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历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1771
颗粒名称: 二、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历程
分类号: F323.3
页数: 3
页码: 86-8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历程,全县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
关键词: 永昌县 农业机械 发展历程

内容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全县经营的农业动力机械主要有移动式和固定式两种。移动式农业动力机械指的是链轨式拖拉机和轮胎式拖拉机,其中,链轨式拖拉机主要从事耕地、耙地、播种、收割、镇压农田等作业;轮胎式拖拉机除从事农田作业外,还进行田间运输或其它非农田运输,是农村运输的动力机械。固定式动力机械指的是柴油机和电力机,主要承担农田排灌、脱粒及农副产品加工。
  全县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4-1969年)。这一时期,农业机械等设备由国家统一调配,生产、财务等活动服从国家的统一计划。通过签订合同,为农民代耕服务,并按国家规定,收取一定数额的作业报酬,全部上交给国家,亏损由国家财政补贴。1957年以前,机械是从苏联进口的,经营方式学习苏联模式,以宣传示范为和培养人才为主(1958年夏天,聘请波兰专家来拖拉机站讲授该国生产的“乌尔苏斯”拖拉机使用和保养技术。1959年秋,请民主德国专家来拖拉机站讲授“克斯-30”拖拉机的修理、保养和使用技术)。至1957年底,拖拉机站拥有拖拉机17台(含28.4标准台),汽车1辆,工程车1辆,配套农机具49台(件)职工56人,其中,拖拉机驾驶员31人,修理工10人。1958年,农村实行人民公社化后,提出要发挥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及全民办农业机械的号召。公社成立机械队,国营部分机具下放,到1961年秋,由于公社的资金技术力量等条件所限,无力经营。县人委决定,本着“不平调社队资金,不付现款”的原则,公社机耕队所有农机具由国营机站收回。到1966年,已开始使用洛阳拖拉机厂生产的“东方红-54”链轨式拖拉机,天津生产的“铁牛-40”轮胎式拖拉机,从此,国产拖拉机逐步成为农机发展的主要机型。
  第二阶段(1970-1981年)。这一时期是依靠集体经济力量经营农业机械的发展时期。60年代后期,根据国营拖拉机站连年亏损、社队经营的农业机械逐步增加的情况,于1969年,拖拉机站的农机具,其中,拖拉机为22台,按照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价值,下放到除南坝、水源外的10个公社,实行社有社营。此后,全县12个公社相继建立了公社经营拖拉机站。1974年以来,一些生产水平高,社员收入高,有一定公共积累的大队或生产队购买了一批农业机械,成立队营机耕队。据统计:1979年,全县共有123个大队和19个生产队经营大中型拖拉机275台,1981年有125个大队和89个生产队经营大中型拖拉机390台,队营的小型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械如磨面机、榨油机、排灌机械等高达90%以上。
  第三阶段(1982-1989年)。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村经济政策放宽搞活,尤其是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民有了办农业机械化的自主权。1982年,社、队经营的拖拉机以及其它农业机械的一部分由农机人员承包经营,一部分作价归户,此后,凡能使用的拖拉机都基本作价归户,户营农业机械的热潮在全县蔚然兴起。个人经营农业机械责任心强、积极性高,同样得到国家政策的许可和鼓励支持,因此,户营农机成为当时我县基本的经营形式。据统计,1985年,全县拥有大中型拖拉机355台,其中,户营310台;小型拖拉机4300台,户营4248台;经营农机的农户5468户,占全县总农户的23.8%,平均每5个农户就拥有一台拖拉机。从1985年至1990年的六年间,小型拖拉机平均以2036台/年的速度递增,达1560台,是农村改革前634台的24倍。
  第四阶段(1990-1999年)。这一阶段是我国农机事业的发展阶段。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农机户开始了小型拖拉机的更新换代,将自己的手扶式拖拉机淘汰或出售,改买小四轮拖拉机,拖拉机的速度提升,功率加大,相应配套的农机具也更新换代,农机拥有量和农机作业程度逐年增加。随着农村经济条件的改善,人们生活收入的增加,部分农机户开始“一户多机”经营,原来购买的手扶式拖拉机留在家里处理一些农田杂活,用四轮拖拉机搞农田运输或投身到工程修建、公路建设等搞副业收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地位得到充分体现,农民对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寄予很高的热情。1991年,县农机局开展全县机械深施化肥的推广示范,使农民及时了解了机械深施化肥的节本增效作用,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深切拥护,积极购买深层施肥机作用于农田,既改变了传统大撒大扬的传统施肥方法,又使农民得到了实惠。90年代末,我县抢抓全省首次从外省引进大型联合收割机到永昌县作业的机遇,积极宣传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多渠道筹资购买大型小麦联合收割机,使全县小麦机械化收获水平迅速提高。同时,每年组织农机手到河南、陕西、青海等地参加跨区作业,提高了机械作业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
  第五阶段(2000-2015年)。国家对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给予了更高的扶持力度。2005年,全县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每购买一台农机享受购机价格30%的国家补贴,极大地激发了农民购买农机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2005年到2014年底,省上拨付我县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6820万元,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有10228户,补贴各类农机具11767台(部)。
  2008年至2013年,县上先后承担了甘肃省和农业部的保护性耕作试验示范推广项目,开展了以秸秆覆盖地表、免耕施肥播种、机械深松、病虫草害综合防治为主要内容的保护性耕作试验示范。该项技术可一次性完成旋耕、播种及化肥深施作业,减少机车进地作业次数,降低农民作业投资。目前,全县拥有免耕播种机100台,每年实施保护性耕作仍保持在3万亩左右。2012年,全县争取到甘肃省农机局玉米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在水源镇的方沟村、杜家寨村、朱王堡镇流泉村建立三个示范点,开展了以玉米机械化收获为重点的技术宣传和示范推广,累计完成示范面积8060亩,示范带动全县玉米机械化收获作业面积5.2万亩。同时,积极协调玉米收获机经营户赴张掖、武威、金川等毗邻市区跨区作业,两年累计完成4万余亩,拓宽了作业区域,提升了经营效益。

知识出处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本书记述了永昌县农牧、林业、水利、电力、史料等情况。

阅读

相关人物

马淑军
责任者
周峰毅
责任者

相关地名

永昌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