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安全机制,保障电网安全管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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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1893
颗粒名称: 健全安全机制,保障电网安全管控
分类号: TM73
页数: 4
页码: 334-337
摘要: 1963年,宁远公社实现电力灌溉以后,永昌县在设立下四分大队电力管理站,安排专业管理人员8名负责该地区农电线路、设施的维护管理及供用电安全管理。1984年8月6日,永昌县新城子镇王信堡村在架设高压线路施工中,由于工作人员不负责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停电制度要求派电工停电,导致正在电杆上作业的曹某触电身亡,酿成重大安全事故。针对事故性质,永昌县供电所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在全所范围内组织学习,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规章制度。通过整顿学习,县域电网供电安全形势有所好转。同时,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作用,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形成层级安全管控格局。
关键词: 永昌县 基础管理 安全电网

内容

1963年,宁远公社实现电力灌溉以后,永昌县在设立下四分大队电力管理站,安排专业管理人员8名负责该地区农电线路、设施的维护管理及供用电安全管理。1980年4月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保护电力线路的通告的通知》(甘政发〔1980〕107号)文件,针对电力设施屡遭外力破坏等现象,从宣传、教育沿线群众爱护电力设施、禁止私拉乱接或跨电力线路架设通讯广播线、树线争地、电力线路通道附近修建渠道,机动车辆交通规则,防止碰撞电杆,倒杆、断线、触电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对遏制电力设施外力破坏,提高供用电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供电秩序起到了有效的法律保障作用。
  为了进一步做好县域农电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彻底扭转“大锅饭”等弊病,1980年8月28日,永昌县革委会报请武威地区行政公署批准,下发《关于实行奖励工资制的通知》文件,从线损、电费回收、安全与事故、节约材料、资金、工作出勤等6个方面进行考核,实行奖励工资制度,县域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经济考核体系。同年4月20日,朱王堡公社机电站违反停送电检修制度,在未办理停电手续的情况下进行线路检修,贪图省事,违章作业(不打接地线),酿成一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次年5月21日天生坑供电站值班员因跳闸线圈失灵,误操作带重负荷拉倒闸,造成大面积停电三天的事故。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习惯性违章事件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县域电网供用电安全,1981年6月18日,永昌县供电所下发《关于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永供电发〔1981〕015号)文件,成立永昌县供电所安全领导小组,全面加强了县域电网供电安全工作。1984年8月6日,永昌县新城子镇王信堡村在架设高压线路施工中,由于工作人员不负责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停电制度要求派电工停电,导致正在电杆上作业的曹某触电身亡,酿成重大安全事故。针对事故性质,永昌县供电所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在全所范围内组织学习,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规章制度。通过整顿学习,县域电网供电安全形势有所好转。1988年10月19日,为了更好的保护电力设施安全,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县域电网的供电安全,打击破坏、哄抢、盗窃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永昌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转发〈甘肃省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暂行办法〉的通知》(永政发〔1988〕085号)文件,对电力设施予以立法保护,保障了电力设施安全。
  根据甘肃省电力工业局下发《关于农村输变电线路及电力设备参加保险的通知》(甘保发字〔1993〕008号)文件精神,从1993年起永昌县农电公司对所属农村电力线路和配电变压器及其设备参加了保险,输变电设施遭到破坏、故障损坏时修复资金有了一定保障。1994年9月20日,甘肃省电力工业局下发《转发电力工业部关于加强农电行业管理做好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甘电农发〔94〕024号)文件,就农电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用电常识宣传教育不到位,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等问题做了明确指示。同年10月20日,金昌供电局下发《关于加强农电行业管理做好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金供用发
  〔1994〕22号)文件,针对农电设施存在线路陈旧,设备长年失修,导线接头过多,配电变压器设置过低,保护性接地不健全,照明网络乱拉乱扯,导线导体裸露,安全漏电保护推广应用不够等安全隐患,要求各电力部门加强农电安全管理。永昌县供电公司按照要求认真对县域电网进行了自查工作,全面查找安全隐患,逐项进行整改落实,通过健全完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安全管理机构,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了电力用户安全用电常识,杜绝了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1994年6月28日,永昌县供电公司下发《关于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永供电发〔1994〕025号)文件,针对永昌地区连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影响县域电网正常的生产秩序等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基层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时刻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在讲究经济效益的同时做到安全生产,规定要求从1995年起,未经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操作。同年,为了加强供用电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永昌县供电公司与各股室、各基层供电所签订了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制度约束、奖罚并举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安全管理基础得到加强。2000年9月28日,永昌县电力局成立保卫安监部,专门负责永昌电网供用电安全监督检查、劳动安全、电力设施保护、电力法规宣传等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促使供用电安全工作有章可循,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2001年5月21日,永昌县电力公司(永电司发〔2001〕35号)文件,制定下发《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制度》、《安全保卫责任制奖惩条例》等安全制度6项,加强了供用电治保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同年11月26日,永昌县电力公司印发(永电司〔2001〕81号)文件,转发学习《金昌供电局“三措”编制细则》、《金昌供电局安全三级预控机制实施细则》,全面加强了“三措”落实工作,建立形成了三级预控常规化、制度化工作体系,为县域电网安全、可靠供电起到了非常有效的监督、促进作用。2002年4月9日,永昌县电力公司制定下发《永昌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罚规定》,健全完善了安全奖惩制度。同年5月30日,甘肃省电力公司下发《关于印发农电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标准化农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甘电司发〔2002〕14号)文件,按照文件精神,永昌县电力公司全面加强了规章制度与安全责任制的监督落实工作,健全完善了安全监督机构与安全网络建设,加大安全工器具、安全装备的软硬件投入,着力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建设。通过各项工作的严格监督落实,县域电网供电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增强。
  近年来,永昌县供电公司把培育企业平安文化理念作为公司文化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通过大力弘扬“以人为本”的企业安全文化,以“安全管理提升”、“安全量化评价”工作为抓手,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和风险管控,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人的安全意识,规范人的作业行为,引导和教育职工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转变,做到了“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营造了人人讲安全、事事抓安全、处处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同时,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作用,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形成层级安全管控格局。注重加强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管理,因时而异制定应急方案,确保了春节、高考等重要时期的保电任务。坚持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综治创建活动,坚持开展“安全活动月”活动,深入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电力设施,依法用电的自觉意识。以强化突发事件处置效果为出发点,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无脚本桌面演练活动,提高了处置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问询制、日控现场工作申报制、工作计划及审批制度,组织开展作业现场安全风险及班组作业承载力分析和安全监督检查,促进施工作业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以“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三项行动为切入点,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汇报沟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行动,着力整治威胁线路通道畅通、电力设备安全运行等问题。设计使用“每日检修任务单”、“蓝马甲”制度,编制形成《典型违章辨识案例图册》,有效降低了各类违章现象发生的频次。统筹停电计划,创新开展“联合检修、联合施工、零点检修”,大胆尝试于2014年8月首次实施10千伏配网线路带电作业,开创公司配网带电作业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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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本书记述了永昌县农牧、林业、水利、电力、史料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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