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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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美丽的北海子》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1093
颗粒名称: 决策篇
分类号: D630.1
页数: 48
页码: 3-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昌县关于北海子下发的文件通知。其中包括中共永昌县委批转《政协永昌县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北海子武当山景区绿化和建设的建议案》的通知、中共永昌县委 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举全县之力推进北海子景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北海子湿地风景区建设的决议等。
关键词: 永昌 决策 文件

内容

中共永昌县委批转《政协永昌县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北海子武当山景区绿化和建设的建议案》的通知
  县委发〔2009〕21号
  县政府党组:
  《政协永昌县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北海子、武当山景区绿化和建设的建议案》已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现予批转,请结合实际,积极采纳其中的意见建议,认真组织实施。一要切实加强景区保护。严格落实北海子、武当山景区湿地禁牧措施,严格禁止一切违规建设活动,对景区内和周边村社的居民要逐年进行搬迁安置,做好景区环境保护工作。二要切实加大景区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景区总体规划,编制详细性建设规划,并严格执行。多渠道筹措资金和发动社会力量,加快景区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三要切实加强景区管理。进一步理顺景区管理体制,按照管理权下放的原则,应将北海子、武当山、校场山统一交由城关镇管理,切实解决景区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以及湿地、林木管护等问题。四要切实加强鹿苑和死亡沙枣林改造建设。按照保护湿地、保护生态的原则,组织专家分析论证,制定详细的改造规划,稳步推进死亡沙枣林改造建设,尽快把鹿苑湿地建设成具有永昌特色的开放式园林。五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从2010年开始把北海子、武当山景区绿化建设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附件:政协永昌县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北海子、武当山景区绿化和建设的建议案》
  2009年7月20日
  关于加快推进北海子、武当山景区绿化和建设的建议案
  (2009年6月2日县政协七届十一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北海子、武当山景区(以下简称景区)是我县集自然风光、宗教文化和人文景观为一体的特色旅游景点。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景区建设,启动实施了武当山二期绿化工程,人文景观的二期复建也摆上了议事日程。为了促进景区绿化和建设,切实把这件全县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城乡居民群众热切期盼的实事办好,经主席会议研究部署,5月15日,由县政协主席索玉珊同志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乡镇领导及县政协部分退休老干部,对景区绿化和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反复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本建议案。
  一、景区绿化建设及管护的基本情况
  (一)景区历史演变概况。北海子亦称北湖,唐代始建金川寺(亦称前大寺),后经历代新建复建,逐步形成了楼阁参差、庙塔相映、亭台池榭、绿潭荡波、夹道白杨参天、塘畔绿柳低垂的优美盛景。据《县志》记载,金川寺在清同治四年(1865年)毁于战火。清光绪年间和1915年先后重建,1936年又毁于战火,仅存两座古塔遥遥相望。1942年重建了部分建筑,至民国末,北海子建筑有金川寺塔、“抗日阵亡将土纪念塔”、五佛寺、忠烈祠、湖心亭、药王洞、油神宫等。“抗日阵亡将士纪念塔”在1966年“文革”中被毁。
  武当山寺始建于清乾隆以前,到清光绪年间才逐步完善,形成佛、道两教规模宏大的建筑群。经考证,1936年前,武当山建筑群共有庙宇、亭台、楼阁等20余座,1936年全部毁于战火。1941年至1948年,信教群众集资捐款,重修了部分建筑,“文革”中又全部被毁。
  (二)景区人文景观复建情况。改革开放后,历届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景区名胜古迹的保护和人文景观的复建工作。相继对北海子濒临倒塌的湖心亭进行了维修改造,新建了“马踏泉亭”、“显美亭”、“骊靬亭”、“绿漪亭”及革命烈士陵园,整修硬化了县城通往景区的两条道路。随着1981年金川寺塔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县政府于1990年筹资对该塔进行了基础加固。特别是1993年至1994年的两年间,县委、县政府力促有关部门对景区人文景观进行了大规模复建。1993年以原金川寺塔、湖心亭、五佛寺、马踏泉、显美亭等景点为中心,建成五个景观小区,即:雷台“一宇观”古建筑群、曲径长廊景观小区、游乐场活动区、人工湖游览娱乐区、花木繁育观赏区,还修建了公园管理所。1994年,由政府投资160多万元,在武当山建成了大觉寺、观音堂、看河楼、鲁班阁、大成殿等15座建筑,建筑面积达793平方米。同时,还修建了从山门盘旋至孔庙的砖石步道台阶千余级。1995年,对所有庙宇进行了彩绘,后来陆续在大雄宝殿、观音堂、大成殿、大悲殿供奉了塑像。特别是于2007年随着县城改造,由政府投资398万元,新修了武当路。
  (三)景区及校场山绿化情况。武当山绿化,始于1998年,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由城关镇政府负责规划,并会同县林业局组织实施,总规划面积600多亩。1999—2001年实施了一期工程,在金川公司的大力支持下,修建了提灌工程,并新打机井1眼,完成了山门前坡、鲁班阁、七真祠周围和百子洞前区及石梯台阶两侧区域绿化,共计造林300亩,通过多年精心管护抚育,昔日的荒山秃岭,如今已郁郁葱葱。今年县委、县政府又启动了武当山绿化二期工程,发动县城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义务植树的形式投资、投劳,完成了砚洼沟两侧、百子洞以上及大成殿下端区域绿化100亩,栽植苗木9400株,建设围栏500亩,共计投资80.5万元(提灌22万元,动力电架设4.5万元,苗木费及机关干部职工投劳投资54万元)。
  北海子于1999年开发了游览区3500平方米的草坪,栽植各类苗木400余株,2002年对金川寺塔东西两侧进行了绿化,2003年对西湖湿地进行了绿化,栽植苗木900株,2008年又对游览区2000平方米的草坪进行了绿化。目前,北海子景区绿化总面积近2000亩,成为县城居民晨练和休闲的主要场所。
  校场山绿化,始于1992年,由县林业局组织实施,先后投资300多万元,组织开展了8次义务植树活动,架设提灌污水泵2组,清水泵1组,地面提灌主管道2100米,分支管道2440米,新建管护站1处,建设围栏4公里,栽植各类苗木50多万株,累计完成造林2500亩。目前,林木成活率达85%以上。
  (四)北海子公园鹿苑运行情况。北海子公园鹿苑(古香草浒)占地总面积360亩,以1956年营造的沙枣林为主,1992年又建成了“金昌野生动物驯化场”,从山丹马场等地购进马鹿数只进行放养。目前,已生长了50多年的沙枣树90%左右的已经死亡,基本丧失了应有的生态功能,马莲花、芨芨草等原生植物生长良好。今年探讨启动了死亡沙枣林改造工程,目前,新打灌溉林木机井1眼,在原有的人行道路两侧栽植刺槐、香花槐、云杉等苗木370株。
  (五)县城绿化及林木管护情况。近年来,城关镇政府在县城绿化工作中,以四大街绿化方案为骨架,以“两纵两横”(云川路、解放路、文昌路、相府路)绿化为突破口,以居民小区绿化为重点,坚持“种、浇、防、护”并重的原则,不断加强县城绿化工作。截止目前,绿化面积累计达到660亩,绿化覆盖率达到9.1%,居民人均占有绿地面积15.6平方米。
  二、景区绿化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长效推动机制。自上世纪90年代对景区人文景观及基础设施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修建和绿化后,经过十多年的运行,原有建筑日趋陈旧,基础设施明显落后,绿化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已不能满足现代旅游业发展的要求和县城居民游园健身、休闲娱乐的需要。究其原因,主要是景区建设缺乏常抓不懈的领导机制、各方协调的工作机制和多元投入的保障机制。
  (二)建设规划有待完善。2000年初,县建设局虽然通过竞标,由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编制了《甘肃省永昌骊靬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明确了景区的定位,并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对景区建设进行了总体安排,但还不够完善,部分区域尚未编制出修建性详细规划,景区建设缺乏更加科学合理的规划依据。
  (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近年来,尽管县上在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对景区道路、电力、提灌等基础设施进行了续建完善,但与景区加快发展的需要还有很大差距。一是武当路尚未架设路灯,给居民早晚散步健身造成不便。二是武当山下没有停车场,山脚下尚有400多米道路没有硬化。三是武当山仅有的一条登山步道不但不能满足需要,且常年失修、破损严重,特别是每年农历“正月十五”、“四月八”庙会等重要民间节庆活动期间,大量游客集中沿步道登山,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四是景区卫生、排污、防洪等设施简陋不全。五是校场山景区灌溉因县城污水处理厂迁移新建,面临“无水源可灌”的问题。
  (四)管护措施不够到位。近年来,景区管护工作虽然逐年得到加强,但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景区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人员、经费不够到位。二是湿地禁牧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三是景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问题难以根治。四是景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依然存在。五是鹿苑湿地因鹿的放养造成了破坏,且鹿的饲养费用负担也很重。
  (五)城区绿化尚需加强。一是县城北环路、西环路、东环路八十年代中期栽植的杨树林带相当一部分已经死亡,需要尽快更新改造。二是城区林木防虫经费、管护措施不够到位,部分树木病虫害比较严重,树木修枝培育、灌水及防护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居民小区(如二号小区)绿化管护工作存在扯皮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三、加快景区绿化和建设的建议
  加快景区绿化和建设,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规划先行、保护开发并重、建设管理并重的原则,加强领导、各方协调,多元投入、稳步推进。
  (一)切实加强领导。着力构建推进景区绿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建议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统战、发改、财政、建设、水利、林业、人事、劳动、公安、民政、经济、文化、交通、环保、电力、城关镇等为成员单位的景区绿化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县建设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一届接着一届抓、一年接着一年干的推动机制。二是对景区道路、提灌、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议通过县财政预算安排和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投资予以保证,使景区建设形成有效的政府投入机制。三是组织有关专家,对《甘肃省永昌骊靬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进行完善,抓紧编制完成《北海子鹿苑改造建设详细规划》。四是积极做好申报工作,争取使北海子、武当山景区在三年内列入省级风景名胜区。
  (二)强化工作合力,推进绿化工程。建议尽快编制完善景区绿化规划,概算绿化工程投资,采取县城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义务植树的形式,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景区绿化工程。一是分步实施景区绿化工程。今年10月底以前完成“大成殿”周围区域绿化提灌工程建设,组织完成150亩绿化造林的挖坑、换土、灌水任务,为来年打好基础;2010年10月底前实施武当山百子洞以西区域绿化提灌工程,2011年春季完成150亩的造林任务。同时,要尽快实施武当路尚未绿化区段的绿化工程。二是鼓励和支持各界群众按照景区绿化规划,栽植有纪念意义的树木(如
  “成才树”、“状元树”、“孝敬树”、“幸福树”等),赋予景区绿化新的人文内涵。三是及早解决好校场山景区灌水问题。四是结合道路改造工程,尽快改造北环路、西环路、东环路杨树林带,更新栽植的景观树木。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城区绿化林木的防虫、修剪、灌溉和防止牲畜啃食等经常性管护之间的扯皮问题。
  (三)促进多元投入,加快设施建设。按照“宗教文化与人文景观、生态文明相融合”的建设理念,力争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完成景区人文景观和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动员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市驻永各大企业积极为景区续建改造工程捐资捐物。二是动员信教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捐款捐物,对景区损毁建筑进行复建。三是动员县属规模以上企业捐资捐物,在武当路修建一座仿古牌坊楼和其它配套的人文景观。四是动员永昌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捐资捐物,以现有登山步道为中心,再建东、西两条登山步道。五是通过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实施武当山脚下山门广场及东至砚洼沟、西至平滩沟约400米道路建设工程。六是通过向上争取城网、农网改造项目,尽快实施武当路路灯架设工程。
  (四)突出生态文明,实施鹿苑改造。北海子鹿苑是一块目前尚未开发、原生植物比较丰富、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亟需改造建设。更坚持保护湿地、保护生态的原则,组织规划、园艺等方面的专家进行反复分析论证,抓紧编制体现“突出生态文明,体现永昌特色,富有现代气息”理念的改造建设详细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稳步实施死亡沙枣林的改造工程,尽快把鹿苑改造建设成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景观植被独特的开放式园林。
  (五)坚持建管并重,提升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理顺景区管理体制,将北海子公园、武当山、校场山、东山头全部纳入骊靬风景区,组建新的景区管理机构,强化景区统一管理。二是尽快落实景区湿地禁牧措施。三是切实加强规划管理,严格规划执法,坚决制止景区及周边区域违规建设行为。四是结合新一轮新农村建设,对景区内和部分周边农户逐年搬迁,从根本上治理景区及周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问题。五是加大景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有效解决景区脏、乱、差的问题。
  中共永昌县委 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举全县之力推进北海子景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推动全县旅游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现就加快推进北海子湿地风景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北海子湿地风景区是集自然风光、宗教文化和人文景观为一体的特色旅游景区,包括“三山两园一湿地”(即武当山、狮伏山、水云山,北海子公园、溢香园和湿地)。景区内湿地古树自然纯朴、泉眼小溪纵横交错、山峦河流交相映辉、唐寺明塔相得益彰、陵园古松庄严肃穆,形成了既有大西北雄宏阳刚之美,又有江南水乡温婉秀气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这是历史和大自然赐予我县乃至全市人民的一份宝贵财富,是永昌人民传承文明、陶冶情操、休闲健身之佳境,是提升永昌形象、扩大永昌知名度的名片。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县上多渠道筹措资金,先后建成各类景点20余处,铺设道路8公里,封护湿地围栏3000多米,绿化造林4350亩,恢复已毁的古建筑14处,为进一步加快湿地风景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从整体上来说,资源开发投入不足、深度不够,景区建设规模偏小、层次偏低,需要进行全方位的整合、开发和包装。为此,县委、县政府决定把北海子景区建设作为“十二五”时期加强城市建设、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重点项目之一,力争通过3-5年的不懈努力,打造集休闲娱乐、湿地体验、度假避暑于一体,环境优美、设施完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高标准生态旅游风景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扩大永昌的知名度和吸引力,促进旅游业跨越式发展。
  二、总体目标
  抢抓国务院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和省、市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难得机遇,利用3—5年的时间,举全县之力,融全民之智,多渠道筹资3亿元左右,以西湖泉水为纽带,建设武当山宗教文化旅游区、泉眼湿地自然观光区、北海子公园休憩区、溢香园避暑游乐区、水云山森林风景区等五大功能区,形成永昌“天一生水,百水不同”的胜景,努力把北海子湿地风景区打造成东西长5公里、面积约544公顷的绿色屏障和省级文明景区、4A级景区,力争到“十二五”末,把北海子景区建成精致独特、内涵丰富、省内一流的湿地公园、天然氧吧、文化长廊、避暑胜地。
  三、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湿地风景区绿化建设。按照狮伏山绿化方案,完成1200亩的绿化任务。按照景观需要,做好武当山观景台、栖霞门、停车场和砚洼沟道路两侧的绿化工作。按照宜草则草、宜林则林的原则,做好北海子公园、溢香园及景区重要地段的绿化、美化工作。
  二是加快推进“五大”功能区建设。以《甘肃永昌县湿地风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为依据,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建设、循序渐进”的原则,分年度重点完成以下建设任务。
  ——切实抓好武当山宗教文化旅游区建设。在2011年建设的基础上,完成各单体古建筑工程彩绘、装饰装修等后续工程,做好步道台阶改扩建工程及武当山、武当路亮化工程,配套建设观景台、旅游公厕、休憩椅等基础设施。
  ——切实抓好北海子公园休憩区建设。改造现有湖面水系,形成河流、小溪、瀑布、湖面等各种水态,恢复“北海荡舟”景观;新建曲径通幽的游览小路,修缮风格别致的亭台长廊,恢复独具匠心的公园新貌,形成纵横交错、各具特色的游乐美景。
  ——切实抓好泉眼湿地自然观光区建设。沿“百泉”架设纵横交错、形状各异的栈道,沿泉域两岸种植芦苇等植物,形成摇曳多姿的芦苇景观;在湿地东侧建设截水坝体形成湖面,在南侧恢复农田形态种植园林植物,形成田园风光。
  ——切实抓好水云山森林风景区建设。改造利用原污水积蓄库,建设天鹅湖、水云阁和观景台、停车场等配备服务设施,建设不同造型的曲径通道,形成森林风景区的独特景观。
  三是加快推进景区文化包装工作。积极鼓励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充分挖掘北海子湿地风景区独特的文化元素,广泛收集永昌历史文化资料,邀请省内外文化界名士题词命名、树碑立传,不断为景区建设赋予新的内涵,扩大影响力,打造景区品牌形象。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抓项目制,充分发挥北海子湿地风景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研究出台推进湿地风景区建设的具体措施,着力加强景区管理、工程建设、文化包装、星级创建等工作;切实做好湿地风景区建设范围内农户搬迁安置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充分发挥景区建设办公室职能作用,强化日常维护监管,切实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湿地风景区建设有序加快推进。
  二是强化宣传保障。着力加大景区建设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景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建设内容,动员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和参与景区建设管理;大力宣传北海子湿地风景区独特的自然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使县内外乃至省内外更多的游客了解北海子湿地风景区,走进北海子湿地风景区,推进全县旅游业快速发展。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大社会募捐力度,动员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个体工商户及永昌籍在外人士为北海子湿地风景区建设奉献爱心、捐助资金;充分利用北海子景区丰厚的宗教文化资源,动员号召县内外宗教人士集资建设景区。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发改、农牧、水务、林业、国土、住建、文广、交通、环保、旅游等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争取景区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将北海子景区建设工程列入市级旅游项目,并每年争取市级财政关于景区建设的专项资金;县级财政每年从“生态功能县”项目资金中列支1000万元,为景区建设管理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加大招商引资合作力度,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方式。引导企业开发建设景区,实现“双赢”;同时,积极加强与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联系,争取合作项目。加大城投融资力度,充分利用景区土地等存量资产,贷款建设景区基础设施。
  2012年4月6日
  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北海子湿地风景区建设的决议
  (2012年4月1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永人常发〔2012〕3号
  永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4月11日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北海子湿地风景区建设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北海子湿地风景区是我县集自然风光、宗教文化和人文景观为一体的特色旅游景区,也是我县“十二五”时期加强城市建设、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重点项目之一。加快北海子湿地风景区建设,对于促进我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推动全县旅游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符合景区发展实际,确定的重点任务切实可行,采取的保障措施有力有效。为确保《意见》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县人民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督办,坚持不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建设任务不折不扣完成。景区建设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方案制定、资金落实、工程建设、景区管理、文化包装、宣传推介、星级创建等工作,确保湿地风景区在建工程有序推进,竣工工程得到有效管理和有序运营。
  二、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积极主动争取项目、招商引资,加大社会融资和募捐力度,举全县之力,融全民之智,强化建设资金保障,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同时,要加强建设资金监管,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甘肃永昌县湿地风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各年度建设重点任务,严格按年度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要建立完善景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机制和技术监督体系,加强质量监管和技术指导,确保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四、县人大常委会要把北海子湿地风景区建设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监督,跟踪督查进展情况,保持工程建设的连续性和持久性,确保景区建设按期完成。景区建设过程中如有调整和变更的重大事项,县人民政府要及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2012年4月11日
  中共永昌县委 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实施意见
  县委发〔2011〕018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1〕5号),推动我县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意义
  1、加快发展旅游业具有重要意义
  旅游业是市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巨大的朝阳产业。加快发展旅游产业,对于拉动第三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扩大对外开放、打造宜居宜业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一五”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切实加大旅游资源开发力度,取得初步成效。但整体规模偏小,层次偏低,资源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景点开发与周边县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中央和省市提出把旅游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的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实施意见》,为我县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和政策环境。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创新、真抓实干,深入挖掘旅游资源潜力,不断加大旅游项目建设力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推进全县旅游业快速发展。
  2、加快发展旅游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我县位于欧亚大陆桥战略通道和丝绸之路黄金要道,旅游业区位、交通优势明显,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内涵丰富。自汉至今,历经鸾鸟、番禾、骊靬、显美、焉支、嘉麟、天宝、永昌等县,留下了圣容寺唐塔、明代钟鼓楼、金川寺塔、北山岩画、汉明长城等众多的文化遗迹和丰富的人文景观,骊靬遗址更是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关注,成为研究中西文化交流的热点。红色旅游文化资源深厚,民俗文化源远流长,自然旅游资源景观丰富多样,宗教旅游资源数量众多,能满足旅游者的多种文化需求,
  具备良好的旅游业发展基础。
  二、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3、发展思路
  按照“打造三个规模景区、建好四个核心景点、开发五条精品线路”
  的发展思路,依托资源优势,立足县域实际,重点打造“骊靬文化创意园区、北海子景区、御山峡圣容寺景区”三个辐射带动功能强的规模景区;建好“骊靬古城、北海子、圣容寺、云庄寺”四个核心景点;开发“县城历史文化遗迹、东线农业观光、南线古城探秘、西线生态文化、北线宗教文化游览”五条精品旅游线路。努力使骊靬文化创意园区成为全国唯一的以中西传统文化融合为背景、古罗马文化中国化为主题的旅游区;北海子景区成为历史文化、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红色教育为一体的旅游富集地;圣容寺成为佛教旅游、古迹观光、民俗体验、假日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胜地,把永昌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中西文化交汇地、佛教文化游览区、红色文化传播地和西部生态示范城、休闲度假旅游区。
  4、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市场监管、政策激励的主导作用,更加注重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形成政府调控、行业自律、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发展格局。
  ——坚持重点突破与区域协调相结合。突出重点旅游精品线路和重点景区开发建设,积极融入全省旅游发展规划,推进区域旅游合作,形成大旅游发展格局。
  ——坚持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结合。依托骊靬文化的国际效应,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培育大市场、形成大产业、推动大发展。
  ——坚持发展旅游业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立足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立足于建设文化旅游强县和生态文明大县,立足于以人为本、增收富民和构建和谐社会,逐步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坚持加快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统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
  生态效益,发展绿色消费、低碳旅游,推进节能环保和资源永续利用,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5、奋斗目标
  “十二五”末,重点旅游资源得到有序开发,旅游产业地位更加突出,体系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善,产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大幅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综合配套,适应发展”的旅游产业体系、健全的城乡休闲体系和完备的服务接待体系,全县旅游经济总量实现快速增长,旅游人数年均增长20%,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0%,旅游就业人数年均增长15%,年游客接待量达到70万人次,旅游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6%,使旅游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战略性支柱产业,把永昌建设成全省旅游强县。
  三、主要任务
  6、立足旅游资源特色,科学制定发展规划
  重新审视新形势下旅游业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实事求是地评价旅游资源和旅游市场状况,精心搞好创意策划,按照“高起点规划、高品位建设、高标准发展”的要求,坚持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相结合,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绿地系统、环境保护区、文化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协调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加快制定《永昌县旅游发展战略布局总体规划》,编制完善区域、重点景区(点)旅游规划和专项旅游发展规划,准确定位发展方向,明确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策划、创意设计一批特色鲜明、参与度高、吸引力强的旅游项目,为全县旅游业发展打好基础。
  7、实施项目支撑战略,提升旅游产品质量
  按照大项目支撑、大产业构建、跨区域谋划的思路,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引进有实力的旅游企业集团开发旅游项目,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做大骊靬文化创意园区,做细北海子风景区,做深御山峡圣容寺景区,做强红色旅游产业,做火生态旅游和现代观光农业,努力打造亮点景区。
  ——做大骊靬文化创意园区。以骊靬古城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骊靬文化的国际性、神秘性和独特性特点,把骊靬文化创意园区建成以骊靬古城、骊靬罗马商业街为核心,北连县城骊靬羊肉美食城,南接祁连山河沟森林生态景区的特色旅游功能区,打造全国唯一的以中西传统文化融合为背景、以古罗马文化中国化为主题的经典品牌景区。
  ——做细北海子风景区。以人文景观、自然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充分挖掘北海子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深邃的文化底蕴,把北海子风景区建设成以“武当山宗教文化旅游、泉眼湿地自然观光旅游、公园园林休憩旅游、溢香园避暑健身旅游、水云山森林风景旅游”为主体的五大特色旅游功能区,打造集休闲、娱乐、健身、避暑、食宿为一体的“AAAA”级景区。
  ——做深御山峡圣容寺景区。以圣容寺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自然风光、宗教文化、历史遗迹的丰富内涵,把御山峡圣容寺景区建成以“金川峡水库自然山水休暇度假、御山峡圣容寺佛教文化游历、御山峡古迹文化观光、下隘门休闲娱乐、焉支万国风情”为主体的五大特色旅游功能区,打造融自然观光、生态休闲、文化体验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区。
  ——做强红色旅游产业。以红西路军永昌战役纪念馆建设为重点,充分挖掘红色旅游资源,建成以烈士陵园、红西路军指挥部、博物馆展厅、六坝柴家老庄、东寨郭家磨庄、南沿沟红军烈士墓、宦家庄大沽政治部等革命遗迹为基础,集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为一体的国家级教育基地。
  ——做火生态旅游和现代观光农业。以改善生态环境和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建设一批特色景观旅游生态区和村镇。在互惠互利、突出特点、错位发展的平台上,与山丹军马场、肃南皇城建立旅游区域协作机制,共同把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建设成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促进生态旅游快速发展。充分利用乡村自然旅游资源,鼓励引导金川峡、毛卜喇、北海子、骊靬村等地农户利用乡村自然风光、传统劳作方式、乡土民俗风情、民间文化艺术,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度假、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业。
  8、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优化旅游产品体系
  抢抓国家和省上打造“丝绸之路”精品旅游线路品牌的机遇,发挥我县历史文化、宗教文化、文物古迹、民俗风情等资源优势,加强区域协同,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叫响骊靬文化产业品牌,使其成为年接待游客过20万人次的精品景区。优化旅游产品体系,构建以县城为核心,辐射带动四周的“一环四线”多元化旅游网络体系,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县城历史文化遗迹(钟鼓楼——博物馆——西路军指挥部——北海子)、东线农业观光(县城——青山农场——云庄寺——清河枸杞种植基地)、南线古城探秘(县城——骊靬古城——祁连山河沟)、西线生态文化(县城——焉支万国城遗址——窟窿峡)、北线佛教游览(县城——金川峡——御山峡圣容寺——毛卜喇民俗村——车辘沟石林——花草滩灌木林区)五条特色旅游线路的开发建设,全力打造永昌休闲度假旅游圈。
  9、大力发展文化旅游,扩大旅游产业规模
  坚持把发展旅游业与发展文化产业紧密结合起来,把提升文化内涵贯穿到食、住、行、游、购、娱和旅游业发展全过程。按照扩大规模、强化功能、丰富内涵、提升品质、完善服务、优化环境的思路,积极挖掘开发文化旅游资源,以市场运作方式引进合作伙伴,办好“敦煌行骊靬文化旅游节”,抓好《消失的罗马军团》影视作品摄制,扩大骊靬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加快建设“卍”字灯场、趟子山脚简易漂浮码头、下隘门游乐场、仿古屯军野炊、胡服骑射场等游乐场所,积极策划包装节子舞、永昌宝卷、骊靬舞、贤孝等地方小戏、小曲、古典乐舞、民俗风情表演等娱乐项目,打造特色鲜明、雅俗共赏、喜闻乐见、趣味性强、游客参与度高的演艺节目,增强旅游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努力提高旅游商品文化创意水平、旅游饮食主题文化特色、旅游经营服务人文特质,提升旅游活动文化品位,用文化丰富旅游内涵,用旅游助推文化产业发展,使旅游与文化有机融合、互为平台、相互促进。
  10、加强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促进旅游业持续发展
  坚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积极谋划争取西路红军历史文物陈列馆、丝绸之路永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馆建设项目;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强钟鼓楼、圣容寺唐塔、汉明长城、金川寺明塔、乱墩子滩汉墓群、云庄寺石窟等重要文物遗址和“卍”字灯、节子舞、永昌宝卷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实施北海子湿地保护性开发项目建设,努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11、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接待能力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专项资金,加强旅游景区道路、供水、供电、环卫、消防、通信、停车场、餐饮娱乐、商品购物、旅游标识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提升接待能力。
  ——加强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公路、城市道路、城际公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健全旅游道路网络体系。重点抓好县城—骊靬古城—河沟、县城—金川峡—圣容寺—毛卜喇、县城—皇城—南坝—云庄寺和武当山、水云山景区环山道路建设,进一步完善景区景点内外交通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北海子公园、湿地、金川峡水库、毛卜喇民俗村等景点的综合服务设施,完成旅游道路沿线旅游咨询、旅游标示牌、环保卫生、安全消防、购物消费等服务设施。加强景区、景点生态建设,切实搞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突出县城旅游接待的主体地位,以县城扩容改造和城郊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着力实施县城道路、居民健身公园、体育健身中心、集中供热、供水、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天然气利用、电网改造升级等重点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县城综合服务功能。
  ——着力提高旅游综合服务水平。通过资本、管理、技术合作等形式,加大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加快以旅游交通、游客服务、旅游安全等为重点的设施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推动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汽运公司等旅游企业发展,鼓励民营、集体、外资等其他经济成分参与旅游业,形成多元化投入的旅游市场主体格局。加快星级宾馆、旅行社、高档娱乐会所、大型演艺场所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建旅行社5家,三星级酒店2家,四星级酒店1家,大型购物商场2家,农家乐100家,星级旅游厕所10座以上。支持单位和个人经营旅游客运业,组建1家规模化经营的旅游汽车运输公司,配备高档旅游汽车10辆。进一步提高旅游宾馆饭店、会展设施、娱乐设施、公共交通设施的档次和水平,全面提高旅游综合服务功能,满足不断发展的旅游市场需求。
  12、推动旅游商品开发,促进产业体系融合
  大力推动旅游商品的开发与销售,不断提高旅游商品在全县旅游业创收、创汇中的比重。积极设计研发具有地方特色、质优价廉、便于携带的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和旅游用品。加快开发体现骊靬古罗马文化、圣容寺佛教文化、祁连风情内涵的系列旅游特色商品。积极引进生产企业,开发以骊靬人物、圣容瑞像为主的工雕艺术品,以无公害蔬菜为主的土特产品,以自然景观为主的风景画册等旅游纪念品。鼓励民营经济从事旅游商品生产和开发销售,支持旅游商品市场、旅游商品专卖店建设。突出永昌饮食文化主题,围绕民俗特色和地区特色,以羊肉美食城项目为重点,挖掘、整理、包装现有美食资源,构造独具特色的永昌美食体系。努力提高旅游商品销售收入在旅游总收入中的比重。
  13、加强旅游宣传推介,抓好旅游产品促销
  积极运用现代营销理念和技术手段,开展多形式的旅游推广和产品营销,增强旅游市场开拓能力。依托丝绸之路的国际品牌,实行区域联动和品牌捆绑,将骊靬旅游区、御山峡旅游区、红色文化旅游区等一批精品景区整合到“丝绸之路”黄金旅游线上,借助国际品牌的带动优势做大做强永昌旅游业。根据我县旅游形象的分析定位,通过社会征集、专家评审的办法,做好旅游业的形象设计。围绕鲜明的历史文化、佛教文化、民俗文化、丝路文化、地理文化等特色,搜集整理历史典故、人文轶事和民俗风情,策划一系列高质量、高水平反映旅游资源和特色的宣传片、旅游指南、旅游画册等宣传资料,大力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提高对外宣传推广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用开放的理念搞活旅游市场,树立大旅游、大协作的理念,进一步强化与金川、武威、肃南、山丹、阿右旗等周边地区及兰州、敦煌、银川、西宁、西安等市的旅游协作,共同宣传促销,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线路共建、宣传互动、信息互通。有效整合宣传资源,加强信息技术在旅游行业中的应用,建立永昌旅游网站,加快与国内外知名旅游网站的合作,发挥电子商务和网络宣传促销的优势,发展网上咨询和预订服务,实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和市场创新。积极举办区域性旅游交易会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拓展市场,吸引游客。拓宽促销渠道和宣传阵地,加大捆绑宣传促销力度,建立旅游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整体宣传促销联动机制,做到宣传有空间、有阵势、广覆盖。
  14、实施人才兴旅战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加快旅游人才培养,加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造就一支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过硬的旅游队伍,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把旅游人才培养、职业培训和人才引进纳入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拓宽职业技能学校的专业设置,开设旅游服务与酒店管理专业。在全县范围内选拨优秀人才、从大专院校积极引进旅游专业人才,充实旅游管理队伍;有计划地选派旅游行业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到旅游发达地区学习深造,提升旅游队伍业务素质,形成“送出去、引进来”相结合的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新格局。建立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评定制度,严格执行导游等级制度,实行导游员薪酬与职业资格挂钩制度。全面开展岗位练兵,举办职业技能大赛,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技能,满足旅游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15、规范旅游行业管理,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以游客满意度为基准,标准化管理为手段,信息化服务为途径,低碳环保为目标,提升服务质量和产业素质。全力推进旅游景区升“A”、酒店增“星”、服务创“优”、导游增“量”、农家乐规模化经营等工作,努力为游客提供便捷、舒适、高效的旅游服务。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旅游创建活动,制定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健全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体系,推进旅行社A级评定工作,建立导游员激励机制,强化导游员管理。加快旅游标准化建设,制定景区、旅行社、饭店、餐饮、购物以及农家乐的统一服务标准,实行旅游餐馆、旅游商店、旅游演艺场所挂牌管理。建立旅游监管体系、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完善旅游安全提示预警制度,落实安全教育、预防检查、事故报告、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及保险赔付、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加大旅游质监执法和市场监管力度,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建成旅游景区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实施旅游节能减排工程,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提高景区环境质量,发展绿色低碳旅游。
  四、保障措施
  16、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县委、县政府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旅游业发展环境。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研究制定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战略与改革措施,指导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解决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协调服务和督查落实工作。各部门、各乡镇把旅游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各自职能和任务分工,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旅游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规划布局、宣传促销、市场监管、队伍建设等职责;发改部门要加强旅游业规划编制、实施和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要逐年增加旅游发展资金和宣传推广资金;交通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道路建设专项资金,将旅游景区道路列入交通建设规划优先安排,支持组建旅游客运公司;文化广电部门要将旅游宣传作为重要工作,切实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积极支持旅游文艺创作和演出,丰富旅游文化内涵。
  17、科学制定规划,加强统筹协调
  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符合县情的《“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和景区景点建设规划,形成较为完善的规划体系。做好与国家、省、市总体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的衔接,实现与国土、住建、交通、工信、农业、林业、水务、教育、文广、卫生、环保、统计、金融、税务、宗教等各方面工作的有机结合。强化旅游规划的权威性,规划思路要新、起点要高,立意要远,工作要细,措施要实。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加强行业指导,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有规不依的现象,防止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18、加大政府投入,拓宽融资渠道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资、共同开发的运行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投入不足问题。县财政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以贷款贴息为主,主要支持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宣传推介和重点旅游商品研发,形成政府加大投入的扶持激励机制。搭建融资平台,积极开展银企对接,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贷款规模,放宽旅游企业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的条件,加大信用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鼓励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积极参加各种招商会、旅洽会、旅交会,组织专门的旅游招商活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开发旅游资源、兴建旅游项目,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19、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发展环境
  对重点旅游项目给予政策扶持,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在签约之日起6个月内,负责协调解决好项目规划用地手续及拆迁安置等问题,完成相关行政报批手续,在项目启动建设时负责完成道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亿元以上的重大旅游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扶持政策;落实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用水、用电价格优惠政策;支持旅行社参与政府大型会议接待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旅游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利用荒地、荒山、荒滩、荒漠开发旅游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土地兴办旅游企业。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积极发展乡村旅游。
  20、强化目标管理,加大绩效考核
  县政府把旅游接待人数、综合收入、生产总值、旅游发展资金、景区创“A”、酒店评星、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吸纳就业人数等指标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进行年度考核。加强对旅游企业的考核,对组织或引进域外游客来我县开展观光、考察、会务、购物、度假等活动的旅行社出台奖励政策,对新获评3星以上饭店、3A级以上景区进行奖励,对重点项目、重要工作实行领导干部分包责任制,并纳入年度考核。
  2011年5月16日
  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北海子景区保护的公告
  北海子景区包括武当山、西湖湿地、公园、溢香园、福子山、水云山。四至界限为:东以二坝引洪渠以西,南以西湖路至东湖路以北,西以武当路向西300米以东,北以武当山山顶向东经砚洼沟至下北山山顶以南。为切实加强北海子景区管理,维护景区旅游秩序,保护景区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北海子景区保护公告如下:
  一、严禁在景区内乱搭、乱建、乱开、乱挖
  1、在景区内进行非法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活动的,永昌县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在景区内未经批准从事建设活动的,城建监察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在景区内进行开荒、建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活动的,永昌县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在景区内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摆摊设点和开办餐饮、娱乐等影响景区环境的经营门店;否则,景区建设管理机构有权制止,永昌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处理。
  二、严禁在禁区内乱砍、滥伐、乱刻、滥猎
  1、在景区内采种或者采脂、掘根、剥树皮及过度剪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景区建设管理机构有权制止;林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在景区内乱贴商业广告,刻划、涂污景区设施、景点或以其它方式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的,永昌县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在景区内未经批准擅自捕杀野生动物的,景区建设管理机构有权制止;林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禁在景区内放牧、燃火1、在景区内故意损毁、移动禁牧设施的,景区建设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2、牲畜进入禁牧区,景区建设管理机构责令牧主退出禁牧区。情节严重,造成林木、湿地毁坏的,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3、牲畜进入禁牧区,在告知期限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牲畜处理。4、在景区林木、草地为防治病虫害,有关部门在林木、湿地喷施农药,且予以警告,放牧人员无视警告,仍进入景区放牧或散养牲畜进入林草地带,造成中毒死亡的,由畜主负责。
  5、未经批准擅自在景区内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包括取火野炊、祭祀焚烧、燃放鞭炮等),景区建设管理机构有权制止;林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违反规定引起森林火灾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禁在景区水域内倾倒垃圾、污水1、在景区水域内排放污染物或者倾倒污水、垃圾的,责令改正并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2、在水域旁堆放垃圾和其它可能污染水体废物者,责令限期清除;拒不服从的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在景区控制区内禁止机动车辆通行,不得从事洗车、冲洗脏物等影响景区环境和水质的各类活动;否则,景区建设管理机构有权制止,永昌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子景区建设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永政发〔2012〕46号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北海子景区建设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能,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北海子景区建设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北海子景区建设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快北海子景区建设,促进我县文化旅游事业,改善人居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北海子景区建设项目。为规范景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和中纪委监察部《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的通知》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与补偿安置原则
  坚持征收与补偿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坚持征收、安置、补偿统筹的原则;坚持市场价补偿,优惠价安置的原则;坚持实行集中安置,以户为单位安置的原则。
  二、征收范围
  东至北海子五社上下夹河;南至北环路;西至武当路西侧北海子一社全部集体所有土地;北至武当山、狮伏山。以上范围内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三、征收期限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30日为征求意见期;
  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5日为选定评估机构期;
  2012年4月6日至2012年10月6日为签订协议期。
  四、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
  征收人:永昌县人民政府
  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永昌县国土资源局、永昌县城关镇人民政府被征收人:该征收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五、评估机构选择
  房屋及附属物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征收部门提供的价格评估机构名录中五日内协商选定;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征收部门采取抽签方式选定,抽签将在公证机构的公证监督下进行。
  六、房屋权属、面积、户数、用途的确定
  (一)集体土地住宅权属以《户口本》和《土地证》等合法证件确定。因历史原因,集体土地住宅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由城关镇政府确定。
  (二)户口的核定按两代分居的原则确定。户口在本社,达到法定年龄已婚男性为独立的一户,核户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止。
  (三)对2012年6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老人,可以选择购买廉租房进行安置,不对其安置商业铺面,但可按《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规定予以优先保障。
  (四)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屋非法买卖和建设用地非法买卖后的建房户不予安置(除非农业用地清理时土地属性变为国有土地的)。
  (五)将住宅房私自改为经营性用房的,按住宅进行评估补偿安置。
  (六)拆除违章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征收范围确定后修建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和突击装修、移植树木苗木部分不予评估补偿。
  七、补偿安置
  (一)补偿价格确定
  1、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为:耕地、宅基地、渔业用地、渠道用地按3万元/亩补偿;林地、荒地、道路用地按2万元/亩补偿;耕地青苗补偿费为1000元/亩。
  2、被征收土地上的住宅房屋,由选定的评估机构参照国有土地上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
  3、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室内装饰、树木补偿,按建安造价结合市场参考价补偿,不进行安置。
  (二)补偿安置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实行产权调换。
  1、选择货币补偿的,除按评估补偿外,另可在评估价的基础上上浮20%给予补偿。征收人将在双方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由被征收人腾空交房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补偿,不再另行安置。
  2、选择产权调换的,由征收人提供安置房及商业铺面房,供被征收人选择调换。原则上,住宅安置楼面积控制在90m2/套以内,地下室面积控制在12m2/套以内,商业铺面房面积控制在50m2/套以内。被征收人若选择更大户型面积的安置房(含地下室)及商业铺面房的,超出控制面积部分按类似房屋市场价计算。
  3、产权调换房屋按政府确定优惠价安置。
  (1)集体土地安置的住宅框架结构为1950元/m2,地下室1100元/m2;砖混结构1750元/m2,地下室1000元/m2。
  (2)国有土地上安置的住宅框架结构均价2300元/m2,地下室1150元/m2;砖混结构均价2100元/m2,地下室1050元/m2。以上价格不包含办理房产手续税费及其他房屋入住相关费用。
  (3)对于失地农民安置的商业铺面房,以在公园路统一修建的仿古商业铺面房为主进行安置,不足部分在北环路以北安置。所安置商业铺面房在50m2以内(含50m2)都以经审计部门审定的成本价计算,超过50m2部分按市场价计算。
  4、楼层差价系数为:在优惠均价的基础上按三层上浮15%,二、四层上浮10%,一层下浮8%,五层下浮7%,六层下浮20%计算楼层差价;商业房按安置区域位置调整。
  (三)协议签订
  1、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当事人为:永昌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与被征收所有权人。
  2、公布安置房地点:征收部门在征收房屋现场公布安置房地点及房型。
  3、选房顺序:被征收人选房顺序,按被征收人签订征收协议及腾空交房的先后时间顺序确定。
  4、购房款的结算:凡选择产权调换房为期房的,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腾空交房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征收人支付被征收人搬迁费、过渡费及奖金(奖金按签订协议后交房时间确定),其余补偿款转为预缴购房款,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交付安置房时,结算差价;产权调换房为现房的,腾空交房后,其补偿款转为产权调换房屋的购房款,多退少补。
  八、搬迁费、临时安置及奖励的补助
  (一)搬迁费:每户600元,选择产权调换需临时过渡的按两次计发。
  (二)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人住宅(附属房屋不给予临时安置费补偿)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月计发,用于现房进行产权调换安置的按3个月的装修期计发,用于期房进行产权调换安置的一次性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计发。
  (三)搬迁时间奖励:住宅房屋(附属房屋不予奖励)在征收方案确定的签订协议期内,1-30日前签订协议并搬迁交房的奖励100元/平方米;第31-60日签订协议并搬迁交房的奖励50元/平方米,超过60日的不予奖励。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3万元。
  九、其他相关事项
  (一)住宅房屋前檐高度须达到2.60米(含2.60米),层高2.60米
  以下房屋按附属房补偿。
  (二)若房屋补偿安置后由被征收人自行拆除的,砖混结构平房(含二层)、砖木结构平房、砖土木结构平房、土木结构平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分别下浮100元、80元、70元、50元。
  (三)被征收人腾空房屋交征收人拆除的,被征收人须保持原房屋结构完整,设施齐全,不得损坏和拆除门、窗及各类用表等设施。
  (四)自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由租赁双方
  自行解除租赁关系;设有抵押权的,由双方自行解除抵押;存在产权纠纷
  的,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决。
  (五)为保证征收工作如期完成,被征收人要积极配合,按期搬迁。在征收过程中,对无理取闹,阻挠、干扰征收人员正常工作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罚。
  十、征收补偿决定及强制征收
  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拒绝交房的,征收部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的,由征收部门报请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在征地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的期限内未搬迁的,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由县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房屋拆除安全防护措施
  征收实施单位或被征收人严密组织实施房屋拆除工作,委托有拆迁资质的队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旧房拆除施工安全,确保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永昌县北海子景区征地拆迁房屋附属物市场指导价
  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昌县北海子湿地风景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永政发〔2013〕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市驻永各单位:
  《永昌县北海子湿地风景区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昌县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0日
  永昌县北海子湿地风景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永昌县北海子湿地风景区管理,维护景区正常秩序,保持景区环境整洁及设施完好,给广大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参观、游览、休闲及文化娱乐的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永昌县北海子景区建设办公室是永昌县北海子湿地风景区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景区的日常管理、设施维护、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森林防火等工作。
  第三条 永昌县北海子湿地风景区(以下简称景区)管理区域为:武当山、狮伏山、水云山、北海子公园、溢香园、西湖湿地。四至界限为:东以二坝引洪渠以西,南以西湖路至东湖路以北,西以武当路向西300米以东,北以武当山山顶向东经砚洼沟至下北山山顶以南。
  第四条 凡进入景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保护公共卫生,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爱护景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对破坏公共环境、秩序的行为予以制止或举报。
  第五条 北海子湿地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维护景区运行秩序,保证景区建筑物、构筑物及公用设施完好;精心养护景区内花草树木,保持景区整洁美观。
  第二章 公共设施管护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条 进入景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公用设施,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盗窃、损坏景区公共设施、灯饰、地面铺装物、凳椅、宣传栏(牌)、雕塑、标志牌、护栏等公用设施;
  (二)擅自进行非法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
  的活动;
  (三)进行开荒、建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
  (四)未经批准在各景点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建设污染环境、损害景
  观的设施或建筑物的行为;
  (五)其他违反公用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 进入景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景区内的绿地、花草树木和其它资源,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折损、刻划树木,采摘花果,采种或者采脂、掘根、剥树皮及过度剪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
  (二)折损花草及破坏绿地植被;
  (三)未经批准擅自捕杀野生动物;
  (四)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包括取火野炊、祭祀焚烧、燃放鞭
  炮、吸烟等);
  (五)在绿地内堆放杂物,挖坑取土;
  (六)放牧、践踏绿地等破坏绿化及绿化设施的其它行为。
  第八条进入景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保护环境卫生,保持景区整洁美观,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大小便或者乱丢瓜皮、果核、烟头、纸屑、口香糖、饮料罐、塑料袋、包装物等废弃物;
  (二)在景观设施上吊挂、晾晒、焚烧物品;
  (三)在景观设施上涂、写、刻、画、乱贴商业广告,损害公共设施、景点或以其它方式故意损坏景观、景点;
  (四)在景区内排放污染物,倾倒污水、垃圾和其它可能污染景观设施的废物;
  (五)擅自拆除、迁移、占用、损毁环境卫生设施;
  (六)带入的宠物对他人构成危害或者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九条 景区控制区内各种机动、非机动车辆不得通行;在非控制区内必须按照路标和警示牌提示进行行驶和停放,不得乱停、乱靠、乱行驶。
  第十条 景区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杂耍卖艺、兜售物品和乞讨等;
  (二)酗酒、赌博及从事封建迷信等其他不文明活动;
  (三)其他妨害景区管理秩序的活动。
  第十一条 景区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征得管理单位的同意:
  (一)组织文娱、体育、展览、咨询、宣传等活动;
  (二)设置户外广告,摆摊设点和开办餐饮、娱乐等经营门店。
  (三)其他可能影响景区管理秩序的活动。
  第十二条 开展人数众多的非公益性的大型活动,应当提交公安部门审核;经批准在景区进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的内容、范围开展活动,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并确保现场安全、秩序良好和环境整洁。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轻微的由相关部门委托景区管理机构处理,情节严重的交永昌县人民政府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损坏公用设施的,景区管理机构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可以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盗窃各类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景区管理机构制止并报永昌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 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的,景区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侵害,并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树木或设施损坏的,按实际价值予以赔偿;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 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景区管理机构制止并报林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八 条有关职能部门为防治林木病虫害,在景区林木、草地、湿地喷施农药且予以警告后,放牧人员无视警告,仍进入景区放牧或散养牲畜进入林草地带,造成中毒死亡的,由畜主负责,景区管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 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景区管理机构制止,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景区管理机构制止,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无法恢复原状的,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四)(五)(六)项规定的,景区管理机构制止,责令改正,并报永昌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因组织各种活动损坏景区设施的,应当予以修复或者赔偿;对损坏绿地和公共设施的,按被损物价值的2~5倍赔偿损失。
  第二十三条 进入景区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治安管理,侮辱、殴打景区管理人员或阻挠其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 条景区管理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没款应当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收据。罚没款收入上
  缴同级财政。
  第二十五条 景区管理人员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景区管理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永昌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0日起施行。
  2013年1月10日印发
  永昌县北海子景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编纂永昌县北海子景区发展历程及景点轶闻工作安排》的通知
  永北景组发〔2011〕2号
  北海子景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编纂机构各成员:
  《关于编纂永昌县北海子景区发展历程及景点轶闻工作安排》已经北海子景区建设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永昌县北海子景区发展历程及景点轶闻编纂进度安排表
  永昌县北海子景区建设领导小组(代)
  2011年10月10日
  关于编纂永昌县北海子景区发展历程及景点轶闻的工作安排
  北海子景区是我县集自然风光、宗教文化和人文景观为一体的特色旅游景区。境内有千年古刹武当山,泉域湿地金川河,唐寺明塔一宇观,参天古树烈士陵等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有唐玄奘洗过澡、放过马的香草浒;有北宋杨家将杨文广之女杨满堂坐骑踩出的马踏泉,有清嘉靖年间金川寺尼姑栽植的古树一“杨乃武与小白菜”;还有久负盛名的“香泉喷馥、马流泛醇、沙桥观鱼、柳堤舞雪、法轮转经、水榭听潺、奎阁夕眺、雷峰摩云、河楼览翠、西圃灿霞”等北海子十景……
  为传承永昌悠久的历史文化,开发永昌丰富多彩、底蕴深厚的旅游景点,把北海子景区打造成景致独特、内涵丰富、省内一流的湿地公园、天然氧吧、文化长廊和避暑胜地,推动全县旅游产业大发展。经北海子景区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概算筹资10万元左右,收集编纂全面反映永昌县北海子景区发展历程及景点轶闻的书刊和专题片,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编纂意见。
  一、编纂机构:
  为确保优质、高效完成编纂工作,成立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赵华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委员:赵兴祥县政协副主席、北海子景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有关编纂委员、顾问等组成人员,待编排出书时考虑确定。
  主编:赵兴祥
  副主编:吴有贤
  总编:杨开颜
  编辑:(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克芝 王君明 王国槐 王泽玉 王泽钦 王福义 王福学 王福和 王萌鲜 毛著成 冉生国 孙开仁 刘克文 刘峰三 闫文俊 祁尚明 宋国荣 张怀荣 张铭功 张得智 岳金川 陈兴祥 杨秀花 周建英 祝巍山 赵培文 赵得善 贾得梅 袁永涛 郭发学 谢伯仁 褚守花
  二、工作任务
  (一)编写一本图文并茂,全面反映北海子景区发展历程及景点轶闻的书刊,名称初定为《发展中的北海子景区》或《北海胜景话永昌》(字数约70000字左右)。
  书刊内容包括:序、正文、名人书画、编后语等四大部分。正文内容包括:永昌县行政区域图、北海子景区总体规划及五大功能区效果图,永昌概况,北海子景区基本情况(含历史渊源等),北海子景区建设决策篇、规划篇、建设篇、成就篇、故事篇、书画篇、牌匾碑记篇。
  (二)录制一部全面反映北海子景区建设的专题片,名称初定为《永昌北海子——魅力生态新景区》(播放时间约15分钟);内容与书刊内容相统一,为书之精髓。
  (三)在三宝塔内设置“八观永昌”(一观北海美景、二观神秘骊靬、三观圣容佛光、四观焉支晴岚、五观祁连雪峰、六观工业重镇、七观百里绿洲、八观腾飞永昌)的图文牌匾(每层一观,每个景观文字表述在300字以内),供游客欣赏永昌景观。
  (四)为景区单体建筑书匾、取名、做楹联。
  (五)为景区奇石、古树题字命名。
  (六)征集编写景区单体建筑和五大功能区的碑记词。
  (七)征集编写北海子景区建设总碑记词。
  三、实施步骤
  整个编纂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8月上旬-10月上旬)。
  主要任务是起草讨论实施方案;召开文化界人士座谈会、景区建设领导小组会、编委会等相关会议。
  第二阶段:编纂实施阶段(2011年10月中旬-2013年7月底前)。
  主要任务:一是2011年12月底前完成武当山单体建筑、武当山宗教文化旅游区碑记词、景区轶闻趣事的编写工作。二是2012年6月底前完成武当山单体古建筑匾牌和有关古树、奇石的命名、书写工作,完成相关楹联的征集、书写工作。三是2013年7月底前根据景区建设任务,分别完成泉域湿地自然观光区、北海子公园休憩区、溢香园避暑游乐区、水云山森林风景区等功能区的碑记词编写及相关匾牌、楹联的题字、书写、制作工作。
  第三阶段:印刷录制阶段(2013年8月-12月底)。主要任务:一是2013年9月底前完成拟出书刊和专题片的篇目纲要及初稿,提请编纂委员会初审。二是2013年11月底前正式定稿,并进行印刷和录制,2013年12月底,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四、工作分工
  (一)文学方面:
  特邀王萌鲜先生编写武当山牌楼碑记词、背面匾牌词及前后4副楹联;撰写北海子景区建设总碑记词。
  特邀祝巍山先生编写玉皇殿、武当山宗教文化旅游区碑记词及南天门2副楹联;编写“八观永昌”中“圣容佛光”的文字简介。
  特邀雷恒昌先生编写东岳殿、真武殿的碑记词和《北海子公园赋》;编写北海公园休憩区(含溢香园避暑游乐区)的碑记词;编写“八观永昌”中“百里绿洲”的文字简介。
  特邀刘克文先生编写《北海子景区赋》。
  吴有贤同志负责编写“八观永昌”中“工业重镇”和“祁连雪峰”的文字说明。
  王泽玉同志负责三角亭、四角亭、六角亭和武当山西侧门的取名及其简介编写;编写“八观永昌”中“腾飞永昌”的文字说明,并根据景区建设进度,编写水云山森林风景区各单体建筑物及综合碑记词。
  张得智同志负责编写三宝塔、医保殿、王灵宫的碑记词;编写“八观永昌”中“焉支晴岚”的文字说明,并根据景区建设进度,编写泉域湿地自然观光区的碑记词。
  宋国荣同志负责编写五斗星君殿、三茅真君殿、三清宫的碑记词;编写“八观永昌”中“神秘骊靬”的文字说明,并根据主编的安排,编写景区内其他有关建筑的碑记词。
  祁尚明同志负责编写娘娘殿、天师阁、二天门石洞的碑记词;编写“八观永昌”中“北海美景”的文字说明,并根据主编的安排,编写景区内其他有关建筑的碑记词。
  袁永涛周建英王克芝王泽钦王福学褚守花张怀荣主要编写北海子景区轶闻趣事(故事),每人不少于6个故事,每个故事不少于2000字。其中:袁永涛主要以西路红军鏖战永昌为素材;周建英主要以景区景点为素材;王克芝主要以历史资料为素材;王泽钦主要以古今传说为素材,褚守花主要以景区奇石、古树为素材;王福学张怀荣以综合素材编写各类故事,并且还要负责为编辑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张铭功、王克芝还要负责书刊的统稿工作,其中,张铭功负责文字、结构、框架等方面稿件的统编,王克芝负责艺术编辑方面的统编。
  (二)书画方面
  特邀王福和先生书写武当山牌楼背面匾牌、前后4副楹联及玉皇殿的牌匾;为编纂书刊提供所需的书法题字等;根据总编的安排,书写景区内其他有关建筑的牌匾。
  特邀贾德梅女士书写东岳殿、真武殿的匾牌;为编纂书刊提供所需的书画题字等;根据总编的安排,书写景区内其他有关建筑的牌匾。
  特邀岳金川先生书写五斗星君殿、王灵宫的匾牌及南天门2副楹联;为编纂书刊提供所需的书画题字等;根据主编的安排,书写景区内其他有关建筑的牌匾。
  特邀王国槐先生书写三角亭、娘娘殿的匾牌;为编纂书刊提供所需的书画题字;根据主编的安排,书写景区内其他有关建筑的牌匾。
  特邀孙开仁先生书写天师阁、观景台的匾牌;为编纂书刊提供所需的书画题字等;负责完成编纂书刊的封面题字;根据主编的安排,书写景区内其他有关建筑的牌匾。
  谢伯仁同志书写三茅真君殿、六角亭的匾牌;为编纂书刊提供所需的书画题字等;完成编纂书刊的封面设计;根据主编的安排,书写景区内其他有关建筑的牌匾。
  王福义同志书写四角亭、二天门石洞的匾牌;为编纂书刊提供所需的书画题字等;根据主编的安排,书写景区内其他有关建筑的牌匾。赵培文同志主要负责为编纂书刊提供所需的书画;负责完成编纂书刊的封底设计;根据主编的安排,书写景区内其他有关建筑的牌匾。
  王君明同志书写医保殿、三清宫、武当山西侧门的匾牌;为编纂书刊提供所需的书画题字等;根据主编的安排,书写景区内其他有关建筑的牌匾。
  武当山牌楼、三宝塔、南天门的牌匾,根据情况邀请国家级或省级的书画名人书写。(三)其他方面蒋仲武同志主要负责编写北海子景区文明创建综合材料,审核编辑“故事篇”内容。
  刘峰三同志主要负责邀请、联络有关文化界人士;协调好文化界在职人员编纂工作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并和周建英负责收集整理编辑人员的稿件。
  毛著成郭发学二同志主要负责北海子景区建设决策篇、规划篇、建设篇、成就篇等文稿的审核及相关协调工作(决策篇内容由县委办、政府办负责搜集整理,规划篇内容由规划办负责搜集整理,建设篇和成就篇内容由住建局、林业局、景区办负责搜集整理,有关行政区域图由民政局负责提供)。
  赵得善同志主要负责景区绿化方面文稿的收集及撰写工作。
  杨秀花同志主要负责景区规划方面文稿的收集及撰写工作。
  闫文俊冉生国张铭功三同志主要负责专题片制作、脚本撰写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的收集、提供等工作。其中,张铭功负责专题片脚本的撰写,闫文俊负责专题片脚本的统稿,冉生国负责图片、影像资料的审核统稿。
  陈兴祥同志主要负责永昌概况和北海子景区基本情况等文稿的收集、起草工作;起草《编纂工作安排》等相关基础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编纂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全面反映北海子景区丰富旅游资源、深邃文化底蕴和辉煌发展历程的重要举措,对记载北海子景区开发建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因此,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益求精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收集资料、实地了解、走访群众、查阅史料,多方位搜集景区建设历程中的各类资料,深层次挖掘丰厚的文化底蕴,精细化包装每个景点和每个故事,切实使北海子景区建设历程历历在目、景点传奇栩栩如生、文化内涵厚重独特,且具有较强的可品、可赏、可鉴、可赠、可藏性,令读者叹为观止、无不向往。
  (二)各编辑人员要按照各自分工精心谋划、及早着手,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每完成一项编写任务,要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同送交相关工作人员。编辑人员的稿件要有一定的质量和分量,编纂工作结束后,每位作者基本情况及撰写的稿件要在县档案馆永久保存,同时,给予作者适当的稿酬,以作辛劳补助。
  (三)本次编纂工作,我们还特别邀请了市上几位书画界人士,发挥他们深厚的文化素养优势,为景区“文化包装”增添风采,相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做好联系、协调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四)编纂人员若有工作变动,由接替人员自行接替相关工作。
  永昌县北海子景区武当山古建筑恢复工程建设募捐倡议书
  胜地永昌,人杰地灵!神韵武当,巍峨壮观…
  北海子景区——永昌县城的“后花园”,全县人民憩息游宴、怡情山水之佳境。“三山两园”(武当山、狮伏山、水云山,北海子公园、溢香园)环绕其间,溪流草甸纵横其中,湖光山水相映相辉,宗教风韵相融共存,人文景观独具特色…
  曾为千年古刹的永昌北武当山,清乾隆至光绪年间形成规模宏大的佛、道两教古建筑群,曾建有各类古建筑23座,自下而上,殿宇相联,蔚为壮观。然历经岁月沧桑,山体古建所剩无几,各界志士无不感叹唏嘘,引为憾事。
  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景区保护和开发,先后筹资修建了武当山人行步道,恢复了部分古建筑,并对山体进行了绿化,至今武当山绿化面积已达1200多亩,夏秋之际已显葱郁之象,往来游客络绎不绝。特别是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抢抓机遇,高瞻远瞩,大刀阔斧地规划和建设北海子景区,提出了“举全县之力,把北海子景区打造成景致独特、内涵丰富、省内一流的湿地公园、天然氧吧、文化长廊、避暑胜地”的奋斗目标,并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启动实施了武当山古建筑恢复工程。县委、县政府这一举措,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同,激发了全县人民热爱家乡、造福桑梓的热情,涌现出一大批回报家乡、还利于善的民营企业家和社会各界人士,他们慷慨解囊、倾情奉献,募捐资金1200余万元,使工程总量的60%得以顺利完成。涓涓细流滋润,只为家乡的山水更加秀美;殷殷深情回报,总使淳朴的民风倍添和谐。
  秀丽北海,万众瞩目;巍峨武当,待现新姿!为使武当山建设更具特色,更有魅力,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在原有建设项目的基础上,规划增建部分景观设施和基础设施。但因古建筑恢复工程建设标准高、施工难度大、运输成本高,去年募捐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建设需求。为此,我们再次发出倡议,诚望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及永昌籍在外工作人士,继续发扬造福桑梓、回报社会的懿行美德,解囊相助,踊跃捐资。
  善举不计薄厚,爱心不论小大;积细流可以汇江海,累小善必将成大功。您的义举,县委、政府将张榜鸣谢、造册留名!您的深情,全县人民将永远铭记,广为传颂!您的美德,将流芳千古,永传后世!
  我们深信,在全县人民涓涓爱心的滋润下,永昌县城的“后花园”定会更加靓丽多姿,更加温婉秀美!北海子景区也必将成为永昌文化旅游的诱人名片,必将成为永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武当胜景,应待您来!
  中共永昌县委 永昌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永昌县北海子景区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刊载于《金昌发展与研究》2012年第二期)
  赵兴祥
  北海子景区,是历史和大自然赐予永昌乃至金昌人民的丰富遗产,景区内湿地涌泉自然天成、山峦河流交相辉映、庙宇古塔相得益彰、陵园碑刻庄严肃穆,给人以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审美意境。它在一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经风雨而魅力不减,历兴衰而风韵犹存。2009年,永昌县委、县政府顺应民意,科学决策,启动实施北海子景区二期开发建设工程,本人有幸参与了这一民心工程的组织实施,形成了一些体会和认识。
  一、北海子景区的历史演变
  北海子景区现有北海子公园、武当山景区、水云山林区和西湖湿地四个部分组成,总占地面积5000亩。
  北海子亦称北湖,唐代始建金川寺(亦称前大寺),后经历代续建复建,逐步形成了楼阁参差、庙塔相映、亭台巍峨、绿潭荡波、夹道白杨参天、塘畔碧柳低垂的优美胜景,至清代已发展成为永昌“第一禅林”,永昌八景中的“柳池漾月”、“金水潺声”二景即在此处。据《县志》记载,金川寺在清同治四年(1865年)毁于战火。清光绪年间和1915年先后重建,1936年又毁于战火,仅存两座古塔遥遥相望。1942年重建了部分建筑,至民国末,北海子建筑有金川寺塔、“抗日阵亡将士纪念塔”、五佛寺、忠烈祠、湖心亭、药王洞、油神宫等。“抗日阵亡将士纪念塔”在1966年“文革”中被毁。
  武当山大觉寺始建于清乾隆以前,到清光绪年间才逐步完善,形成佛、道两教规模宏大的建筑群。经考证,1936年前,武当山建筑群共有庙宇、亭台、楼阁等20余座,1936年全部毁于战火。1941年至1948年,信教群众集资捐款,重修了部分建筑,“文革”中又全部被毁。
  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景区的保护与开发。特别是1993、1994年两年共投资近700万元,对景区人文景观进行了大规模建设,共建成北海子公园建筑物2235.74平方米、武当山建筑物15座、793平方米;1992年起实施水云山(校场山)绿化工程,1999-2001年在金川公司动力厂等单位的援助下,实施武当山一期绿化工程、完成武当山造林300亩,水云山造林2500亩,使景区焕发出了新的生机,使其成为全市重要的旅游景区和县城居民休闲健身的主要活动场所。
  二、景区二期开发建设的实践与成效
  2009年初,县政府顺应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干部开展了专题调研,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北海子武当山景区绿化和建设的建议案》,对景区绿化和建设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时批转有关乡镇和部门组织实施,拉开了景区新一轮开发建设的帷幕。
  两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北海子景区绿化和建设,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景区建设领导小组,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下设规划建设、绿化亮化、拆迁安置三个专门办公室,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县上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现场进行调研和指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景区绿化和建设工作,将景区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确定为全县重点项目,安排由1名县级领导挂靠联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电力局和城关镇等部门、乡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多方筹资、狠抓落实,确保景区开发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城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不仅积极参与景区义务植树,而且每人为景区建设捐款500元,累计捐资150多万元;离退休老干部自发参加义务植树和捐资活动,新栽植了“老干部林”,并组织了“夕阳红”护绿队,部分非公经济人士多次表达捐资捐物支持景区建设的良好愿望,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景区建设新机制,共投入资金1017.25万元,大力推进景区规划、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地成效,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在景区规划方面:县政府已委托有关规划设计单位正在编制景区建设总体规划,县林业局也委托有关院校,编制完成了水云山景区开发建设的详规。
  在景区绿化方面:两年来,武当山、水云山二期绿化共投入劳动工日17.87万个,开挖树坑14.72万个,换耕作土2.026万方,造林750亩,栽植各类苗木7.24万株,昔日的荒山秃岭逐步披上了绿装。其中在武当山造林250亩,栽植各类苗木3.74万株,并完成了2011年春季造林的挖坑换土工作,在明年春季将完成造林205亩,栽植各类苗木2.68万株;县林业局依据新编织的“二龙戏水”建设规划,完成水云山绿化500亩,栽植各类苗木3.5万株,并完成2011年造林的挖坑换土工作,在明年春季将完成造林800亩,栽植各类苗木4.84万株,届时“森林公园”将基本形成。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随着绿化工程的实施,景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取得了新的突破。在输水管网建设上,共架设武当山输水主管道3.7公里,分支管道15公里,架设水云山输水主管道4.15公里,分支管道30公里,扩建、新建剌丝围栏3.7公里,金属围栏0.8公里,为景区绿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电力设施配套上,县电力局为武当山、水云山更新变压器3台,新架设武当山专用电缆一条,对旧线路进行了维修改造,实现了景区供电系统的扩容升级。在道路建设上,县林业局投资修建了武当山砚洼沟至山顶大成殿砂石道路2.6公里,水云山林区砂石道路4.7公里。2010年,县交通局与林业局通过共同争取项目资金90万元,完成了武当山砚洼沟至山顶大成殿道路、水云山林区道路、武当山看河楼前停车广场工程的勘测设计,并对水云山2.5公里道路、武当山看河楼前0.5公里道路及停车广场进行了水泥路面硬化。在公园设施建设上:建成三星级旅游公厕1座,对公园大门内外及海子周围步行道进行了硬化。在亮化工程建设上:在县政府主要领导倡导下,由永昌金农农业有限公司经理王智生投资15.6万元,架通了百泉路路灯。
  在景区管护方面:以县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景区管理机构,增加了人员编制。同时,更新配套了部分管护设施,切实搞好景区林木灌水、防虫等工作。城关镇也切实加大了景区周边局域环境整治力度,景区及周边区域环境卫生状况相比过去的“脏乱差”有了明显的改善。
  三、景区开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定位不高。景区内旅游资源要素种类多,既有自然地山水和湿地,又有宗教的庙塔和楼阁,还有人文的陵园和亭榭。同时,景区紧靠县城,区位优势明显,夏秋两季气温较低,空气湿润,是金昌区域内难得的避暑胜地。因此,景区旅游开发的禀赋非常优越,是金昌乃至河西地区不可多得的旅游开发宝地。但景区开发由于受到县财政困难的制约,使其在全市旅游业发展中的定位不高,投入不足。
  二是规划滞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县上先后编制过“百泉百景”、“骊靬风景区”等单项的规划,但总体规划编制一直没有启动。虽然总体规划目前正在委托有关单位进行编制,但编制完成后还需要进行评审、报批,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景区四个独立区域仅完成了水云山的建设性详细规划,武当山、北海子公园和西湖湿地、鹿苑均需依据总体规划编制详规。由于缺乏规划依据,景区人文景观建设、鹿苑死亡沙枣林改造及景区农宅搬迁改造等项目尚未启动实施。
  三是融资困难。景区开发建设是一项集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文化资源开发和新农村建设为一体的系统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分年度、分项目、分步骤的加以推进。但是,由于永昌县财政困难,无法拿出大量的资金用于景区开发,只能通过整合有关部门项目资金,进行绿化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渠道比较狭窄,进行大规模、全方位的开发建设缺乏有力的资金支撑。
  四、对加快景区开发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景区建设定位。北海子景区具有发展宗教文化旅游、生态观光旅游、避暑休闲旅游、红色旅游、节会旅游的优越条件,又有紧靠县城的区位优势,旅游开发潜力巨大。要把北海子景区作为金昌旅游的中心节点来进行定位,作为全市旅游开发的重点区域来重点投入,作为第三产业重点项目列入市、县“十二五”规划来重点推进,力争用3—5年时间
  将北海子景区建设成“AAA”级景区。
  (二)加快编制建设规划。当前,景区建设的“瓶颈”在规划,启动景区建设关键也在规划。要狠抓景区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力争尽快编制完成较高水平的景区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逐步编制景区四个区域的修建性详规,为景区建设提供科学的规划依据。
  (三)大力拓宽融资渠道。要建立“政府推动、企业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投资机制,不断拓宽景区建设的融资渠道。在政府推动层面上,建议市上把北海子景区列为旅游业投入的重点,有效整合林业、水务、交通、文化旅游、电力等方面的资金,加大对景区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农宅搬迁改造的资金支持力度,推动景区开发建设。在企业支持层面上,充分发扬我市地企合作的优良传统,建立大企业支持景区建设,推进旅游业发展的有效机制。在社会参与层面上,采取政府向社会各界发出募捐倡议,广泛发动各界人士对景区宗教设施,人文景观建设捐资捐物,办好政府不能办和办不了的事。
  (四)推进景区开发建设。抢抓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加大对甘肃支持力度的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政策机遇,按照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开发的模式,加快景区开发建设步伐。着力整合各部门的项目资金,加快景区水、电、路、厕等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实施景区农宅搬迁改造,着力解决景区长远发展的“瓶颈”。按照“开发和保护并重,以开发促保护”的理念,有效开发利用西湖湿地资源,改造北海子公园养鹿场,着力打造“生态园林”。尽快启动景区已毁的人文景观的复建和新的景观建设工程,大力推进景区绿化、亮化、美化,对山、水、林、园进行全面的文化包装,为湿地传神、为金河立传,为两山铸魂、为永昌增色,努力打造河西一流景区。
  (五)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旅游产业体系,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兴办旅游公司,对景区实行商业化开发。推动宾馆、饭店和旅行社等旅游相关企业加快发展和相互联合,有效整合吃、住、行、游、购、娱服务业资源,不断提升旅游接待服务能力。大力扶持旅行社与国内、省内旅行社建立合作关系,促进外地旅客来永昌旅游。
  我坚信,在市、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到“十二五”末,北海子景区建设的美好前景一定会变成现实,其在全市旅游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也将会得到充分的发挥。

知识出处

美丽的北海子

《美丽的北海子》

美丽的北海子》这本全景式反映北海子湿地风景区丰富的旅游资源、深邃的文化底蕴和辉煌发展历程的书。本书集文学性、艺术性,鉴赏性、趣味性,历史性、资料性为一体,汇诗赋、书画、摄影、记述、文献等文化要素于一体,着力挖掘县城北环路以北,北海子湿地风景区宗教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历史传说、人文景观和名人轶事,赋予浓郁的文化气息和生命色彩,可品、可赏、可鉴、可赠、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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