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教育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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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一辑》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1692
颗粒名称: 永昌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教育概况
分类号: K928.642
页数: 14
页码: 122-1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教育概况情况。
关键词: 永昌 教育 概况

内容

清朝的教育,基本是沿用明代的科举取士制度,直到光绪末年,才革除科举制度,兴办学堂。
  清末时期的教育
  一、清期沿用明代教育制度,府置教授1人,训导4人。州置学正1人,训导3人。县置教谕1人,训导2人,掌管教育。府、州、县均设儒学,又称学宫,是生员学习的场所。光绪末年,清政府提学使令县儒学改为劝学所,为教育行政机构,所设劝学总董,后改为劝学院长,主管教育工作。此外,还设有书院、义学、私塾。书院,始于宋代,大盛于明、清,是地方的最高学府,一般有举人和贡士主持。我县最早的书院为清乾隆十二年(1747年)知县李炳文倡建的丽泽书院,在县城内西北隅明伦堂东侧(后并入云州书院),乾隆二十四年,知县郭昌泰带头捐银300两,全县士绅响应集资办学,共捐银3000两,在县城内西北隅建房三十多间,建立云川书院(今城关镇二小),取云蒸而益上,其象为升,川流不息之意,故名云川。规模壮观,书院落成时,邑人黄时(副贡)任书院山长,曾撰写了《创建云川书院记》。云川书院历时147年,为永昌培育人才,功绩显著。至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改为永昌县高等小学堂,设教习1人,学生定额三十名。
  义学,又称社学,取举义办学之意。为民间子弟读书而创办的学校。义学由官方倡建,地方绅民捐资赞助,推选学品优者为师。清乾隆十二年,知县李炳文与县教谕上官可观倡建义学6所,分设于县城文庙街、清溪堡(今八坝)、永安堡、新城堡(今新城子)、宁远堡。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知县李登瀛捐资在县城西南隅又建义学1所。
  私塾,俗叫私学,相沿己久,二千多年前的孔夫子就是创办私学的祖师。明代己有各地自发兴办的私学。至清末私塾遍于全县乡村,个别富户大院也有设家庭私学的。到民国初期,全县有私塾80余所,仅清河地区就有私学31所。私塾的名称一般以师姓取名,师傅姓赵的叫赵家学,师傅姓李的叫李家学。到1951年全县还有私塾所,后都改为公立初级小学。这些私塾、义学和书院,没有初、中、高级别之分和上下辖属关系。
  二、明万历九年(1581年)夏,胡执礼谢病归乡期间,置学租粮333.07石(每石400市斤),作为教育经费,其中府学分食30石,县学分食303.07石,以资助廪贫生员。清乾隆二十四年(1799年)知县郭昌泰筹集基金2000两,以分典生息,供云川书院岁修和师生费用,以补教育经费之不足。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知县李韦斋征得休闲荒地,招民垦种,以地租收入,供义学经费。私塾一般请师傅1人,师傅的报酬,古称“束修”,每人每年粮食2至4石,由学董负责筹集。每逢春节、端阳、中秋、冬至四节,由家长、学生自愿给师傅赠送节礼,以表示对师傅的敬意。
  三、私塾、义学、书院所学课程,由启蒙教材到四书五经。私塾和义学的教育对象,主要是七、八岁到二十多岁的青少年儿童,学生多则5、60人。少则2、30人。个别的家庭私学只教富家子弟2、3人。初入学儿童先学《三字经》、《百家姓》、《弟子规》、《朱子家训》等启蒙课本,再读《四书》、《五经》。还穿插选读《五言杂字》、《七言杂字》、《千字文》、《千家诗》等。教学方法,主要是死念、死背、记生字、学书法,很少讲解。对学习不好或违犯校规的要打板子,顶砖头罚跪,进行体罚。年龄较大的学生,给讲解《四书》中的《论语》、《孟子》,令学生回讲、对字、对词、对对联、学习写文章,培养参加府、县考试的童生,再进一步读讲《五经》诸子百家著作,习作高一级考试的八股文等。清末清河地区新堡子张乘机(副贡)执教私塾,教学有方,在历年府考所取的文生(秀才)较多。新堡子赵履中(廪生)办的私学,执教严谨,享有盛誉,学生常达6、70人,仅在他家食宿就读的外地学生就有2、30人。还有杜家寨杜正礼办的杜家学,宁远堡上沟赵建林办的赵家学,梅家寺张纬(字子经)办的张家学等都是当时很有声誉的私塾。云川书院以《四书》、《五经》为教材,读诸子百家的著作,讲解研讨经史大意,讲“三纲五常”、“忠孝节义”,学习八股文,培养通经博文的岁试生、科试生。
  四、科考取士是清朝的教育实质,也是念书人苦读奔竞的最终目的。其考试制度,分县、府、乡、会四级考试,考取生员、贡生、举人和贡士(即进士)。经过童试录取入学的称生员,又称庠生,俗叫秀才。永昌县岁考文武生员各12名,科考文生12名。生员在儒学内月课季考成绩好的为廪生,也有经过府考直接从童生中考取廪生的。其次是增生,都有一定名额。凉州府学所属武威、民勤、永昌、古浪、永登五县学额,廪生、增生各20名,皆二年一贡。
  我县赴凉州府场考试的童生,由廪生保举,经廪保(管理童生报名入考的人)准许的合格童生,即先行县试草榜有名的童生。府试春季开场,称春试场,按分配的文武生定额,科考录取为文生,在文生中推选优哀者为廪生,每年享食小麦3.6石(每斗6升,合24市斤),由公家供给,俗叫“廪麦子”,称廪膳生。仅享12年,取消廪生资格,给予“按贡”称号。廪生缺额,依次递补,廪生规定名额之外,又增加的文生,称增广生员。
  经府试录取的文生赴省考,称乡试,也叫上围场,在秋季开场,又叫秋试场。被录取的叫贡生。贡生有“五贡”,每二、三年由地方选送年资长久的廪生入国子监就学的称“岁贡”;逢特诏考选的生员称“恩贡”;每三年由省学政择优保送国子监的生员称“优贡”;每十二年由省学政选送参加朝考合格的生员称“拔贡”;乡试取入副榜,并直接入国子监就学的生员称“副贡”。此外,还有用捐纳金钱取得名位的生员叫“例贡”,或“捐贡”,俗叫“捐班子出身”。
  据《永昌县志》载,明代考取拔贡10人,取岁、恩、优、副、按贡111人,合计121人。清代考取拔贡11人,取岁、恩、优、副、按贡205人,合计216人。明代276年,清代267年,合计543年间,共考取拔、岁、恩、优、副、按贡生337人,每年平均不到1人。
  考取举人的乡试,原为陕甘两省合围,考场设在西安。至清光绪元年(1875年),陕甘总督左宗棠奏请分围,兰州始设举场,由贡生、拔贡及优秀文生(秀才)参加乡试,考取举人,第一名称“解元”。永昌县明代取举人8人,清代取举人16人。明、清两代考取武举人132人(其中清代124人)。
  举人赴京考进士(又称贡士)叫“会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包括复试、殿试和朝试。每逢辰、戌、丑、未年份的春季由礼部主持,也叫 “春围”或“礼围”,考取者为贡士,首名为会 员。由皇帝亲自主持的为殿试,因考场设在皇宫的宝和殿,所以叫殿试。殿试分一、二、三甲,一甲三人,为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首名为传胪,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殿试考取的总称为进士。明、清两代永昌考取进士6人,其中清代3人。清代考取武进士2人。
  民国时期的教育
  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开始革新教育,改变教育行政机构,规定学制,革新教材,兴办学校教育。
  一、民国五年(1916年)将劝学院长改为劝学所长,由清光绪辛丑科补行庚子科举人王裕基首任劝学所长。将明清时期的儒学从县城东北隅的文庙内迁至东大街。民国七年,在儒学内设教育会。民国十五年,劝学所改为永昌县教育局,迁到西街小庙会馆办公,全年经费343元,设局长1人,文书、事务、督学若干人,管理全县教育。县以下区设教育委员1至3人,办理本区学务。民国二十五年撤教育局,设教育科,科长1人,科员、督学、事务3至5人。
  民国政府规定三级学制,分为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初等教育又分初级四年,高级二年的六年制小学教育。
  民国元年改永昌县高等小学堂为永昌县立第一高等完全小学校。民国五年将农村的30多所私塾改为公办的初级小学,称为国民学校。在朱王堡郭家学的基础上设立永昌县立第二高等完全小学校,由清末庚子科举人马东壁首任校长。民国七年,县知事李家藩在县城西街小庙倡设县立女子初级国民学校,校长王裕基。同时,在宁远堡设立永昌县立第三高等完全小学校,由贡生余殿候任校长。至民国二十年(1931年),全县有县立完全小学3所,初级小学38所(其中女子初级小学1所),学生共1953人(其中女生43人),并开始有去武威、兰州等地上中等学校的学生了。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武威驻军骑五军军长马步青在县城东大街设永昌县私立第一青云小学,民国二十八年在朱王堡设永昌县私立第二青云小学,民国二十九年在宁远堡设永昌县私立第三青云小学。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县长王鼎新在新城子设立永昌县鸾鸟乡中心国民学校,改县立完全小学校为乡镇中心国民学校,改乡镇初级小学为保国民学校,并报请省教育厅长郑通和批准,在县城西南隅药王庙创立永昌县立初级中学(今永昌一中),当年秋季招收学生12名。至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县城有初级中学1所,学生14人,教员5人。各乡镇中心国民学校5所,分设21班,学生700人,教员24人。各乡镇保国民学校63所,64个班,教员64人,学生2338人。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在五坝设永安乡中心国民学校。民国三十五年给蒋介石祝寿献校,将私立第一、二青云小学改为永昌县一、二中正小学,经费由县政府筹集。第三青云小学停办,宁远乡中心国民学校搬入该校。次年又将第二中正小学改为永宁乡中心国民学校第二部。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马步芳势力重返河西,第一中正小学又恢复私立青云小学名称。
  1949年全县有初级中学1所,乡镇中心国民学校6所,保国民学校64所,私立小学1所,教职员139人,在校学生3118人(内女生57人),永昌解放后,9月底由县人民政府接管。
  民国时期,兴办学校教育,对实施国民义务教育,提高群众的文化水平,起了一些作用。三十八年间仅有大专院校毕业生26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永昌县成立民众教育馆,但人员少,经费不足,设备极简陋,只陈列几件明代盔甲,推行社会教育只是形式而已。抗日战争期间,普遍推行成人扫除文盲教育,各学校和民众教育馆办起了扫除文盲和宣传抗日为主的识字班,职工兼教师,因多种原因,没有坚持到底。
  民国三十五年,县长李兆瑞拨经费,派教师在沙沟寺(今肃南县皇城区泱翔乡)筹建保国民学校1所,是我县历史上首次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办的学校教育。当时招收藏族男童20多人,至1949年学生发展到40余人。
  二、民国初年推行新的学校教育,设国文、算术、修身、体操、图画等课程,废除《四书》、《五经》等。县城小学改称师傅为先生,行鞠躬礼。但因请来的教师多为私塾师傅和秀才举人,仍以《四书》、《五经》教学,农村初级小学仍按私塾办学,继续用简单的“先生讲,学生听”,死念死记死背的教学方法,没有改变体罚。民国二十年后,完全小学高年级开设社会、国语、算术、历史、地理、自然、体育、童训、音乐、图画、手工劳作等,一度加授英文。中年级减去历史、地理、自然,加授常识。低年级减去常识课。小学高、中年级每周一次作文,习字是中小学必修课。开始有中学毕业生担任小学教师。二十五年以后,始有师范毕业生担任小学教师,中小学一律按照国家规定的新课程教学,改“社会”为“公民”,中学加劳作课及英语、生理卫生、动物、植物、物理、化学、代数、几何等课,坚决废除《四书》、《五经》和废除体罚学生。抗日战争期间,农村保国民学校,多用庙宇改作教室,一律用国语,算术、常识等新教材教学。但抗战后期,中小学课本极缺,给教与学都造成困难。
  三、民国初期,教育经费田县财政列支。十六年至十八年,县政府每年拨给白银1498.7两,二十年为2459元,二十三年全县教育经费支出达4783元,二十四年拨给法币10290元;三十三年拨支154682元。全县有学田1128.7亩,征收租粮147石,连同明、清遗留的学租粮,仍供各完全小学享用。三十二年统一清丈地亩后,实行新的田赋计征政策,取消学租粮和学田租粮。抗日战争前,小学教师人均月工资,初级小学60元,完全小学80元。抗战期间,由于物价上涨,法币贬值,尽管不断的增加生活补助费,工资越来越不起作用。二十九年由地方附加粮项下,中小学教师每人每月发小麦5市斗(合80市斤),三十二年增加到9市斗,三十五年中学教师增加到20市斗,中心国民学校增加到13市斗,勉强解决吃饭问题。如三十七年第一季度,县立初级中学教职员人均月工资法币73280元,生活补助费4853元,合计121813元,由于物价上涨三万多倍,只能买到小麦160多市斤,所以中小学经费十分紧张,保国民学校几乎无经费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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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一辑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一辑》

本刊挖掘、整理、收录甘肃省永昌县近现代历史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科技、民族、宗教、侨务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文史资料。本辑选登了《永昌历史沿革》《永昌古文化遗址》和《西路红军在永昌》等20篇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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