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动物检疫票据及其开具方式的变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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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1763
颗粒名称: 三、动物检疫票据及其开具方式的变迁
分类号: S851.34
页数: 1
页码: 7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动物检疫票据及其开具方式的变迁。
关键词: 永昌县 动物检疫票据 开具方式

内容

动物检疫票据在20世纪只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2005年,又在上述检疫票据的基础上增加了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2010年11月,接《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从2011年3月1日起,全部起用新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类和B类)四种(动物A和动物B、产品A和产品B)。其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适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适用于省内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开具,从20世纪80年代一开始检疫就一直由动物检疫员(原为兽医卫生检疫员)手写开具。2013年,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发文要求全省逐步实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永昌县从2014年初,开始进行设备调试运行,2014年7月1日起,全面实行了电子出证,实现了动物检疫证明从入库、发放、回收、销毁的全程网络信息化监控。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实施,不但从根本上解决了手写检疫合格证明效率低、出证不规范、字迹难以辨认、容易造假等问题,还将所有的检疫出证信息自动存储于系统数据库,做到了规范出证、网络查询、安全追溯、准确统计、有效防伪,提高了动物检疫工作效率,实现了动物检疫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为畜禽产品安全可追溯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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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本书记述了永昌县农牧、林业、水利、电力、史料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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