重,虽于1979年进行了处理,但坝后照常漏水。
  二、渠道工程
  干砌卵石渠道 永昌县干砌卵石渠道始于东大河、西大河山水灌区修建(具有就地取材的条件),相继发展到四坝、金川灌区。从1955年开始至1959年形成高潮,以民办公助的形式,全县先后建成干砌卵石干支渠355.7公里。
  西大河北干渠 从毛家圈引水,渠线沿西大河老河道北岸平行8.65公里后,向北经高古城、土沟、山头衬至红山窑街,全长23公里。渠道设计断面3公里以上为底宽4米、深1.5米,3公里以下为底宽3米、深1.2米,纵坡均为1/100,最大引水9米3/秒。控制分支4条,各条引水2至3米3/秒,控灌面积1至1.5万亩。该渠道分两期施工完成。第一期于1955年5月动工,完成8.5公里,并建成木石结构的西大河临时渠首;第二期工程于1957年开始,完成14.5公里。全部工程量13.33万立方米,投入工日9.95万个,用资金8.76万元。后因自然破坏严重,列为重点整修项目。从1963年9月至1964年8月,整修8.45公里,新增配套建筑物10座,完成工程量7.36万立方米,投入工日14.32万个,用水泥117吨,钢材10.24吨,木料25.87立方米,投资15.10万元,补助粮食11.12万斤。
  东河北干渠原名永丰渠,现为东河总干渠。渠首设在旧三坝引水口,渠线沿东大河老河道北岸平行经永丰、上三坝、上五坝、七坝至八坝沙沟口。设计渠道断面;2公里以上为底宽9米、纵坡1/800。2公里以下为底宽5米、纵坡1/80。最大引水20米3/秒。控制分支8条,每条引水3至4米3/秒,控灌面积1.5至2万亩。1956年3月,县上动员东河、金川灌区的劳力1200人,大车212辆施工,至6月底建成简易渠首和干砌卵石渠道16.3公里,工程量22.06万立方米,投入工日20.6万个,用水泥83吨、白灰95.53吨、钢材0.9吨、木料17.2立方米,使用资金4.75万元。1960年由于超引洪水造成大部分渠段毁坏,采取临时措施维持放水。1962年对二坝口至六坝口长5.4公里的渠道进行了整修;六坝口至沙沟口长7.85公里的渠道经甘肃省水利厅批准列为基建项目重新设计修建,渠道断面由宽浅式改为窄深式,底宽1米,边坡1∶1.15,纵坡1/60,最大引水8米3/秒,投资25.15万元。分别于1963年9至11月、1964年5至7月两期完成工程长度7.98公里,新增配套建筑物9座,完成工程量13.39万立方米,投入工日13.96万个,用水泥152.2吨,钢材13.3吨,木料21.8立方米,使用投资19.03万元,补助工程粮10.62万斤。
  工农联盟渠 即宁双渠,从宁远堡渠首引水至下高岸子,分南北两条干渠。北至陈家沟,南至东四沟。全长31.5公里,全部工程分三期施工完成:第一期1956年10月至1957年元月;第二期1957年4月至7月;第三期1957年9月至1958年4月,共施工427天。三期施工建成长65米、高1.3米的堆石拦河大坝一条,渠首进水闸2孔,冲沙闸2孔,干砌卵石渠道27.1公里,配套建筑物23座,工程量28.8万立方米,投入工日26.78万个,用水泥85吨,钢材2.1吨,木料6.2立方米,炸药1.34吨。投资9.78万元,其中群众贷款5.2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3.9%。
  浆砌渠道 1962年从修建二坝引洪渠开始至1969年,全县相继建成浆砌渠道5条,长95.11公里。二坝引洪渠,从东大河总干渠1十103处开口,渠线向北沿旧二坝东岸平行经永丰、上二坝、下二坝、穿越甘新公路经北海子四队入金川河。是永昌最早建成的第一条高标准渠道。
  从1962年9月至1965年10月竣工,建成东大河渠首1座(含泄洪闸6孔,各宽5米,最大泄洪460米3/秒。南北进水闸4孔,各宽4米,最大引水48米3/秒),改建总干渠1.13公里,浆砌二坝引洪渠14.025公里,干砌块石2.361公里,配套建筑物43座。最大引水20米3/秒,最大流速3.25米3/秒。全部工程量:计土石方50.84万立方米,浆砌石3.17万立方米,干砌石1.71万立方米,混凝土0.9577万立方米,钢筋混凝土0.1490立方米,投资为417.73万元。
  金川工农总干渠(上段) 从营山坡工农渠首引水,沿金川河老河道东南岸平行至隘门。渠道断面:底宽1.2米,边坡1∶1.25,纵坡1/150。最大引水13米3/秒。控灌面积13万亩。1965年5月组织施工,当年10月竣工。完成浆砌渠道7.05公里,配套建筑物31座。共完成土石方12.94万立方米,浆砌石1.32万立方米,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353立方米,投入工日18.63万个,用水泥1280吨,木料140.3立方米,钢材35.6吨,使用投资58.17万元。
  从1970年开始,浆砌渠道建设全面开展,采取专业队与群众运动结合的办法,集中连片,综合治理。至1979年建成高标准干支渠665.64公里。关于高标准渠道的建设情况和浆砌的主要干渠详见表81、表82。
  三、机井建设
  民国时期,双湾地区农户挖水井浇灌瓜菜和少量粮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开始在双湾人工打砖筒井、井架井、锅锥井。1963年甘肃省水利厅和武威专署水利局机械打井队在宁远公社的下四分和双湾公社的旧沟,陈尚沟等地打机井。至1965年先后在上述地区打成机井43眼,其中下四分21眼。1966年,双湾开始用150型丰收号冲机打机井。1959年以后,清河地区地下水逐年下降,特别是水源公社的宋家沟、胜利、杜家寨等地的泉水,先后干涸断流,农田无水灌溉。1967年5月16日,永昌县人民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成立打井工程委员会,由水利局打井队承担施工任务,集中力量在宋家沟、胜利、杜家寨人工开挖大口井、锅锥井。从1968年起,县、社先后组建起机械打井队5个,在水源、朱王堡、双湾、宁远堡等公社全面开展机井建设。当时全县拥有150、250型丰收号小冲机12台,乌卡斯20—2大冲机6台,300型钻机2台,锅锥39副。进入八十年代,除上述四个重点乡、镇外、相继在东寨、北海子、焦家庄、红山窑、新城子的部分地方打机井55眼,配套45眼,但大部分未发挥效益,至1990年利用的机井30眼,只作为间断性人畜饮水井。北部草原打机井5眼,浇人工草地1500亩。在机井建设中,(主要是1974年和1975年),由于没有结合当地不同地质和水层实际开挖的大口井成井甚少,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了人力、物力、资金方面的浪费。历年来永昌县打井情况参见表83。随着大自然的变化和上游灌区修渠建库控制自然径流,渗漏和弃水减少。据1983年地下水调查资料表明:各井灌区地下水位不断下降(详见表84)。1990年全县机井中,除大冲机井和绝大部分丰收号冲机井外,原打的锅锥井全部报废。
  1966年前,提水工具以辘轳、握杆漏斗为主,辅有木质和解放式铁制畜力水车及少量的锅驼机、煤汽机抽水。1966年后,以柴油机提灌为主,辅有电力提灌。1970年以来,随着农电建设的发展,逐步改为电力提灌。因水位下降,提水设备多次更换,由8至15米扬程的离心泵更换为20米、33米扬程的离心泵。清河地区虽更换为6B33的离心泵,但仍不适应需要。从1985年开始陆续更换深井潜水泵,电灌费用逐步加大。具体情况见85。
  四、人畜饮水工程
  永昌历来人畜饮水水源大体有三种:南北泉、北海子等地直接饮用河泉水,永昌县城、双湾、清河地区常年吃井水,东河、西河地区(占全县75%以上的村庄)人畜常年饮用涝池水。据调查,东、西河、城郊地区共有大小涝池591个,人畜共饮,极不卫生,特别是冬季,涝池干涸,只能靠打冰消融吃水,人畜饮水非常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人民政府曾多次对饮水设施进行改善。1966至1976年改建过滤式、管道式、井式涝池261个。1979年以来,先后在六坝、南坝、东寨、红山窑等地修建蓄水池11个,饮水条件有所改观。1983年西河水电处在新城子乡的兆田村试建水窖26个,经过实践,这种办法就地取材简便易行,效果显著,深受群众欢迎。1984年,将改善群众饮水工程设施正式纳入水利建设计划,当年在六坝乡集中试点,每个水窖国家补助材料费200元,所需劳力及不足资金由受益者自负,从而调动了农民兴修水窖的积极性。至1985年该乡基本实现水窖化,彻底解决了冬季吃水难问题,结束了人畜共饮涝池水的历史。而后相继发展到南坝、东寨、新城子、红山窑、河西堡等乡镇。截止1990年全县改建各种饮水工程设施6170座,其中建成水窖6055个,打吃水井56眼,改建涝池33个,新建水池26个,埋设吃水管道33.86公里,改善了11.65万人和16.2万头牲畜饮水条件。1973年河西堡镇的河西堡、沙窝村从厂矿用水管道接口饮用自来水,至1990年底,河西堡村的
  11个生产队、沙窝村的7个生产队、鸳鸯池的5个生产队、河东堡村的2个生产队用上了自来水。北海子乡黄家学村的个别队也用上了自来水。
  第三节 水利管理
  一、组织管理
  永昌自清代以来,水利以其沟、坝为界,由受益民众推选有声望的人为“农官”、“水老”、“总甲”等(各地叫法不同,多以“总甲”为名)掌管水权、组织水利管理,处理用水纠纷等事宜。依此沿袭到民国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在改革旧水规的同时,按河流及各坝用水关系,分别建立水管支会、协会40个,按行政村建立管水组218个,自然村建立灌水小组1067个。1956年五个灌区,打破行政区域,统一设置水利专管机构,隶属县水利业务部门:以灌区为单位,由受益单位主管水利的领导和群众代表参加,成立灌区委员会,一般由7至13人组成;干、支渠由受益单位联合成立渠系委员会。1967年以后,各区系建立常年养护队,取代了渠系委员会。在推广“四改一建”(改行政区划配水为按渠系配水,改过分集中轮灌为集中轮灌和分组轮灌相结合,改串灌漫灌为畦灌和块灌,改按亩收费为按方收费,建立渠系委员会和群众管理队伍)中,斗渠实行斗长制。1980年后,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组织,调整充实管理人员,全面实行承包责任制。截止1990年,全水电系统共有职工1132大其中国家固定职工545人,养护工377人,待业青年169人,计划外用工41人。全部人员中技术员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61人。全县五个灌区共有处、所、站(段)42个,管理人员511人,其中国家职工153人。
  西河灌区水电处:共有管理人员160人(含西大河水库),其中国家职工35人。下设3个水管所、7个库区管理站。辖新城子镇,红山窑乡,焦家庄乡的双磨街、河滩、杏树庄等27个行政村312个自然村,以及军马四场和八一农场黑土洼分场。控灌面积19万亩。
  四坝灌区水电处:共有管理人员64人,其中国家职工27人。下设8个库渠管理站。辖北海子、焦家庄乡的22个行政村168个自然村以及永昌种羊场、小坝良种场等单位。控灌面积7万亩。
  东河灌区水电处:共有管理人员140人,其中国家职工36人。下设渠系管理站12个(含灌溉试验站)。辖东寨、六坝、南坝、北海子乡的迁移队共28个行政村204个自然村,武威市属金山、青林乡的8个行政村48个自然村,六坝苗圃,八一农场所属东寨、青山、玉皇地分场,红光园艺场,永昌种羊场等单位。控灌面积17万亩。
  金川灌区水电处:共有管理人员97人,其中国家职工35人。下设4个水管所,6个渠系管理站。辖河西堡镇、金川区(宁远、双湾乡)的39个行政村262个自然村和金川公司、永昌电厂、金昌化工总厂、永昌水泥厂、金昌农垦水泥厂、河西堡铁厂、东大山铁矿、河西堡铁路、运输公司等工矿单位。控灌面积13万亩(含井灌面积)。
  清河灌区水电处:共有管理人员50人,其中国家职工20人。下设2个管理站。辖朱王堡镇、水源乡的24个行政村223个自然村和民勤县蔡旗乡的2个行政村12自然村以及喇叭泉林场、清河苗圃等县级单位农场4个。控灌面积10万亩。
  二、工程管理
  民国时期的水利设施,虽简陋落后,也具有较完整的定期岁修制度。除倒坝决堤临时抢修工程外,一般每年春、夏、秋季均进行一次整修清淤。由管理人员根据工程量大小,按受益地亩摊派上坝民夫及所需柴草。工程结束,及时清工结算。凡种地农户,如不出工者,要进行处罚。对木质和柴草类临时性分水设施,都能自觉保护,人为破坏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继续沿用旧制度,只是组织形式不同。1955年后,相继建成了一批干砌卵石渠道和永久性配套建筑物,但管理工作未能相应地跟上去,致使一些地方的部分工程设施,只用不管,常年失修,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1964至1965年,在全县开展了灌区清查整顿工作,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充实力量,制定管理制度,对水管职工普遍进行了以水为业,以渠为家的社会主义教育,使工程管理工作有所加强。1967年,全县各灌区成立水利工程常年养护队,其中西河57人,四坝34人,东河48人,金川37人,清河19人。养护人员的报酬,除从水费中每人每月发给8至12元的生活补助费外,实行评工记分,年终参加本人所在生产队的分配。1973年,以工程管理为主,在全县开展了水利工程大检查,颁发了《永昌县加强水利管理暂行办法》。1974年,县水电局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将全县各项水利工程设施重新划分了管理范围,即:干渠以上工程设施、渠首、水库由国家专管机构管理;支渠以下工程设施由受益单位自用自管,其维修所需“三材”费用,由灌区水管单位统一计划,按照实际给予适当补助。1982年,一度出现了破坏水利工程的现象。1983年1月,工程管理实行“三定一包”制度(即:定任务、定标准、定完好率、常年负责包干)。1985年西河灌区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进行了下放试点,除水库、渠首、总干渠仍由水管处负责管理外,干渠以下工程设施及附属建筑物下放到受益单位自用、自管、自维修,全面建立岗位责任制,责、权、利结合,将渠道、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分项、分段、分座进行经济承包,实行考核和奖惩制度。1987年后,全县各项水利工程管理普遍实行承包责任制。
  水库(除清河坝水库)设专管机构管理。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水库防汛,制定和贯彻执行汛期控制运用计划,定期观测大坝位移、沉陷、浸润线和坝后渗流以及水文、气象、水温、风浪、冰冻情况,按时检查和维修保养启闭机械及各部位运用情况,对观测资料按要求进行整编,建立技术档案。
  对库渠进行水利绿化是加强工程管护的重要措施。永昌县从1964年以后开始在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植树造林。1965至1966年,东西大河流域管理处,自己动手,在东大河渠首和二坝引洪渠下段平整林地,两年植树2.56万株;西河灌区也相继营造了成片林带,初步改变了渠无林的面貌;清河水电处于1984年建成百亩果园一处,营造果树4200多株。1988年部分果树开始挂果。1990年生产鲜果3000多斤。全县截止1990年已绿化渠道30条,长171.07公里,累计植树131.382万株,其中60%左右的树木已成林,发挥了护渠效益。
  三、用水管理
  1、农业用水:《永昌县志》乾隆五十年本、嘉庆二十一年本均记永昌“山泉水利、准地承粮、按粮摊水”的用水规定。一坝之水折上下两牌或划为上中下三牌。一牌之水又分若干沟。一般灌从下起,下闭上开,周而复始,按牌轮灌。从河道引水到田间分水,都无永久性建筑物,多以树枝、石头、柴草设置临时性设施,随坏随修。分水闸口,按应摊水量,确定尺寸,放水起讫,限以时刻,山水干坝湿轮,泉水活水死浇,永恒不易。此规直至民国时期,仍视为公平合理。但水权为私人所有,因此,有权势者不仅占有大量的土地,而且依其所需,定立“总甲水”、“饮马水”、“学水”,“卸坝水”及“常流口”等水案,霸占水利,任其支配和浪费,而一般农民仅掌握有限的土地,用水亦无保证。
  金川河下游的五沟(西坡)和三案(双湾)的用水制度和其他灌区不同,灌溉用水全靠上游冬春非灌溉季节的余水引灌农田,年浇一次安种水。每年“立冬”或“小雪”节后,金川河的全部水量先由五沟浇灌,双湾地区定“黄毛”、“雨水”、“惊蛰”三个水案。“黄毛案”在“立春”前十天开口,浇水十八昼夜,到“立春”后第八天止;又在“惊蛰”后的第八天起,分全河水量的十分之六,与“惊蛰案”同时浇到“春分”节为止。因水量小,多以并浇为主。“雨水案”从“雨水”节放水,浇到“惊蛰”节为止。“惊蛰案”从“惊蛰”节放水,浇到“春分”节为止。至此五沟、三案的用水全部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按水系重新划分灌溉范围,调整灌溉面积,统一按行政区划配水,区设水利干事1人。1956年以后,全县实行简易计划配水制度:山水灌区,针对水量不正常的特点,实行“定轮期,死时间,活水量加调剂”的配水方法,并根据上下游播种季节,用水先后,划分轮灌组,水大分浇,水小并灌;泉水灌区水量稳定,实行定轮期、定水量、定地亩、定时间的“四定”配水方法,同时改进灌水方法,如清河灌区浇苗水,实行头水“二八”、二水“三七”闭口(即浇八成和七成闭口),提高了水的利用率。但从全县而言,仍以串灌、漫灌为主,浪费大,效益低。1966年推行“四改一建”(见前“组织管理”),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一律按渠系配水。1974年,全县相继实行全年水量指标一次分配,分期放水,节约归已,浪费不补,超指标用水,加价收费的“供水包干”制度。各灌区逐步完善这一制度,基本做到了均衡用水。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为适应千家万户生产经营特点,给各农户供水在水量包干计划的控制下,实行了供水手册制,把各轮分配水量填入手册,使农户用水心中有数,合理灌溉,以便调整作物比例,合理安排农林牧生产计划。水量包干制度的实行,使灌溉技术与灌水方法相应的有了改变。据1990年统计,全县畦灌面积达15.2万亩,块灌面积达13万亩,沟灌面积达8.6万亩。
  关于永昌县金川峡水库、西大河以及东河、四坝、清河各灌区水量分配情况详见表86—表90。
  2、工业用水:永昌县工业用水始于1955年,当时用量少,基本是按需供给。到1960年以后,用水量大幅度增加,开始按计划供应。至1974年后,供水实行包干制度,在每年年初,各厂矿用水单位,向水管部门报送年度
  用水申请计划,由县水电局按核定的包干水量指标和根据河源供水能力,提出用水平衡计划,报县政府批准下达执行。一般年份按核定指标供水。如遇大旱,河源来水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供水计划,仍经县政府讨论决定。各用水单位都设管水机构,专人管理,其所属用水系统,都安装量水设施。生活用水定点定时供应。
  3、历代水利纠纷调处:永昌从明末到民国时期,水利纠纷连绵不断,原因甚多:或因挖泉疏沟,争夺水源;或因大旱分水不均等,多以封建势力操纵、霸占水利,而激起民愤所造成。
  (1)乌牛坝水利纠纷:因五月泄坝水造成。相传在明代,驻武威三岔的肃亲王,提倡所辖三岔、蔡旗、上下驿沟(简称下三坝)种稻子,但水量不足,向乌牛坝、高头坝、徐兴坝、小沙坝、梅杞坝(简称上五坝)等地借或要水,于是在每年农历五月初一至初七日,给下三坝放水七昼夜(同时下三坝群众也给上五坝送放水礼物),年复一年,形成惯例,称为“泄坝水案”。到清代道光年间,上五坝灌区因人口增加,耕地面积扩大,泉水不断减少,农田干旱缺水,农民生活日益贫困。为此,上五坝灌区民众要求收回水权,废除五月泄坝水。当时,一面组织群众阻挡泄水,一面起诉官府。结果,在官府的压力下,仍维持原泄坝时间。从此,只许下三坝挖坝放水,不准闭上五坝沟口,成为延续百年的水利纠纷。民国十七年(1928),上五坝组织群众继续阻挡泄水,事态发展愈为严重,永昌、武威、民勤三县协商,将原七昼夜“泄坝水”改为四昼夜(即农历五月初一至初四日),但上五坝灌区群众仍然不服,再次缮状呈诉,同时组织群众阻挡,连续几年切断泄水。下三坝群众不甘心,于是通过武威地方绅士向武威驻军马步青送礼行贿,在民国二十三年(1934)五月初一日,马部派兵百余人助下三坝泄水,乌牛坝保坝农民当场被打伤8人,百余人被抓送武威新城(马部驻地),强制充当兵役,有的被折磨而死。民国二十四年(1935)马部军法处又将乌牛坝率众阻挡“泄水”的代表冉平章枪毙于武威。虽经过长期流血斗争,但乌牛坝人民抗拒“泄坝水”的纠纷并未得到解决。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3年5月20日,由甘肃省人民政府、武威专员公署会同永昌、武威、民勤三县经调查协商,签定了三县水利纠纷协议书,规定从1954年起,上五坝永远不再给下三坝泄水,乌牛坝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水利纠纷得到了彻底解决。
  (2)清河中沟坝水利纠纷:中沟坝水源由永昌、武威两县共同引用。其中灌武威洪祥、陈春耕地1300亩,灌永昌杜家寨、胜利耕地1597亩。清光绪四年(1878),两县曾因争水造成人命案。同年7月26日,由甘凉兵备道道铁判案,将河沟内北边四条水源判给永昌引灌,南边一条水源判给武威引灌,平息了水利纠纷。1951年因天旱水小,双方又发生争执。1953年武威专员公署派工作组与两县代表进行协商调解,将分沟用水改为集中使用,轮流灌溉,轮期定为21天,永昌灌14天,武威灌7天,1962年大旱,泉水大量减少,双方又互相争执,清河水管所和双方代表经三次协商,未能解决。1963年由武威、永昌、民勤三县用水工作组协商调解,两县同意仍按1953年的调解协议执行。从此再未发生纠纷。
  (3)永昌黑沙窝与民勤灰条井:永昌九个井与民勤铧尖等水利纠纷:由来已久,时起时伏,纠缠不息,直到1951年甘肃省人民政府、武威专员公署经调查协商逐个予以解决。
  (4)永昌东大河灌区与皇城地区的水利纠纷:皇城地区,既是天然草原,又是东大河水源涵养区,历来,以牧为主。自1958年,种羊场、肃南县皇城区及中央、省、地十多个单位在皇城地区开垦办机关农场,截引河水,给东大河灌区农业用水造成严重困难,引起了灌区农民群众的极力反对。1963年9月16日中共甘肃省委发出《关于弃耕河西地区草原开荒的通知》,特别指出东大河上游皇城地区开荒破坏水源的严重性。从此,各机关农场全部撤走,弃农还牧。但肃南县皇城区、种羊场继续种殖,引水灌溉。因此每年五、六月份,农灌高峰时期,迫使东河灌区组织大批劳力,前往皇城地区收水,你泄他堵,双方争执不休,随之引起纠纷。1979年5月,皇城区群众挖断道路,堆积石头,集结人员,阻挡收水农民,准备打架。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闻讯后,派省水利厅陈一枫带着省委“不准在皇城地区再扩大开荒;不准在自然河道中打坝堵水;任何一方不准打架闹事;团结用水,上游照顾下游”四条指示,到现场调解,制止了事态的发展。
  四、经营管理
  永昌县水利经营管理,除农田灌溉外,其他经营历代均无资料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管好工程管好水的前提下,根据各地水、土资源和工程设施,逐步开展农林牧业以及加工运输等多种经营,综合利用,开辟以水利养水利的多种途径,增加和扩大经济收入,促进灌区建设。
  水费征收,从1953年开始,将农民群众历来给管水“总甲”等私人交的水利杂款改由县人民政府按各农户受益地亩数统一计征水费,以解决水利管理经费。征收标准,灌一次水者,每亩计征旧人民币300元(折合人民币0.03元,)灌二次以上水者,每亩计征旧人民币600元。具体征收情况参见表91。
  1961年3月张掖专员公署发出通知:“1960年水费,除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城市机关和学校,按原规定征收外,公社、生产队、各农林场等单位一律免收。已收回的仍退回原单位。对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城市机关和学校征收的水费,也不上交专署,可留市、县作为水利人员和水利工程维修费使用。”1963年,全县水磨一律征收水费,其征收标准,凡对外加工,运转六个月以上者,每盘收水费100元,六个月以下收50元。自己加工,运转六个月以上者,每盘收水费50元,六个月以下收25元。当年计征水费的水磨99盘,收水费6027.8元,1966年以后,水磨再未计征水费。1965年,全县征收水费标准作了统一调整,灌一次水者,亩征水费0.3元;灌二次以上水者,亩征水费0.5元。井水灌溉,不另加水费。除此每亩一律征收水利粮1斤。1980年征收水费的标准,原则上能够达到以工程养工程。其标准:自流灌区。每一立方米水征收水费0.0015元,条件不具备,暂不能按方收水费者,每亩计征水费1元。实际除西河、金川灌区1980年开始按方收费外,其他灌区仍按亩计征,亩收水费0.8元。1983年,全县不论林草地、粮食和经济作物全部按方收费,每方水平均按0.006元计征。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1988年开始、除按方收费外,山、泉水灌区每亩征收基本水费1元。
  工业用水,在1955年后,一个流量年收水费7万元(每方水平均0.0022元)。1965年工业用水每100立方米计征水费0.5元。1973年永昌县革命委员会,根据工农业用水合理负担原则,将工业用水由每一立方米水收费0.005元调为0.01元。1982年又将工业水费每一立方米水调整为0.03元。1987年工业水费又作了调整,其中金川公司每一立方米水计征水费0.04元,其他工业单位,每一立方米水计征水费0.05元。工业水费的征收情况参见表92。
  水费属自收自支资金,在国家预算外独立管理,连年结转,继续使用。其使用范围包括管理机构人员工资、房屋修缮费、工程维修、建筑物及启闭设施更新、水毁工程修复、防汛物资购置、饮水工程改建、灌区绿化、多种经营必需的周转资金以及职工培训、奖励、试验研究等业务费用。各灌区水费征收及支出情况可参见表93、表94。
  水费属自收自支资金,在国家预算外独立管理,连年结转,继续使用。其使用范围包括管理机构人员工资、房屋修缮费、工程维修、建筑物及启闭设施更新、水毁工程修复、防汛物资购置、饮水工程改建、灌区绿化、多种经营必需的周转资金以及职工培训、奖励、试验研究等业务费用。各灌区水费征收及支出情况可参见表93、表94。
  第四节 水能水面利用
  一、水能利用
  民国时期,有水源条件的地区共有水磨125盘,加工粮食、油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水磨继续使用,但有所减少,至1965年全县有水磨112盘。至1970年后,随着柴油机的大量使用及大电网通电,普遍用机械加工粮、油,水磨全被磨粉机所代替。
  水利发电始于1958年。先在北海子修建水力发电站,设计发电水头20米,流量2.6米3/秒。1958年5月动工,由县城机关职工和市民参加义务劳动,12月24日完成。安装机组一台,容量100千瓦,使用资金10.87万元。电站投产后,水源实际流量只有0.75米3/秒,为设计流量的29%,实发电60千瓦左右,年发电量42万度,只供县委、县政府机关照明和县农具厂部分生产使用。因水量逐年减少,又受农业灌溉季节性用水的限制,发电水量无保证,时停时发。大电网给县城通电后,1969年10月,北海子水电站随之停产报废。
  梅家寺和杏树庄水电站 于1958至1959年建成。其中,梅家寺水电站:落差4米,流量1米3/秒,装机容量12千瓦,1969年改建了木质水轮机,装机容量增为35千瓦,年发电量6万度,总计使用资金12万元;杏树庄水电站:落差2.5米,流量1米3/秒,装机容量12千瓦,1976年在修建大坝总干渠时,利用原设备又重新修建,总计使用资金5万元,年发电量0.75万度。以上两站因管理不善,不能正常发挥效益,大电网通电后,于1983年相继停止发电。
  东大河五坝水电站 1971年建成。发电水头4米,装机容量50千瓦,使用资金8万元,年发电量5.6万度。因受灌溉用水影响,停止时间长,发电时间短,效益不高,于1984年停止发电。
  大泉水库一、二号水电站 于1984至1985年建成。其中一号电站位于水库以上1公里处,落差21米,流量0.112米3/秒,装机容量26千瓦;二号电站位于水库坝下120米处,落差11米,流量0.2米3/秒,装机容量22.5千瓦。两站共使用资金10.8万元。
  皇城水库电站 座落在水库大坝左端,属坝后式电站。1984年开始施工,次年完成。安装发电机组3台,总容量3750千瓦,设计年发电量1720万度,发电水头33米,最大43米,最小21.3米,发电利用流量14.58米3/秒。使用投资310万元。
  西大河水库一号电站和西大河总干渠二号电站 分别于1974年和1976年建成,各安装发电机组2台,每台630千瓦,装机总容量为2520千瓦,均由山丹军马场投资修建并经营。
  金川峡水库水电站 位于水库大坝后右岸,利用第一输水洞引水发电。电站由甘肃省勘测设计院设计,省计划委员会,省水利厅批准,永昌县水电机械化施工队全面承包工程建设施工任务。于1987年6月30日动工修建,至1989年6月竣工,7月12日正式投产。安装发电机组2台,各为800千瓦,总装机容量1600千瓦,设计发电水头30米,利用流量6.84米3/秒、年发电量710万度。设资428.41万元。
  头坝三号水电站位于县城南15公里的东大河头坝,上距皇城水库30公里,下距东大河渠首200米。电站由金昌市水利电力局勘测设计队设计,金昌市计划委员会,金昌市水利电力局批准,永昌县小水电开发处承担工程建设任务,于1988年6月破土动工,至1990年7月竣工,12月4日并网发电。安装发电机组3台,各为500千瓦,总装机量1500千瓦。设计发电水头14.5米,发电流量14.1米3/秒(单机引用流量4.7米3/秒),年发电量850万度。投资506万元。
  二、水面利用
  永昌县现有中小型水库6座,可利用养殖面积共1.2万亩,为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但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水产养殖事业发展迟缓。永昌县最先养鱼只有金川峡水库。1965年以来,先后共投放鱼苗297.8万尾,使用资金9.47万元。1974至1975年修建鱼池10个,养鱼面积10亩。从1972年开始捕捞,到1985年共捕鱼10.12万斤(捕捞的鱼基本上是土生鱼),收入资金3.4万元,占总投资的36%,1986年按照饲养虹鳟鱼设施的要求,对原有的5亩鱼池进行了改建,当年投放鱼苗8.7万尾,至1990年共投放鱼苗15.5万尾。1987至1990年总计提供商品鱼11万斤。
  1984年6月,根据外地冷水养殖虹鳟鱼的经验,结合永昌县的自然资源和气候条件,选择北海子泉水为试养虹鱼基地,当年建成鱼池27个,养殖面积4.18亩,从12月开始至次年11月,先后购进鱼苗35.8万尾,购鱼卵孵化60万尾,经两年试养初见成效,1985年底,总产达1万多斤,提供商品鱼5040斤。1987年开始,停止外购鱼苗,自己进行鱼卵孵化。截止1990年,建成鱼池35个,养殖面积6亩(孵化室8间,面积307平方米,),投资46万元。1987至1990年,鱼卵孵化2225万尾,出苗1305.65万尾,给全县提供鱼苗79.35万尾,外省、县10万尾。1985至1990年提供商品鱼6.954万斤,总计毛收入达37.26万元,1990年纯收入2.5万元。
  第三章 农电
  第一节 农电工程建设
  永昌农电事业是伴随着机井建设,由点到面逐步发展起来的。1963年省、地机械打井队在下四分打井时,由河西堡七公司(原河西堡电厂)承担农电施工任务,于4月20日动工到5月底结束,架设农用高压线路2公里、低压线路1.65公里,包括打井共用资金8.04万元。通电后,使下四分大队当年打成的6眼机井发挥效益。到1965年,先后打成机井21眼,电灌面积发展到2279亩,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1967年始建永昌送变电工程(河西堡铁厂——永昌)。9月20日,正式成立了永昌供电工程五人领导小组(下设供电工程筹建处)进行施工准备。工程预算投资20.7万元,由各用电单位集资解决,其中永昌县10.8万元(含气象站0.8万元)、红光园艺场4万元、农二师十三团3万元、永昌羊场2.2万元、永昌公路段0.5万元、汽车站0.2万元,于1967年冬开始施工,至1969年建成35千伏永昌变电所,所址设县城东门外500米处(属北海子乡区域范围),装机容量1800千伏安,架设35千伏线路18.8公里、低压线路5.7公里,10月通电运行。1971年拆除县城内6千伏线,改架10千伏线1.76公里,安装变压器10台,容量960千伏安;架设八红线(变电所——八一农场——红光园艺场)10.4公里,安装变压器3台,容量250千伏安。该所隶属永昌电厂供电所管理。1970年春,县上成立了农电建设指挥部,分别动工架设双湾、宁远公社农电线路,至1971年5月8日,双湾公社赵家沟、岳家沟、黑沙窝三个大队的15个生产队通电提灌。截止1972年,除群众自筹资金和义务劳动外,国家投资110万元,架设该地区农用高压输电线路94.8公里、低压线路89.31公里,双湾、宁远公社全部通电,基本实行电力提灌。
  1974年8月至次年4月,建成了35千伏天生坑中心变电所,装机容量6400千伏安,架设35千伏线路21公里,35千伏出线三回,10千伏出线五回,用资金31.97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5.2万元)。同年,架设清河地区农用高压线路31.29公里。1976年3月27日,永昌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了清河送变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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