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焦家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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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焦家庄农业合作社史料》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0994
颗粒名称: 回忆焦家庄
分类号: F321.2
页数: 7
页码: 197-2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姚明凤回忆焦家庄的详细内容,包含了焦家庄初级农业社建社时的特点,坚持生产资料私有制,坚持自愿互利三项原则的指导思想和情况。
关键词: 焦家庄 合作社 姚明凤

内容

离开焦家庄已经三十多年了。现在回顾焦家庄初级农业社的试办经过,对当前和今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仍有许多有益的借鉴。
  焦家庄初级农业社建社时的特点:(一)土地改革后,没有经过互助组的阶段,一次建成初级社;(二)摊子大。一建社就是300多户,象这样大的农业社,当时在全省再没有第二个;(三)底子薄。由于旧社会地主阶级的长期压榨,占总户数53%的雇农几乎一无所有,建社时属全县最贫穷的地区之一;(四)地区之间差异大。水磨关周围人口多,土地少,土质好,产量比较高,人均占有耕地只有2亩左右。西十里堡附近人口少,土地多,土层薄,产量低,人均占有耕地7亩左右,俗有“金大坝,银小坝,废铜烂铁上中坝”之称。西十里堡一带就是上中坝地区土质最差的地方;(五)办社丝毫没经验。开头连合作社的名称也叫不上,曾称合作乡、合作农场、集体农庄,后来办社干部在《人民日报》看到介绍保加利亚卡加洛沃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资料后才得到启示,经请示上级党委,最后定名为永昌焦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
  在这样一个条件非常差的地方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历史上从来没有的事情,当时从组织到群众都很担心。由于广大贫雇农土地改革后,仍然缺乏生产资料,不组织起来就无法生产,省、地、县委根据广大农民的要求,试办农业社的决心大,农业社一办起来,中共武威地委根据西北局的指示,从武威地区各县抽调10多名区长级以上的干部常驻焦家庄蹲点,中共甘肃省委第一任书记张德生曾写信嘉勉,中共甘肃省委书记张仲良、省主席邓宝珊亲自到焦家庄视察,省委秘书长何承华,省土改委员会副主任、省农会副主任安振,省农业厅长薛兰斌,中共武威地委书记王俊、徐宗望、副书记张文辉、武威专区专员刘余生、孟浩,中共永昌县委书记王振汉、杨兴盛等领导同志经常到焦家庄深入群众,访贫问苦,了解情况,听工作组汇报,指导工作。团西北局、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省妇联、省卫生厅、团甘肃省委等部门派工作组围绕本部门的业务,到焦家庄进行调查研究。由于上级党委非常重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办社虽没经验,但初级农业社一办起来发展就很健康,在整个试办过程中没走弯路,生产发展较快,集体积累不断增加,社员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合作社日益巩固。附近农民看到农业社确实好,也自发地办起许多农业生产合作社。焦家庄初级农业合作社成为全省农业合作化的先驱。
  焦家庄初级农业合作社为啥能够办得比较好,除了党的领导和历史的必然这两条根本原因外,主要是从实际出发,从有利生产出发,依靠群众,在组织形式、劳动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制定了许多符合焦家庄地区群众觉悟和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具体措施,从而保证了雇农、贫农、中农以及不同地区之间社员的经济利益,调动了全体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保证了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首先是办联社。合作社规模大,核算单位小,这是焦家庄初级社的主要特点,焦家庄初级农业社有三个自然村的农民组成,东西长13华里,南北宽1.5华里,生产组织怎样确定,劳动怎样管理,产品如何分配,这是很关键的问题。开头有过全社为一个生产核算单位的设想,群众意见较多,特别是生产比较好的地区,农民意见更多,认为“一锅煮是穷富拉平,合作社肯定办不好”。经过广大农民较长时问的反复酝酿,最后找出了符合焦家庄地区办大社特点的较好组织形式——联社。联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之下,按不同生产地区,设三个生产大队,水磨关地区为第一生产大队,合作社驻地周围为第二生产大队,西十里堡地区为第三生产大队。生产大队之下,按居住情况,分15个生产小组,每组20户左右,一个生产小组就是一个单独的生产核算单位,每年除按社章规定向联社上缴一定数量的公共积累用于全社扩大再生产等基本建设外,其余都由生产小组分配,任何人无权干涉。这样,无论生产条件好和生产条件差的小组,都认为互不吃亏,生产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了。
  其次是坚持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并使生产资料的占有者有合理的收益,促进他们向合作社投资,发展合作社的生产力。解放前,焦家庄地区的农民尤其是贫雇农,经济基础非常薄弱,按他们自己的说法是“穷得叮当响”。根据1951年冬筹建农业社时,131户雇农的调查,每10人有一间房屋,每户平均有半头牲畜,每5户有一件农具,即是土地改革后再分得一部份耕畜农具,还远远赶不上发展生产的需要,农业社一次添置又不可能。针对这种情况,合作社一筹建就
  向农民宣布了谁的牲口谁有,谁的农具谁有,土地、耕畜都能分得合理报酬,稳定了生产资料占有较多的社员特别是中农和一部分贫农的情绪,解除了他们“怕共产”的顾虑,调动了他们入社的积极性。合作社成立后,经全体社员讨论决定,土地入社分组,地租占纯收入的25%;耕畜私有私养公用,评记工分,参加分配,冬春骡马使役一天记工20分,牛15分;铁轱辘车、犁铧、铡刀因数量不多,私人管理,修理都不方便,折价归公,三年还清;小农具包括铁锨、榔头、镰刀、木叉、扫帚、手推车等自备、自用、自修。第一年分配结果,各组耕地报酬,每亩最低为23.6斤,最高为47.8斤,有耕畜的社员耕畜所得除去开支得到了合理报酬,感到养马不吃亏,第一年分配后,全社增加耕畜118头(主要是骡马)。以后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的报酬又做过适当调整,如地租改比例分红(活租)为固定地租(死租),冬春骡马使役一天记工减为18分,牛减为14分,但不改变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并且使生产资料占有者能够得到合理报酬,这是焦家庄初级农业社能够巩固发展的第二个重要原因。
  第三、坚持自愿互利原则,把合作社办成真正吸引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经济实体。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这是焦家庄农业社筹建时向农民宣布的宗旨。在这个方针指导下,焦家庄初级社的组合是自觉自愿,不强迫农民入社,也不限制社员退社。1951年11月上旬第一批报名自愿加入农业社的有173户,下旬第二批报名入社的有51户,到1952年1月自愿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共有328户。第一年分配结果,有93.4%的社员收入比上年增加,有21户社员因病出勤少,分红少等原因,收入比上年减少,大多数社员已经亲眼看到合作社生产确实好,进一步坚定了合作生产的信心。但也有9户社员(中农2户、贫农3户、雇农4户)嫌合作社不自由,想到社外抓现成,要求退社,管理委员会批准了他们的要求。第二年春耕时,他们中有些人因为没有牲口和别人搭对,困难很大,有的人把种籽撒到地里没牲口种不上,只好睡在地头打麻雀,农业社又主动无偿帮助他们犁地、耙耱、种好了庄稼。经过一年单干之后,他们亲身体会到还是合作社好,又全部要求入社,合作社又开欢迎大会,批准他们入社。在互利方面,除解决好地区之间、中农与贫农之间的互利外,社员之间的互利主要是作好评工计分。焦家庄地区建社初社员基本都是文盲,一个小组找一个记工员很难,开头是天天评工,夜夜熬眼,以后又改为发工票,定期记工,由于社员不识字,工票上用圈圈作符号,半分工为半个圈,一分工为一个圈,十分工为十个圈,社员每到评工发工票时非常认真,谁劳动态度不好、干活数量少、质量差扣工分,民主评议、铁面无私,有时为一分工要争半宿,真正体现了按劳取酬和互利原则。
  焦家庄初级社阶段还摸索出许多好的做法,如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合作社不仅种粮食、油籽,而且兼营油坊、粉坊、瓷窑、炭窑、运输,不仅为发展农业生产积累了大量资金,而且为建社初期克服“三荒”(即冬、春、夏三荒——人无吃粮、地无籽种、马没草料)起了决定性作用。这里,我主要追述焦家庄初级社阶段承认差别,坚持生产资料私有制,坚持自愿互利三项原则的指导思想和情况,作为新经济联合的一面镜子。

知识出处

焦家庄农业合作社史料

《焦家庄农业合作社史料》

本书记载和介绍的建国初期在党的领导下,永昌县焦家庄率先实行农业生产合作化,把广大翻身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的政策;把富余劳动力动员起来,因地制宜开展工副业生产,壮大集体经济的做法;以及按劳分配、共同致富的指导思想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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