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农业机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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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399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农业机械
分类号: F327.42
页数: 12
页码: 284-295
摘要: 本章记述了永昌县农业机械,包括了机构、耕作机具、新式农机具、农机作业、排灌机具等。
关键词: 永昌县 农业机械 农业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49至1953年,永昌县农具改革和农机推广工作,由建设科兼管,1954年成立国营拖拉机站,直属甘肃省农林厅领导,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的推广示范工作。1959年成立永昌县农业机械局。同年8月和农、林、牧机构合并,成立农牧局。1969年国营拖拉机下放各人民公社经营,筹建农业机械化供应公司。1970年10月农机商品交县物资综合仓库经销。1972年再次成立农业机械局,同时恢复农机供应公司,和修造厂统一归口农业机械局领导,并对全县12个公社拖拉机站进行业务技术指导。1983年9月撤销农业机械局,成立农业机械管理站,同农机公司隶属农业局。1984年农机公司归属省农机总公司领导。1984年3月恢复农业机械局,农机供应公司仍复归县农业机械局领导。至1990年局下设农机监理站,农机推广站、农机训练班、农业机械化服务公司,并管理全县十个乡镇的农机管理站业务,共有职工85人。
  第二节 耕作机具
  一、旧式农具
  相传永昌地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各种农具,大部分系西汉戍边屯垦的军队和屯民,由内地长安带来,有犁、锨、耙等。数千年来,永昌先民按自己的生产实际改进更新,形成了各种农具兼备,完整配套,缺一不可的体系。今安西、榆林196、85、12三个石窟的壁画中有西汉时耕犁图(属唐代文化),为有床犁。唐时将有床犁改为无床犁,在犁辕和犁身间加了一条可以随意调整犁辕与犁铧角度的犁键,从而控制耕地的深浅,一直沿用至今,尤有垡地开沟、湿泥地耕犁的特殊优点,而未被现代农具代替。永昌历代保留下来的农具,耕地、播种、平地的农具有犁、木耙、耱、耧、石磙、用不同挽具的牲畜作牵引动力;运输工具有:铁、木轮大车、胶轮大车,手推车等;挖地掘土工具有:铁锨、木锨、镢头;锄草工具有:锄、铲;收割工具有:镰刀、签子;打碾工具有:石磙、拉耙、刮板、光板、、扫帚、筛子、风车等;砸打土块工具有:榔头等;提水排灌工具有:握杆、漏斗、辘轳(俗名木笼)、斗子水车;碎草用铁铡子,农具上所用的绳索和席片、筐子多用芨芨草自制,皮、麻绳多用于大车挽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各种旧式农具在继续沿用的过程中逐步改进,如木质耙已改为铁质,鹰嘴铁锨改为方头包锨和尖头包锨,手推车改装成胶胎充气轮,木锨只在打碾扬粮食时使用,木锨头较前轻巧玲珑得多了。木制杈被铁制杈代替。截止1990年大多数旧式农具经改进仍继续使用,铁、木轮大车、耧分别被汽车、拖拉机、播种机所代替。
  二、新式农机具
  (一)动力机械1954年国营永昌县焦家庄农业机器拖拉机站成立,由甘肃省农林厅领导,并调给苏制克德—35窄链轨式拖拉机2台,共计70马力,折合3.2标准台,为永昌引进动力机械之始。1955年11月焦家庄农业机器拖拉机站迁县城南关,而后相继引进了克德波35、克狄35链轨拖拉机和热托—50、热托—25、乌儿苏斯—45、尤特兹—45等轮式拖拉机,均为国外进口。到1957年底全县共有拖拉机17台,折合28.4个标准台,机械总动力为660马力。配套农机具49台,共有农机技术人员56人,其中拖拉机驾驶员31人,修理人员10人,并于同年引进了汽车。1958年,贯彻中央“农业机械的购买以集体为主的方针”,焦家庄公社自筹资金购置拖拉机,成立机耕队。清河、双湾等地购进锅驼机提水灌溉。截止1959年底全县有拖拉机29台,折合45.1标准台,机械总动力为1015马力。在此期间,先后有波兰专家、民主德国专家来永昌拖拉机站,讲授拖拉机修理、保养及使用技术。1960年县政府决定,将九台拖拉机及其配套农具下放到焦家庄、东寨、宁远堡三公社经营(所有权不变),1961年仍收回县拖拉机站经营,年底全县共有拖拉机45台,折合108.7标准台,机械总动力为1849马力。自1960年开始逐步引进国产拖拉机,主要有东方红—54,东方红—75链轨拖拉机和东方红—28,铁牛55等轮式拖位机。1963年以来,双湾、清河地区相继引进柴油机进行排水灌溉。1965年,全县共有各型拖拉机33台,折合64.8标准台,柴油机117台,机械总动力为1750马力。共有农机技术人员215人,其中,拖拉机驾驶员76人,修理人员20人。农村柴油机技术员117人。1969年,县拖拉机站将22台拖拉机及其配套的农机具全部下放到除南坝、水源外的十个人民公社经营,尔后全县12个人民公社相继建起了拖拉机站,开始自己引进各型拖拉机。部分乡镇开始引进农用汽车,清河、双湾等井灌区陆续购进柴油机进行排灌。1973年开始引进工农11型手扶拖拉机。1975年建成双湾、清河农电线路,部分村队开始购进电动机、水泵进行排灌。至年底全县拥有各种动力机械
  1536台,机械总动力为4.14万马力。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17台,折合461.8标准台,小型拖拉机124台,折合49.6标准台。全县农业机械驾驶人员达到1600多人,其中拖拉机驾驶员757人,汽车驾驶员30人,各类修理人员35人。1978年以后,各公社先后将大中型拖拉机下放到大队经营,相继在各大队成立拖拉机站,部分大队购进大中型拖拉机,有些生产队也购进大中型拖拉机经营。绝大多数生产队均购进了手扶拖拉机。截止1979年全县共拥有各种动力机械4223台,机械总动力为7.84万马力,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54台,折合761.4标准台,小型拖拉机703台,折合281.2标准台。1980年以后,全县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除排灌机械由生产队集体经营外,大、中、小型拖拉机相继承包给社员个人经营。各村队拖拉机站相继解散。截止1985年,全县拥有各种动力机械7155台,机械总动力为12.43万马力。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69台,折891.2标准台,小型拖拉机4300台,折合1720标准台,农用汽车211辆,各型柴油机244台,电动机2031台。从1987年开始,国家投放资金145.40万元,农民自筹资金136.28万元,四年间共更新链式拖拉机83台。至1990年,小型拖拉机达13260台,较五年前增加8960台,每三户农民就有一台手扶或小四轮拖拉机。农业机械总动力达257912马力,较1985增加132609马力,平均每亩耕地占有2.22马力,每农业人口有1.46马力。农技人员15298人(内生产
  人员15256人),其中拖拉机驾驶员8160人,汽车驾驶员290人,修理人员203人。播种机、手扶割晒机等农机具发展较快,播种机达3692台,比1986年的947台增加2745台,割晒机2447台,比五年前的447台增加2000台。农业机械情况详见表66—表69。
  (二)机引农具随着各型动力机械的引进,各种机引配套农具相应引进并广泛使用,历年来主要引进应用的配套农具有:
  1、耕地机械:1956年开始使用苏式五铧犁,南斯拉夫四铧犁,波兰三铧犁。1970年后逐步更换为国产半悬挂式五铧犁,液压悬挂犁。至1985年农村选用东方红—75拖拉机用四铧悬挂犁,铁牛—55用三铧悬挂犁,手扶拖拉机配套双向单铧犁。
  2、整地机械:有园盘耙,丁齿耙,和链轨式拖拉机配套的PY—3.4牵引41号园盘耙和自制固定式丁齿耙、与东方红—54等链轨式拖拉机配套的PZQ—2.5,牵引24片缺口重耙。镇压器:有V型和星芒型两种,从1956年开始常用3—YHV—3.6V型镇压器,配于东方红—75,铁牛—55等大中型拖拉机。1980年后将大镇压器分组改装和手扶拖拉机配套,1975年前后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时,引进使用了推土机、刮土机等整地机械。
  3、播种机械:主要使用谷物条播机,1956年至1969年用勹《—24,勹《—48牵引谷物播种机与东方红—54,尤特兹—45等拖拉机配套使用;1970年后逐渐用OB8F—48C、BF—24A牵引谷物施肥播种机(群众称谓双箱播种机),与铁牛—55配套的BFX—16A悬挂施肥播种机,手扶拖拉机引进后,多配套使用10、12行畜力播种机。
  4、收获机械:收割机,1960年县拖拉机站引进gT—4.9牵引式联合收割机9台,1970年新城子、红山窑、东寨等公社引进东风IQB—5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4台,未广泛推广使用。1978年引进4勹x—3·8立式割台与东方红—28配套的4gI—25前悬挂收割机。1980年引进张掖农机厂生产的160·130割晒机。至1985年底推广343台,1990年达2447台。
  5、脱粒机:1956年县拖拉机站引进佳木斯制造的mh—100复式脱粒机,但未推广使用。1970年后县农机修造厂仿制500型脱粒机。后引进武威工农—1100型脱粒机,因工效高,碎粒少,被广泛使用。
  6、谷物净化机具:1978年后,小坝良种场、县种子公司和各乡镇粮管所分别引进了精选机、电风车等,进行种子和粮食的净化。
  7、排灌机械:主要用于双湾、清河等井灌区。1953年引进解放式水车,用畜力提灌,1963年后引进水泵,1980年后由于地下水位逐年下降,引进了
  深井水泵等进行电力提灌。
  (三)畜力牵引农具在农村引进动力机械的同时,引进和推广新式农具,有七寸步犁、山地步犁、双轮双铧犁、丁齿耙、马拉播种机、摇臂收割机、手摇喷雾器、解放式水车。1958年大跃进时期,这些农具被广泛使用,并对运输工具进行磙珠化改造。1961年以后逐步推广架子车,胶轮大车等畜力运输工具。截止1985年,全县尚有马拉播种机427台,胶轮大车(多已改为小胶轮车)7567辆,架子车19945辆,手摇喷雾器2812台。山地犁、丁齿耙仍继续使用外,其它农具已陆续为先进的农具所代替。
  三、农机作业
  1、机耕:机耕较“二牛抬扛”耕地深、工效高、土壤松软,抗旱保墒能力强,减轻人、畜力劳动强度,多年来,已成为耕地不可缺少的方式。截止1979年全县机耕面积达到41.68万亩。1983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部分农民曾试用手扶机耕地,深度不够,效果不佳。1982年以后全县机耕面积每年平均占总耕地面积的73%以上。
  2、机播:1955年县拖拉机站始进行机播示范,1958至1959年较大面积推广,由于三年经济困难的影响,1960年机播基本中断,1970年又开始使用。机播出苗整齐,节约种子,成熟期一致。且能把化学肥料和种子一同播进,减少作业工序,播种面积逐年扩大。1975年以来,全县除清河地区仍采取溜种溜粪外,其他地区小麦、胡麻、油菜、豌豆等均使用机播。截止1985年机播面积达21.83万亩,占全县总播种面积的45%以上。
  3、机收:1957年,引进马拉摇臂收割机收割小麦,1958至1960年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推广应用。1962到1978年,西河地区使用较为广泛,1978年引进各种立式割台收割机,1980年普遍推广4QI—160/130割晒机,机收面积大幅度增长。1985年全县机收面积达9.86万亩,占粮食播种面积的26%。
  4、打碾脱粒:粮食作物打碾脱粒,历来以牛、马、驴拉石磙子进行,1978年后,手扶拖拉机大量增加,用其拉带石磙子打碾,提高工效几十倍。小麦机械脱粒始于1970年前,首先使用小型纹杆脱粒机,1976年前后,双湾等地制造的脱粒机被广泛使用。1980年以后清河地区引进110型脱粒机,因有清选装置,颇受欢迎,逐渐向东西河地区推广,每年机脱粮食约在3000至4000万斤左右。玉米脱粒始于1970年以后,水源、朱王堡等公社仿制玉米脱粒机,使用效果较好,其脱粒数量约占玉米种植面积的80%以上。1985年全县用脱粒机和手扶拖拉机打碾的粮食为1.57亿斤,占全县粮食总产量2.19亿斤的71%。至1990年农机作业机耕达48.71万亩,机播达30.37万
  亩,机收达20.66万亩,各占农作物总面积的98.6%、61.5%、20.7%。
  (农副产品加工机具详工业卷)(运输工具详交通卷)
  第三节 排灌机具
  民国时期,金川河下游的双湾地区掏挖土井,使用人力辘辘、握杆漏斗提水,辅有少量的木质畜力水车,藉以种植,每眼井浇灌粮食作物2至4亩。
  1952年开始,在双湾灌区试打人工砖筒井、锅锥井、井架井,除原有提水工具外,开始推行解放式铁制畜力水车,每眼井可灌地5至12亩,同时辅有少量锅驼机带泵抽水。1962年开始使用150·250型丰收号冲机打井,提水机具除解放式水车外,辅有柴油机带泵抽水。在清河灌区以人力打锅锥井、大口井为主,主要使用解放式水车提水。1970年开始,在双湾、宁远灌区架设农用输电线路,随后发展到清河灌区,同时使用乌卡斯大冲机打井,提水机具以柴油机带泵抽水为主,辅有少量的电力抽水。1970年到1985年,井灌区基本实现了电力提灌,排灌机具不断更新换代,由开始的8米、14米扬程的离心泵更换为20.5米、33米、45米扬程的离心泵。从1980年开始,金川井灌区已陆续更换为深井潜水泵,清河灌区更换为33米扬程的离心泵,从1984年开始,陆续更换为深井泵。至1985年全县包括机关农场拥有配套电机泵1222台,2.03万千瓦。1990年拥有排灌动力机械722台13802.15千瓦。
  第四节 农机具管理
  一、国营时期
  1954年国营甘肃永昌焦家庄农业机器拖拉机站成立,到1969年属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经济实体,拖拉机和农业机械等设备,由国家统一调配,生产、财务服从国家统一计划,机站和农业合作社签署合同进行代耕,按国家规定收取作业费,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收回的作业费全部上交国家,亏损由国家财政补贴。机站在经营活动中,积极推行机务、财务、劳动、计划“四大管理”,开展多种农机作业项目,革新挖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其中1954至1957年试办时期,学习苏联模式,以宣传示范和培训机务人员为主,四年间国家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共43.68万元。1962年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县拖拉机站实行“三定、两包、一奖励”的管理制度,(即定人
  员、定机具、定任务、包成本、包耗油、奖励)。一度时期作业量增加,成本降低,到1966年作业量累计为36万标准亩,作业成本由1962年的2.10元标准亩,降低到1.03元标准亩。在国营期间,国家累计拨款54.91万元,欠贷款转为拨款24.87万元,1962年后,每年由国家财政给予亏损补贴5至6万元。
  二、集体经营时期
  人民公社经营。1958年,焦家庄等公社,自筹资金购置拖拉机,成立机耕队。1958年春,县拖拉机站,将9台配套农机具所有制不变,下放给焦家庄、东寨、宁远三个公社经营,后因人民公社的资金、技术力量有限,无力经营,于1961年收回县拖拉机站。1969年又将22台拖拉机下放给十个人民公社经营,全县十二个人民公社相继办起了拖拉机站。公社拖拉机站由人民公社直接领导,其生产、财务、计划纳入公社整体计划之内,仿照国营时期的经营方法,实行勤俭办站,定额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后进一步改变为单车核算。职工属半工半农的社员,劳动报酬按各公社收入水平不同决定。其方式有两种,一是劳动在站,分配报酬在队,社队结算,适当补贴;二是实行固定工资加补贴的工资制度,由机站支付。固定资产和资金主要靠集体经济积累和国家支援。仅1975至1979年,国家支援的投资68.51万元。全县十二个人民公社拖拉机站,拥有大、中型拖拉机339台,小型拖拉机690台,农业机械总值达1855.5万元。
  三、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经营
  1974年一些收入高,公共积累多的大队购置农业机械成立队营机耕队,部分人民公社拖拉机站的农机具,分期分批作价下放大队和生产队经营。到1979年全县共有123个大队和19个生产队,经营大中型拖拉机275台。1981年125个大队和89个生产队,经营大中型拖拉机390台,队营拖拉机数量占全县435台的89.4%,其经营管理由大队直接领导,为各生产队农业生产服务,机务人员评工记分,实行定额管理,单车核算,适当补贴,亏损由大队承担和各生产队结算。
  四、个体经营
  1978年以后,农村经济政策放宽,并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将队营的拖拉机由农机人员承包经营或作价归户经营,并允许私人购置大型农业机械。国家农机管理部门,对供应油料,培训机务人员,核发牌证,供应配件同社队经营同等对待。到1985年全县有5868户拥有大中型拖拉机355台,其中户营310台,占87%。小型拖拉机4300台,户营4248台,占
  98.8%。1990年共有大、中、小型拖拉机13690台,其中:有402户经营大、中型拖拉机409台,13245户,经营小型拖拉机13260台。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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