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永昌婚丧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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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一辑》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1694
颗粒名称: 解放前永昌婚丧风俗
分类号: K892.22
页数: 6
页码: 144-1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解放前永昌婚丧风俗情况。
关键词: 永昌 婚丧 风俗

内容

一婚嫁
  男女婚姻,被看作终身大事,所以人们对婚嫁礼俗向来就很讲究。民国时期汉族的婚俗与清朝大同小异。必须经过求婚、订婚、过礼、迎亲四步手续。
  男女十五岁左右,开始议婚订婚。十七、八岁即可结婚。预定向某家求婚(俗叫“说媒”,即古礼俗中的“纳采”、“问名”)。先请媒人去女家商谈,得到女子父母同意,取得女庚帖,按男女生辰八字合婚后,再约定吉日,媒人同男子(即未婚婿)和一、二位男方亲友,带着男庚帖(合称婚书)和衣料、合卺(永昌方言读“久”,是内装婚书,外摆面蒸的大干粮和酒瓶的双礼盒)、肉方(长方形的两大块肉)、钱币等礼物去女家“订婚”(俗叫“押婚”,即古礼俗中的“纳吉”、“纳征”),女方收了礼物,款待来客,并赠给未婚婿一两件礼物。此后,每逢中秋节,去女家送月饼糖果叫“送节”。结婚的这年春节,必去女家拜年,预示着在这年内要结婚。结婚前,先商得女家同意,再选定日期,叫“择令月”,数月前给女家送钱币礼物,叫“过礼”(即古礼俗中的“请日”),正式告知结婚日期。女方亲戚请即将出嫁的姑娘吃饭,表示饯行,届时,未婚夫、媒人和男女亲友二人去女家“迎亲”(即古俗礼中的“亲迎”),女方招待后,于傍晚前迎亲到男家(清河地区在日出前迎亲到男家),由新娘的亲哥或堂兄将新娘抱到堂前,面向西方的长庚星与新郎同拜天地,拜双亲。主持仪式的道士,喃喃念咒,用秤杆挑去新娘的盖头,新夫妇第一次见面。新郎端起“宝斗”和怀抱宝瓶的新娘先踏着沙毡(山羊毛毡),走过白毡和红毡,俗叫沙毡倒白毡,寓有“步步好过”的愿望,再跨过备着马鞍的门坎。扶起倒着的油瓶,步入洞房。同饮“交杯酒”。将插着三支箭、画着狮子,上写“金毛狮子在此”的圆盘状物——“冲天虎”,从新娘坐过的轿车子上摘下来再挂到洞房门上,说能避邪。次日清晨,新郎去新娘家回拜,叫“回亲”,新娘家用五味水饺招待。说是让新女婿品尝酸甜苦辣咸各种滋味。在这时候,新娘梳洗打扮,改长发辫为“发结”(俗叫“撑撑子”),叫“〓头”,表示已成了媳妇。根据新女婿回访情况,男家派车迎接女方亲戚来做客,设宴席招待一至二天;其间,摆出嫁妆,让亲友们观赏新娘的针黹工艺。初婚的头一、两天晚上,男青年齐集洞房,让新夫妇合做粗俗的动作,合说诙谐的酒令,逗人频频大笑,叫“闹房”,又叫 “禳床”,说是禳去煞气,实际上是闹去小两口儿的羞涩情绪。
  第四天,新夫妇同去娘家回拜父母和哥嫂,叫“回门”。当天回来,新娘下厨房参与做长面叫“试刀面”,让公婆品尝新媳妇的饭菜手艺。结婚刚满半月,娘家请新娘去住上十余天,连同在婆家合起来刚满一个月,叫“站对月”。结婚的次年,新娘必须于正月十五日和五月初五日前,站一次娘家,叫“躲灯”和“躲端五”。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以后,办婚事有所简化,不硬性合婚,不严择令月,城市开始以典礼形式代替拜天地。
  媳妇死了丈夫叫“寡妇”。清末以前,妇女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夫死不能再嫁,寡妇改嫁要受到社会的谴责和家中的刁难,寡妇再嫁一直是一个社会问题。在民国时期,寡妇再嫁仍受到多方的责难和本族的干涉。由于婆家重索财礼等,阻挠寡妇婚事,形成了“抢寡妇”的恶习。民国十八年(1929年)以后,寡妇改嫁逐渐得到社会的同情和支持。
  二殡葬
  民国时期的丧葬礼俗与清朝同,汉族全行土葬,墓地必先请阴阳选看所谓风水宝地。棺材以柏木为上,松木次之。贫困人家只用杨柳杂木拼凑成棺,俗叫“行材”,意为有木匠行里制做的下等棺材。但都油刷大红色,士绅家讲究用画着龙形虎爪贴金的“鸱虎”棺材,个别无力买棺者,只好卷上草席掩埋。一般无停柩过久的习惯。如子孙先死,可用土块先泥锢其棺于墓地附近,俗叫“寄坟”,待将来与老人的灵柩同时迁入墓地埋葬。死了老人,必请道士做纸幡纸俑,设坛念经,丧葬礼俗繁琐,封建迷信彩色浓厚。丧葬中讲究安静,除僧道的“法器”外,禁忌鸣炮等大的响动。一般有病的老人,在弥留之际,亲友带着食物来看望。咽气(又叫落气)前,穿上以红布做里的“老衣”。缝做“老衣”用丝棉布料,忌用皮毛。落气后,口内放一银制或玉制首饰等物,四肢平展,仰面挺放在床板上,用一根红线绳绊着双脚,一张棉花团盖着面孔,尸体下横放三股麻束,以便搬动。头前献一只鸡和顶插红枣的一尖碗半生米粥,叫“到头饭”,请道士来念几句经,叫“开路”,然后将死者移入上房(又叫堂屋)或其它空闲屋里,脚右头左,横着门挺放停当,再准备悼念殡葬。唯有西乡的赵家,仍保留着五百年前蒙古族的古俗,人死不“开路”,不烧“黄昏纸”,不在门外哭,不做纸俑,只将死者从“七星面灯”上抬过,挺放于上房,再行殡葬。
  死者的亲生子女叫“孝子”,穿白布粗缝的长襟孝袍,也叫孝衫”,不戴帽,头顶长白布和肩搭长麻辫,从背后拖到地上,叫“披麻戴孝”,手拄“丧杖”,去请叔伯、舅父、姑母、岳丈等近亲,叫“报丧”。孝子请客不进亲友家,在门外跪请。路上逢人便磕头,表示死了父或母。并出示讣告,告知死者生年、死因、逝时和殡期。每天黎明和黄昏时分,全家哭啼去门外烧纸钱,叫“烧黄昏纸”。第三天亲戚来烧纸钱吊丧,献面蒸的“花顶桃”。七天请道士做“首七”,念经后孝子头顶的白布改做孝帽,收起麻辫缠于腰间,叫“成服”。并请老舅家人来亲视入殓,钉住棺材,叫“掩棺”。到追悼前一日,房院门楹贴白纸对联,挂起五色纸幡,摆出纸糊的车、马、童男女、夯夫等纸俑‘俗叫“纸货”,请道士来设坛念经,替死者忏悔。孝子跪大门外,迎“上奠”的亲友;给甥、婿、侄等晚辈戴孝帽,叫“赐孝”。“上奠”祭品多为面蒸的象瓜皮帽的“馒头”。外甥和女婿有献全羊的叫“摆祭”。在馒头上再加各式各样面做的祭花者叫“全祭”;也有送挽帐联的。有些士绅家还请塾师先生为礼宾和吹鼓手作乐师,赞行三献礼,叫“家祭”。午后,全家老少和亲友,依次跪灵堂,将茶、酒、糕点、糖果、饼食等徐徐装入一小口瓷质的“食饼”内,叫“辞灵”。当天晚上,道士做最后一次道场,叫“放施食”,焚烧纸货,郊奠汤饭饼食,说是施食孤魂野鬼,追悼活动结束。
  次日清晨天不亮,即“送殡”,抬扶起灵柩,由魂幡导前,孝子怀抱着上书死者名讳和子嗣姓名的“神柱”,肩拖一匹白布随灵后到坟地葬埋。第三天再用土堆好坟丘,叫“攒三”。死了老人一般在“首七”(七天)、“三七”(二十一天)、“七尽”(四十九天)、“百日”和“头周年”,都请道士念经,至“百日”或“头周年”释服,又叫“除服”,俗称“抹孝”。民国二十五年(1936)以后,殡葬礼俗略有简化,一般“七尽”或“百日”即抹孝,已不行大、小祥除服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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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一辑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一辑》

本刊挖掘、整理、收录甘肃省永昌县近现代历史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科技、民族、宗教、侨务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文史资料。本辑选登了《永昌历史沿革》《永昌古文化遗址》和《西路红军在永昌》等20篇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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