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匾”与“人头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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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一辑》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1690
颗粒名称: “铁匾”与“人头杆”
其他题名: 西大河水源林的历史和现状
分类号: K928.642
页数: 6
页码: 112-11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铁匾”与“人头杆”精神,加强管护开展大面积的封山育林和人工更新。
关键词: 永昌 铁匾 人头杆

内容

西大河水源林约1006448亩,其中有林地471584亩,分布在河脑各沟、河坝岸滩和大河峡谷。这些天然森林,涵养着西大河水源,是永昌全县过半数耕地的“命脉”和过半数农民的“命根子”。因此,对它的管护工作,历代官府和百姓都很重视。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政府为了管护好西大河水源林,曾将护林防火法条铸成铁匾,悬挂于插剑门的石崖上,让群众遵守执行。法条大意为:对砍伐森林者,当地群众可以“先斩后奏”。若发现偷砍森林者,可先砍其头,悬挂在西大河口芨芨窝的“人头杆”上示众,再向官府告状,官府查明案情,可奖励护林者,从严惩处毁林人,诸如拆毁其房屋,罚粮食以至判徒刑。“铁匾”布法护林,直至清朝末年。在这期间,据说曾发生过两起较大的偷伐森林的案件:一次,发现西大河一林区被偷砍树木三百余株,西五坝士绅推举代表上县禀报,知县一听,事关重大,当即扣留士绅代表,责令限期查报。士绅们即雇了穷苦农民贺某顶替坐了牢,然后继续访查,因查无结果,贺当了替罪羊被斩首,在“人头杆”上悬头示众;事过若干年后,又缉获一个偷砍林木的上川人,照章杀头示众,同伙在逃走时,把准备拉用木料的车抛弃林中,直到朽坏,无人敢来认领。故此,人们便将这片林子叫“车盘林”。
  民国初年,铁匾坠落于河水中。时值社会动乱,政府放松了森林的管护,西五坝农民自订护林乡约,管护森林。规定对偷伐林木者,要拆毁其全部房屋,视其轻重罚粮食十五至二百老石不等(每老石约四百市斤),并没收其青苗地,还将伐林者拉到五坝龙王庙上,让群众用柳条痛打一顿,然后送官府法办。乡民间盛传“宁可穷三年,不可犯木案”的谚语。由于长期严加管护,西大河的水源林非常茂密,如黑林中,即是白天,也林木蔽日如同黑夜,“黑林”因此而得名。关熬洞子林中,就是单人步行,也难通过。整个西大河呈现着林茂水丰的景观。
  二十七年(1938年),军阀马步青派军队在西大河砍伐大树,从此林禁大开。后经群众告状抗议,国民党政府虽然注意了水源林的保护,但偷伐林木事件,时有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即在西大河成立林场,大河坝设护林站,开展护林工作。五十年代中期,在老林门进行人工移苗造林。1964年,省上将西大河水源林区总面积881505亩,其中有林地469230亩,划给山丹军马场接管后,这个场没有完全按照“防护林”和《交接书》的要求抚育管护,以单纯用材方式经管这片森林。每年根据总场下达的木材数量和分场部领导随时批准的需材便条进行采伐,多在采运方便的地方,不分林缘林峰,成条成带或一窝子一窝子地砍活树伐大树,致使林分大开“天窗”。如关熬洞子林区,,山坡陡峭,岩石裸露,土层很薄,树木生长在巨石间和石缝中,林木高大茂密,仰面不见天日,人畜难以通行。五十年代,中央林业调查三队提出西大河水源林属于禁止采伐区。七十年代初,砍树修路,在这1700多亩云杉林中,共砍树木2300株。据林内见方抽查,砍去的占总株数百分之六十;其它林区程度不同的有类似情况。灌木、柏树,不视为森林,任其砍伐踩踏,多已稀不成林。
  由于长期乱砍滥伐,很少进行抚育更新工作,林地面积和蓄积量均有所减少。据1978年11月武威地区林业大检查工作组调查:整个林地面积比移交时少了25.1万多亩,森林面积减少77657亩,其中乔木林面积少了1065亩,疏林面积却增加3580亩。云杉乔木林的蓄积量,连同最低生长量计算在内,还少63240立方米,减少了30%。据西大河水文站记载:西大河总来水量:1965年前的十三年为233000万立方米,1966年后的十三年为198860万立方米,较前减少34140万立方米,年均减少2623万立方米。前十三中有四个平水年,五个丰水年,四个干旱年,后十三年中出现四个平水年,二个丰水年,七个干旱年。前后相比,丰水年减少三个,干旱年增加三个。再以西大河的地表水来看:本世纪五十年代,年均径流量为1958亿立方米;六十年代减少为1458亿立方米;七十年代减少为1165亿立方米,比五十年代减少了40.5%;八十年代仍在继续减少。过样严酷的教训,并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1987年12月,军马四场在黑林沟约696亩林地上砍伐和清理出木材251立方米,其中大部分是活树、好树和霸王树,活树占81.5%。永昌县政府发现后,即报请省政府派工作组制止砍伐。与此同时,金昌市十六位市、县、区政协委员联合呼吁:紧急枪救西大河森林资源。甘肃省人民政府为了处理军马四场违犯《森林法》和有关林业规定超批复、超限额采伐林木的问题,以防止再发生类似事件,于1988年5月25日,由副省长路明在兰州召集省、地市、县有关部门和兰州军区后勤部、山丹军马场管理局的领导同志,就祁进山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以及山丹军马四场在祁连山林区的超批复、超采伐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将决定的问题,以甘政纪(1988)7号文件发了《会议纪要》。纪要指出:“祁连山水源涵养林是河西人民的‘命根子’,是河西商品粮基地建设的物质促证,对维护本地区生态平衡起着重要作用,因此要十分珍惜;特别是国务院已批准将祁连山列为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更要加倍保护,禁止任何方式的采伐”。并决定“西大河森林资源位于永昌县境内,在不改变森林资源权属的原则下,今后,西大河森林的护林防火,林木病虫害防治,制止乱砍滥伐等工作,由永昌县负责实施;军马管理局负责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管理,共同管理好这片森林”等。为了贯彻这个精神,县政协组织委员协同县林业局于1990年6月25日,深入脑儿墩、平羌口、鸾鸟口、乌龙口以及西大河峡谷的关熬洞子,大黄、黑林诸林区进行了视察。对曾遭滥伐的林区,自然更新缓慢,建议有关部门,在加强管护的同时,开展大面积的封山育林和人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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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一辑

《永昌文史资料选辑 第一辑》

本刊挖掘、整理、收录甘肃省永昌县近现代历史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科技、民族、宗教、侨务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文史资料。本辑选登了《永昌历史沿革》《永昌古文化遗址》和《西路红军在永昌》等20篇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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