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把好“三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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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祝巍山文史论稿》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1327
颗粒名称: 五、把好“三审关”
分类号: K290
页数: 2
页码: 38-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地方志实行三审制度,意在通过各级审稿,把志书中存在的大大小小的问题,甚至是一个错字,都要纠正过来,逐步使志书质量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符合出版要求。“三审”即初审、复审和终审。
关键词: 永昌县 地方志 新方志

内容

地方志实行三审制度,意在通过各级审稿,把志书中存在的大大小小的问题,甚至是一个错字,都要纠正过来,逐步使志书质量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符合出版要求。“三审”即初审、复审和终审。初审是由本级编委会审查;复审由同级党委、政府审查;终审由上一级党委、政府审查,并验收批准出版。审稿时必须全面审查志稿的政治观点、史实、体例、地方特点、保密、文风等问题。但各级在审查时,可各有所侧重。初审,除把好政治关外,主要应核实史料、纠正谬误、删繁补要、统一体例和统一行文;复审,主要把好政治关和史实关、保密关;终审,主要是把好政治关、保密关, 审查验收,批准出版。 审查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初审,先把志稿按个人所长分配给编委会委员审查,也可邀请一些业务部门的专业人员和离退休干部帮助审查。复审时,当由党委、政府的领导同志分口把关审查,也可以委托或责成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代为审查。终审,要指定专人或委托有关业务部门代为审查。各级审稿结束后,审稿人要签名盖章,以示负责,并且要写出评语。上报审批时要有报告,审查验收后要有批文。 各级审查时,一般应提出一些统一的要求为好,比如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作出记录,注明出处,对有些纠谬的问题,最好能把补正的意见提出来,以便考证和修改;审稿人不要在原稿上批、改、划,以免不解原意而改错或划错,同时,审稿人一般不是统审全志,大家都改会造成混乱;集中各方面意见,仍由总纂者组织人力进行认真修改,或者由各级审稿负责人与总纂人员共同协商修改。 注:①②中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文件 (此文于1991年5月,在张掖地区召开的全省地方史志研讨会上交流获优秀成果论文三等奖。发表在金昌市委党校《祁连学刊》1992年1期,后载于《甘肃史志通讯》1996年第1期。2011年被收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编辑的《中国当代社会发展报告·文论卷》中国传媒出版社)

知识出处

祝巍山文史论稿

《祝巍山文史论稿》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共分五个部分,70余篇文章,40余万字。内容涉及地方志理论研究与实践、地方历史研究与探微、历史轶事研究整理以及散文诗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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