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书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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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非物质文化遗产集锦》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081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书院
分类号: G527.442
页数: 2
页码: 247-24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昌的丽泽书院、云川书院两个书院的简介。
关键词: 永昌县 民俗 教育 书院

内容

永昌最早的书院叫“丽泽书院”。清乾隆十二年(1747年)知县李炳文倡建,位于县城西北隅“明伦堂”东侧。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并入“云川书院”,历时15年。
  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知县郭昌泰捐银三百两,倡建“云川书院”。在他感召之下,一月内,全县的绅士、大户共捐银两千多两,在县城西北隅建成“云川书院”此书院房舍近30间,规模壮观,落成时黄时(副贡)撰写了,《创建“云川书院”记。“云川书院”历时144年,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改为“永昌县立高等小学堂”。
  书院宣扬“三纲五常”、“忠孝节义”,研究学习,启迪民智,培养通经博文的科考之士和致用人才,以儒家的“四书”、“五经”为主要教学内容,也读诸子百家的著作。教学方式是采取自学、共同讲习和老师指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以自学为主。管理学生用体罚的方式。书院主讲(教师)均由进士、举人、贡生担任,其中的黄时(副贡)在书院任教长达40年之久。或置学田收租、房租和公共募捐是书院的经费来源。

知识出处

永昌非物质文化遗产集锦

《永昌非物质文化遗产集锦》

本节记述了永昌的农业生产习俗、传统婚嫁礼俗、丧葬传统礼俗、商业习俗、交通习俗、生活习俗、生辰民俗、家族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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