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1706
颗粒名称: 土地改革
分类号: F301.1
页数: 1
页码: 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农村土地变革情况,据永昌县土改前各阶段占有耕地统计资料记载,全县原有耕地64.3万亩。1951年9月,县委根据上级指示召开土改工作会议,成立土地改革委员会。在土改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划分了阶级成分。
关键词: 永昌县 农村 土地变革

内容

据永昌县土改前各阶段占有耕地统计资料记载,全县原有耕地64.3万亩。其中,地主占有20.1万亩,人均22.04亩;半地主式富农3536.3亩,人均44.76亩;富农3.25万亩,人均9.58亩;小土地出租者1.62万亩,人均10.2亩;中农20.91万亩,人均5.7亩;贫农14.01万亩,人均3.79亩;雇农1.28万亩,人均0.56亩。据上所述,只占农村总人口13.84%的地主富农拥有耕地23.35万亩,占总耕地的36.31%,人均18.66亩,为贫农的4.9倍,雇农的33.3倍。而占农村人口49.1%的贫雇农仅有耕地15.3万亩,占总耕地的23.78%,人均2.56亩。
  1951年9月,县委根据上级指示召开土改工作会议,成立土地改革委员会。抽调干部580余人,组成土改工作组,按照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路线和政策,于10月1日开始,在城关区进行土地试点工作。尔后除涉及沙沟寺藏族乡外,分三期,相继在全县5个区30个乡进行土改,至1952年3月结束,历时一年五个月。紧接着又进行了土改复查。
  在土改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划分了阶级成分。全县总计20382户,定地主770户,半地主式富农6户,富农251户,中农240户,小土地出租者4689户,贫农6993户,雇农5096户,工商业者289户,其它2048户。通过土改,全县没收地主的土地23.12万亩(包括征收的土地数),耕畜7000头,农具4.53万件,房屋1.38万间,粮食1.82万石;总耕地64.3万亩,人均5.98亩。经民主评议,将其分配给10889户5.75万人,占总人口的47.3%的雇农、贫农、中农及城镇部分无职业的居民,废除地主放债粮食5215石,焚烧了地主保存的各种债务协约和账本。

知识出处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十二辑》

本书记述了永昌县农牧、林业、水利、电力、史料等情况。

阅读

相关人物

王发龙
责任者
张材芝
责任者
董建德
责任者

相关地名

永昌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