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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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36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行政区划
分类号: K928.642
页数: 5
页码: 167-171
摘要: 本章记述永昌县行政区划从西汉至南北朝到1985年的发展历史。
关键词: 永昌县 建置 行政区划

内容

在四千年以前新石器时代,生存在今永昌县境内的原始氏族部落,基本以东、西大河流域中下游为活动范围。
  从西汉至南北朝,今县境内曾先后建过鸾鸟、番禾、骊靬、显美、焉支、新彰诸县,其具体界线虽无从查考,但除显美位于东大河流域乌牛坝河畔(古谷水湖),余均位于西大河流域中、上游。到后周,显美县废,其地并入姑臧(今武威县),这是一次较大的政区变化。
  至隋朝,境内各县并入番和,基本上形成传统行政区域。至宋朝、西夏,县名虽有变易,政区却无大更改,而且县的治所,开始确定在今县城址。
  元朝设永昌路,治所在今县城,行政区域扩大到当代的武威地区行署所辖各县,这是县政区的第二次大变化。
  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永昌卫。清顺治十四年(1657),《丁酉重刊凉镇志》载:“永昌卫疆域东抵凉州,西接山丹,北连胡境,南距番族。广一百八十里,袤五百八十里。东至凉州柔远驿七十里。西至山丹石硖口驿一百一十里,南至雪山一百八十里,北至脱欢山四百里。东北至镇番卫(今民勤县)三百二十里,西北至山丹卫一百九十里,东南至土鲁干山口一百八十里,西南至北(白)石崖一百八十里。”清乾隆五十年(1785)编修的《永昌县志》“疆界”条载:“县境东西广一百五十里,南北袤三百四十里。东至沙河。东南至炭山堡,接武威界七十里,其至武威县则一百六十里。西至古城洼山丹界八十五里。西南至白石崖山丹界一百九十里,其至山丹则二百里。南至酸茨河接大通界一百七十里,其至大通县则四百六十里。北至昌宁湖镇番界一百七十里。东北至蔡旗堡镇番界一百八十里,其至镇番县则二百五十里”。《五凉考治六德集全志·圣集》载永昌县与内蒙古阿拉善界:“自堡(指宁远堡)西北六十里,为寺儿沟墩”。“东至潮水墩,西至玉泉墩,沿山以北,系蒙古牧地。沿山以南,系汉民樵采之地”。这条传统的历史县界,经清朝至民国的三百余年,政府多次重申有效,未曾变动。外来游牧民借草放牧者须向永昌县政府纳粮交税。民国初年有几户门源牧民,来皇城滩借草放牧,,照例向甘凉道交纳草头税;民国十七年(1928),“凉州事变”后,皇城滩永昌汉藏牧民的牲畜损失殆尽,牧民流离失所,青海门源牧民来者日多,永昌县政府仍向其征收公荒牧租。二十一年(1932)以后,武威驻军马步青派兵于皇城滩放牧军马,门源牧户始抗交牧税。三十二年(1943)四月,青海门源县越界在皇城滩编查户口,在老虎沟口设卡驻军,甘肃省政府依据行政院民国三十三年(1944)六月十日义壹字第一二八八六号训令中“甘青两省界,应以祁连山各主峰最高峰之分水岭为标准”的规定、及民国十七年《甘青分省划界实施办法》中“甘青划界以甘肃旧西宁道属各县固有区域划归青海省管辖。皇城滩大河坝在民初既由武威征收草头税,足证确属凉州道(即甘凉道),而不属西宁道,其属永昌县固有之区域,更属毫无疑义”等规定为由,电青海省政府迅速制止。旋接青海省府电复:“门源县府在皇城滩,大河坝等处编查户口,系该县流动牧民。至老虎沟口为甘青门户,行旅要道,派队驻防,全为防盗匪,别无他故。”也认为皇城滩和大河坝为永昌固有区域。到民国后期,永昌全县总面积为12123.106平方公里,辖1镇4乡,56保。523甲,8184户,50463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永昌县地域方位为:东经101°22′至102°37′,北纬37°57′至39°。县城至四边极点的最长度:西至白石崖81公里,东至月牙墩64.4公里,南至金洞沟脑75.5公里,北至丁家深井稍北83公里。总面积9600平方公里。辖区5,乡30,行政村117,自然村428。人口户数经重新调查,为17505户,111224人。参见表34。
  1955年3月,武威县丰乐区西校乡划给永昌县,归南坝乡管辖,名西校村。1965年后,北南界线,始有变动。北边与内蒙古段由甘肃、内蒙古两省(区)负责人举行会议,于1965年2月3日达成《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同甘肃省武威、张掖、酒泉专区有关县旗行政界线问题协议》,确定阿拉善右旗同永昌县以小山子至青羊口一线为新界线。1985年12月,由甘肃省政府召集永、山两县政府协商并划界栽桩,北从大青羊口甘蒙界点起,向西北,再向西南经若干界点至大干沟脑(详见《民政·劳动·人事卷》)为两县界线。南边,1949年9月永昌县政府派工作组接管皇城地区,完成基层建政工作;1951年门源县又接管了皇城滩的原青海牧民。1959年6月15日,甘肃和青海就两省边界达成协议,即按中央批准的具体方案,青海牧民迁出皇城滩。肃南部分裕固族迁入原青海牧民在皇城滩放牧地区。并按省政府指示:永昌县西河人民公社(包括新城子,河南坝、红山窑、水泉子)由肃南县管辖。同年九月复归永昌县。1971年11月至1972年12月,皇城区一度划归永昌县。1979年12月,甘肃省人民政府以甘政发(1979)10号文件指定了一条永昌县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皇城区行政区域新界线。
  成立金昌市前永昌县境总面积9600平方公里。1980年行政区划参见表35。
  1981年2月,国务院批准成立金昌市。将永昌县金川镇所属的金川地区和宁远堡、双湾两个公社划为金昌市行政区域。同年十月,永昌县移交金昌市管辖。县辖城关、河西堡两个城市镇和九个农村人民公社。至此,永昌县县域东至民勤县,西接山丹县和民乐县,南靠武威县和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西南与青海门源县以祁连山主峰冷龙岭为界,北靠金川区总面积7439。27平方公里。1985年,全县行政区划见表36。(全县土地总面积沿变见“农业卷土地资源”节)

知识出处

永昌县志

《永昌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重点记述了永昌县志辛亥革命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全书约100万字,由33卷组成。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卷末为附录。主体内容分为自然地理、建置、人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城乡建设、粮油购销、商业、物价、财政税务、金融、综合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党派群团、政务、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军事、民族·宗教、风俗·方言·人民生活、人物,并附彩色照片20幅,黑白照片100幅以及各种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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