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厅厅长刘甘肃省政府关于撤职查办永昌县和山丹县县长的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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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红西路军与永山红色政权》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2026
颗粒名称: 甘肃省民政厅厅长刘甘肃省政府关于撤职查办永昌县和山丹县县长的训令
其他题名: (1936年12月11日)
分类号: TN917
页数: 1
页码: 150
摘要: 本电报是甘肃省民政厅厅长刘甘肃省政府关于撤职查办永昌县和山丹县县长的训令。
关键词: 电报 撤职县长 永昌县

内容

令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李学谟,查永昌县长段永新、山丹县县长李铨德,均于共匪临境,未予抵抗,即弃城逃走,实属有忝厥职,经提交本府第461次省务会议议决,撤职听候查办,遗缺以各该县第一科科长暂代,记录在卷。除分令永昌县政府第一科科长瞿曾传,山丹县政府第一科科长马振钾遵照外,合行令仰知照。
  此令。

知识出处

红西路军与永山红色政权

《红西路军与永山红色政权》

本书记述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军政委员会在1936年11月中旬,奉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和红军总部命令,担负打通国际路线、取得苏联物资援助的任务,率部孤军西进至甘肃河西走廊永昌、山丹地区,开辟甘北抗日后方,创建红色革命根据地的一段艰苦卓绝而又英勇悲壮的革命斗争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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