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筑形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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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非物质文化遗产集锦》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075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建筑形式
分类号: K892.25
页数: 3
页码: 128-13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昌县庄房、室内家具与卧具建筑形式习俗的介绍。
关键词: 永昌县 民居习俗 建筑形式

内容

庄房。外筑高围墙,呈正方形或长方形,内修房院。堡寨较大,开一门或二门,内通街道,照街道安排院落,内住居民数户。庄较小,多为一家一庄。堡寨多为明代建筑。庄多筑于明、清和民国时期,围墙夯土板筑,厚约2米,高约10米的裙墙,间开枪眼,也有不留转台的,墙头如棱状,庄门用厚木板做门扇,上修门楼,围墙四边或四角筑碉墩,其墙头留有垛口枪眼。民国时庄墙的高度已不受高11米城墙的禁限。
  庄内修盖土木结构的房屋,其布局,在上面为三间上房,又叫堂屋,供祖先神主和佛道神像,作祭祀的场所。两侧面为三间或五间厦房,大者叫“书房”,小者叫“厢房”。堂屋对面的叫“倒座”,庄门正中开者为左右各一间,偏开者为三间。明代的房屋多为一院式。清和民国时期,较大庄子可在中间修过庭三间,即将全部屋分隔为里外两院。房屋木架结构筑土坯墙,木条格窗,纸糊,房檐出廊,堂屋起脊,一般不铺砖瓦。民清两代的民房,间架高大。上房厦房均安顶牵格扇门。上房两边间安圆窗或窗扇。厦房大要安长方格窗,明代厦房两边间的窗子多安于前檐柱前。中间的格扇门爽入檐内牵下,俗叫“爽堂子”房屋,上屋彩枋一般为3层,在边头刻些简单的图案画,耳墙的马头象鼻的砖刻比较精细,砖基脚多为3层。民国时期,房屋矮小。上房中间安顶牵格扇门,彩枋和脚基已不受家庭身份的禁限。彩枋真三假五或真五假七。砖基脚3至5层,也有7层的,窗格多样。经济中等的人家,一般居住在5米多高的院墙内的不起脊,不出廓,无彩枋,无基脚“腰五满三窗”、“一块玉”门扇,薄泥墙装修的“齐头房屋”。多数生活贫困的民众,自己无房,辈辈借住别人房子,或自己修盖“牛肋巴”窗子土房,既小且暗。1949年后还有居住的。
  室内家具与卧具。清朝至民国时期,富有人家室内家具设施有方桌、琴桌、太师椅(高靠背椅)、杌椅、帐桌、立柜、茶几、炕桌、炕柜、衣架、面柜、罗汉床、板箱、棕箱等,四壁挂字画,上方中堂,前置花瓶、灯台、贡器、香炉,房门挂门帘,窗棂透花,贴以窗花。还有的人家中设有屏风。贫困人家多无家具或只有简单的小桌小箱。睡热坑是境内城乡居民统传的习惯。不分贫富,也无论何种居室,都在屋内用土坯盘土坑,铺上芨芨编织的席子和毛毡、线毯,取畜粪、麦秸等作燃料。旧时穷人家铺盖很少,甚至在光坑上铺些细沙蓄热,或铺些麦草垫衬,和衣而睡。冬季夜长难熬,“一面烙,三面凉,烙的狠了转个向”,就是穷人住宿条件的写照。

知识出处

永昌非物质文化遗产集锦

《永昌非物质文化遗产集锦》

本节记述了永昌的农业生产习俗、传统婚嫁礼俗、丧葬传统礼俗、商业习俗、交通习俗、生活习俗、生辰民俗、家族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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