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东寨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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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农牧文史》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0871
颗粒名称: 永昌县东寨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回忆
分类号: F321.41
页数: 5
页码: 68-72
摘要: 本文介绍了永昌县东寨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纪实记录。
关键词: 东寨公社 联产承包 永昌县

内容

1981年2月9日,国务院批准成立金昌市,将永昌县划属金昌市管辖。我于1981年冬,从永登县调回永昌县,担任东寨公社党委书记。
  1981年8月11日至22日,县委召开六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了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问题的决议》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根据市委要求,会议决定,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试点工作,分别在焦家庄公社杏树庄大队、河西堡公社河西堡大队、六坝公社团庄大队进行,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协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并参加此项工作。试点工作于9月中旬开始,由于群众的积极性很高,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于10月上旬分别建立了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等不同形式的责任制。
  10月10日至20日,县委连续召开县直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会议,各公社正副书记、正副主任会议。会议着重讨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责任制两件大事。会上,由县委在河西堡、杏树庄、团庄三个大队搞试点的工作组分别汇报了进行不同形式责任制试点工作的情况。在公社书记、主任会议上,对实行包产到户等各种形式的联产计酬责任制,认识很不一致、争论比较大。经过反复讨论,与会同志逐步认识到: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直接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具体形式和过程,势在必行,因此,必须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深入基层,通过试点,把各种形式的责任制下大力气推行开来,并逐步完善和提高。
  东寨公社是全县重要的粮油生产基地。1981年,全公社有11个大队、85个生产队、2293户、11868人,劳动力4641个。全公社农作物播种面积5.84万亩。其中,粮食面积4.42万亩,粮食总产1170万斤,油料面积1.06万亩,总产235.6万斤,农民人均纯收入129元。
  县委公社书记、主任会议后,我们立即召开了公社两委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公社全体干部、各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在两委会上,传达了县上的会议精神,重点对建立建全农业生产责任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会议上的争论非常激烈。一些吃粮靠回销、生活靠救济、花钱靠贷款的边远贫困社队积极要求实行包产到户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认为这是照顾农民的物质利益,激励农民群众生产积极性的好办法、好政策。一些集体经济实力比较雄厚、人均口粮在500斤以上、每个劳动日值在1元钱左右的大队的干部,不同意搞包产到户,主张搞“五定一奖”责任制,即在生产队统一管理水电设施、农机具等生产资料,统一调配劳动力,统一灌水,统一农田基本建设,统一收益分配的前提下,实行定劳力、定地块、定产量、定成本、定分工,超产奖励的责任制。把发展集体经济同农民个人的利益结合起来,提高集体经营的管理水平。他们说:“紧跟毛主席三十年,不能倒退到五三年,我们就是要维护集体经济,坚决走社会主义道路。”许多在“三年困难时期”,曾因扩大自留地,开垦三荒地,在“四清”运动中被定为走资派,文革中受过批斗的基层干部心有余悸,对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举棋不定,犹豫不决。特别是一些老弱病残、家庭困难的干部和劳力缺乏的工干家庭,担心包产到户后,按时种不上庄稼,怕受二遍苦,遭二茬罪。个别人痛哭流涕,说包产到户是复辟倒退,脱离了社会主义轨道。
  针对这几种思想反映,我们组织大家反复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大家深刻认识到,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经济的主体仍然是生产队。包产到户责任制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的措施,不会偏离社会主义轨道,没有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边远贫困地区实行包产到户,稳定几年,大有好处。集体经济较好的社队,实行统一经营,联产到劳的责任制,有利于提高集体经营的管理水平。会议决定:公社党委在龙口、下四坝两个边远贫困大队搞包产到户责任制的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于1982年在全公社推广。会议反复强调: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同的社队,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形式的责任制。至于实行那种形式的责任制,由多数群众自愿选择,不能搞强迫命令,一刀切。
  龙口、下四坝两个大队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的试点工作进度非常顺利。这两个大队长期以来吃粮靠回销,生活靠救济,花钱靠贷款,人均口粮不到300斤,每个劳动工值只有二、三毛钱,群众迫切要求实行包产到户的联产责任制。责任制建立后,社员早起晚归,精耕细作。老弱病残的困难户、劳力缺乏的工干家属,亲帮亲、邻帮邻,生产也未受影响。群众说:“包产到户真正灵,全家老少齐上阵”“联产如联筋,谁联谁操心”。长期以来“吃大锅饭,出工不出力,事不关己,应付了事”的弊病得到了彻底根治。试点工作对全公社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缺乏经验,试点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土地等级划分过多,导致承包地块比较零碎,不利于浇水和机械作业。二是个别干部和农民误认为包产到户就是“分田单干”,发生了砍伐农田防护林和集体果园,把农机具拆卸开分配等不良事情。三是虽然反复强调了“宜统则统、宜分则分”,凡是家庭能够利用或可能利用的生产资料,都经过承包、租赁、低价出卖、平分等方式,将其分到了农民家庭,集体经济有名无实,只剩下个“外壳”。
  试点工作基本结束后,我们公社党委主要领导,深入下去,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验和教训,并决定由我执笔,着手起草了《东寨公社关于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这个《实施意见》经党委会议反复讨论,形成初稿后,又在各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公社全体干部参加的两委扩大会上整整讨论了两天,大家集思广益,逐条逐条地讨论修改。《实施意见》正式定稿打印后,又召开了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干部和农民代表300多人参加的大会。会议由公社管委会主任高耐章同志主持,我代表公社党委和管委会逐条宣讲《实施意见》。当时正是初春三月,天气还比较寒冷,参加会议的300多人,在公社大院里席地而坐。我讲了整整三个钟头,会场上鸦雀无声,秩序井然,基本上没有随便走动的人员,这说明了各级干部和农民代表对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关切之情。
  根据我保存的工作笔记简要记载,《东寨公社关于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包括三个部分。
  一、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好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全国各地建立了以包产到户为主的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从我们公社在龙口、下四坝两个大队的试点情况来看,在生产队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农民有了自主权,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由农户自己合理安排,生产的损益责权全都由农户自己承担,克服了“大锅饭出工不出力,事不关己、应付了事”的弊病。“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个人的”按劳分配方式,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实行包产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是解决温饱问题的必要措施,也是增强农村经济活力的必由之路。
  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措施第一,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在各级党组织和生产队的统一领导下,在保证土地、水、电设施、大中型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归集体所以的前提下,把土地、牲畜、小型农具承包给农户,实行联产计酬。农户作为生产经营的主体,实行“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按劳分配原则。这种联产计酬的包产到户责任制,不是分田单干,不是脱离社会主义轨道,没有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增强农村经济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必要措施。
  第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具体办法。(一)根据农村户口,核定承包人口。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刑期五年内劳教人员也承包土地。(二)土地划分等级,按核定的承包人口,按土地等级分别承包土地。所有耕地,按灌溉条件、土地肥力、土质结构划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本着集中连片、渠系配套、便于浇水的原则,合理搭配,承包到各家各户。生产队适当留一些机动地,以便人口变动时调整。(三)牲畜首先合理作价,然后核算出每个承包人应得的份额,合理搭配、承包到户。为了防止个别生产队低价承包,对牛、马、驴、骡等役畜制定了作价的控制幅度。(四)各种农具、牲畜棚圈以及其他财产,一律合理作价,按承包人口分配到户。(五)手扶拖拉机、钢磨、榨油机等,按购进价格,合理折旧后,实行租赁承包,承包人缴纳农机具折旧价格30%至50%的抵押金后签订承包租赁合同,每年按合同向生产队缴纳承包费。集体果园由群众讨论,承包给个人经营,签订合同,每年缴纳一定数量的承包费。(六)联产计酬。各生产队按照本队实际情况,原则上按照上等地小麦亩产600斤、油料亩产300斤,中等地小麦亩产500斤、油料亩产250斤,下等地小麦亩产400斤、油料亩产200斤的参考产量,给各户核定粮油产量。根据核定的粮油总产量和上级下达的订购粮油任务,核定各户的粮油订购任务和集体提留。按照“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原则,生产队与承包农户签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合同。
  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保障要求公社党委书记、大队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公社领导分片包干,公社干部包大队,大队干部包生产队,逐队召开群众大会,逐条宣讲公社党委制定的《实施意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为了保证联产计酬责任制工作的顺利进展,公社党委要求:(一)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行哪种形式的责任制,完全由多数群众自愿选择,不能搞强迫命令、一刀切。(二)为了不使当年生产受损失,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律到秋后庄稼收获后进行。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正确处理土地、牲畜、农具、财产等承包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不得自行其是。(三)坚持“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原则,生产队统一管理农电线路、水电设施等集体资产,保证不受损坏。按照水管处的配水计划,生产队按渠系统一安排各承包户的灌水。生产队按下达的义务工,统一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生产队按承包合同,督促各户按时完成粮油订购任务,统一收交管理集体提留。
  1982年底,全公社11个大队、85个生产队全部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过去人民公社高度集中统一的僵化的经济模式,农民有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增强了农村经济活力,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1982年,东寨公社粮食总产量达到1520万斤,比包产到户前的1981年增加29.8%;油料总产量达到241.2万斤,比上年增加2.3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2元,比上年增加17.8%;完成粮食定购任务671万斤,比上年增加13.9%;完成油料任务73.5万斤,比上年增加35.1%。
  (作者吴映文曾任永昌县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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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农牧文史

《永昌县农牧文史》

本书介绍了永昌县农牧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其中包括农村土地改革、农业生产纪实、畜牧业的发展、农业机械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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