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头水库建设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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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1842
颗粒名称: 老人头水库建设始末
分类号: TV62
页数: 3
页码: 223-2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老人头水库建设始末,老人头水库位于永昌县城西南18公里、焦家庄乡杏树庄村的老人头山脚下,坝址以上集水面积88平方公里。
关键词: 永昌县 老人头水库 建设

内容

老人头水库位于永昌县城西南18公里、焦家庄乡杏树庄村的老人头山脚下,坝址以上集水面积88平方公里。水库始建于1958年,建成运行多年,后因输水洞施工质量差,不能正常发挥效益。直至1964年,由武威专署水利局重新设计、批准并负责施工,分别于1965年、1974年进行扩建、加固后才正常蓄水。主要建筑物有大坝、副坝、溢洪道、泄洪洞、输水洞、非常溢洪道、泄洪渠。是以拦蓄上游泉水和西大河下泄洪水、灌溉为主的小(1)型水库,也是在全县大搞“千塘百库万眼井”的大跃进年代修建的一项水利工程。
  1978年至1980年改建了溢洪道及泄洪渠工程。改建后的大坝高14.5米,坝顶高程2131.5米,坝顶长180米、顶宽3.5米、底宽87米,坝型为均质土坝,前坝坡用干砌块石保护。设泄洪输水洞2条,其中第一输水洞设于大坝左端,长69.8米,为1.5×1.0米的矩形断面,进口建有塔架式工作台,进口高程2119米,布设检修闸1孔,孔宽1.0米;出口设工作闸1孔,孔宽1米,最大泄洪量每秒14.0立方米/秒。第二输水洞设于大坝右端,长56.5米,为1.0×1.0米的矩形断面,堰顶高程2122米,进口设塔架式工作台,设立闸1孔,孔宽1.0米,最大泄水量8.2立方米/秒。溢洪道设于大坝左侧,为敞开式明槽,长175米,进口堰顶高程2127.0米,设泄洪闸2孔,各宽2米,堰顶净宽20米,最大泄水量54.10立方米/秒。水库设计标准30年一遇洪峰流量80立方米/秒;校核标准300年一遇洪峰流量138立方米/秒,总库容120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6.4万亩,影响城镇1座、人口3万人、耕地2万亩和312国道防洪安全。
  该水库自1959年初步建成经1965年、1974年扩建加固运行40多年来,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一定的蓄集调节保障作用,依靠多年建成的水利工程体系,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地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改善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由于水库在建设时期受经济、技术条件的限制,使水库工程存在“先天不足”的安全隐患。按照国家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的要求和水库管理运行现实,2001年10月金昌市水利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老人头水库进行现场安全检查;11月永昌县水利局委托武威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按照国家水利部水管〔1995〕86号文发布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规定,对老人头水库进行了大坝安全分析评价,编制完成了《老人头水库大坝安全检查评价报告》。2002年1月甘肃省水利厅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安全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并编制了《老人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结果为:经复核,大坝实际防洪标准低,抗洪能力约为70年一遇;按照1990年《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地震烈度8度复核,大坝上、下游坝坡抗震不稳定;大坝下游坝坡抗滑不稳定;坝基防渗措施不完善,存在严重渗漏安全隐患;北输水洞启闭台排架柱及工作桥结构不安全;溢洪道溢洪陡坡段泄洪不安全;启闭设备,金属结构老化、锈蚀、变形,不能保证正常运行。
  2002年7月,省水利厅将《大坝安全鉴定书》上报国家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复核,并以(坝函〔2002〕1471号文件)批复,核查意见为:鉴于老人头水库防洪标准不够,参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水库大坝防洪安全性为C级;大坝渗流、抗震及结构也存在安全隐患,北输水洞设施损坏严重,溢洪道浆砌石裂缝脱落;闸门、启闭机老化,无必需的大坝安全观测设施等,建议列为三类坝,尽快进行除险加固。
  根据水库安全鉴定意见,永昌县水利局正式委托武威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于2003年6月编制完成《老人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2003年7月,甘肃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初设报告》进行了审查,并以甘水发〔2003〕266号文进行批复:“同意《初设报告》设计方案”。2003年12月,根据水利部要求,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初设报告》进行了复核,复核意见认为:“《初设报告》方案措施,除部分需补充修改外,基本上切实合理、可行”。2004年3月,设计单位根据复核意见,对《初设报告》进行了补充完善和重新编制上报。7月,省水利厅以甘水发〔2004〕年225号文对《初设报告》进行了批复,批复项目建设内容为:水库坝基防渗加固处理;南北输水洞、溢洪道及泄洪陡坡段加固改建;闸门、闸槽及启闭机更新;泄洪渠改建;增设大坝观测设施,改建管理房屋及上坝道路。
  2007年9月,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甘发改投资〔2007〕742号文件下达工程建设总投资36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4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21万元。
  为了切实加强对永昌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的领导。永昌县人民政府永政办发〔2007〕103号文件批准,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主管水利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的项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老人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县水利局局长作为法人代表担任处长,主管工程建设的副局长担任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工程管理处内设工程科、办公室、质检科、财务科等相关科室,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实施。建立健全了六个规章制度,规范了建设管理行为,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了良好的组织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2007年12月,工程建设管理处向省水利厅提出并递交了施工招标申请,省水利厅以甘水招申字第〔2007〕51号批准“老人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采用省内外公开招标方式,分设两个标段进行施工招标”。2007年12月29日,项目工程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甘肃飞天新闻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2008年1月24日邀请金昌市水利局、县纪委、公证处及有关部门参加在县水利局对老人头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工程进行投标、评标会议。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和专家评审,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一标段主坝前后坝坡加固,大坝观测设施及坝基防渗工程由金昌市水电工程局中标承建;二标段副坝加固、输水涵洞改建加固上坝公路整修等,由武威市水电工程局中标承担。项目工程委托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咨询中心实施监理监督管理。2008年4月1日,老人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正式开工建设。经过六个多月的紧张施工,于2008年10月30日竣工。完成工程量7.83万立方米,工程投资366万元。
  水库通过除险加固后,消除了工程隐患,满足了现行规划要求,使水库起到了防洪拦蓄作用,可抗御300年一遇洪水,为大坝安全及水库下游的农业生产提供了可靠的水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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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本书记述了永昌县农牧、林业、水利、电力、史料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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