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木偶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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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非物质文化遗产集锦》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0766
颗粒名称: 第七节 木偶戏
分类号: J827
页数: 3
页码: 153-155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昌木偶戏的出现年代、流传地域、传承人、剧目内容、演唱曲调和皮影戏基本一样。但木偶戏配合皮影戏出演日场,据考,永昌无木偶戏专班。
关键词: 永昌县 民间艺术 木偶戏

内容

木偶戏的出现年代、流传地域、传承人、剧目内容、演唱曲调和皮影戏基本一样。但木偶戏配合皮影戏出演日场,据考,永昌无木偶戏专班。
  木偶戏的人物是“木偶人”,头如拳大,身高约二尺,是纸桨做好的头面壳和衣冠,穿戴在一个“十字”形木制支架上而成,支架很简单,只用一长一短小木杆,短木杆横着交叉钉于长木杆的上端,短横木杆长约六寸,与木偶人两肩相等,长木杆长约二尺许,交钉处至上端长约二寸,即为木偶的脖颈,木偶的头面壳则安装其上,先用纸浆做成的生、净、丑、旦各种脸谱的头面壳,镶上眼珠,下颔,结上细线绳。盔甲、衣袍、巾帽以及手脚等,都是按照生、净、丑、旦的装饰制作,其式样悉如大戏,只是尺码短小而已。木偶的手是用木刻的空心握拳状,大如鸡蛋,安装在一细木杆上,木杆通入袍袖中,用细绳捆扎在手腕处,手露袖外,刀枪或马鞭等物,装入拳空心洞处。靴鞋袜裤,安装于短小木杆上,暂放置一旁。演出前按照所演剧目中的人物,先把头面壳、衣冠、手腿安装穿戴于十字形支架,悬挂在幕后墙壁上,以备演出。
  木偶戏一般在白天演出,表演的场所和皮影戏相同,只是把房棚门口下部分遮起六尺左右高,以不露出演员为宜,上部分空开约三尺为前场台口,台两侧各置如大拇指粗细的铁管筒,以备木偶人物播放作伺候状。房棚中间,挂一帐幕,左右有门,悬以门帘,可以“出将入相”。两门之间的内场靠幕处,置一桌,桌上放凳,凳上置斗,斗内盛满粮食,斗口面距地约六尺许,略高于台口遮蔽部分,作为“帅桌”和“官桌”,以供木偶主角耸立,作发号施令状,演出时,演员一手执木偶支杆的下端,另一手执通入袍底的木偶胳臂,木偶人即揭帘而出,上场作整冠、甩袖、捋胡须、挤眼、裂嘴、跪拜、舞剑、弃枪、挥鞭跃马等多种动作。同时,演员们根据剧情或唱或白,或叱咤,或叙话,出出进进,如同“大戏”,所以有“肘猴子照着大戏唱”的说法。
  2010年,木偶戏被金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列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知识出处

永昌非物质文化遗产集锦

《永昌非物质文化遗产集锦》

本节记述了永昌的农业生产习俗、传统婚嫁礼俗、丧葬传统礼俗、商业习俗、交通习俗、生活习俗、生辰民俗、家族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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