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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耘在希望的田野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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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农牧文史》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0901
颗粒名称:
耕耘在希望的田野上
其他题名:
永昌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纪实
分类号:
S232
页数:
6
页码:
239-244
摘要:
本文介绍了永昌县农业机械化生产发展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历程。
关键词:
农业机械
发展
永昌县
内容
一、全县农业机械的崛起
永昌县地处河西走廊中东部,总面积7439.27平方公里。辖4乡6镇、111个行政村,总人口26.03万,其中,农业人口19.6万。常年耕地面积80万亩,粮食作物以小麦、啤酒大麦、玉米为主,是河西走廊主要的产粮区。
早在汉唐时期就设卫置县,移民屯垦,兴修水利,发展农牧业。但由于封建制度的长期束缚,生产力低下,生产工具十分落后。2000多年以来,一直沿用着传统而古老的“二牛抬杠”和铣、耙、耱、镰等手工农具。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旧式农具的改良和新式农具的推广,从1953年起,陆续引进七寸步犁、山地犁、双轮双铧犁、马拉摇臂式收割机、解放式水车等农具。1954年7月,甘肃省第一个国营拖拉机站在永昌县焦家庄成立,同时,引进苏制“克德-35”窄链轨式拖拉机两台(70马力,折合3.2标准台),为焦家庄等农业社代耕服务。同年8月,武威军分区、永昌中学师生及干部群众800余人,在焦家庄参观拖拉机耕地,开创了全县农业机械化的新纪元。
二、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历程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全县经营的农业动力机械主要有移动式和固定式两种。移动式农业动力机械指的是链轨式拖拉机和轮胎式拖拉机,其中,链轨式拖拉机主要从事耕地、耙地、播种、收割、镇压农田等作业;轮胎式拖拉机除从事农田作业外,还进行田间运输或其它非农田运输,是农村运输的动力机械。固定式动力机械指的是柴油机和电力机,主要承担农田排灌、脱粒及农副产品加工。
全县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4-1969年)。这一时期,农业机械等设备由国家统一调配,生产、财务等活动服从国家的统一计划。拖拉机站本身无土地,通过签订合同,为农民代耕服务,并按国家规定,收取一定数额的作业报酬,全部上交给国家,亏损由国家财政补贴。1957年以前,机械是从苏联进口的,经营方式学习苏联模式,以宣传示范和培养人才为主。1958年夏天,聘请波兰专家来拖拉机站讲授该国生产的“乌尔苏斯”拖拉机使用和保养技术。1959年秋,请民主德国专家来拖拉机站讲授“克斯-30”拖拉机的修理、保养和使用技术。至1957年底,拖拉机站拥有拖拉机17台(含28.4标准台),汽车1辆,工程车1辆,配套农机具49台(件)职工56人,其中,拖拉机驾驶员31人,修理工10人。1958年,农村实现人民公社化后,提出要发挥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及全民办农业机械的号召。公社成立机械队,国营部分机具下放,到1961年秋,由于公社的资金技术力量等条件所限,无力经营。县人委决定,本着“不平调社队资金,不付现款”的原则,公社机耕队所有农机具由国营机站收回。到1966年,已开始使用洛阳拖拉机厂生产的“东方红-54”链轨式拖拉机,天津生产的“铁牛-40”轮胎式拖拉机,从此,国产拖拉机逐步成为农机发展的主要机型。
第二阶段(1970-1981年)。这一时期是依靠集体经济力量经营农业机械的发展时期。60年代后期,根据国营拖拉机站连年亏损、社队经营的农业机械逐步增加的情况,于1969年,拖拉机站的农机具,其中,拖拉机22台,按照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价值,下放到除南坝、水源外的10个公社,实行社有社营。此后,全县12个公社相继建立了公社经营拖拉机站。1974年以来,一些生产水平高,社员收入高,有一定公共积累的大队或生产队购买了一批农业机械,成立队营机耕队。据统计:1979年,全县共有123个大队和19个生产队经营大中型拖拉机275台,1981年有125个大队和89个生产队经营大中型拖拉机390台,队营的小型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械如磨面机、榨油机、排灌机械等在90%以上。
第三阶段(1982-1989年)。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村经济政策放宽搞活,尤其是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民有了办农业机械化的自主权。1982年,社、队经营的拖拉机以及其它农业机械的一部分由农机人员承包经营,一部分作价归户,此后,凡能使用的拖拉机都基本作价归户,户营农业机械的热潮在全县蔚然兴起。个人经营农业机械后,责任心强、积极性高,同样得到国家政策的许可和鼓励支持,因此,户营农机成为当时我县基本的经营形式。据统计,1985年,全县拥有大中型拖拉机355台。其中,户营310台;小型拖拉机4300台,户营4248台;经营农机的农户5468户,占全县总农户的23.8%,平均每5个农户就拥有一台拖拉机。从1985年到1990年的六年间,小型拖拉机平均以2036台/年的速度递增,达1560台,是农村改革前634台的24倍。
第四阶段(1990-1999年)。这一阶段是我国农机事业的发展阶段。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农机户开始了小型拖拉机的更新换代,将自己的手扶式拖拉机淘汰或出售,改买小四轮拖拉机,拖拉机的速度提升,功率加大,相应配套的农机具也更新换代,农机拥有量和农机作业程度逐年增加。随着农村经济条件的改善,人们生活收入的增加,部分农机户开始“一户多机”经营,原来购买的手扶式拖拉机留在家里处理一些农田杂活,用四轮拖拉机搞农田运输或投身到工程修建、公路建设等搞副业收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地位得到充分体现,农民对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寄予很高的热情。1991年,县农机局开展全县机械深施化肥的推广示范,使农民及时了解了机械深施化肥的节本增效作用,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深切拥护,积极购买深层施肥机作用于农田,既改变了传统大撒大扬的传统施肥方法,又使农民得到了实惠。90年代末,我县抢抓全省首次从外省引进大型联合收割机到永昌县作业的机遇,积极宣传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多渠道筹资购买大型小麦联合收割机,使全县小麦机械化收获水平迅速提高。同时,每年组织农机手到河南、陕西、青海等地跨区作业,提高了机械作业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
第五阶段(2000-2015年)。国家对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给予了更高的扶持力度。2005年,全县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每购买一台农机享受购机价格30%的国家补贴,极大地激发了农民购买农机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2005年到2014年底,省上拨付我县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820万元,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有10228户,补贴了各类农机具11767台(部)。
2008年至2013年,县上先后承担了甘肃省和农业部的保护性耕作试验示范推广项目,开展了以秸秆覆盖地表、免耕施肥播种、机械深松、病虫草害综合防治为主要内容的保护性耕作试验示范。该项技术可一次性完成旋耕、播种及化肥深施作业,减少机车进地作业次数,降低农民作业投资。目前,全县拥有免耕播种机100台,每年实施保护性耕作仍保持在3万亩左右。2012年,全县争取到甘肃省农机局玉米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在水源镇的方沟村、杜家寨村、朱王堡镇流泉村建立三个示范点,开展了以玉米机械化收获为重点的技术宣传和示范推广,累计完成示范面积8060亩,示范带动全县玉米机械化收获作业面积5.2万亩。同时,积极协调玉米收获机经营户赴张掖、武威、金川等毗邻市区跨区作业,两年累计完成4万余亩,拓宽了作业区域,提升了经营效益。
三、全县农业机械化的作用
1、增加了粮食产量。大量实践证明,只有应用了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才能实现农业从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的转变,从掠夺型经营到节能环保型经营的转变。既达到了节约成本(种籽、化肥、农药、用水、劳动力)的目的,又以较少的投入获得了较高的产量和较好的效益。
2、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实现了以机械代替畜力的重大转变。在农业生产的运肥、耕地、播种、打碾等作业环节中,农业机械比畜力可提高功效10-20倍,特别是联合收割机的大面积应用,使收割、脱粒、筛选三项作业一次完成,与人工收割、畜力打碾相比,可提高功效25-30倍,在秋收作业中显示了强大的威力。农业机械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农田作业的质量,有效地缩短了作业时间,改变了过去落后的生产的状况,减轻了农民繁重的体力劳动。
3、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使农民一年从事农业生产的时间由过去的200多天缩短到现在的30多天,农民除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以外,在较多的农闲时间里外出务工,特别是进城从事二、三产业,增加了收入。同时,部分青壮年民工常年在外打工,家中的农活由老人或妇女托靠农机专业服务队或农机专业户来干。农机专业服务队和农机专业户的组建,不仅提高了农业机械的利用率,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解决了很多无劳力、无机户在农业生产中的困难。
4、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过去在落后的生产力条件下,农民无力抵抗自然灾害的侵袭,产量低而不稳。如今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强化了农业生产力,提高了抗御自然灾害以及争农时、抢季节作业的能力。旱作机械及灌溉机械的应用,增强了抗御旱灾的能力;植保机械的应用,增强了抗御农作物病虫害的能力;联合收割机的应用,做到了抢收抢打,增强了抗御雹灾及防止粮食发芽霉变,鼠吃等损失的能力;保护性耕作机械的应用,减少了水土流失,增强了抗御“沙尘暴”的能力。
5、加快农副产品的流通升值。拖拉机等农用车具有“一机多用、费用较低”的优点,在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的同时,加快了农副产品向城镇的流通,繁荣了城镇农贸市场。农民驾驶自己的农用车奔跑在城乡之间,把城镇居民急需的新鲜蔬菜、瓜果、面粉、食油等农副产品及时运送到城镇,既满足了城镇居民的生活需要,又使农副产品在运输流通中得到了升值,卖到了好价钱,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新亮点。
四、永昌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现状
截止2014年底,全县农机总动力达73.2万千瓦,拥有拖拉机总量3.9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0.97万台,联合收获机756台,其中,玉米收获机92台,各类配套农机具12万台(部)。2014年,完成机耕82万亩(含深松耕63万亩)、机播65万亩、机收58万亩,耕地、播种、收获三个主要生产环节的机械化作业程度分别达98.9%、74.6%、65.8%,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达78%。全县从事农机化作业的农机大户1000余户(拥有农机原值5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5户),在工商局注册经营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10家,初具规模的农机具制造加工企业7个,农机维修、小型农机具加工网点278个,农机供应网点67个,农机服务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宽,农机销售、作业、维修市场兴旺,效益不断提高。2014年,农机化服务经营收入达16843余万元。农业机械化作业已成为全县农民发展农村经济和勤劳致富的重要手段。
(作者马淑军系永昌县农机中心主任、农机工程师,周峰毅系永昌县农机中心干部、助理农机工程师)
附注
注:此文的撰写,参用了赵尚义、李伯文同志的《农业增收,农机先行——永昌县农机事业的蓬勃兴起》(《永昌县文史资料选辑》第八辑)一文的有关内容。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知识出处
《永昌县农牧文史》
本书介绍了永昌县农牧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其中包括农村土地改革、农业生产纪实、畜牧业的发展、农业机械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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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淑军
责任者
周峰毅
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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