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昌县城关镇志(1986—2006)》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069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分类号: D631
页数: 2
页码: 224-225
摘要: 本节记述永昌县城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长期稳定。
关键词: 永昌县 城关镇 社会治安

内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长期稳定。1996年,成立了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和方针政策;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划,部署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实施;组织和协调本辖区治安保卫、保密、联防、民兵、调解等各种组织的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内部治安保卫组织,开展群防群治,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实施奖惩制度;加强对内部治安保卫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的领导,及时调解本辖区发生的各类民间纠纷,妥善处理各种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协同司法机关监督在本辖区被依法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被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做好安置、管理、教育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配合有关部门查禁卖淫嫖娼,严禁制作、运输、走私、贩卖毒品和淫秽物品,禁止吸食、注射毒品,禁止赌博和利用封建迷信骗钱害人等社会丑恶现象,做好本单位的吸食、注射毒品人员的戒毒工作和戒除毒瘾的巩固工作;协同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本辖区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及时处理治安事故、重大治安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参加当地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活动。
  城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全面加强政法综治禁毒工作,把构建全镇社会治安防控管理体系作为强化镇域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加强治安整治和基层基础建设,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永昌”活动,保证了综治工作的全面、有效、有力地开展。2005年,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受到表彰奖励。

知识出处

永昌县城关镇志(1986—2006)

《永昌县城关镇志(1986—2006)》

本书的时限起于辛亥革命(1912年),止于1985年,记述了甘肃省永昌县城关镇的地理、民族、人口、建置沿革、政治、军事、农牧业、工业、财贸金融、城市建设、文化艺术、教育、体育、卫生、社会习俗、宗教等方面的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永昌县城关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