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竟不、息自立潮头砥砺奋进谋发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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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1873
颗粒名称: 奔竟不、息自立潮头砥砺奋进谋发展
其他题名: ——立足体制改革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分类号: TM715
页数: 6
页码: 303-3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立足体制改革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情况,作为一个朝阳产业,永昌电力事业从初期建设到今天的加快发展,在贯穿于整个电力建设、运行、服务之中的改革创新动力支撑下,把握经济、体制动态,在动态中求变革,在变革中求创新,在创新中寻求发展机会。
关键词: 永昌县 体制改革 创新发展

内容

作为一个朝阳产业,永昌电力事业从初期建设到今天的加快发展,在贯穿于整个电力建设、运行、服务之中的改革创新动力支撑下,把握经济、体制动态,在动态中求变革,在变革中求创新,在创新中寻求发展机会。
  改革开放以来,为更进一步谋求突破,为企业发展输入“新鲜血液”,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永昌县供电公司抢抓历史机遇,大胆在管理体制、内部经济责任制、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等方面全面实施改革,坚持电网、电源建设与技术改造同步,发、供、用电并举的发展思路,把兴办三产企业、小水电开发、电网建设列为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开拓电力市场,加大招商引资,加强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性和开创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顺利实现了“三步跳”的超常规发展之路,成功跨入了县域经济实体龙头领航地位。
  电力供输对于所有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大到国家战略发展,小到所有百姓日常生活,正因为如此,电力企业的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责任就是满足社会需求。20世纪1970年代起,永昌电力运行体制一直沿用国内普遍采用的变电所、电管站分体独立管理,乡镇属地化运维、县水利电力局行政管理的模式,由变电所负责电网供输运营,电管站负责低压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以及电费抄、核、收工作。经过20多年的运行,这样的管理体制已经远远滞后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更不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容易形成交叉管理上的混乱,忽视协同管理中的盲区和死角,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
  1988年1月8日,永昌县水利电力局经过多方讨论制定出台了水电系统改革方案,对农电管理体制制定了具体的改革措施,规定由乡(镇)水电管理所统一管理所属范围内的低压农电线路,负责维护、管理用电线路及设施,抄核电量、以及协助供电部门收缴电费及安全宣传。实行低压线路维修管理承包制,管理费用根据甘肃省电力局农电精神附加电费的办法解决。农村电费的收缴由乡(镇)水电管理所全面负责,同时规定了相应的奖惩办法。从那时起,永昌电力管理体系从中心供电所到农电公司,再发展形成管理体制更为健全的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供输能力、网络建设在逐步向前推进,永昌电力事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发展壮大。
  与此同时,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也进入了实施阶段,加大了制度、供输体系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上也进行了大的变革。1990年开始,永昌电力运行体制实施改革,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1991年,随着永昌县被列为全国第二批农村电气化县,在加快电源、电网建设的同时,电力运行体制改革的序幕正式拉开。此前,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永昌电力管理体制处在一个粗放型状态,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计划制定及执行上刚性指标少,经过几十年的演变,尽管管理体制发生了较大变化,却依旧处在粗放型经营体制的范畴内。鉴于此,改革伊始永昌县供电公司把建立健全各项运行规章制度作为切入点,对基层供电所(站)的电网调度、运行、安全、检修、事故处理等规章制度进行了系统的修订完善,出台了一整套符合新时期电力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使得电网运行在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的范畴内高效运作。在此基础上结合国网公司、省、市电力企业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抽调专人进行各项制度的修订整理,1995年结集出版了《永昌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制度汇编》,从而结束了永昌电力运行管理中规章制度不统一,概括式、粗线条型的管理模式,形成了与省市电力公司相一致的运行管理制度,以及与之相匹配的各种岗位职责。同时,对运行维护、检修质量、技术资料、安全运行指标,配电急修服务环节上的管理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出台了“三措”“三违”实施细则,供电优质服务实施细则,形成了适应永昌电力改革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较为全面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大环境,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1992年第〔103〕号)有关规定,1993年5月公司党政分开,正式实行经理负责制。建立了以经理为企业法人的总决策中心,以机关部室协同管理,各供电所(站)长为基层管理决策中心的多级管理体系,形成了新的经营管理指挥系统。经理为企业法定代表,对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1994年12月,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电力行业推行股份制改革的要求,以及永昌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关于设立股份制企业审批程序的通知》(永经改办发〔1994〕3号)文件要求,永昌县电力企业开始着手股份制改革工作,并于1995年完成了企业股份制改革工作,实行董事长(局长)负责的股份制经营。电力经营管理开始纳入股份制管理体制,并同步出台相关制度、监督机制以及股金使用等运作规章制度,具体的规定了在董事会决策、监督下由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总经理负责制的落实,使得永昌县供电公司经营管理摆脱了以往那种多头指挥、集体负责的状况,出现了上令下行、分头管理、集权决策、灵活指挥、高效运作的局面,有效促进了电力生产、供输、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发展。
  为进一步搞好搞活各三产企业,1996年5月,永昌县供电公司呈报县水利局《关于供电多经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永电发〔1996〕063号)文件,呈报了多经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公司根据所属十三家三产企业经营性质和特点。进行改革、改制,对工艺落后,产品不适应市场供需规则的企业实施转、停、破(转产、破产、拍卖),盘活了资产,妥善安置了企业职工。与此同时,规范财务审批管理制度,建立“95598”监督系统,进行CIS战略的导入和实施。一系列的管理改革举措有力的推动了企业的发展,规范了电力系统各单位部室的管理程序以及电力职工的行为准则,极大的激发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完成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平稳过渡,企业经营质效实现较大提升。
  1999年1月9日,为了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加快电网改造进度,加强行业管理,提高农电企业经济效益,永昌县供电公司着眼于长远发展,在广泛听取基层职工、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将乡(镇)电管站改革作为深化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基础。在完成金昌供电公司对县公司代管,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务院〔1999〕2号文件精神,以及永昌县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加快我县农电体制改革,对乡(镇)电管站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永政发〔1999〕36号)要求,对基层电网管理体制进行了大的改革,实施“站所合一”(撤消乡镇电管站,组建乡镇供电所)机构改革。至1999年5月,全县9个乡镇(河西堡镇由金昌供电公司直管)农电体制改革全部完成,实现了电力一体化经营管理。
  与此同时,对原有体制下的管理系统进行了大的变革,明晰职责分工,细化责任层级,从严、从细对基层一线各环节,特别是抄、核、收环节进行了治理整顿,从根本上杜绝了“三电三乱”(人情电、关系电、权力电,乱加价、乱收费、乱摊派)现象,逐步实现了“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统一电价、统一发票、统一抄表、统一核算、统一考核;收费到户、服务到户、销售到户、抄表到户;电价公开、电费公开、电量公开)新管理模式,工作效率得到了极大提高,设备运行率达到100%,电网故障发生率大幅下降,既有效扭转了冗员现象,减轻了企业负担,又提高了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通过体制改革极大的整合了县域电网资源,行业优势进一步发挥,科学化管理成效非常明显。
  按照国家经贸委〔1999〕294号、电力部〔2000〕971号文件规定,以及甘肃省电力公司对乡镇电管站改革的总体部署,在金昌供电公司具体指导下,2000年对乡镇电管站人、财、物实行改革,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并对各乡镇电管站的资产和帐务进行了评估、审核,原乡镇电管站资产、乡及乡以下集体资产按照自愿上交、无偿划拨的原则移交县电力公司统一管理,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资产处置、登记造册。同时,对原乡镇电管站农村电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了统一考核,择优录用,竞聘上岗。经考核符合标准的农村电工一律持证上岗。并签订《录用合同书》纳入县供电公司合同管理范畴,考核不合格的农村电工,一律予以辞退。经过精简人员,优化了农村电工队伍。同时,对基层供电所管理人员实行竞聘上岗,实现了人员结构的知识化、专业化和年轻化。通过择优选拔,竞聘上岗等措施的严格执行,公司各级管理素质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为深化实施基层供电所规范化管理打下扎实的基础。在乡(镇)电管站管理体制改革完成的同时,按照甘肃省电力公司、金昌供电公司要求,公司对所辖基层供电所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供电所收缴的电费及其它收入全额上缴公司,其财务计划和一切费用支出由公司统一核拨,并对电网维护管理费实行统一核算,严格控制。体制改革的成功实施,理顺了管理机制,队伍综合素质得到优化,电网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成功的基础上,1993年8月,永昌县水利电力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整顿农村电价建立健全乡(镇)电管站组织情况的报告》(永水电发〔1993〕139号)、《关于成立企务公开监督小组和企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永电司发〔2003〕28号)文件,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和发挥了工会组织及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自1999年公司成立党委,建立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来,每届职代会都紧紧围绕企业的行政工作大纲、经营方针、目标和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从而把企业领导的决策,通过职工参与转化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使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与职工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有机结合在一起,形成了高度统一的发展合力,理顺了党、政、工三大系统的关系,使三大系统紧紧围绕永昌电力经营管理这个中心,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有力的促进了企业的进步和发展。
  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宣传教育和竞争意识的灌输,企业上下形成了“岗位靠竞争,竞争靠才能,成长靠成绩”的岗位竞聘意识,排资论辈、迁就照顾的陈规陋习得以摒除,建立了以德为先、工作实绩准入的人事制度体系,一大批年轻有为德才兼备又具有较强业务、政治素质的人才走上了中层管理岗位,不仅更新了用人机制,也为永昌电力事业的持续发展补充了新鲜血液。为避免管理体制的僵化和管理理念上的滞后和陈旧,在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同时,从1999年开始,每年定期对中层干部进行一次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形式,让全体职工参与到对管理干部品德、才能、业绩的考核中。对于连续三年测评不合格,工作业绩平庸,思想僵化保守,缺乏创新意识的管理干部,采取淘汰制度,果断进行调整。由此,极大的激发了管理干部的工作热情和进取意识,各方面的工作得以加强,管理创新、工作创新、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思维创新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意识和工作准则。
  1983年,永昌县供电所编制定出了十一条相应的《财务工作责任制试行办法》,规定了财务工作审批程序、物资管理以及各种奖惩办法,对财务制度进行探索性改革。1998年4月28日,再次修订下发《关于公司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永供电发〔1998〕035号)文件,严格规定按财务开支计划审批、审核程序,不断优化财务管理结构,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同时,还加强了财务审计工作,使资金投入有项目,使用有帐目,周转有数目,不断改善财务工作环境,加大经济责任制考核力度,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与此同时,建立基层单位领导责任制,通过严格有效的内控机制,使财会部门和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企业依法经营。从2001年起在全系统推行了微机抄表、开票、收费、报表等微机化管理,财务管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在电网工程决算、电费结算、工资发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从适应信息时代和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战略高度出发,大力推进现代化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坚持重大经济事项分析报告制度,基层单位财务监督和审计得到不断加强。
  1999年3月,成立公司专门的清欠机构,坚持不懈的加强陈欠款项的清欠工作,做到应收尽收,保证财务资金收入,增强企业经济发展后劲,仅2004年就收回陈年欠费170万元,对减少资产流失,拓宽电力经济运行空间,提高资本运作增值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财务运作制度的改革,加强了固定资产、设备材料及低值易耗品归口管理,达到规范统一和实际运行控制的一致。强化了维修工程、技改及“两措”费用管理,做到计划、验收、结算环节的规范,杜绝了不符合制度规范的结算支出陋习,规范了“一枝笔”管理制度,做到逐级负责、相互负责、全盘控制。与此同时,深化内部审计,执行正常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确保企业财务管理和经济运行健康有序。
  通过多年的努力,财务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财务管理得以规范运作,形成了一整套科学严密的资金管理、帐务处理及财务核算体系。
  从最初的县城中心供电所到后来的永昌县农电公司、供电公司、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看似简单的名称更迭,其中包含着电力发展不同的时代要求,政府行政化管理到行业公司化经营,由粗放式到精益化管理的演变过程。伴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步步深入,永昌县供电公司经历了自身运行体制与国家电网运行体制的衔接、融合过程。1999年1月,根据《甘肃省电力工业局对趸售县(市、区)电力局实行代管办法》等文件规定,经过县政府和金昌供电局协商,永昌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永昌县电力局)正式由金昌供电局实施行业代管,由此拉开了大规模电网改造序幕,以及小水电开发攻坚战的序幕。
  从1998年开始,永昌县实施大规模的县域内电网建设改造,到2009年城网建设改造工程通过甘肃省发改委等部门的联合验收,十年磨一剑,大规模的电网改造工程的实施,彻底改变了困扰永昌电网几十年发展中因资金匮乏、电网基础薄弱、有电送不出去,严重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有效解决了县域电网消耗过大,成本过高等问题,电力供应、供电质量、电网安全性、稳定性均有了显著改善,县域电网供输成本以及各类损耗大幅下降。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变化,永昌县电力公司坚持深化企业改革,不断转变工作职能,推动了企业健康发展。2003年撤销供电公司,合并成立了市场营销部,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市场开拓、电费回收、用电检查、营销服务等极具行业特点的改革方向上来,积极开拓电力营销市场,市场营销、服务方式、质量水平得到深化加强。同年5月,为适应“厂网分开”、小水电开发的需要,根据永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永机编发〔2003〕15号文件批复,发电公司和二号电站予以合并,组建成立水电开发公司。水力发电生产管理和水电开发经营合二为一,在一体经营的轨道上让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水力开发与经营管理的独立经营,是电力公司诸多改革举措中的重头戏,由此,促使县域内小水电开发走上了一条滚动发展、自主经营的路子,在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开发与治理得到了有机协调,环境保护在开发中摆到了首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企业经济效益得到共同发展,即顺应了电力改革发展的总体形势,又使得以电代柴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步伐加快,走在了全国小水电开发利用的前列。
  与此同时,从三项制度改革人手,完成了定岗、定编、定员、定责的“四定”工作和岗位技能工作实施方案及细则,结合永昌电力发展实际,为解决旧的管理体制所形成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和效率低下等弊端,从2004年起,从创新内部管理机制入手,对劳动、工资、人事三项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将技能工资与技能鉴定考核科学合理的衔接起来,形成了一套完整、合理、实用的操作体系,使得技能工资的本质得以体现。对机关部室及基层供电所实行严格的定岗、定编、定员,整合了力量,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全方位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争上岗,优化劳动组合,对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以培训等形式进行技能素质教育,完善和优化了企业用人机制,企业职工从1999年的850人(包括水电开发公司)精减到了2007年的703人,减员率达17.7%。打破平均工资、奖金分配制度,实行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为主线的新工资分配制度。把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作业绩奖金有机结合,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形成正比例,突出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在广大职工中形成一种强烈的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
  2013年以来,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两个转变”以及一体化管理要求,编制印发“二十四节气表”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依托同业对标认真梳理分析,加强短板指标改进,落实目标任务制和工作积分制考核方式,突出关键指标,细化班组工作积分项目,将绩效激励体现在薪金分配与评优评先等方面,提高量化考核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有效促进管理水平全面提升。2014年9月,公司同业对标工作得到省公司企协高度评价,实践经验在全省县级供电企业推广应用。同年,按照省公司“理顺农电管理关系”工作要求,高效完成公司清产核资工作,2014年12月2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下发《关于兰州市农电公司等69家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1204号)文件,批准包括永昌县供电公司在内全省69家代管县级供电企业整体上划,标志着公司发展步入新阶段。
  (作者系国网永昌县供电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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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本书记述了永昌县农牧、林业、水利、电力、史料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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