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轮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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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1713
颗粒名称: 第一轮土地承包
分类号: F321.41
页数: 1
页码: 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第一轮土地承包情况,1982年,农村普遍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全县共有893个生产队,3.12万户,15.93万口人,全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俗称大包干),承包期限15年。
关键词: 永昌县 第一轮土地承包 土地改革

内容

1982年,农村普遍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全县共有893个生产队,3.12万户,15.93万口人,全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俗称大包干),承包期限15年。1983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式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3年初,全县农村100%的生产队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包干到户),包干到户就是在坚持生产队经济主体地位,坚持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生产队把耕地承包到户耕作,把牲畜、农具固定到户管理使用,实行分户经营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特点是社员包国家任务,包集体提留,即“上交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余都是自己的”。全县一轮土地承包耕地56.28万亩。1985年,全县各类专业户达4384户,其中,种植专业户3511户。1986年4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从司法角度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规范。198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这是建国以来第一部土地管理法,以立法形式对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进行立法保护。
  1987年5月,在东寨乡上三坝村,针对“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旧体制解体后,农村经营体制产生的问题,进行改革集体资金管理办法的试点工作。对原有集体积累资金清理核实后,实行以“权在集体,折股到户,民主管理,内部借贷,计息分红,扩大增值”的管理办法,建立了全县第一个农村合作基金会。全县陆续到1992年上半年,建立起合作基金会110个,占村组织的100%。
  自1983年包产到户至1990年底,按照《甘肃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试行办法》,经过整顿,全县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3013份,林业合同63份,园艺合同21份。在各业承包合同趋向完善的基础上,建立了乡村两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纠纷仲裁机构。
  1991年,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全县进行完善双层经营,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各乡镇按照各自实际,一次性铺开或分期分批进行,于当年10月底以前,全县农民签订农业土地承包合同。当年全县土地承包户4.1万户,承包人口17.50万人,承包耕地面积49.33万亩。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延伸到1998年,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每隔3年或5年进行一次土地小调整。1996年,全国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延包工作。于1998年底,全县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延包工作,延包期一次性定为30年,从1996年起,至2025年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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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本书记述了永昌县农牧、林业、水利、电力、史料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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