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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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1712
颗粒名称: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分类号: F321.41
页数: 2
页码: 12-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情况,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贯彻中央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尊重生产队的经营自主权,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普遍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关键词: 永昌县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土地改革

内容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贯彻中央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尊重生产队的经营自主权,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普遍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包产到户”。1979年至1980年,全县普遍推行定额管理,小段包工。1981年,继续实行定额管理,小段包工的生产队731个;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生产队21个;包产到户的生产队9个;包干到组的生产队19个;实行其他形式责任制的生产队6个。1981年,根据市委的要求决定,分别在焦家庄公社杏树庄大队、河西堡公社河西堡大队、六坝公社团庄大队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于9月中旬开始,10月上旬,分别建立了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等不同形式的责任制。此后在东寨公社龙口大队和下四坝大队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的试点工作,试点结束后,东寨公社认真总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验和教训,起草了《东寨公社关于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意见》1982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真正为“包产到户”正名。1982年底,东寨公社全公社11个大队、85个生产队全部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过去人民公社高度集中统一、僵化的经济模式,增强了农村经济活力,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知识出处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本书记述了永昌县农牧、林业、水利、电力、史料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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