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变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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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农牧文史》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0910
颗粒名称: 家乡变迁记
分类号: K291/297.42
页数: 5
页码: 279-283
摘要: 本文介绍了永昌县新城子镇农林场村从明代到2000年的历史变迁。
关键词: 地方志 行政区 永昌县

内容

我古老的家乡,坐落在中山寺以西、“永马”(永昌县至马营沟)公路南侧的刘珂庄。远近乡邻习惯称“刘珂庄农林场”,全名应是“永昌县新城子镇农林场村”。
  人们乘坐各种车辆,经“永马”公路西去新城子,或从红山窑乡夹河村东去县城,不论从那个方向观看刘珂庄,也看不清楚院落和其它建筑物的全貌,因为村庄全貌被庭院四周的6万多株人造林荫蔽了。
  夏、秋季节,我回到家乡。看看东、西、南、北的山山水水,看看村民们驾驶各种机动车辆往来的忙碌身影,看看庭院内塑料温棚里外菜绿花香的迷人景色,听听鸡鸣狗叫猪哼哼的悦耳声音,瞭望大片条田上麦浪滚滚的丰收景象,进入乡亲们的屋内,吸烟、喝茶,再吃白面馒头,这一切无不使我沉浸在一种热爱、眷恋、喜悦的梦境之中。回忆旧社会时期,全庄大多数刘氏宗族和外姓贫雇农饥寒交迫的悲惨生活,对比动荡不安的年代和今天安居“小康村”的生活,家乡确实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明朝时期的刘珂庄,是永昌四大名庄之一。据我先父传闻,嘉靖初期(1522年),先祖刘珂和赵定庄、南湾的农民,租军屯地365顷(每顷100亩)耕地,年交租银365两,不再交公粮和其它税费。嘉靖十年(1531年),租种地变为永久之业。嘉靖十二年(1533年)先祖刘珂选址建庄定居,至今已467年。地方乡邻称我庄为“刘珂庄”,至今称谓未变,但已经误写为“刘克庄”了。
  清康熙年间(1662年),清朝政府按耕地等级,对军屯地开始征收公粮和其它税费,但租银照交。乾隆三年(1738年),暴发山洪多次,冲毁夹河地700多亩,毁地租银加到实有耕地内继续交纳。民国29年(1940年),我二哥刘科年,上诉甘肃省政府批准,才废除了租银,时折银元506.94元。凡种军屯地的农民,因长期交纳双重税租,倾家荡产者甚多。因此,很多刘氏宗族,抛弃祖业背井离乡者不计其数。如多年定居今张掖市四十里堡和新疆等地刘氏宗族,就是无力交纳双重税租,而远走他乡的。
  民国时期的刘珂庄,虽是山泉二水的富饶之地。可是农民的贫困状况是非常寒酸的,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河南坝(今新城子镇下五个村和通信堡村的柴家庄和富家庄)的水渠分南、北两坝和沿沟3条灌渠。我家乡的灌渠是北坝的“诸君坝”,渠边缘是西五坝的泄洪河湾,长期受洪水冲击,渠道也和河湾一样了。遇到雨量充沛的年景,才能种些山水地,但也是三年两不收。民国政府只向老百姓征粮收款,抓壮丁派差役,而不扶持农民发展生产,农民没有宽松的余地。二是虽有芨芨湖、香水泉等处的150多亩泉水地,户与户之间也不平衡。加之缺乏耕畜、农具,耕作粗放,粮食作物平均亩产90-100公斤,除个别几户外,80%的农民长期解决不了温饱。如有耕地380多亩、房屋17间的刘积祖、刘绪祖兄弟两家,在两棵树各有泉水地12亩,每年精耕细作,也只能收小麦、禾禾6-7石(折合1200-1400公斤),还要交纳3石(折合600公斤)小麦的公粮。除留种子外,人均口粮不超过125公斤。穿衣等费用全靠收获的1石多(约200公斤)胡麻维持。其弟刘跃祖,晚间把自己装进一条破毛口袋内睡觉。而雇农刘德亨、刘积成、杨朝山3户,每户均有四、五口人,各住土房一间。祖孙三代人睡一土炕,过着冬暖儿女号寒,丰年母妻啼饥的生活。我们古老的大家族,也只有10户、66口,加3户雇农,全庄共有81口人。
  我亲身经历的民国35年(1946年),是大丰收年。那时全庄有马2匹、牛5头、驴3只、羊14只、铜车1辆。当年收获小麦、禾禾、青稞等粮约90石(折18000公斤)、胡麻15石(折2625公斤)、洋芋50石(折7500公斤)。除交公粮、兵粮和名目繁多的吃粮外,留种子饲料,人均口粮不足150公斤,那时洋芋没疫病产量高,一日三餐以洋芋为主。
  新中国建立后,1952年土地改革时,贫下中农虽然分得了土地、耕畜、农具,但实有的耕畜、农具和耕地对比差额很大。同时灌溉水渠尚未整修干坝湿轮的旧水规还没改革,有水时没用,用水时没水,水情严峻的形势仍然存在。而较好的优势是贫下中农的生产积极性很高,加之党和人民政府从多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扶持,播种面积增加了。
  1954年,我家乡和宗家庄、王家庄等自然村,组建成“八一农业生产合作社”。那时水利有人专管了,旧水规逐步改革。而耕作程序仍按古老的模式种植,粮食作物的平均亩产,仍是100公斤左右。较好的优势是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灌水、统一调配牲畜、农具,解决了当时一家一户不能解决的困难,推动农业生产向前发展。
  1958年9月,全县农村掀起人民公社化高潮。根据上级指示,农村大办集体食堂,实行“生活集体化、组织军事化、生产战斗化”,“拔白旗,插红旗”,斗争“富裕中农冒尖人物”、“闹粮分子”,割除“资本主义尾巴”。无偿没收社员的粮、油、面和各种灶具,办集体食堂。将男女强劳动力,都调往马营沟“大炼钢铁”,农业生产靠老、弱社员搞。庄稼黄了无人收割,地快封冻了洋芋还没挖。造成了人瘦、地瘦、牲畜瘦的困难。我家乡的多数社员干瘦浮肿,而且饿死了刘康年,瘦死了不少耕畜。
  如此严峻的困境延至1960年12月,县委传达“西北局兰州会议”的精神后,才撤销集体食堂,提出“低标准、瓜菜代、抢救人命”。那时的农业生产和社员的生活,已接近崩溃的边缘了。这一沉痛的历史教训,是无视科学、无视客观规律造成的,我们永远不能忘记。
  1961年,贯彻《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草案)》(即“60条”)。把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体制,改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我家乡给每个社员划给自留地0.3亩,并允许社员开荒,养牛、鸡、猪,栽自留树。到1965年,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和社员的生活,超过了1957年的水平,特别是劳动力多、开荒多的社员户,家里有了余粮。全队28户,148人,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60亩,总产73985公斤,亩产132公斤,人均口粮220公斤。胡麻面积69亩,总产7362公斤,亩产106.5公斤,人均纯收入74.79元。比大丰收年的民国35年(1946年),粮食增产3.11倍,胡麻增产1.8倍。
  1966年2月,贯彻中共中央“23条”,全面开展“四清”运动。
  我家乡生产队的干部,在交待自己“经济、政治、组织、思想”等问题的过程中,被斗争的时间长达两个多月。农业生产由工作组临时派贫下中农代表领导。加之没收自留树和开荒地,减少自留地。当年粮食总产60108公斤,比1965年减产13896公斤,减23.10%。
  1967年至1970年,是“文化大革命”高潮时期。新城子人民公社改为“先锋人民公社”,我家乡改为“红光大队一队”。农村干部和农民,也随之产生了两派,以“阶级斗争”为纲,清理国民党“残渣余孽”,搞“三忠于”、“四无限”和“早请示晚汇报”活动。
  1971年,红色革命浪潮逐步缓和,新城子公社党委书记葸仁才等领导督促队干部用拖拉机全部深犁耕地。推广“甘麦8号”以及姊妹系“甘麦11号”、“甘麦12号”、“甘麦13号”、“阿勃”等小麦优良品种。
  1973年,全队43户,251人。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72亩,总产89828公斤,亩产190.5公斤。加其它粮572公斤,社会总产90400公斤。人均口粮加自留地216.5公斤。胡麻80亩,总产4250公斤,亩产53公斤。人均纯收入72.60元。经8年时间,各种农作物的总产,比1965年增加13284公斤。而人口却增加了103口,说明农业生产基本处于徘徊不前的状态。
  农业学大寨的“收益分配”以壮大集体经济为主体,加大公积金、公益金、流动资金、储备粮基金、折旧费等提留,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固定资产增加较快。全队有马46匹、牛60头、驴20头、羊533只、大皮车和铁轮大车各2辆。
  1974年10月,西大河水库建成,公社领导当即动员组织农民,从伍家头沟至刘克庄,挖开了全长20公里的土渠,次年建成可容6立方水/秒的高标准水渠。至1978年,组织全社农民平整条田,我家乡平整条田近1000亩,配建高标准支渠3条,为发展农业生产夯实了基础。
  1975年公社决定,将刘克庄大队的一队,另划为大队级单位,更名为“新城子人民公社农林场”。其目的是推广农业科学技术作榜样,推动全社发展农、林、牧、副业。从此,我家乡受到了公社的支持,首先平整好多年失耕的荒地370亩,将耕地扩大到1500亩,大力植树造林。经3年时间,到1978年,全场51户,311口。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000亩,总产190136公斤,亩产190公斤。上交国家的公购粮任务比应交的31012.5公斤超交7955公斤。社员人均口粮加自留地收粮9000公斤,达250多公斤。胡麻200亩,总产9000公斤,亩产45公斤,人均纯收入117.40元。粮食总产比1965年的74004公斤,增1.45倍;比1973年的90400公斤,增1.2倍,增产的原因是西大河水库的建成,能按时灌水。
  1978年,党中央提出“农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政策,当时有些国家干部的思想都不通。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省、地、县领导督促各人民公社,加快速度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或叫大包干)。我家乡是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其内容很简单“上交国家的、再交集体的、剩下是个人的”。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农民的守旧落后思想,很快变为积极追求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意识。耕地不深犁不灌水,不施足化肥、不用燕麦畏、不用播种机条播、不备好优良品种,绝不种植。经多方面努力,小麦亩产达500-600公斤的高峰。因豆类和中低产田产量低,粮食作物平均亩产4500-500公斤,胡麻亩产200-250公斤。
  1998年,全村78户,328人。各种农作物播种面积1450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190亩。总产量535250公斤,平均亩产450公斤。胡麻140亩,总产25400公斤,亩产181.5公斤,人均纯收入2200元,粮油总产量和人均纯收入分别比1965年增5.18倍、19.4倍,比1973年增4.66倍、20.30倍,比1978年增1.69倍、8.74倍。
  场领导为了使社员的生活丰富多彩,圈蔬菜园子40亩,果、杏园3亩,提前两年已挂果。
  近几年,天旱少雨,畜牧业受草原制约,加之羊毛低价,养殖业有所减少。现有马41匹,牛324头,羊1143只。而当年出售宰杀羊达500多只。
  农业机械化的程度,在当前可算是大而好、小而全。现有“东75”拖拉机、“泰25”拖拉机各1台,“新疆2号”联合收割机1台,四轮手扶拖拉机14台、手扶拖拉机60台,均配备齐全播种机、割晒机。
  我家乡耕地较多,仅条田1368亩。而劳动力少,对发展乡镇企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优势弱。现只有“康明斯”汽车4辆,农用汽车3辆。机械加工业两户,年纯收入50000多元。
  伴随各项事业的发展,人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教育事业有了较高的发展。全村家家有电视机,其中,彩色电视机73台。电话机10台,摩托车21辆。住房9800平方米,其中,钢混结构房14院,324平方米。子女入学率达百分之百。2000年已有本科大学生4名,大专毕业生14名,中专毕业生10名,高中毕业生13名,初中毕业生73名,小学文化的106名,共230名,占总人口70.12%。参加国家党、政、企的干部工人38名,占总人口的11.88%。
  生活水平提高了,各项生产发展了。但家乡的人民并没有心满意足。他们在“富而思源”的同时,也在“富而思进”。趁党中央、国务院西部大开发的决策和国家投资重修团结干渠的机遇。2000年6月,全村男女老少在村党支部和村委员的领导下,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修建了全长1250米的高标准支渠一条。除国家投资80000元外,社员购砂石料等的投入(包括劳动代价)320000元。为因地制宜调整种植业结构,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而奋斗。
  (作者刘永年系原永昌县农业局干部、农业经济师)

知识出处

永昌县农牧文史

《永昌县农牧文史》

本书介绍了永昌县农牧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其中包括农村土地改革、农业生产纪实、畜牧业的发展、农业机械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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