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家庭农场的兴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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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1724
颗粒名称: 二、家庭农场的兴起
分类号: F306.1
页数: 2
页码: 27-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家庭农场的兴起,家庭农场”一词首次出现于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它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关键词: 永昌县 家庭农场 植物家庭农场

内容

家庭农场”一词首次出现于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它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15年,县上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发展工作,由县农牧局牵头组织,县经营管理站具体实施,从生产规模、经营状况、示范带动、社会声誉、遵法守纪等方面,由村、乡(镇)、县逐级审核确定了124家县级家庭农场,由县农牧局命名公布。2015年,市农牧局认定永昌县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25家,并推荐申报认定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0家。全县家庭农场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不断增强发展活力,示范带动农户共同发展。截至目前,全县的家庭农场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种植业家庭农场。主要生产经营涉及粮食、油(油菜)、蔬菜、药材等产业。全县认定的种植业家庭农场共65个,占总数的52%。二是养殖业家庭农场。主要生产经营范围为生猪、肉牛、家禽等产业。全县养殖业家庭农场共13个,占总数的11%。三是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主要实施种植与养殖相结合,既降低能耗,又减少排放。全县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共15个,占总数的12%。四是其他类型家庭农场。以延伸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经营方向,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其他类型家庭农场共计31个,占总数的25%。
  全县各类家庭农场经营土地共计3.3万亩,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下的有71家,100-500亩的有24家,500亩以上的有29家。据统计,2015年,全县124个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5120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下的21家,10-50万元的78家,50-100万元以上的14家。100万以上的11家。
  从总体看,全县家庭农场还处于起步阶段,不仅数量较小,而且从规模、品牌等方面的生产经营仍处于较低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扶持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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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本书记述了永昌县农牧、林业、水利、电力、史料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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