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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永昌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状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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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1722
颗粒名称:
永昌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状况
分类号:
F306
页数:
3
页码:
26-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状况,包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二、家庭农场的兴起。
关键词:
永昌县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展状况
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农户家庭为主,数量多、规模小。随着科技的进步、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乡人口结构、社会组成结构以及就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原来的农业经营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培育以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为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自然成为当前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举措。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行以来,全县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的精神,按照“加快培育一批、积极改造一批、努力规范一批、着力提升一批”的思路,采取了“宣传引导、培育改造、规范提升、优惠扶持”等一系列措施,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做了大量而富有实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发展速度快。2008年4月21日,新城子镇通信堡村四社社员王龙江申请注册了全县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永昌县信农啤酒大麦专业合作社。至今,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已达805家,涉及种、养、加及供销服务等众多领域。其中,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552家,养殖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75家,林业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营销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5家,服务类专业合作社13家,其他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9家。注册资金206056.51万元,涉及农民社员9547人,带动农户31790户。
二是领办主体多。全县805家农民合作社中,能人大户领办型564家,占合作社总数70.1%;村社干部主导型114家,占合作社总数14.2%;产销经营服务型56家,占合作社总数7%;多元合作联动型573家,占合作社总数80.7%。
三是覆盖产业广。全县农民合作社覆盖领域从传统优势产业不断向粮食、畜禽、蔬菜、营销、食用菌和中草药等全方位覆盖,不断向农、林、牧、渔、农机等与农业相关的生产服务领域拓展,不仅发展快,而且覆盖面广。从合作内容上看,已由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大到种苗、销售、储运等各个环节,从过去提供一项或几项服务,发展到产、加、销、储、运等一体化综合服务。
四是引领示范带动强。全县已被列为国家级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9家,省级示范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2家,列为金昌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有28家,有注册商标的4家。示范社覆盖种植、养殖行业,畜牧、营销等产业,充分发挥了示范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蓬勃向上,充满活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创新了农村经营体制机制,还给农民带来了看得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一,合作社已成为全县农业的领跑者。由村社干部、农村能人带头成立的合作社在流转的土地上发展设施农业、节水农业、引进推广蔬菜、种植牧草,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如自西向东的蔬菜种植区域已西扩到毛家庄村,婆娑迷人的琉璃苣的规模种植使南坝乡变成了美丽的乡村田园。
第二,实现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足当地资源,发展种植、养殖等特色农业和优势产业,推动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事实证明,有农业特色产业的地方,大多建立了合作经济组织,也正是有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成功流转了,农业产业化发展顺利推动了。
第三,促进了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为主要内容,对内有效组织农民自律,分工负责,实行统一的农业生产技术标准,专业化、工业化生产经营;对外发挥整体和组织优势,统一质量、统一价格,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利益。
第四,推动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实现了规模经营;通过统一服务、开拓了市场,降低了生产交易成本,扩大了产品销路;通过建立利益联系机制,实现利益返还,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从而在各个环节促进了农民增收。
二、家庭农场的兴起
家庭农场”一词首次出现于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它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15年,县上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发展工作,由县农牧局牵头组织,县经营管理站具体实施,从生产规模、经营状况、示范带动、社会声誉、遵法守纪等方面,由村、乡(镇)、县逐级审核确定了124家县级家庭农场,由县农牧局命名公布。2015年,市农牧局认定永昌县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25家,并推荐申报认定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0家。全县家庭农场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不断增强发展活力,示范带动农户共同发展。截至目前,全县的家庭农场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种植业家庭农场。主要生产经营涉及粮食、油(油菜)、蔬菜、药材等产业。全县认定的种植业家庭农场共65个,占总数的52%。二是养殖业家庭农场。主要生产经营范围为生猪、肉牛、家禽等产业。全县养殖业家庭农场共13个,占总数的11%。三是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主要实施种植与养殖相结合,既降低能耗,又减少排放。全县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共15个,占总数的12%。四是其他类型家庭农场。以延伸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经营方向,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其他类型家庭农场共计31个,占总数的25%。
全县各类家庭农场经营土地共计3.3万亩,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下的有71家,100-500亩的有24家,500亩以上的有29家。据统计,2015年,全县124个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5120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下的21家,10-50万元的78家,50-100万元以上的14家。100万以上的11家。
从总体看,全县家庭农场还处于起步阶段,不仅数量较小,而且从规模、品牌等方面的生产经营仍处于较低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扶持壮大。
(作者张斌系永昌县经营管理站干部)
知识出处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本书记述了永昌县农牧、林业、水利、电力、史料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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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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