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法规、程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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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昌县城关镇志(1986—2006)》 图书
唯一号: 29202002022000064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法规、程序
分类号: TU984
页数: 1
页码: 111
摘要: 本节记述永昌县城关镇城乡建设管理机构、管理法规、管理程序。
关键词: 永昌县 管理机构 城乡建设

内容

一、管理机构:城关镇原设城镇建设办公室,环卫绿化站和城市市容管理等机构,分别管理城乡建设、绿化环保和市容管理工作。1993年改为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主任1人,土地管理员兼村镇建设助理员1人,工作人员3人。
  二、管理法规:1985年以后,法制建设逐步完善,村镇建设也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管理。现行的法律法规有:《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1990年4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3年11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5年7月1日由建设部颁布的《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1997年6月25日颁布的《甘肃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
  三、管理程序:集镇管理实行“规划选址意见书 ”制度,集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县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规划选址申请,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核发 “规划选址意见书 ”。2000年以后,集镇规划区内较大规模的公共设施建设逐步增多,建设项目也采用了规划“一书两证”制度进行管理。
  村庄规划管理实行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制度,农民建房要经过镇人民政府按规划批准,由村镇建设助理员放线后方可建设。环境保护,也由村镇建设办兼管。

知识出处

永昌县城关镇志(1986—2006)

《永昌县城关镇志(1986—2006)》

本书的时限起于辛亥革命(1912年),止于1985年,记述了甘肃省永昌县城关镇的地理、民族、人口、建置沿革、政治、军事、农牧业、工业、财贸金融、城市建设、文化艺术、教育、体育、卫生、社会习俗、宗教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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