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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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史话》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0943
颗粒名称: 甘肃省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分类号: F321.2
页数: 3
页码: 113-1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甘肃省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历程的具体内容介绍。
关键词: 永昌县 农业生产合作社 甘肃省

内容

永昌县焦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是1951年冬天,也就是土地改革运动的后期,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后,没有经过自营,没有经过临时、长年互助组的阶段,直接建立起来的甘肃省第一个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它对甘肃省农村农业合作事业的发展曾起到积极的典范作用,可说是西北地区农业合作化的先躯。
  焦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什么条件下酝酿而成的呢?据当时领导和管理了焦家庄合作社的几位老同志介绍,当时的情况是:焦家庄在永昌县城西十五里,是一个东西长18里、南北宽一里半的狭长地方,有三个自然村庄。解放前,由于封建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这里的土地等生产资料十分集中,据1951年筹建合作社时的调查,占户数4.4%的11户地主,就占去50.8%的土地;而占户数53%的131户雇农,只占9.23%的土地。11户地主全部采取雇工剥削的经营方式,所以,耕畜、农具、房屋也都集中在地主手里。地主每户占有耕畜12.7头,农具10.3件,人均房屋2.7间;而131户雇农,每10人才有房屋1间,每户平均只有半头牲口,每五户才有1件农具,他们几乎一无所有。1951年冬,焦家庄进行了土地改革,当时,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将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分给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尤其是雇农后,在生产中就会出现耕畜、农具严重不足的问题。你分一头牛,他分一只耙,形不成生产能力,又买不起新农具。同时,地主原经营的油坊和手工业作坊,如分散了也无法经营和管理。因此,根据这一特殊情况,武威地委提出了在这里首先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设想,并在土改的同时,报请甘肃省委批准。1951年11月省委选派房俊峰等同志前往焦家庄进行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宣传、组织等筹备工作。经过三个月的宣传、发动、学习教育和不断解决思想顾虑,广大贫雇农、中农逐步提高对建立合作社的认识,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分三批先后有328户、1774人、8720亩土地加入了农业生产合作社。1952年2月5日,召开了焦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大会,全社328户农民像过节一样,精神抖擞,敲锣打鼓庆祝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省、地、县委和政府的负责同志亲临祝贺并讲话。大会通过了焦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暂行章程,规定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性质和办社原则,为已经组织起来的广大农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焦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由黄兴舜任社长,张国昌任党支部书记。
  由于农业生产合作社采取了一系列的生产措施,建社当年就取得了丰收,全社粮食总产量107万斤,亩产143.7斤,比1951年的亩产103斤提高了40斤,人均有粮666斤,比1951年的403斤提高了263斤。93.4%的农户收入较上年有了增加。农业的增产、社员收入增加的事实,打消了部分群众原有的思想顾虑,坚定了走合作化道路的信心。1953年是建社的第二年,粮食总产达到了140多万斤,平均亩产175斤,总产量比1951年增加37万斤,比建社前的1951年翻了一番。由于生产的发展,农业社的积累不断增加,牲畜由建社初期的113头(主要是牛、驴),到1952年底,增加了118头(主要是骡马);农具由建社初期的木车、木犁,到1953年增加了搞运输的皮车在内的几十辆大车,还购置了双轮双铧犁、七寸十寸步犁、钉齿耙等新式农具40多部,农业社的家底一年比一年厚实。仅两年时间,很快改变了广大农民没吃没穿和缺吃少穿的贫困状况。1953年12月,焦家庄农业社卖给国家余粮44万多斤,占粮食总产的29%,人均给国家卖粮280多斤。他们的行动受到了甘肃省委的高度赞扬,省委书记张德生亲自致电表彰鼓励。
  焦家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土地改革后,广大贫雇农仍然缺乏生产资料(一家连一张铁铣都没有),不组织起来就无法进行生产劳动的特殊情况下办起来的。在办社的过程中,得到了省、地、县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武威地委根据西北局的指示,从各县抽调十多名区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常驻焦家庄蹲点,调查研究,因势利导指导合作社发展。甘肃省委第一书记张德生多次向他们嘉勉;省委书记张仲良,省政府主席邓宝珊亲自到焦家庄视察;省委秘书长何承华,省土改委员会副主任安振,省农业厅长薛兰斌,武威地委书记王俊、徐宗谣,副书记张文辉,专员刘余生、孟浩,县委书记王振汉、杨兴盛等领导同志也经常到焦家庄深入群众,访贫问苦,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指导工作。西北局青年团委、团省委、省委组织部、省妇联、省卫生厅、农业厅等部门派出工作组结合部门工作,搞调查研究。由于上级党委和政府等部门的重视和各方面的积极支持,他们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这个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一办起来,就得到了健康发展。生产发展提高较快,集体积累增加,社员生活改善。合作社得到了巩固提高。它的出现,为甘肃全省和西北地区的农业合作化提供了经验,成为当时全省和西北地区农业合作化的榜样。
  焦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之所以成为全省的样板,除了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大贫苦农民穷则思变的根本原因外,再就是办社期间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出发,实实在在依靠人民群众。从组织形式、劳动管理、经营分配等方面,制定了许多符合群众觉悟程度、符合生产规律、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具体措施,从而保证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雇农、贫农和中农的经济利益,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原则,调动了全体社员的生产积极性。
  焦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办社期间,主要坚持了三项原则:一是承认差别办联社;二是坚持生产资料私有制;三是坚持自愿互利。
  焦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建社初期,不仅努力发展农业,而且大力发展油坊、粉坊、瓷窑、炭窑生产和运输业生产;不仅解决了解放初期经常发生的冬、春、夏三荒季人没吃粮、地没籽种、马没饲料的问题,而且使集体的积累、社员的收入和对国家的贡献不断增加;它不仅为永昌县农业合作化带了好头,而且成为甘肃省和西北地区农业合作化的先驱。

知识出处

永昌史话

《永昌史话》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通过千年沧桑、往事如歌、人杰地灵、钟灵毓秀、物华天宝、现代风韵等几个方面内容的叙述,对永昌县进行了全面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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