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回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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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1781
颗粒名称: 永昌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回顾
分类号: D922.114
页数: 2
页码: 99-1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回顾,包括一、应运而生,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二、践行职责,依法强化常态管理、三、依法行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关键词: 永昌县 农业行政 综合执法工作

内容

一、应运而生,推进农业综合执法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强农村法制建设,要求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进一步规范农村市场和生产秩序,并以此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业产业安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08年10月农业部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和2009年12月农业部下发的《关于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意见》,2010年3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永昌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成立。
  新成立的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与县种子管理站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大队办理了《甘肃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依法行使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全体执法人员通过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取得了执法类别为农业综合和种子管理的甘肃省行政执法资格证,为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作了充分的准备。
  二、践行职责,依法强化常态管理
  从2010年起,大队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农资打假春季专项整治行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等一系列平台,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电视、广播、媒体制作、流动宣传车等宣传方式,开展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培训,营造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农民群众和农资经营户的法制意识,提高了他们自觉运用农业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认识。
  2012年,大队承担农业部“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改善了执法设备设施,完善了现代信息化办公系统,培训了执法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工作的要求,对受理的广大农民诉求,能快速反应,查办农资案件。在日常工作中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程序;二是依法管理全县种子、农药、化肥的生产、经营,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和农资经营户的培训及经营许可证的审核上报;三是负责依法查处坑农害农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扩大受诉范围,及时处理农民群众反映的农资纠纷,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三、依法行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五年来,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累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38份,查处存在无证经营农资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35个(人),接待群众投诉、举报106起,调处率100%,计协调农资纠纷106起,查办农业违法案件31起,其中,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5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1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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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本书记述了永昌县农牧、林业、水利、电力、史料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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