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永昌县北海子湿地生态公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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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美丽的北海子》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1107
颗粒名称: 关于《甘肃省永昌县北海子湿地生态公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北海子金昌市环保局关于《甘肃省永昌县北海子湿地生态公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文件。
关键词: 金昌市 环保局 意见

内容

永昌县人民政府:
  你单位委托甘肃经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甘肃省永昌县北海子湿地生态公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依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我局于2012年3月4日在永昌县组织永昌县政府、永昌县环保局,永昌县发改局,永昌县规划办,永昌县林业局、永昌县水务局、永昌县北海子景区建设办公室、永昌县城关镇,规划编制单位—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环评单位—甘肃经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并组成7人专家审查小组(名单见附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环评单位根据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完善。现对《报告书》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1、同意专家组对该《报告书》的技术审查意见。永昌县北海子生态公园总体规划符合区域环境规划,通过规划的实施,可实现水资源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恢复的目标,在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同时,规划可行。
  2、因规划涉及金昌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规划的实施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可持续发展,坚持保护优先、修复湿地、合理开发的原则。依照相关法规,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建设对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有污染、有损害的项目。
  3、规划的实施应依托永昌县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垃圾收集转运站、集中供热、供电等所必须的基础设施。4、依规划加快实施公园内农户搬迁、退耕还湖(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严格控制入园车辆等,切实保护北海子湿地及水源地生态环境。鉴于东湖景区引水建湖内容与金昌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及相关规定不符,建议取消。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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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北海子

《美丽的北海子》

美丽的北海子》这本全景式反映北海子湿地风景区丰富的旅游资源、深邃的文化底蕴和辉煌发展历程的书。本书集文学性、艺术性,鉴赏性、趣味性,历史性、资料性为一体,汇诗赋、书画、摄影、记述、文献等文化要素于一体,着力挖掘县城北环路以北,北海子湿地风景区宗教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历史传说、人文景观和名人轶事,赋予浓郁的文化气息和生命色彩,可品、可赏、可鉴、可赠、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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